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舞蹈的身體
二、 舞蹈身體的 groove 與音樂╱歷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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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了彼此。在舊金山同志社群的案例中,是人們的實踐,或說公共儀式(public ritual),而不是內嵌的習性(habitus),固著了更大範疇的構成規則以及他們伴隨 的論述。(Swidler, 2001)
同理,在街舞圈中各種可見的跳舞活動,都可視為舞蹈實踐,小自跳舞的基 礎練習,大到全國性的表演或比賽,其背後除了有該文化在台灣發展後的一套論 述或意義系統,各個實踐之間也會有層級不同的固著關係,從中還可以指出對於 舞者而言最重要的儀式實踐為何,總之,都以舞者的可見行動、活動為依據。
二、 舞蹈身體的 groove 與音樂╱歷史性
論及舞蹈身體,在街舞文化裡,有一個普遍會用到的詞彙—groove,舞者會 說,某個人的groove 怎樣怎樣。由於口語上都直接講英文,因此在這裡也不改 翻成中文,但是它到底指涉什麼並不那麼明確,要說是律動,卻也只是groove 真正意涵的一部分。
2013 年第六屆臺北藝穗節,筆者看了一場由明星花露水團隊製作、兩位街 舞舞者—夢露與田一德演出的小劇場式街舞表演,名為「Presence in the Groove」,
在他們的演出手冊中這麼解釋:
Groove 這個字很難翻譯成中文,因為他是黑人音樂裡很重要的樂理與 節奏感,也是構成人聽到這類音樂會「想動」的主要原因,街舞正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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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Alumi14則認為,groove 這個字的字源或許來自黑人文化,但是 groove 這 件事,應該是人人都有的,只要你的舞蹈有所累積,能夠了解自己的身體、也了 解音樂,就有機會懂得什麼是groove。就像人人相異的個性,每個人的 groove 也都不一樣,各有其蘊含的氣質(ethos),如調性(tone)、生活品質、道德與美 學風格等(Geertz, 1973, as cited in Sklar,1991)。想要發展自己的 groove,有時候 還會與周遭的人有關,是一種人與人之間彼此用舞蹈身體相互牽引的感受。(田 野觀察Lumi)簡單來說,groove 是與身體歷史(劉憶勳,2005)、音樂、周遭的 人們相關,環繞身體各種規則、不規則的生命脈動(田野觀察Lumi)。
雖然這是聽到音樂而起的身體性反射動作,直覺地想要動身體的感覺、且人 人皆異,然而它在逐步發展之後,成了街舞裡不可或缺的元素,甚至能成為一門 有系統的課程,街舞老師Yao Yao15於2000 年赴日進修街舞時,在那裡上過一堂 叫做「soul dance」的課程:
那是現在說的Party Dance,它就是日本人把美國黑人的律動,平常玩 的東西、自然的身體,做個整理,把身體所有的groove 集合起來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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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groove 是一種聽到音樂讓人就是想這樣跳的自然身體律動,它從最初身體 式的直覺、脈動,發展至今已成為每個新進舞者都要學的:上律動、下律動、
wave 等等。
對於舞蹈身體,McClary(1991)的說法,則正好延續了 groove 的概念,進 一步指出舞蹈發生當下,可以討論的音樂、歷史意義。McClary 認為舞蹈身體值 得受到學術研究的關注,原因在於透過舞蹈身體的肉身(corporeal)詮釋,往往 能反映出此時此刻特殊的音樂╱歷史(musical/historical)狀態,特別是當它帶 有對於本質的破壞性時(subversive in nature)。這裡的肉身詮釋,也就是舞蹈,
它並非物理性的滑動、波動或旋轉,而是如同蘇珊‧朗格(Susan Langer)所說,
是「當做生命運動被看到和了解的。」(Langer, 1953:199)同時,也是一種非語 言的身體活動(nonverbal body movement)(Hanna, 1987)。何謂對本質的破壞性,
McClary 說:
當音樂與身體彼此交融(intersect),並鬆動原先對於主體、性別與性 慾的既有想法時,這正是音樂的政治性之所在。在這個交融的過程,
舞蹈成為音樂以及展現當下性別政治協商性的載體。(as cited in Peterson & Anderson, 2012)
在時間、情緒、欲望、愉悅之間,音樂成為指引身體的起點(McClary,1991/as cited in Peterson & Anderson, 2012),透過音樂,引導我們的身體產生跳舞的動能,在 音樂存在的當下,我們能感受周遭情境脈絡,舞出歌曲中內涵的情感與意境。從 中,能反映舞者有意、無意間展露的性別氣質,倘若這樣的性別氣質異於、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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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既有的兩性結構,那麼舞動的身體便是對既有結構的挑戰、協商與踐越。
當舞者隨著一首當下流行的歌曲而舞動身體,跳出他認為習以為常的舞蹈,
甚至只是隨意的搖擺,都反映了在那個時刻、時期或年代,這首歌曲所引導出的 身體律動。這樣的律動,就是在那個歷史情境、那個當下被組合而成,也是未來 的我們認為,是當時那特殊文化脈絡才能形成的舞蹈肢體。這樣的舞蹈肢體便是 在歷史的、環境的、心理的因素之下生成,訴說了當時的社會情境、社會關係與 想像,假如舞者還融入個人特殊的(idiosyncratic)經驗,如夢魘或受壓抑的想 望,更有機會發展出新的風格。(Hanna, 1987)
此外,音樂還有另一種元素,對舞蹈身體產生不同的促發作用,這種元素特 別存在於流行音樂(pop music)中,那就是歌詞。
Peterson & Anderson(2012)認為,流行音樂中的歌詞很能喚起身體的性慾
(sexual desire),並且,歌詞還具有敘事腳本的功能,以及讓舞者編排舞蹈的指 引功能。他們舉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的歌曲’I’m a Slave for You’為例,
裡頭的歌詞唱著”Baby don’t you wanna dance on me//To another time and place.”這 樣的內容不僅表達了性慾,而且能帶出像舞廳(club)一樣的跳舞情境,讓身在 舞廳的舞者順著歌詞的敘事而與身旁的其他舞者產生互動。同樣的,當歌詞唱 到”now people gather around”、”jump”時,更鼓勵舞者也一起在舞池中跳起來。
對於舞者來說,對樂曲與歌詞的熟悉感,提供舞者更大的能力重複音樂中鑲嵌的 排舞敘事,同時也是在重複的安全感中解放了舞者的想像力。(Peterson &
Anderson,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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