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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運作層面實證分析

第四章 南瑪督風災個案實證分析

第四節 功能運作層面實證分析

本研究問卷在功能運作層面分析上,質化訪談對象及問卷受訪者的意見 綜整歸納如下:

第一、本研究中,受訪者A、B、C、D、E、F、G、H等人認為國 軍支援災害防救的法源是不完備或不周延的,針對<災害防救法>在動員軍 警方面,沒有細部施行細則,針對協力單位應該要明訂單位職責以明責任,

另針對災害來臨執行單位未能授權,常有部隊受命前往災區救災時,為部分 民眾拒絕配合撤離,是以部隊救災應該法律明訂救災權責,且由一個統一專 責機關或單位專責負責兵力的調度。國軍支援災害防救時是否能專業的處理 各種狀況,持反對意見者有 116 人,佔百分比 37.4%;贊成的有 123 人,佔 百分比 39.7%,其中以贊成者較多。

第二、在質化訪談受訪者普遍認為災害防救體系應該有一個必須有專業 的指揮機制,受訪者A認為現行的災害防救體系在實際運作不完備,不周 延,需要補強在中央至地方的命令貫徹性,不要中央一套、地方一套,地方 政府應直接執行災害防救,並由中央監督。而現行災害防災的指揮體系由各 部會依業管負責很適當,持反對意見者有 102 人,佔百分比 30.9%;贊成的 有 136 人,佔百分比 43.9%,其中以贊成者較多,研析災害防救承辦人及經 驗較高的人持反對意見者較高,反之愈沒經驗者愈同意適當。

第三、針對風險管控如違法山陂開發、登山的違法(險)行為,應該明令 禁止或加重罰責,以減少國家資源不必要的浪費,及災害支援的不必要兵力 調用;另外,部隊支援救災時,常常有後勤資源縱深太遠的情形,在法律制 度上,應增加部隊災害防救的伙食經費運用彈性,使之有效補給,避免造成 地方村里困擾。

第四、國防武力之目的依<國防法>第二條規範為「中華民國之國防,

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 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是以,國軍在災害防救上的角色為「協助」的角 色;現行國軍主戰部隊之裝備皆以軍事任務為方向,僅有少數部隊如工兵、

化兵的部隊預算投資,在災害防救時較民間需求相符,步兵部隊人力部分,

可有大量兵投入重點災區有效支援救災及災後重建(復原)。

第五、受訪者認為目前國軍在災害防救任務的專業性,主要戰鬥部隊比 較沒有顯著的表現,受訪者F更表示國軍救災時經常超前部署,預置兵力,

救災支援頻繁及時間增長,將影響部隊戰力。

第六、國軍現在兵力能夠完成守備任務及支援災害防救工作,持反對意 見者有 171 人,佔百分比 55.2%;贊成的有 80 人,佔百分比 25.8%,其中 以反對者較多,研析災害防救承辦人及經驗較高的人持反對意見者較高,反 之愈沒經驗者愈同意,其原因係部隊除救災外,仍必須有守土保鄉之敵情兵 力部署。

第七、國軍現在支援災害防救工作時,能和地方政府及非營利組織(如 慈濟功德會、紅十字會及同濟會等)保持良好通信及做好資源共享,協力災 害防救,持反對意見者有 50 人,佔百分比 16.1%、贊成的有 195 人,佔百 分比 62.9%,其中以同意較多,研析災害防救承辦人及救災經驗較多的人持 反對意見者較高,反之愈沒經驗者愈同意,其原因係臺灣救災地形通常難以 有良好的有線通信設施、並且國軍實際參與或參與救災經驗人員比例已明顯 減少,後進人員容易只看到前人成功經驗,而沒有深入瞭解實際救災的執行 面。

第八、針對部隊急救醫療訓練可以滿足災害防救任務,持反對意見者有 151 人,佔百分比 48.7%、贊成的有 101 人,佔百分比 31.8%,其中以反對 意見者較多,其以女性受訪者較同意,研析部隊執行第一線救災人員組成份 子仍以男性為主要力量。

