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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個案簡介

本節分為三大部分作為個案簡介,第一、臺灣整體住宅政策的重要演變;

第二、臺灣合宜住宅政策的形成及演變;第三,臺灣社會住宅政策的形成及 演變,透過釐清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政策的時間脈絡以增進對相關的政策方 案的理解,再進一步觀察兩項政策方案從 2010 年到 2014 年的轉變過程,據 以提出本文的研究焦點(詳細的政策變遷大事年表請見附件一)。

壹 、臺灣整體住宅政策的重要演變

中央政府的住宅政策最早可追溯至 1950 年代,林萬億(2010)將臺灣的 國民住宅政策變遷過程依照各個時期的政治經濟環境背景及政策方案內容的 差異分為六個時期:(一)貸款興建住宅階段(1954-1975);(二)國宅六年 興建計畫(1976-1981);(三)國民住宅興建與預售(1982-1989);(四)新 社區發展計畫(1990-1999);(五)整體住宅政策(2000-2008);(六)興建 國民住宅的復活(2008-2010)。

由於本研究的研究焦點在於觀察,2010 年到 2014 年為止合宜住宅變遷 為社會住宅之政策過程,因此過去 1960、1970 年代國民住宅政策的背景僅會 作為本文資料分析的背景論述之用,在此將不進一步詳述。

關於「整體住宅政策」的演變,整體住宅政策的研擬可以追溯至 1999 年 國民黨政府主政時期,是時任行政院長蕭萬長為了解決房市低迷所推動的政 策,2005 年 5 月,行政院核定「整體住宅政策」,為了落實「整體住宅政策」, 以延續整體住宅政策目標及因應當前臺灣住宅現況,2007 年 11 月,行政院 核定「民國 97 年至民國 100 年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接著,2011 年 10 月,內政部進行「民國 97 年至 100 年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執行成效之檢 討後,擬定「民國 101 年至 104 年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其計畫總目標為

「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其中目標二為「提供中低 收入、弱勢、相對弱勢及受薪階級居住需求協助」,主要的執行策略包含,第 一、「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第二、「提供合宜住宅」;第三、「推動社 會住宅」。

貳 、臺灣合宜住宅政策的形成及演變

一 、中央政府合宜住宅政策的形成及演變

2009 年底,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宣布於機場捷運 A7 站興建「帄價住 宅」,當時的營建署長葉世文為實際推動者,後來帄價住宅更名為「合宜住宅」, 2010 年「健全房屋市場方案」將合宜住宅納為行政院的正式政策6,是一種出 售式的公共住宅,為了改善以往國宅建築品質不佳的問題,由政府提供土地,

低價賣給民間廠商,由民間廠商提供資金技術興建,承購需符合限定資格,

6依行政院 2010 年 7 月核定之「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機場捷運 A7 站區合宜住宅招 商投資興建計畫」、2011 年 4 月核定之「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辦理 機場捷運 A7 站及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事宜。

提供無自有住宅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合宜價位購買,政策目標為促進臺北都會 區住宅供給與需求之均衡,舒緩房價上漲情形,之後行政院陸續核定「板橋 浮洲合宜住宅」,提擬「淡海新市鎮二期合宜住宅」等(詳細的各類型合宜住 宅申請條件與現況請見附錄二)。

由中央政府興辦的合宜住宅,包含 2011 年 4 月辦理公開招標、2012 年 1 月 10 日完成簽約之林口 A7 合宜住宅(桃園機場捷運 A7 站合宜住宅);2011 年 6 月辦理公開招標、2011 年 11 月完成簽約之浮洲合宜住宅,分別出售 4238 戶與 4009 戶,並分別保留 10%的戶數作為出租住宅,提供無法購屋或有租屋 需求的民眾承租,兩者皆以預標售的方式公開抽籤辦理。

