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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性別越界、跨性別的存在即政治宣稱

二、 具流動與主動特性的跨性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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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說法,在台灣變相地成為一種壓迫。由於第三性仍隱含了兩性分野的基本 元素,因此何春蕤曾提出「第四性」來回應這種說法,希望能重構與闡述原先第 三性帶來的壓迫。(何春蕤,1999)

二、 具流動與主動特性的跨性別存在

在社會行為、服裝、舉止儀態、說話方式或意識形態等,各個方面給人性別 易轉印象者,都符合性別越界(gender crossing)的文化含義(洛楓,2004),如 此的討論都是希望脫離二元性別的限制,提出一種更適切的說詞、架構,以下將 進一步從其他性╱別相關論述來深化這樣的理念。

為了抵抗在醫學與社會科學領域中佔有霸權地位的變性人(transsexual)一 詞,於70 年代出現了跨性別(transgender)的相關論述,它源自於一位北美的 變裝者Virginia Prince,Prince 創造了跨性別者(transgenderist)這個字,試圖將 易裝者從變性人概念中區隔開來。(Papoulias, 2006)跨性別因而成為一個類似保 護傘的概念,它可以廣義地含括易裝者與變性人(Papoulias, 2006)、性別酷兒

(genderqueer)(Shapiro, 2007)等語彙,是一個遊走於男女之間、之外或無法歸 類的性別概念(ibid)。

Nagoshi & Brzuzy(2010)指出,跨性別理論希望在跨性別者與變性者的生 活經驗(lived experiences)中,了解其性別的本質與性別認同。同時,要含括並 超越女性主義與酷兒理論,不採取女性主義的本質論、不認同二元性別的天生自

然,但是也不全然接納酷兒理論或者茱蒂絲‧巴特勒(Judith Butler)的社會建 構論。跨性別理論強調「性別認同的流動性」,以此打破既有的性別角色與性別 認同,跨越性別的界線。這樣的流動性有三種來源:流動的體現(fluidly embodied)、

自我建構(self-constructed)與社會建構(social-constructed)。(Nagoshi&Brzuzy, 2010)

流動的體現意指無意識的身體經驗;自我建構則來自於生活經驗的敘事,個 人有能力建構自我認同,那些符合性別期待而做的誇張式性別化行為即為一例;

而社會建構,來自於巴特勒的性別操演(gender performativity)20概念,認為個 人的認同來自於日復一日重複(repeat)、再引用(citation)社會給予的性別角色 行為中。(Nagoshi&Brzuzy, 2010:436)透過此三者共同組成的社會認同觀點,並 在生活經驗的敘事中,將動態、互動的情境整合進來,會形成自主的自我

(autonomous self)。(Nagoshi & Brzuzy, 2010:432)

換句話說,跨性別理論認為性別有其流動性的本質,並不執著於二元性別,

(repetition)如此簡單,更仔細的說,是「標準模式的強制引述」(forcible citation of a norm),

是一種反覆(reiteration)或引用(citation),一種根深柢固的行動。因此,巴特勒的性別操演,

並不預設一個有意識的主體刻意「跨越」或「遊走」於範圍或疆界之間,有所掌控。(Lin, 1997;

張小虹,1996;劉開鈴、郭欣茹,2012)

性化身體(sexed bodies)做出看似自然化的論述,因此性是在性別論述之下,

產生的論述實踐效果(the effect of discursive practice)。(Lin, 1997;林宇玲,2003)

既然性別不再反映性,它就擁有擴展各種可能性的潛能,能夠更多變、更不一致 與複雜。(Lin, 1997)

在 Bodies That Matter 這本書裡,巴特勒曾運用拉岡

(Jacques-Marie-ÉmileLacan)的三秩序(The Three Orders),提出她對於性的相 關思考。三秩序包括真實(The Real)、想像(The Imaginary)與象徵(The Symbolic)

三層次,三者的關係是動態且相互對話的。分別與三秩序相對應的是身體(The Body)、身分(identification)與性化的位置(a sexed position)。(Lin, 1997)

