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 ) 政策 沿 革 、背景 或 目的

在過 去數 年 中,經 過 一連串的與 民眾各界 諮商和討論 ,加拿大 政 府 提 出 其 開 放 政 府 行 動 計 劃 ( Canada's Action Plan on Open Government) 。 在此 計 劃 中 , 加 拿 大 聯 邦 政 府 承 諾 要 公 開 政 府 , 以 促 進更多的公開 性和課 責性、提供加 拿大人 有更多的機會 以學習 並參與 政府事務、推 動創新 和經濟機會、 並創造 一個更具成本 效益、 效率和 具 回 應性的政府 (Government of Canada, 2012)。

在加拿大政 府的開放 政府行動 計 劃 中,包 括三群主要 活動:開 放 資 訊 、開 放資 料、 開放 對話 。 其 中,開 放 資料(Open Data)係指提供 以機器可讀格 式的原 始資料給公民 、政府 、非營利和營 利部門 組織,

以協助其創新 和創造 附加價值。而 在此開 放資料的活動 中,包 括兩項 具 體 的承 諾與 作為 :

1、 data.gc.ca開放 資料 平 台 的 進 一步建 構:

加拿 大在 2011年推出 開放資料的 先期 計 劃 ,在此基礎 上,將 建 構 下一代的開放 資料 平 台 。其平 台 在2011年4月時有800個非地理 空間的 資 料 集 , 至 2012年 4月 時 成 長 至 超 過 11,000個 ; 若 包 括 地 理 空 間 資 料 集 時 ,總 數則 超過272,000個資料集。在其「行動計劃」的第一 年,將 繼 續 擴 大 現 有 平 台 的 資 料 集 數 量 ; 接 下 來 , 並 將 設 計 和 啟 動 新 的 data.gc.ca 平 台 , 以 及 進 一 步 提 高 資 料 標 準 化 水 準 。 加 拿 大 政 府 將 充 分與使用者社 群商討 ,以確保新的 開放資 料 平台網站能 滿足使 用者的 需 求 和期 望, 並盡 可能 提供 最 好 的機會 支 持企業家 利用政 府的資料。

2、 加拿 大 政府資 源 管理資 料 :

為了履行其 法定職責 ,加拿大政 府自各部 門和機構收 集資源分 配 和績效管理資 訊;目 前,並非所有 這些資 訊皆在網上提 供,也 不是很 容易跨部門的 搜索。 在其 「行動計 劃 」 的 第一年開始, 政府將 使用聯 邦機構收集的 這些資 訊,以 開放資 料 平 台 發布資源管理 和績效 資料。

第2年和第3年,則將 以使用和反饋 為基礎 ,以提供強化 的搜索 和資料 可 視 化工 具。

(二 ) 政策 原則

根 據 加 拿 大 政 府 的 開 放 政 府 行 動 計 劃 中 , 其 承 諾 並 遵 守 下 列 原 則 :

1、 提 供 資 訊 : 確 保 民 眾 獲 取 與 政 府 活 動 和 決 策 相 關 的 資 訊 , 並 且 是 以 開 放 的 、 全 面 的 和 及 時 的 方 式 取 得 。 所 有 聯 邦 部 門 和 機 構 必 須 積 極 主 動 提 供 有 關 差 旅 、 招 待 和 會 議 費 用 , 以 及 合 約、 贈 款、捐 款 和其他 與 財務相 關 資訊。

2、 公 民 參 與 : 政 府 重 視 公 眾 參 與 和 尋 求 公 民 參 與 公 共 對 話 , 而 此 公 共 對 話 將 有 助 於 政 策 決 策 過 程 , 並 有 助 於 更 具 回 應 性 、 創新 和 有效的 治 理。

3、 專 業 誠 信 : 以 高 道 德 標 準 、 具 有 操 守 的 公 職 人 員 行 為 、 反 貪 腐 政 策 、 以 及 確 保 公 共 財 政 管 理 的 透 明 度 , 以 落 實 政 府 課 責。

4、 開放 和 課責的 新 技術: 加 拿大政 府 過去已 使用 Web 2.0技術並 證 實 了 這 些 技 術 提 高 了 可 取 得 性 和 透 明 度 的 承 諾 , 促 成 了 更 多的 資 訊共享 、 公開對 話 和合作 。 其將更 進一步利用 它們。

5、 提 高 對 公 眾 的 誠 信 : 繼 續 提 出 措 施 , 進 一 步 加 強 獲 得 資 訊 、 公眾 倫 理和公 眾 參與。

6、 改善 公 共服務 : 提出新 的 措施, 以 Web 2.0技術全方 位的改 善 對公 民 的服務 。

7、 有 效 地 管 理 公 共 資 源 : 繼 續 推 行 措 施 , 主 動 發 布 政 府 財 政 和 對外 國 援助的 資 訊。

(三 ) 授權 架構 與工 具

在加拿大, 許多司法 管轄區,包 括聯邦政 府,使用公 共開放政 府 執 照 ( Common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or OGL ) ( 應 用 說 明 於 http://opendatacommons.org/guide/ )。 加拿大 的授權許可 符合標 準開放 的定義,並適 用於資 料、資訊、網 站和其 他大多數由加 拿大政 府公佈 的 信 息 。 聯 邦 政 府 機 關 使 用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 Canada

(http://data.gc.ca/eng/open-government-licence-canada),多數開放資 料 的 地方 政府 機關 有其 各自 的 授 權許可 內 容。

(四 ) 開放 步驟

就開 放資 料的 步驟 而言 ,加拿 大 政府在其 開放資 料專 屬網站 data.gc.ca( 網址 為 http://www.data.gc.ca/eng/open-data)中, 列 " Open Data 101" 頁 面網 址為 http://www.data.gc.ca/eng/open-data-101),說明 開 放 資料 的四 個主 要步 驟, 包 括 :

1、 選擇 資 料集: 選 擇打算 進 行開放 的 資料集 。 2、 套用 一 個開放 的 授 權 :

(1) 確定 資料 中存 在何 種知識 產 權。

(2) 套 用 一 個 合 適 的 " 開 放 " 授 權 , 許 可 所 有 權 利 , 並 支 持 開 放的 定義 。

(3) 注 意 : 如 果 不 能 做 到 這 一 點 , 回 到 步 驟 1, 並 嘗 試 不 同 的 資料 集。

3、 使 資 料 集 可 取 得 : 以 大 量 散 裝 和 有 用 的 格 式 ; 可 考 慮 採 取 不 同取 用 方式, 如 以API形式。

4、 使 資 料 集 可 被 發 現 : 在 網 站 上 發 布 , 組 織 一 個 中 央 目 錄 列 出 開放 的 資料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