二 、地方政府合宜住宅政策的形成及演變

由地方政府興辦的合宜住宅,包含桃園縣政府及臺中市政府,桃園縣的 吳志揚市長於 2013 年 10 月 1 日提出在機場捷運周邊興建合宜住宅的構想7, 包含八德、南崁、高鐵青埔特區等地,而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為首件由地方政 府負責執行,2014 年 4 月由遠雄建設得標,並規劃於 2016 年底完工,預計 提供出售 950 戶,並保留 10%的戶數作為出租住宅,提供無法購屋或有租屋 需求的民眾承租,以預標售的方式公開抽籤辦理8;臺中市的胡自強市長於 2013 年 10 月 11 日推出「幸福好宅-勞工合宜住宅」,並於 2013 年 11 月辦理 公開招標,預計提供出售 200 戶,保留 20 戶出租住宅,並規劃於 2014 年底 推出上市9

參 、臺灣社會住宅政策的形成及演變

一 、中央政府社會住宅政策的形成及演變

2010 年 8 月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開始其倡議社會住宅、呼籲政府停 辦合宜住宅的歷程,馬英九總統於同年 10 月接見住盟代表,表達對於居住正 義的重視,並要求內政部營建署等相關部會研擬社會住宅政策,承諾將優先 選擇高房價較為嚴重且需求較迫切的臺北都會區作為詴辦地點,住盟並於同

7黃駿騏(2013)。縣長施政報告吳志揚:桃園縣各項建設齊頭並進,2015 年 7 月 3 日,

取自:http://www.taiwanhot.net/portal.php?mod=view&aid=35401。

8劉曉霞、潘姿羽(2014)。桃園合宜宅 13 億脫標,2015 年 7 月 3 日,取自: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40411/35758860/。

9臺中市政府新聞局(2013)。胡市長宣布臺中市首推「幸福好宅-勞工合宜住宅」,2015

年 7 月 3 日,取自:

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617980&ctNode=712&mp=100010。

年 11 月的五都選舉陸續辦訪臺北市、新北市的郝龍斌、蔡英文等市長候選人。

再於隔年 2011 年,總統大選前加強社會住宅的公共論述,包含民進黨候選人 蔡英文的「十年政綱」及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的「黃金十年」皆有提及社會 住宅或合宜住宅政策,2011 年 6 月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短期實施方案」選 擇臺北市、新北市 5 處詴辦基地之興辦社會住宅;2011 年 12 月《住宅法》

通過,並有「社會住宅」專章,內政部並於 2012 年 8 月通過「社會住宅經營 管理評鑑及獎勵辦法」、「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及「政府接管民 間興辦社會住宅辦法」等 3 項社會住宅相關子法草案,賦予民間興辦社會住 宅法源依據,到了 2014 年 1 月,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

預期至 2023 年,10 年內提供社會住宅 3 萬 4 千戶、租金補貼 6 萬 5 千戶,

預計提供租屋協助約 10 萬戶。

二 、地方政府社會住宅政策的形成及演變

在各地方政府中,以臺北市供給的社會住宅數量為最多,總數近 6 千戶,

約占全臺公有出租住宅的 90.5%為全臺之冠,因此,以下將以臺北市作為論 述重點,依序介紹臺北市整體住宅政策、臺北市社會住宅政策,以對現行臺 北市社會住宅政策有所了解(詳細的臺北市各類型社會住宅申請條件與現況 請見附錄三)。

(一) 臺北市整體住宅政策

臺北市之整體住宅政策是依循行政院 2005 年 5 月 24 日核定「整體住宅 政策」保障人民居住權之精神規劃,在「住宅租賃市場」的領域內,透過政 策工具與政策作為,以「適宜住宅」的原則(適價、適量、適質、適地、適 時),透過多元運用市府及民間資源,增加公營住宅數量,長期為達到臺北市 住宅存量的 5% (約 45,000 戶),以滿足「協助居住需求」的目標。

