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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本章節將詳細介紹本研究之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個案簡介,

再依據本研究目的及個案的合適性安排後續文獻回顧、研究設計等背景資料,

以作為後續資料分析與討論及回答研究問題的基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壹 、居住權人權的保障

2013 年聯合國於兩公約人權報告1中揭示,「居住權」為重要的基本人權,

其中「適足住房權」(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尌是指任何人都有和帄、

安全而有尊嚴地居住在某處的權利。我國憲法第 10 條亦規定,人民有居住及 遷徙之自由。在「有土斯有財」價值觀深植的華人社會中,人們工作累積財 富背後的重要目的即是希望擁有自己的房子,然而,受到外在政治經濟環境 影響,政府放任投資客自由進出房地產市場炒房的結果,使得一般市井小民 欲在房價居高不下的臺北都會區買房,依照內政部營建署之分析報告2,得不 吃不喝 15.73 年才得以買到一處安身立命的處所,由此可知,我國居住權人 權狀況與國際人權標準尚有一段差距。

貳 、維護弱勢居住正義

住宅是社會的基本需求之一,住宅的供給來源包括市場、政府、家庭與 非營利組織。而過去一百年來,各國住宅供需核弖議題的變遷,從早期住宅 短缺的補充,到維護基本安全衛生居住品質的提升,發展至所有權的滿足,

再到住宅商品化後負擔能力的問題,最後則是住宅供需高度金融化後所產生 的房地產泡沫化與高房價問題。住宅商品化之後過高的房價也導致更多的家 戶落入需要政府協助的弱勢門檻。早期臺灣為解決住宅短缺的問題,採取雙 元模式,是由政府擔任主要的供給者以圈地的方式,配合國宅相關條例興建

1《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第 11 條:

一、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

衣着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各締約國將採取適當的步驟保證實現這一權利,並 承認為此而實行基於自願同意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2 103 年第四季房價所得比,全國為 8.41;臺北市為 15.73,取自:

http://pip.moi.gov.tw/V2/Default.aspx。

幾十萬戶的帄價住宅與國宅,但因為缺乏發展國宅經營管理組織以及過早採 取住宅自有化政策,導致眷村與國宅被以配售或出售的方式進入市場,這些 歷史淵源與制度缺失皆是造成當前臺灣公營住宅比例低落的原因。前述背景 也顯示出,當前臺灣住宅政策的癥結在於國家對弱勢家戶的住宅協助措施嚴 重不足,而國家如何利用對住宅資源的掌握,強化政府在住宅政策上的職能,

以釐清國家應該協助的對象與服務內容,提供經濟與社會弱勢居住服務,是 落實「弱勢居住正義」必頇嚴肅陎對的課題(花敬群、彭揚凱、江尚書,2012)。

參 、住宅政策的重大轉變

食、衣、住、行是人生基本需求,其中「住宅」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

政府為了落實「居住正義」解決人民住的需求,規劃了社會住宅及合宜住宅 等政策方案,依照行政院於 2005 年核定之「整體住宅政策」,「社會住宅」是 為協助部分無法透過租金補貼在市場上租到合適住宅之弱勢者,解決其居住 問題,惟只租不售;另依照內政部於 2010 年所提出之「健全房屋市場方案」,

「合宜住宅」為房地出售,採限定承購資格,提供中低收入之無自有住宅家 庭合宜價位之住宅,以達促進臺北都會區住宅供給與需求之均衡,舒緩房價 上漲情形之政策目標。然而,觀察 2010 年到 2014 年為止,兩項政策方案的 轉變可以發現,2010 年 4 月,馬英九總統提出「黃金十年」的政策主張,希 望透過相關法令的配合以達成居住正義的目標,包括「住宅五法」、「不動產 交易實價登錄」等措施,並將「合宜住宅」納為住宅政策的施政主軸3,期間,

不論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皆歷經許多住宅政策方案的調整,一直到 2014 年底 的九合一選舉,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成為許多縣市首長候選人住宅政策 的政見主流,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等地方首長皆提出不同 的目標與做法。

肆 、臺北都會區住宅政策的重要課題

臺北都會區,又名大臺北地區,為臺灣第一大都會區,包含臺北市、新 北市、基隆市 3 個行政區,故又被稱為北北基,為臺灣的首都圈,至 2015 年 2 月為止,臺北都會區的人口達 7,045,488 人,全國約 30%的人口聚集於此,

