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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量 是 教 學 過 程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一 部 分 ( 簡 茂 發 , 1999 )。 教 學 的 評 量

(evaluation)雖然常被視為教學活動過程中最後一個階段,但卻不是教學活動的 結束或終點(林寶山,1998)。教學評量的結果可以提供回饋,作為修正教學目標,

進行補救教學的重要依據(林寶山,1988)。完整的教學與評量,需兼顧兒童的認 知、技能和情意領域,並兼顧形成性評量及總結性評量(王萬清,1990)。

洪中周(1987)認為:童詩的效果評量其主要的作用有兩個:一是教師自身 檢討教學的得失,二是給兒童鼓勵與訂正,前者由兒童繳出的作品便可了解是否 達到預期的效果,後者有賴於教師對作品的評閱與輔導。他(1987)又說明兒童 詩作的評閱與作文一樣,主要有:(一)等第的判定、(二)文字的刪改、(三)

評語的批註等三項。此外,教師在批註評語的時候,不論作品的好壞,都要列出 優缺點。指出優點能增加兒童的信心;指出缺點可以指引兒童努力的方向,但語 氣要婉轉一點,有時教師的誠懇也能鼓勵學生努力不懈。

在評價賞析童詩時,所應秉持的角度,李漢偉(1990)認為有三個要件:(一)

有韻律的語言、(二)有豐富的想像、(三)豐富的情感。

徐守濤在《兒童詩論》第七章〈兒童詩的批評修改〉裡,認為童詩批改的重 點有:(一)內容的剪裁、(二)段落的劃分、(三)詩句的潤飾、(四)節奏的變 化、(五)評語的釐訂等五點(引自林文寶,1991:157)。

林文寶(1991)認為:對兒童的詩作應多加鼓勵,同時不要太以成人的觀點 去修改或潤飾兒童的作品,應盡量保留兒童自己的語言與精神。更重要的是能與 兒童本身溝通,確實了解兒童的心態。因此,他(1991)提出批改的三個原則:

(一)就語言而論:要注意是否合乎現代標準語。

(二)就內容而言:要有美麗的想像再加上動人的情意或童趣。

(三)就文句而言:文句應自然與順口。

然而,童詩的分行、分段或標點,應掌握哪些原則呢?林文寶(1991)指出:

詩的分行,應該以一句完整的意義為標準,每行有一個完整的意思,或兩行為一 句,或三行為一句,以分行的方式來調整並暗示該句在誦讀時所採取的節奏與頓 挫。而童詩的分段,旨在展現敘述的重點,大概一個重點可以分成一段,段與段

間,通常以空一行來提醒讀者(張清榮,1994)。至於詩句的排列,以「齊頭」橫 排為「正體」。當然有時候為了節奏、形式表現上的需要,也可以參差排列,加 強音感及視覺上的效果,這是「變體」(宋筱蕙,1989)。

在童詩的標點方面,有些學者認為童詩最好要加標點(宋筱蕙,1989;林文 寶,1991;陳啟佑,1993;張青史,1993)。其理由有兩個:一是讓寫詩的兒童,

能更肯定地表達他們的意思和語氣;二是讓讀詩的兒童,能更有效的把握詩裡的 節奏和意義,以免誤讀或誤解。而陳正治(1995)和邱雲忠(2002)則認為:童 詩既然已經把每一句話「分行」排列,那麼標點就可以省略,但在不標時會引起 岐義,或是影響閱讀,就要加標點。張清榮(1994)指出:童詩寫作時應使用廣 義的「符號」,此符號指的是「標點」及「空格」,有的依照每句語氣,給予應有 的符號;有的則在一句中,語氣稍有停頓時以「空格」來代替標點,但都以能完 整表意為原則。因此,童詩是否標點,不可硬性規定,要以能完整表達意義且不 會造成讀者誤解為原則。

林素春整理童詩中,標點符號的使用,有下列三種情形(陳木城、凌俊嫻編 著,1992a):

(一)有沒有標點,對全詩沒有影響,不妨省略。

(二)為加強語意、詩意、氣勢和神態,可以用標點符號,加以巧妙的搭配。

(三)適時的加上標點符號,可收到「畫龍點睛」的效果。

小結:綜合以上學者論述,研究者在評定學生作品時,會尊重學生的原創,

不該刪改過多,應盡量保留學生自己的語言與精神。評定等第時,可使用等級或 符號評定法,讓學生了解自己作品的優劣程度,提供他們檢討改進的機會。最重 要的是評語的批註,不論作品的好壞,研究者會多予鼓勵,並指出作品的優點及 缺點,以作為學生努力的方向。此外,研究者亦會從綜合、多元的角度以及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