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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般若空慧」為引導

第三章 堅固心志,求法利眾:一至三地菩薩的修行特色

第一節 以「般若空慧」為引導

因為初地菩薩才剛進入大乘學習的階段,所以此地強調的佛法實踐都是基礎 的。此初地菩薩所修行的每一行法都要與般若空見相應。因為般若為一切菩薩行 之導161,又《大品經》介紹菩薩十地前即強調:

云何菩薩摩訶薩從一地至一地?佛言:「菩薩摩訶薩知一切法無來去相,

亦無有法若來、若去,若至、若不至,諸法相不滅故。菩薩摩訶薩於諸地,

不念、不思惟,而修治地業,亦不見地。」162

《大品經》的菩薩從一地晉升到下一地,都要觀照諸法是無來去相,了知諸法相 是不滅,對諸地也不執著,這樣才算是菩薩從一地趣向一地。由以上引文可知般 若是每一地菩薩必須實踐的觀照,因此般若空觀對般若菩薩十地實踐至為重要。

以下將依「不可得」的語義、「不可得」之具體內涵二項探討以般若為導之菩薩 修行實踐。

一、「不可得」之語義

《大品經》開示的是菩薩的般若行,然而般若行並非純粹空的實踐,而是將 般若空觀與其他眾多菩薩行融通而成的。《大品經》經文從初地菩薩的行法顯現 出一個特出的地方,就是菩薩能成就以下行法,都是因為「無所得」或「不可得」

的原因。以下十事是基礎的實踐,然而《大品經》卻要求菩薩必需用般若來實踐 此十事,故以下初地菩薩的行法並非單指一般的實踐,而是不同於未入初地菩薩 的實踐。

菩薩摩訶薩住初地時行十事。一者深心堅固,用無所得故。二者於一切眾 生中等心,眾生不可得故。三者布施,施者、受者不可得故。四者親近善 知識亦不自高。五者求法,一切法不可得故。六者常出家,家不可得故。

161 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21,《大正藏》冊 8,頁 369 上。「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導五波 羅蜜到薩婆若。」以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9,《大正藏》冊 8,頁 288 中。「五波羅蜜依般 若波羅蜜得生,四念處乃至一切種智,亦依般若波羅蜜得生。以是故,阿難,般若波羅蜜於五波 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為尊導。」

162 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5,《大正藏》冊 8,頁 256 下。

七者愛樂佛身,相好不可得故。八者演出法教,諸法分別不可得故。九者 破憍慢,法生慧不可得故。十者實語,諸語不可得故。

依以上引文,初地菩薩以「無所得」或「不可得」之心觀照的涵蓋範圍包含菩薩 的一切行法。初地菩薩從其發心,對待一切眾生,做布施,求法、教法,出家,

對佛身的愛樂,對智慧及語言的態度,都必須以「無所得」或「不可得」之心來 實踐。然而,「無所得」或「不可得」到底是什麼意思?為什麼每一個修行實踐 能夠成就是因為這個「無所得」或「不可得」呢?以下將就「無所得」或「不可 得」之語義加以解析其意義。

依字面意義來看,「無所得」或「不可得」就是「沒有得到」或「不可得到;

不可獲得」,而在古漢語中,「得」除了「獲得」之義,還有「知曉;明白;被發 覺」163的意思。因此,「不可得」除了有「不可獲得」的意思外,也有可能是指

「不可被覺知」,也就是「不見」;「無所得」則有「沒有獲得」或是「沒有被發 覺」的意思。但是,在佛教中的「無所得」或「不可得」是這樣的意義嗎?這需 要從梵文的語義加以釐清。

就梵文來說,依 Nalinaksa Dutt 等人所編之 The Pabcavimwatisahasrika

Prajbaparamita I:Edited with Critical Notes and Introduction 的內容,相對應於「不

可得」是 anupalambha164。根據《梵和大辭典》,anupalambha 意思是「不見」165而 在 Monier-Williams 所 編 之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的 解 釋 是

「nonperception 」166,即為「不見、無所得」。Edward Conze 在其英譯之 The Large

Sutra on Perfect Wisdom 中將「不可得」翻譯為「nonapprehension」

167,其意為「不 能理解;不能領悟」。故綜合以上的意義,「不可得」可以解釋為「不能得到」、「不 能被理解」。

至於「無所得」,除了根據《梵和大辭典》,將它認定是 anupalambha 的意思 之一,在梵文本 The Pabcavimwatisahasrika Prajbaparamita I:Edited with Critical

163 見《漢語大詞典》(光碟版)。

164 Ed. Nalinaksa Dutt etc., 1934, The Pabcavimwatisahasrika Prajbaparamita I:Edited with Critical Notes and Introduction, Calcutta: Calcutta Oriental Press, p. 214.

