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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既然是國家安治與否的重要因素之一,那麼君主在即位後該如何致力於 取得民心歸附的工作?〈順民〉篇有言:

先王先順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

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得民必有道,萬乘之國,百戶之邑,民 無有不說。取民之所說而民取矣,民之所說豈眾哉?此取民之要也。177

176 《呂氏春秋•適威》,頁 1280。

177 《呂氏春秋•順民》,頁 478-479。

先王治理天下皆以順民心為首要工作,如此才能功成名遂,此種道理不論是用在 大國家或小城邑,皆可行之,那麼該如何施行呢?《呂氏春秋》認為君主只要能 夠做好民眾所喜悅的事,即可得到民眾的真心擁戴。然何者為民眾所喜悅之事?

以〈順民〉篇所舉商湯、文王之例來看:

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余 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 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髮,磨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 甚說,雨乃大至。文王處歧事紂,冤侮雅遜,朝夕必時,上貢必適。祭祀 必敬。紂喜,命文王稱西伯,賜之千里之地。文王載拜稽首而辭曰:「願 為民請炮烙之刑。」文王非惡千里之地,以為民請炮烙之刑,必欲得民心 也。得民心則賢於千里之地,故曰文王智矣。178

民之所悅無非是求基本物質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上的滿足,只要人民擁有了安定的 生活,才有可能愛自己的國家,為國家奉獻更多心力,因此為政者當以照顧人民 生活,造福百姓列為施政的首要任務,所以〈行論〉篇才有言:「執民之命,重 任也,不得以快志為故。」179君主執掌著百姓的命運,這是一項十分重大的責任,

因此不能以一時的快意作為行事的準則,必須「凡舉事,必先審民心然後可舉」

180,以此方法來獲取民心之歸順。

徠民之道除了順民心之外,還必須愛民、利民,此即〈精通〉篇所言之「聖 人南面而立,以愛利民為心,號令未出而天下皆延頸舉踵矣,則精通乎民也。」

178 《呂氏春秋•順民》,頁 479。

179 《呂氏春秋•行論》,頁 1389。

180 《呂氏春秋•順民》,頁 480。

181君主只要有愛民、利民之心,即使號令尚未發出,所有的百姓亦會殷切企盼,

這是因為人民知道君主與他們站在同一線上,深知他們的欲求。因此,君主若能 愛利百姓,其所產生的力量必然強大,就如一塊巨大的磁鐵,吸引著天下人民的 歸附。然而該如何愛民、利民呢?簡而言之,愛民即是施行仁政,以仁愛之心待 民;利民即是施惠於民,使人民的生活有保障。〈上德〉篇言:「為天下及國,莫 如以德,莫如行義。以德以義,不賞而民勸,不罰而邪止。」182秦國是倚仗著法 家的主張使國家日益強勝,然而時局的轉變,《呂氏春秋》則認為嚴刑竣法不足 以延攬人心,真正愛民之道乃為施行德治並非法治,所以〈愛士〉篇才有言:「行 德愛人則民親其上,民親其上則皆樂為其君死矣。」183只要君主施行德政,愛護 百姓,百姓自然能夠感受,進而也會親近和愛戴他們的君主,亦心甘情願為君主 奉獻心力。

具體的利民措施,則如〈上農〉篇所述:

當時之務,不興土功,不作師徒,庶人不冠弁、娶妻、嫁女、享祀,

不酒醴聚眾,農不上聞,不敢私籍於庸,為害於時也。然後制野禁,茍非 同姓,農不出御,女不外嫁,以安農也。184

在農忙時節,不得大興土木、發動戰爭,禁止一切會妨礙農業生產的工作,這樣 的政策是為了確保在農忙時期,有足夠的勞動人口以及充裕的時間,使生產工作 得以順利進行,以維持人民的生活溫飽。又〈愛類〉篇言:

故仁人之於民也,可以便之,無不行也。《神農之教》曰:「士有當年而不

181 《呂氏春秋•精通》,頁 507。

182 《呂氏春秋•上德》,頁 1255。

183 《呂氏春秋•愛士》,頁 459。

184 《呂氏春秋•上農》,頁 1711。

耕者,則天下或受其饑矣;女有當年而不績者,則天下或受其寒矣。」故 身親耕,妻親績,所以見致利民也。185

真正仁德的君主對於百姓,只要是可以使民得利之事,無不盡力去做,書中列舉 神農自己親自種田,而他的妻子親自緝麻,以此表示其盡心盡力為民謀利,以民 眾之基本生活作為考量點,不願見百姓挨餓受凍。

《呂氏春秋》書中關於愛民、利民之例眾多,無法一一列舉,其實只要是與 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若為政者皆能以百姓心為其心,並提出適宜的政策即 可稱為利民之措施,此即〈愛類〉篇所言之:「利民豈一道哉?當其時而已矣。」

186愛民、利民之道並非只有一種固定的方法,人民的需求亦非一成不變,因此君 主必須時時將為百姓謀利視為己身之要務,秉持此心念治國,如此才能獲得天下 人誠心之歸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