三秩序中的身體—真實,是一種具有歷史意義的物質性(a historical

materiality with meaning),而不是自然生物。在給定性別的過程,身體會被一套 如今備受質疑的性論述所銘刻。而想像,在身分發展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個 人常會陷入害怕沒有表現應有的性氣質而被懲罰的想像。這說明了身分不是被給 予的,而是一種想像(fantasmatic)與建構(constructed),它永遠處於未完成狀 態。在想像中,個人身體會重複呈現性化的位置,這個性化的位置不是某個方位 或場所,而是在規範的環境中被組織的引用性實踐(citational practice),也是從 這裡,延伸出巴特勒最常被提及的性別操演。(Lin,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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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巴特勒認為,身體是具有歷史意義的物質,不斷被性論述銘刻,必須藉 由扮裝、模仿來產生顛覆性。(張小虹,1996;劉開鈴、郭欣茹,2012)然而這 樣的看法,在跨性別的論述中只是一個部分,對於跨性別理論來說,身體有其主 動性,亦受社會結構的影響,身體不是社會建構過程的客體,它在社會中比一般 所想像得更主動與複雜,讓跨性別者的實體存在具有政治的宣稱(political statement)。(Nagoshi & Brzuzy, 2010)

如同王家豪(2002)在對於娘娘腔男同志之研究中所描繪,他們在日常生活 中儘管受到污名與壓迫,也不一定擁有跨性別認同,但是都各自發展出不同的抵 抗策略與行動,因此至少他們的存在,已為跨性別提供一個不證自明的政治性存 在。本文也將以此為出發點,帶著懷疑的態度看待既有的性別觀點,無論是表現 在道德、文化再現、人際關係、或規訓等面向上的壓迫,希望能平等地對待這些 權力關係。(何春蕤,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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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舞者的自我

從前兩節的整理中可發現,無論是跳肚皮舞、騷莎的單一舞者,參加比賽的 舞團,或整個紐約地下舞廳的文化群體,自我的圖像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較大 的群體。從單一到眾人,顯示在不同情境、不同人群中雕琢的自我,也反過來需 要他人或群體的回饋、支持、引導、刺激與互動。跳舞生涯中歷經的不同事件與 活動,以及面對不同團員、評審和觀眾,這些差異性,都提供舞者(們)能動與 協商的機會與限制,使舞者從中形塑自我。

這樣的自我,可與前述Nagoshi & Brzuzy(2010)說的自主的自我相對照。

自主的自我需要流動的體現、自我建構與社會建構等,作為性別認同流動性的來 源,並且含納情境因素。筆者認為,這三個來源,亦可以作為舞者在形塑自我過 程中的重要因素,一位舞者,會經歷各種不同與跳舞有關的轉變,環境的、舞蹈 風格、團員的、文化的、風氣的等等,在這個變動的過程裡,如同自主的自我,

舞者的自我也是流動的、動態的。

此外,舞者參與的演出、比賽或練習,都是以他們的舞蹈身體為基礎而做,

可能是為了表達自我,可能是想要抵抗既有的價值,這說明了舞者的自我都建立 在舞蹈實踐,也就是舞蹈取向的自我之上,這樣的自我不再單純只是肉身的軀體,

舞蹈身體成為舞者自我的所在地,支持舞者的吸收與抵抗,並且具有爆發力、創 造力與獨特性,隨著個人的狀態與經歷,呈現不同的質地。無論舞者心中對未來 是否已有任何目標或規劃,其舞蹈身體的自我都會處於動態、未完成的進行式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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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上,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早已表達他對身體的信仰,認 為「我」必須從身體而來,意識與精神若無身體的支持,也只是空談。(陳明珠,

2006)同樣的,對於舞者而言,自我與舞蹈身體亦密不可分,舞者的自我是從動 態的身體而出,歷經各種行動,在時間的沖刷中、與環境的互動中所造就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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