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學理探討
第一節 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需求與理論基礎
對於任何一個民主政體而言,最大的挑戰與希望,都是社會的多元性、異 質性與自願性(黃長玲,2006),也因此委員會的組織型態,已成為現今政府治 理一個相當重要的成分。然而針對行政部門內部決策的利益吸納,現今並沒有 受到公行學界的重視,相關的理論也並不清晰,難以有一個絕對的標準,說明 什麼樣的委員會型態,代表性的產生指標可以建構一個有效率的政策協調機 制。探討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理論背景,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的理論脈絡 來闡述:
一、治理觀點:共同治理的民主實踐
從現實的發展來看,政府做出公共決策的方式已產生了重要的變化。過去 公共政策是由那些掌握權力的政策菁英,聲稱代表公共利益,但拒絕民眾參與 政策 過 程的 少 數領 導 者所 制 訂 的 , 然 現今 人 民已 經 不再 接 受 這 樣 的 觀念
(Thomas, 1995)。相較於過去,多數國家正面臨傳統政治權力 遭受侵蝕的問 題。隨著社會朝向多元發展與政府財政上的窘境,政府的角色一直不斷的在退 卻,資源也一直不斷萎縮,面對民眾的需求日益增高,決策權力日益分散的發 展趨勢,過去由政府單一規劃與執行政策的情況,已逐漸轉變為政府與其他內 部或社會團體組織共同合作的「共同治理」模式(co-governance; Bartel, 2001;
Radin, 1996; Sullivan and Skelcher, 2002; Williams, 2002; 陳敦源,1999)。 從理論的發展來看,過去預設了僅要憑藉專業官僚的技術理性即可解決問 題,甚少探討問題背後形成的原因,也由此發展了許多以決策者為中心的決策 模式。11然這樣的決策模式 ,卻在實際執行上遭受到諸多的困難 ,也明顯的與 現實社會脫節。政策決策者經常處理的是複雜、難以理解且不易解決的社會問 題,現今政策的形塑與發展已未必全然是專業官僚運作的結果,而是政府因應 環境的需求,透過組織網絡的協調,以及相關行動者的行動三者互動之產物。
一方面,由於重大的公共政策往往涉及到多數人的利益和權利,如何能使對個 體的傷害降至最低,或是減少利害關係人因無法表達反對而承受的政策「外部 成本」(external cost; Buchanan and Tullock, 1962),以成就公共利益(public
11 諸如廣博理性決策模型、滿意理性的決策模型、漸進決策模型、機關組織決策模型、菁英決 策模型…等等(林水波、張世賢,1984:16-50)。
interest),乃是政府官員在執行公共政策所應考量的重點;另一方面,政策制定 並非獨立於社會而存在,而是受到社會中各種不同政治及經濟力量所左右,若 是忽略這些複雜的環境因素,往往亦使研究流於單一直線的思考,僅能將政策 作浮面的分析,政策便無法切實解決問題。公共政策之制訂,事實上可視為是 一連串的決策過程,而公共政策的研究者所要面對的不僅單純只是技術面的問 題,更要對政策的制訂過程、方式及所牽涉到的政治現象等有充分的瞭解。
治理(governance)一詞興起於九 O 年代的西方,是自「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以來,面臨環境劇烈變動而對政府角色所做的重新詮釋。
治理的定義非常的多元,但確定的是,對內而言,政府並非是單一的行動體,
而是許多機構合作協調的綜合體(Bardach, 1998; 陳敦源,1999);對外而言,政 府並非公共權威與社會控制唯一的中心,而是許多行動者(agents)或是利害關係 人(stakeholders)互動的過程(Kooiman, 1993: 2)。學界以及實務界已經體認到 , 政府政策執行(policy implementation)或服務輸送(service delivery)的相關議 題,已經不能僅止於討論政府權力的大小,與政策工具的優劣,因為,政府公 權 力 的 運 作 環 境 , 正 在 被 非 政 府 的 行 動 者 所 穿 透 ,「 沒 有 政 府 的 治 理 」
( 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 ; Rosenau, 1992 ) 或 是 「 空 洞 化 的 政 府 」
(hollowing out the state;Rhodes, 1994: 138-139),是二十一世紀治理環境最佳 的寫照。換言之,政府達成治理目的,行動上最大的挑戰,便是思索與非政府 行動者共同分享權力(power-sharing),並致力於克服政策執行過程中的不確定性
(Kettl, 1993: 202),但是同時能維護統治的正當性(legitimacy)與公共利益。
換言之,制度化的社會參與行政運作機制,不論是決策還是執行的層面,