就個人觀察,現行災害防救功能運作上,因為國家預算資源掌握在中央

救工作時,能

分比 62.9%,其中以同意較多,研析災害防救承辦人及救災經驗較多的人持 反對意見者較高,反之愈沒經驗者愈同意,其原因係臺灣救災地形通常難以 有良好的有線通信設施、並且國軍實際參與或參與救災經驗人員比例已明顯 減少,後進人員容易只看到前人成功經驗,而沒有深入瞭解實際救災的執行 面。

第八、針對部隊急救醫療訓練可以滿足災害防救任務,持反對意見者有 151 人,佔百分比 48.7%、贊成的有 101 人,佔百分比 31.8%,其中以反對 意見者較多,其以女性受訪者較同意,研析部隊執行第一線救災人員組成份 子仍以男性為主要力量。

表 31 訪談重點摘要(六)

部會依業管負責很適當,持反對意見者有 102 人,佔百分比 30.9%;贊成的

第五、受訪者認為目前國軍在災害防救任務的專業性,主要戰鬥部隊比

第二、在質化訪談受訪者普遍認為災害防救體系應該有一個必須有專業 的指揮機制,受訪者A認為現行的災害防救體系在實際運作不完備,不周 延,需要補強在中央至地方的命令貫徹性,不要中央一套、地方一套,地方 政府應直接執行災害防救,並由中央監督。而現行災害防災的指揮體系由各 部會依業管負責很適當,持反對意見者有 102 人,佔百分比 30.9%;贊成的 有 136 人,佔百分比 43.9%,其中以贊成者較多,研析災害防救承辦人及經 驗較高的人持反對意見者較高,反之愈沒經驗者愈同意適當。

表 34 訪談重點摘要(九)

問題九:請問您對於現行由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國軍支援災害防救體制是否瞭解?對國軍 支援災害救援時效性是否滿意?(組織面、動員體制滿意性)

訪 談 對 象

內 容 重 點

A 一、瞭解。

二、滿意,協調能力及動員能量,均可滿足。

B 一、非常瞭解。

二、還可以接受。

C 一、瞭解,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國軍支援災害防救體制。

二、滿意國軍支援災害救援時效性。

D 依然是模糊不清,時效性因人力及裝備有限,間接影響支援層面及速度,以目前 的時效性是有待加強的。

E 一、 明白,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國軍支援災害防救體制。

二、 仍有需要加強國軍支援災害救援時效性。

F 後備動員體系往往流於形式,救災資源投入應由後備動員體系與地方密切結合,

才能達到保鄉保土任務。

G 一、 瞭解,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國軍支援災害防救體制。

二、 滿意國軍支援災害救援時效性。

H 一、 不瞭解。

二、 不滿意。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D、H 兩位受訪者,對於現行由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國軍支援災害防救 體制表示模糊不清及不瞭解,其中受訪者 H 更在台北市警察交通大隊服務 約 30 年,每當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都會擔任編組執勤人員,可以顯示國 軍與地方政府彼此之間在平時災害防救任務中,並沒有經常配合演練,可以 得知對於跨部會聯合救災機制仍然必須加強努力。

表 35 訪談重點摘要(十)

第五節 小結

實證調查國軍第一線災害救援人員結果顯示,國軍愈是有救災經驗的人,

愈是認為國軍執行協力災害防救人力不足、經驗不夠、裝備缺乏、裝備保養 維持預算短少之情形。在本研究實證調查綜整結果如下:

第一、認同本身的支援角色:受訪者認為國軍在整體防救災體系中扮演 重要的角色,並且能與地方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共享資源,完成救災任務。

第二、防救災專業能力有待加強:國軍是否具有專業能力處理各項防救 災狀況,受訪者對此問題的反應兩極,此外亦指出目前的急救醫療訓練不足 應付實際防救任務的需要。

第三、如果國軍部隊不支援救災,現行消防災害應變體系能有效完成救 災任務,以有救災經驗者愈認為不同意,南部地區因面積較大,地方政府執 行災害防救人力不足,認為需國軍支援災害防救。

另針對本研究結果與張中勇修法前(圖 11 災害防救修法前組織、法律、

功能面問題檢討)所提出的組織、法律、功能面三層面,將南瑪都風災中國 軍支援災害防救仍出現或肇生的問題整理如(圖 18 災害防救修法後組織、

法律、功能面問題檢討)所示:

圖 18 災害防救修法後組織、法律、功能面問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