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主要國家開放資料政策如何達成政府透明度
第四節 政府開放資料現況的初評
在瞭解與比較了各國的政策趨勢與現況後,此處初步地檢視臺灣的開放 資料現況並從中呈現出發展的契機。
在美國,即便開放資料趨勢始自地方政府與民間,但最終仍就是憑藉 歐巴馬聯邦政府大力投入與支持,致使各個主要都市致力於推動與發展。由 此凸顯出,中央政府提供一個整體性發展架構來引導,以及建立營運模式以 利推廣示範的重要性。反觀臺灣,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行政院國發 會12已依電子資料流通要點與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之法源依據,配合第 四階段電子化政府各旗艦計劃之推動,分別從「資料取用」、「共同規範」、
「共用平台」及「示範宣導」四個焦點策略來推展政府資料的加值應用,如 圖6所示。學者指出,兩個旗艦推動計劃原本屬於內部運作管理的範疇,與 開放資料推動所需的運作環境仍有所差異,故未來開放資料須著重於技術面 與執行面的調整(蕭景燈,2012)。因此,為符合臺灣的實務現況,此處除 沿用此四大焦點策略,逐一地檢視臺灣政府開放資料的現況,並從中點出在 開放資料執行與技術面中值得深入探究與研議的課題。
12 本案原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執行,因此單位已於 103 年 1 月 22 日起併 入「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本報告書統一組織名稱為「行政院國發會」。
圖6: 政府資料的加值應用策略
資料來源:宋餘俠、李國田(2012)。
首先,開放資料方面,政府所持的資料,包括:食、衣、住、行、
育、樂等各類資料如何界定,以利不同機關導入營運模式;又推動此類開放 資料時,如何兼顧資料品質管理,以及平衡個資保護與資訊安全,例如:中 央氣象局雖公開觀測資訊,卻未提供原始資料下載,因而不利於第三方程式 開發者發展更多高品質的應用程式供民眾使用。國土資訊系統整合了各種地 理、環境資訊,但同樣未開放原始資料,傳統的圖資在更新納入系統後衍生 了收費的問題,並涉及國防安全、個人隱私等需法律規範與權衡的問題,因 此特定資料收費與否的問題需有相關的規範。
其次,上述議題也凸顯出發展政府開放資料之共同規範在現階段的必 要性與迫切性,其中,最為關鍵的核心仍是在於開放格式的問題。不同政府 機關既有的各種公開資料,往往因為格式不一,而有礙機關導入、推廣與資 料整合。舉例而言,為因應此類問題,美國紐約及幾個大城市,即結合民間 社群的力量,建立了一項公共服務開放標準的Open311 API,提供程式開發
者統一的程式界面;另一方面,聯邦政府亦在2012年5月的報告中特別強 調,聯邦除須持續進行Open Data,以及開始提供API目錄,以便對外提供從 聯邦各機構的網站所提取出來的資料或服務。反觀臺灣,目前雖有臺北市政 府於2006年制訂「臺北市政府資訊資產授權流通及加值利用作業要點」,惟 其內容仍較著重於簡化資訊資產流通與加值利用之行政程序與規範資料供 應、申請、使用等事項(張家生,2012)。整體而言,共同規範是國內外政 府機關對內實施開放資料和對外推廣加值利用的關鍵所在,包含:開放的資 料格式、資料發布、介接與查詢標準,以及不同的授權模式是否收費等,皆 為當前制度建立與實務推展的重要課題。
第三,在共同規範確立資料蒐集與發佈的標準後,必須發展一個共用 平台以彙集各類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開資料,以利在該平台下進行各種授 權、監督和管理。後端對內提供各機關資料集區的集中連結,前端對外則主 要提供資料檢索界面及電腦系統介接界面。以臺北市政府公開資料平台為 例,即是將公開資料整合於單一入口網站,供大眾利用;但即便透過該平 台,現階段各類開放資料的取用次數與效益如何地追蹤、計算仍是一大挑 戰。
第四,示範宣導方面,在開放資料加值應用的服務推廣,將透過嵌入 推播(例如透過公車、博物館、農情資訊等網站推播)、競賽(例如App競 賽、資訊服務創新競賽)及研討會,讓政府各機關能夠熟悉資訊公開流程,
甚至提升社會大眾對如何取用開放資料的認識。但其中關鍵課題仍在於,如 何讓公務同仁理解開放資料長期可降低行政執行的成本,而非增加其負擔,
這是技術面與程序面之外,涉及公務文化質變的課題。另外,各種推廣活動 的成果是否可持續獲得沿用與資源,也是評估示範宣導效益的一環,例如 App競賽後獲獎的App如何結合特定政策目標,在機關內部獲得資源持續推 廣與應用。因此,開放資料在組織文化面的衝擊以及對行政可行性的影響,
攸關未來政策的落實程度,更是現階段在形塑統一的發展架構、建構營運模 式之際必須衡量的面向。
事實上,政府機關在進行資料或資訊分享時,往往會受到技術、組 織、法令規範與外在環境等因素而影響其分享意願;另一方面,政府機關在
分享的資料的品質、格式與分享的方法等,皆會影響到後端不同資訊接收者 後續創新加值與應用的空間(宋餘俠、李國田,2012)。
從美、英等國政府開放資料政策的經驗觀之,由中央政府引導來提升 地方政府的投入是當前可行的趨勢,在臺灣既定開放政策趨勢下,不斷地汲 取他國經驗,以發展共同地原則、建構營運模式,將是現階段政策執行的重 要環節,此為本研究目的所欲提供的基礎。據此,將可引導共同平台的建 立、營運,並逐步地調整宣導推廣的策略。誠然,奠基於歐美各國推展開放 資料的經驗,也需在優先考量利害關係人的觀點和需求,以及在機關導入前 考量各類機關的適用性與可行性。
對此,本研究後續分別透過產、官、學界代表的焦點座談會議來了解多 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此外,更藉由中央機關和地方政府的問卷調查預先檢 視適用性,以期於未來於導入後分階段的確立營運模式與原則的實務價值,
並保留修正與調適的空間,兩項調查成果分述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