將有助於提高政府的正當性,也能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因此,共同治理觀點 立基於國家對政策規劃與執行的需求,是一個以行政部門的治理需求為主體的 分析觀點,政策規劃參與和政策執行監督在行政體系中落實民主精神,有賴於 治理機制(governing mechanism)的設計。就全民健保而言,國家機關與其他 社會行動者,在健保體系的職能分工上該如何劃分?在目前國家機關仍擁有較 多資源,且在形塑健保決策上擁有較強決定權時,到底社會行動者,特別是受 雇者、資方、消費者以及醫療服務提供者是如何看待自己在整體健保體系中的 角色?國家與社會行動者如何在監理會的制度機制中,達成共同治理健保體系 的目標?通常是治理觀點所關注的問題意識與課題。
二、組織觀點:從封閉到開放系統觀
對於組織論者而言,決策被視為是一種組織內的運作邏輯,其反映了對內 的需求,以及對組織所處環境的適應過程。過去組織論者由於受到社會心理學 者的影響,研究的焦點放置在微觀決策的機制,以及目標效率的達成,因此衍 生了運用科學管理的古典管理學派等強調封閉系統觀的管理理論 ,12認為組織 的運作的存續,僅要透過控制機制便可以減少環境的不確定性。
相較於封閉系統觀,更晚進的發展,是開放系統觀的思考邏輯。開放系統 觀認為我們無法完全認識到所有影響組織變量的因素,也不可能預見和控制這 些變量,因此,組織與環境之間的關係,成為開放系統觀重要的思考邏輯。也 由於如此,對於公共行政而言,組織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是行政部門必須 考量的重點之一(Thompson, 1967: 6)。Denhart(2000)便認為至少有兩個案例,
可以說明公共行政的實務愈來愈強調組織與環境間的關係。其一是 Selznick 著 名的《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及其基層管理活動》(TVA and the Grass Roots)
(1949),另一則是 Kaufman 的《森林警備隊》(The Forest Ranger)(1960)。 Selznick(1949)非常關注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的基層政策,其引入了一個 核心機制,稱之為「吸納機制」(cooptation)。這意謂著他觀察到田納西河流域 管理局在做治理工作時,行政首長必須與周圍團體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這種 關係既要協調好外在團體對組織的要求,也要保持組織自身的內在整合。因此,
他將吸納機制定義為:一個將一些新的因素吸收到組織的領導或決策結構中的 過程(Selznick, 1949: 13)。吸納被視為是一個與組織潛在威脅團體和睦相處的 一個技術,通過將這些威嚇性的團體吸納進組織中(例如:將某些團體領導者 安置到組織的顧問機構,或是吸收進入決策委員會中擔任委員),組織便可以有 效獲得外在社會團體的支持。
Kaufman(1960)的研究是集中於林業管理局所面臨的行政整合問題 。其 發現組織的上層決策與基層人員的執法上存在著巨大的落差,因此其研究主要 目的,是致力於找出基層人員為何偏離組織規範的原因。透過 Kaufman 的觀察,
其發現組織分裂化的原因,在於基層的執法人員直接面對環境的需求,容易屈 服於組織外的社會經歷,以及當地的社會聯繫所帶給他們的喜好與偏見,致使 組織內部的上下層決策與執行產生分離化的現象(Kaufman, 1960: 57)。況且,
地方性利益往往介入基層的執法行為,導致基層人員屈從於地方勢力的巨大壓 力。
12 如:Weber 的官僚制、Taylor 的科學管理等等。
前述論及,全民健保作為一個攸關全民生活的公共政策議題,在決策及執 行的過程中,不可能不受到多元化利益的干擾。當初監理會與費協會的成立,
便是要透過對多元利益的吸納工作,提升決策的民主正當性。兩會合一作為一 個吸納機制,非但有其必須性,更需要透過良善的制度規劃,弭平國家與社會 間的政策落差。
三、政策觀點:公民角色日益重要
過去民主政體的治理理論是建立在菁英論者的統治基礎之上,並非是民眾 的權益不受到重視,事實上,在美國建立之初,那些主張建立強而有力的政府 的人相信,政府權力根本上來自於人民,但大部分的民眾缺乏積極的、建設性 的統治能力。國家創建者們相信,政府,至少是中央級的政府應當由頭腦睿智 的政治家來掌管,或許可視為一種「哲學家皇帝」的實踐,這樣的統治與各級 地方政府所形成相互傾軋的本位主義不同,國家管理者應站在更高的視野,並 關注國家的整體利益,也因此建構了一個大而有能的政府機制。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後,一方面資訊社會的來到,以及網際網路技術的發 達,使得民眾有了更多、更便利、更通暢的管道,獲得政府治理績效的相關信 息,公民控制信息資源的可能性,導致了民眾具備參與政治與政府管理的基礎 條件。另一方面,在歷經了「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的洗禮之後,單純依 靠政府與市場成為一種幻象,人民開始在選擇政府與市場中間,去尋找第三種 可能性,也就是訴諸於「公民社會」。隨著第三部門(NGOs)的廣泛興起,公 民開始愈來愈多藉助組織的力量,進入公共政策的決策、執行與評估,藉以表 達自身的利益傾向,影響政府的公共政策導向,並做為政府共同治理的伙伴,
承擔著公共服務的責任。
換言之,除卻政府的治理能力在面對複雜的情境所導致的治理能力低落之
換言之,除卻政府的治理能力在面對複雜的情境所導致的治理能力低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