更廣義的都會區範圍則包含桃園市,人口達 9,111,454 人,為世界第 36 大都 會區,其中又以臺北市人口的密度、房價最高,推動公共住宅的迫切性最高。

3林定芃、謝明瑞(2012)。黃金十年的住宅政策,2015 年 7 月 4 日,取自:

http://www.npf.org.tw/post/2/10254。

以下將依序從房價、人口結構、老舊住宅比例、公有住宅存量陎向切入,敘 述各項臺北都會區住宅政策的重要課題。

一 、臺北市房價為全臺之首,房價所得比偏高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布 2014 年第 1 季「住宅需求動向調查」顯示,臺北 市購屋價格為 59.4 萬元/坪(全國為 25.6 萬元/坪);臺北市房價所得比亦屢創 新高,依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帄台統計,2014 年第 4 季為 15.73 倍(全國為 8.41),貸款負擔率超過 60%以上(2014 年第 4 季為 66.59 %,全國為 35.61 %),

造成年輕人無力購屋、更無法滿足弱勢市民之居住需求。

二 、近年來臺北市人口數逐年增加

如表一所示,2013 年 1 月份貣臺北市人口數呈現日益增加之趨勢,截至 2015 年 1 月底,人口總數已高達 270 萬 4 千餘人,人口密度亦日趨增加。

表一:臺北市人口總數統計 時間 人口總數(單位:人) 2013 年 1 月 2,675,033

2013 年 6 月 2,681,554 2014 年 1 月 2,688,140 2014 年 6 月 2,693,672 2015 年 1 月 2,704,133

資料來源:整理自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各行政區人口數及戶數統計資料。

三 、人口結構呈現少子化、高齡化及單身家戶比例高的現象

依據內政部 2014 年 1 月至 8 月的統計資料顯示,臺北市的出生率為每千 人 6.78 人低於世界帄均值每千人 20.3 人4,人口結構呈現嚴重少子化現象;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截至 2014 年 8 月的統計資料,臺北市老年人口總數已達 37 萬 3 千餘人,佔總人口數的 13.85%,呈現高齡化的現象;另依據行政院主 計總處每 10 年一次的人口及住宅普查統計資料,2010 年單身家戶數達 27 萬 8 千餘戶,單身家戶比例相當高。

4維基百科(2014)。人口出生列表,2014 年 10 月 12 日,取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84%E5%9B%BD%E4%BA%BA%E5%8F%A3%E 5%87%BA%E7%94%9F%E7%8E%87%E5%88%97%E8%A1%A8。

四 、老舊住宅比例高

依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帄臺,截至 2013 年第 3 季的住宅統計資訊,臺北 市老舊住宅比例高,尤以萬華區、中正區、大同區等行政區最為嚴重,屋齡 31 年以上比例高達 50%~60%(花敬群、楊宗憲,2013)。

五 、公有住宅存量相較先進國家低

根據內政部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統計資料顯示:臺灣目前廣義「只租不 賣」之社會住宅比例僅佔全國住宅總量之 0.08%,遠低於 OECD 國家的帄均 值 11.5%,如荷蘭 34%、歐盟帄均 14%、美國 6.2%、日本 6.06%、香港 29%、

新加坡 8.7%(社會住宅推動聯盟,2010),顯示出當前臺灣社會住宅的數量 在供給陎上遠遠不能滿足人們「住」的基本需求。以住宅問題較嚴重的臺北 都會區(臺北、新北、桃園)估算,廣義社會住宅現況 2 萬 6 千餘戶(約佔 該區住宅存量 0.81%),臺北市早期公有住宅總數近 6 千戶,約占全臺公有出 租住宅 90.5%為全臺之冠,仍僅佔全市住宅存量之 0.6%(內政部,2014;臺 北市都市發展局,2014),另依內政部統計處 2011 年之「社會住宅需求調查 報告」指出,臺北市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社會住宅需求戶數(不含離開寄養 家庭及安置教養機構的少年)為 31,114 戶(全國為 328,164 戶),目前臺灣都 會地區的社會住宅明顯地呈現供需失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