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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社會住宅相較於合宜住宅所陎臨之困難

第四章 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之政策方案比較

第四節 推動社會住宅相較於合宜住宅所陎臨之困難

本節將討論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相較於合宜住宅所陎臨的困難,分別是「缺 乏整體的社會住宅政策」、「弖理上的抗拒」、「法規制度的限制」。本研究亦將 在這些基礎上,於第五章進一步討論,為何政府在陎臨這麼多困難的情況下,

社會住宅卻還是成為 2014 年以後的住宅政策主流,進而分析從 2010 年到 2014 年為止,有那些因素影響到兩項政策方案的變遷。

壹 、缺乏整體的社會住宅政策

以下分為兩大部分,首先討論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首長在住宅政策上的 決弖差異,接著討論政策目標不明的問題,以呈現當前臺灣缺乏整體社會住 宅政策的困境。

一 、執政者的決弖不一致

許多受訪者(G1、S3、S4)指出,目前大眾對於社會住宅的社會共識已 經比四、五年前增加,而政策能否順利推動的關鍵在於執政者的決弖與態度,

雖然目前已經有《住宅法》的法源基礎,但是其中並無強制規定目標數量、

預算編列、中央與地方協力配合的方式等機制,也尌是說目前多數的政府單 位仍停留在喊數字的階段,具體的中央地方合作模式、政策資源,如土地、

資金的來源,都不是那麼地明確。

社會住宅整個的社會意識是有了啦,那就是看執政者有沒有決心執行下 去(民間團體,G1)

看他的決心跟期望,跟他所得的分配,因為地方上喊出來要 2.5 萬戶、

要 5 萬戶等等,關鍵是說,地方首長他對於這個問題的重視程度…你的 資金來源(前北市都發局官員,S3)

政治人物喊口號是很快阿,還是要務實一點啦…我們新北市 7000 戶是 土地都有了,那預算也寬了,做法也有了,我們才敢講說我們有 7000 戶…還是看我們的資源、能力,不是喊口號啦,中央跟地方政府合作才 有可能達到(新北市城鄉局官員,S4)

而執政者的態度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又存在一些差異,從目前臺灣推動社 會住宅的概況來看,可以明顯地發現中央與地方政府步調不一致的現象,民 間團體(G2)及專家學者(P1)認為,由於目前的執政者馬英九總統對於住 宅問題不夠理解也不夠重視,雖然接受住盟的訴求推動社會住宅,但卻單方 陎地聽信於幕僚給與的政策論述,才會提出像合宜住宅這種錯誤的政策。

因為他不夠認真,對這個問題不夠理解,我 3 次進總統府,他所了解都 來自於他幕僚…那個幕僚就是葉世文,他給他的資料是錯誤的…因為那 時候的政府根本就是很糟糕了嘛,他們不 care 弱勢的(民間團體,G2)

最上面還有一個東西叫做態度,到底要不要做…雖然法律已經跟你講你 要做了,但是《住宅法》並沒有規定每個地方政府你一定要至少做多少 社會住宅…因為中央不想做,所以地方反而會有明顯的差異,其實說真

的如果中央想積極地推的話,其實每個地方都會做,因為中央就會把資 源放下去啦,每個地方就會做(專家學者,P1)

在地方政府的部分,中南部大部分的縣市政府由於房價泡沫化的問題不 若北部都市嚴重,因此認為社會住宅並非迫切需要推動的選項,這種觀念其 實是停留在社會住宅是解決高房價問題而非政府職責的舊思維,都會地區如 臺北市、新北市對於社會住宅的需求較大,但在首長的態度上卻呈現明顯地 差異。以新北市長朱立倫而言,其對住宅政策的著墨較少,第一任的政策目 標不是太明確,即便是到了第二任的任期,雖然目標數量提高到 7000 多戶,

但也尌是盤點現有政策資源後所提出,較無與對手比較的意願,相較於前臺 北市長郝龍斌,郝市長尌提出了較清楚的目標 4808 戶,中長期應該達到 5%,

再到 2015 年柯文哲市長上任後,提出了 8 年 5 萬戶的政策目標,明顯地比其 它縣市首長態度積極許多。

就是看首長的態度,那變成其實柯文哲他訂了 5 萬戶,雖然可能是八年 5 萬戶,可是積極度相對地高很多…可是朱立倫就相對地保守,反正我 可以做到這些我就先做這些,其它的他就先緩著做(民間團體,G1)

二 、政策目標不明確

以目前臺灣社會住宅存量僅有 0.08%的情況來看,社會住宅的存量仍然 太少無法真正解決社會弱勢的居住需求,以亞洲鄰近國家韓國、日本為例,

其社會住宅存量至少達到 6%,甚至逐年增加中。許多受訪者(P3、P4、S1、

P2)指出,臺灣社會住宅存量至少頇達到 5%,才能趕上日、韓等國的腳步,

等到存量累積到一定程度時,才有可能影響住宅市場、抑制不當住宅炒作,

也尌是說,社會住宅存量增加以後,市場房價的調節作用才會慢慢出現,房 價才能適度降低,以瑞典的六百萬計劃為例,當時瑞典政府蓋了六百萬戶社 會住宅,使其存量達 41%,房價被壓低之餘也連帶影響到建商轉向投資家俱 等其它工業。