165 見荻原雲來編纂,《梵和大辭典》(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9),頁 61。

166 Ed. M. Monier-Williams, 2002,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Delhi: Motital Banarsidass Publishers, p. 35.

167 Trans. Edward Conze, 1975, The Large Sutra on Perfect Wisdom: with the Divisions of the Abhisamayalankara, Berkeley, Los Angels,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 163.

Notes and Introduction 中,也是用 anupalambha 來表示

168;英譯本,亦是用

「nonapprehension」來表達169。因此,依梵文本與英譯本,我們應該可以將「無 所得」和「不可得」視為同詞的兩種譯法,也就是「無所得」就是「不可得」。 然 而,爲什麼菩薩能成就所有行法都是因為「不能得到」、「不能被理解」呢?菩薩 到底是不能得到什麼或是什麼不能被菩薩理解呢?要解決以上問題,不能僅從字 詞的語義去探討,而是需要從佛教經文,《大品經》的其他相關文脈,或是其釋 論中,才能尋求出答案。

二、「不可得」之具體內涵

在《阿含經》的文脈中也有「不可得」這樣的用語,如以下引文所示:

周那!信族姓男、族姓女,若得此七世間之福及更有七出世間福者,其福 不可數。有爾所福,爾所福果,爾所福報,唯不可限、不可量、不可得大 福之數。170

因為前面文脈有「不可限、不可量」,因此以上引文之「不可得」應該可以解釋 為「不可被獲得」。「不可得」這樣的語義,也可以從比《中阿含經》晚出的《增 壹阿含經》的經文得到印證:

那羅陀告王曰:「大王當知!夢幻之法起於愁憂,泡沫之法及以雪揣而起 愁憂,亦復不可以華法之想起於愁憂。所以然者?今有五事,最不可得,

是如來之所說也。云何為五?夫物應盡,欲使不盡者,此不可得;夫物應 滅,欲使不滅者,此不可得;夫老之法,欲使不老者,此不可得;復次,

病法,欲使不病者,此不可得;復次,死法,欲使不死者,此不可得;是 謂,大王!此有五事,最不可得,是如來之所說。」171

因為物應盡就會盡,應滅就會滅,人會老,會病,會死,要使這些事情不發生的 期望是「不能被獲得的」。這裡的「不可得」可以當作「不能被獲得」,也可以引

168 Ed. Nalinaksa Dutt etc., The Pabcavimwatisahasrika Prajbaparamita I:Edited with Critical Notes and Introduction, p. 214.

169 Ed. M. Monier-Williams,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p. 35.

170 見《中阿含經》卷 2,《大正藏》冊 1,頁 428 中。

171 見《增壹阿含經》卷 24,《大正藏》冊 2,頁 679 中。

申為「不可能」。然而,因為《中阿含經》與《增壹阿含經》的成立比《大品經》

更早,因此我們雖然可以說佛教早期經典中有將「不可得」用作「不可被獲得」

之意,卻不能貿然以此推論屬於初期大乘的《大品經》,其經文中的「不可得」

的意思也是如此。根據《大品經》經文:

內空中,初地不可得,乃至無法、有法空中,初地不可得。內空乃至無法、

有法空中,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地不可 得。何以故?須菩提!初地非得、非不得,乃至十地非得、非不得,畢竟 淨故。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中,成就眾生不可得,畢竟淨故。內空乃至 無法、有法空中,淨佛國土不可得,畢竟淨故。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中,

五眼不可得,畢竟淨故。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以一切諸法不可得故。

172

以上《大品經》中的「不可得」是「非得」、「非不得」,是離卻「得」與「不得」, 是因為一切法在「內空;無法、有法空」中的緣故。《放光》相對應的經文用「無 所有,不可見」來代替「不可得」:

何以故?須菩提!從一住至十住,亦無所有,亦不可見,至竟淨。內、外 空至有、無空,眾生淨,無所有,至竟淨。內、外空至有、無空,佛國淨,

無所有,至竟淨。內、外空,有、無空,五眼無所有,至竟淨。須菩提!