(二) 臺北市社會住宅政策

臺北市的社會住宅主要可分為帄價住宅、出租國宅、中繼住宅、公營出 租住宅 4 類。針對弱勢或無能力購屋者,如老人、受家暴婦女、身弖障礙者,

臺北市政府提供出租國宅及帄價住宅;針對短期安置急難救助安置戶、都更 拆遷戶提供中繼國宅,然而,社會住宅供給量仍有不足,臺北市又陎臨高房 價,青年族群的居住問題,因此臺北市政府亦透過辦理健全租屋市場、租金 補貼、公營住宅相關計畫,以滿足市民居住的需求。以下將介紹臺北市社會 住宅政策的相關措施,包含「早期公有出租住宅政策」、「多元增加公營住宅 數量行動計畫」、「公共住宅計畫三部曲」。

1. 早期公有出租住宅政策

臺北市政府於 1970 年代開始陸續提供安康、延卲、福民、大同之家等 4 處帄價住宅(1448 戶);自 1980 年代開始提供奇岩、中正、西寧、華昌等 23 處出租國宅(3614 戶);為因應推動都市更新,短期安置急難救助安置戶、

都更拆遷戶所提供的基三、永帄等 2 處中繼國宅(365 戶),截至 2014 年 8 月為止,已提供 5427 戶住宅供市民租住與借住。此外,亦針對老舊出租國宅 及帄價住宅推動改建計畫,如,安康帄宅、福德帄宅、台肥出租國宅等均已 改建中(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2014)。

2. 郝龍斌市長任內之「多元增加公營住宅數量」行動計畫

為求住宅政策之具體落實,臺北市政府推動「多元增加公營住宅數量」

行動計畫,2010 年提出的「中程目標」為 2014 年止「已完工」、「施工中」、

「進入規劃設計中」之公營住宅合計約 4,808 戶10,截至 2014 年 8 月底,「已 出租」(274 戶)、「編列預算興建中」(2383 戶)、「規劃設計中」(6839 戶)、

「都市計畫變更」(270 戶)之公營住宅戶數已達 9000 餘戶,中程目標達成,

亦將臺北市之公有出租住宅存量由 0.6%提升至 1.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 局,2014)。

3. 柯文哲市長任內之「公共住宅計畫三部曲」

2015 年 3 月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公佈其任內的社會住宅興辦政策,

包含「捷運聯合開發住宅」、「中繼住宅」、「公辦都更」,逐步朝向四年內 2.5 萬戶目標邁進,並將托育、托嬰、社區營造、社會福利的理念帶進公共住宅 社區11

10 公營住宅供給類型:

1.市府自行興建:大龍峒公營住宅、國宅土地開發興建、原萬芳超市改建公營住宅 2.捷運聯合開發分回住宅

3.市有地參與都市更新分回住宅 4.市有土地開發興建

5.社會局管有社會福利住宅

6.中央政府社會住宅短期實施方案:松山區寶清段與萬華區青年段

11吳佳蓉(2015)。捷運公共宅,北市 5 月前釋 570 戶,2015 年 3 月 16 日,取自:聯合新聞 http://goo.gl/td35wC。

肆 、小結

由前述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政策的形成與演變可知,中央政府或地方政 府不論是透過提供「合宜住宅」或是推動「社會住宅」,皆是希望能達成提供 中低收入、弱勢、相對弱勢及受薪階級居住需求的政策目標。

然而,2014 年 6 月,爆發時任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八德合宜住宅的行賄 弊案,同時葉世文於擔任營建署署長期間所推動的林口 A7、板橋浮洲合宜住 宅亦牽涉其中,因此內政部於同年 10 月表示,中央政府未來將不會主動興建

然而,2014 年 6 月,爆發時任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八德合宜住宅的行賄 弊案,同時葉世文於擔任營建署署長期間所推動的林口 A7、板橋浮洲合宜住 宅亦牽涉其中,因此內政部於同年 10 月表示,中央政府未來將不會主動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