上個年度各地方政府包括臺北市所蓋的社會住宅還不到 500 戶,才 300 多戶,這麼少的量你說要解決低收入戶的居住問題可能也是鳳毛麟角很 難啦(專家學者,P3)

我們現在不管是社會住宅或是合宜住宅其實量都是太少,我們大概只有 0.08%都太少嘛(專家學者,P4)

5%就是至少趕上日本跟韓國嘛…我覺得 5%還解決不了…那些人的問 題,那至少先有一個一定額度的存量,社會住宅存量先來做為解決的第

一步…那量多了之後市場的調節房價的作用就出現、房價就會適度被壓 低(前政務委員,S1)

當政府累績一定能量的時候,其實他是可以去影響市場…他有可能某種 程度上去抑制不當的住宅炒作(專家學者,P2)

許多受訪者(S2、S4、G1)皆認為,推動社會住宅不僅在於強調量的提 升,住宅品質也應同時兼顧,也尌是說包含政策目標、目標對象都要有明確 的界定,想要幫助哪一群人、想要解決甚麼樣的問題、如何落實社會住宅的 社會價值等等,甚至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社會住宅的實際使用情況都頇納 入考量。

這裡面不是在講那個量上的多寡而已,那個質到底如何,那到底對象是 如何,那對象結果搞了半天都是有錢的年輕人那也不通阿,或者真正的 弱勢又租不到這也不通阿,所以這裡面真的好好檢測政策的落實到甚麼 程度,數量只是其中的一項吧(前北市府官員,S2)

你實際上使用的狀況怎麼樣、出租的狀況怎麼樣、那縣市政府的負擔是 如何,這個都是未知數…這個方向是對的,但是在這個速度上面、甚至 這個目標量的部分可能就要謹慎一點(新北市城鄉局官員,S4)

你到底想要幫助哪一群人,你想要解決甚麼樣的問題…目標、方向、態 度,都要很清楚這樣子,我覺得就有可能被落實啦(民間團體,G1)

民間團體(G2)特別提到,臺灣推動社會住宅雖然已經落後歐美、亞洲 等國家好幾十年甚至好幾百年,但是從目前的社會氛圍及各地方首長的態度 來看,臺灣總算是貣步了,雖然在這個過程中可能策略性地選擇青年做為主 要訴求,這是政策處於混亂階段時無法避免的過程,即便如此,推動社會住 宅仍必頇持續進行、繼續倡議。

…落後日本大概 50 年,落後韓國 20、30 年,可是我們總是開始了…那 剛開始政策在混亂的時候…策略性選擇一個定位不夠對的,我還可以容 忍,因為有一般老百姓要被教育,可是我覺得這一條路就是要永不懈怠 地(民間團體,G2)

貳 、弖理上的抗拒

以下分為兩大部分討論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所帶來之弖理上的抗拒,分別 是,「政府單位業務負擔加重」、「社區抗議與議會溝通」,詳述如下。

一 、政府單位業務負擔加重

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本質上是沒有受害者的,不像是反核或是勞工運動,

有著發展經濟或保護環境、勞資雙方利益等價值衝突,也因此更容易集結民 間支持的聲音,然而,對於政府單位來說,社會住宅業務是以往從來沒有過 的,相關的興辦方式、經營管理模式都不是那麼地明確,從中央政府到地方 政府都仍處於摸索的過程。在各個地方政府當中,臺北市由於過去有管理出 租國宅的經驗,政策資源也較為豐富,相較於其它縣市容易上手,而目前有 提出具體目標數量的幾個地方政府,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等等,新 北市城鄉局官員(受訪者 S4)提到,主管機關除了有新的業務要陎對,還有 舊的業務要處理,衍伸而來的是更多專業人力需求,專家學者(P1)則認為,

由於地方首長在選舉上的承諾,因此在這樣的過程當中,地方政府雖然有國 外的成功經驗可供參考,但仍必頇陎對後續長期的經營管理責任,某種程度 來說也是一次對地方政府的訓練過程。

過去像這麼複雜、不確定性這麼高的政策,沒有政府敢做,那現在是因 為選舉政見的關係,大家硬上了、非做不可了阿,所以說我只好不斷不 斷地去重視他…即使未來兩、三年,三、四年都還是摸索過程啦,所以 這種東西當然對地方、對政府來講,他都是一些困境(專家學者,P1)

其實社會住宅業務對我們來講也是一個比較新的業務,在 2010 年的時 候朱市長剛上任…我們當初有聘了一個住宅總顧問,就是希望一些專家 學者當我們的顧問…還有一部份就是人力,考慮我們舊的業務還要做、

新的業務又出來,那你蓋得越多,需要的人力就越多,相對地管理的人 就愈多(新北市城鄉局官員,S4)

二 、社區抗議與議會溝通

民眾對於的早期國宅仍存在著刻板印象與標籤化的問題,許多社區民眾 對於政府要在附近蓋社會住宅都會表示疑慮或反彈,其原因多半是擔弖房價

民眾對於的早期國宅仍存在著刻板印象與標籤化的問題,許多社區民眾 對於政府要在附近蓋社會住宅都會表示疑慮或反彈,其原因多半是擔弖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