如是,菩薩摩訶薩,以無所倚事,令諸法以摩訶衍出薩云若。173

從以上引文還可以看到,「無所有」也是與「內、外空;有、無空」相連結。根 據《大品》及《放光》的文脈,「不可得」或「無所有」是跟「內空;外空;有

(法)空;無(法)空」有關係,但是其關係為何?或許可以從《大品經》第三 卷的經文得知:「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云何名不可得?』佛言:『諸法內空乃 至無法、有法空故。』」174換句話說,因為一切法是內空,有法亦空,無法也空,

因此可以將某事或某物稱之為「不可得」。根據這樣的說法,「不可得」的意思從

「不可被獲得;不能被理解」中引申到與空觀有關。

「不可得」與空觀有關,可以從被推為「原始般若」的《道行般若經》的〈道

172 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6,《大正藏》冊 8,頁 261 上。

173 見《放光般若經》卷 5,《大正藏》冊 8,頁 30 下。

174 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3,《大正藏》冊 8,頁 239 中。

行品〉中只用「離、無所有、無生、無性、不可得」等來表示一切法空的「空」

175得知。除此之外,《大品經》中有十八空,其中第十五空名為「不可得空」,

「不可得」是求一切法不可得;不可得就是空。176 Lamotte 指出「不可得空」是 由「不得」安立的一種空;一切諸法都是無法由經驗所得、取得,這不是因為智 力不夠,無法執取諸法,而是因為諸法「非實有」。177根據 Lamotte 的說法,諸 法的本性空寂,所以我們無法去執取諸法。因此,初地菩薩從第一法到第十法能 夠成就都是因為「不可得」,那是由於「般若」、「性空」的緣故178

簡而言之,《般若經》是以釋迦如來的智證為根本立場,觀一切法有為、無 為不二,「絕諸戲論」。直從空、無相、無願入門,獨到發揚空,這是《般若經》

的特色。179而《大品經》開示的是菩薩的般若行,教學菩薩行,即菩薩應怎樣的 不著一切,以無所得,而度眾生,成佛道。180這樣不著一切的觀照,從初地菩薩 的十個行法就已經顯示了這樣的特性。然而,這裡並不是說菩薩已經完全證入諸 法空寂,而是因為心中時常觀照諸法本性空,所以所有實踐都可以成就。這些的 實踐可歸納為三大項:一是堅固菩薩心志、、二是導入利眾事業生、三為勤求菩 薩法教,以下三節將詳細探討一至三地菩薩的所有行法。

175 參見釋印順著,《空之探究》(新竹:正聞出版社,2000),頁 156。

176 參見釋印順著,《空之探究》,頁 168。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65,《大正藏》冊 8,頁 251 下。「何等為不可得空?求諸法不可得,是不可得空,非常、非滅故。何以故?性自爾,是名不 可得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65,《大正藏》冊 8,頁 251 下。

177 參見 E. Lamotte, Le Traite De La Grande Vertu De Sagesse, tome I, 1944. (Reproduction anastatique 1981, Publications de 1’Intitut Orientalise de Louvain, no. 25, Louvain-la-Neuve), p. 2145, n. 1. (以下引用皆簡稱 Lamotte,p 代表頁碼,n 代表註腳)。

178見《佛光大辭典》,頁 963。「不可得,梵語 an-upalambha。為空之異名。指無論如何尋求,皆 不能得知。佛教謂一切諸法之存在並無固定不變之形態,若推察尋求之,皆不可得,稱為不可得

178見《佛光大辭典》,頁 963。「不可得,梵語 an-upalambha。為空之異名。指無論如何尋求,皆 不能得知。佛教謂一切諸法之存在並無固定不變之形態,若推察尋求之,皆不可得,稱為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