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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相關文獻分析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回顧

第四節 國內相關文獻分析

此節主要目的指在分析與呈現過去博碩士論文與期刊,研究有關危機管 理、危機的支援、國軍參與救災或是重大災難的處理等主題,所呈現出來的 特色,針對文獻整理如下:

壹、 強調國軍對個案災害防救:

過去僅有少數文獻針對國軍參與救援之危機管理進行探討,賀忠文 (2004)災害防救事項繁雜,是一項整體性、整合性的工作,並不只是單純的 救援任務,在福利國家的概念下,應由中央政府及相關部會主導,有計劃的 宣導、教育、編組、訓練,做好舒緩階段的危機管理工作,有效動員公務機 關、公民營事業單位、國軍兵力、民間團體等全般救援資源與人、物力,第 一時間動員有效的人、物力展開人道救援,在國家安全的理念下,人道救助 工作政府是責無旁貸,從數據中 顯示出政府責任日益沉重,擔任第一線救 援工作人員的負荷刻正與日遽增,亟待圖謀改善。羅天人等(2000)世界先進 國家相當重視危機管理,甚至設置專門機構統合處理危機事件。「九二一震 災」,是我國近年來國防安全遭遇之最大課題,其間所揭露的缺點,在所難 免,只要虛心檢討,取得經驗,就有代價。當前國內重大災害救援,已為國 軍平時戰備主要任務,應藉此次震災經驗教訓,強化各型災變防處作為,策 定標準作業程序,深化於官兵教育訓練,必能符合社會大眾所關切之災害救 難需求。

其次,國軍參與救災重大災難處理上,陳勁甫(2010)研究八八水災納入 軍隊中心任務對於現行作法與制度上之探討,結果顯示動員體系流於形式,

此次災害防救法授權國防部得召集運用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任務。國防資 源有限,作戰整備為國軍核心任務,不可因為救災而忽視作戰本務,影響國

家安全。王銘福(2008)透過分析我國 85-95 年間曾經派遣軍隊支援之災害,

針對其種類之關聯性、與民間志願服務團體之差異及派遣區隔、災害防救法 施行前後之差異等實施分析比較並檢討其作業方式,並據以提出除了明確定 義軍方支援災害處理之範圍並予加強其救災裝備外,其根本的解決方式就是 籌組一支專業且具公權力的救災單位,如此方能提升國家整體災害救援能 力。

最後,關於國軍支援救災的體制探討,黃文玲(2010)藉由檢視莫克克風 災期間我國防救災體系的運作情形及缺失。提出如何在各個不同的政府部門 間達到橫向資料交換,以利縱向之災情舒緩,以面對災害的不確定性,非有 一災害(或危機)統整機構及完善之防救災體制不可。油朝鵬(2009)各層級 政府在災害防救扮演不同的角色與任務,關係卻緊密結合互動。縣市政府與 國軍互動關係,均影響災害防救體系的運作成效。但從現行體系運作發現,

因受到制度、法令與政策的影響,以致於在推行任務時,仍受到許多限制,

影響了災害防救時機。中央、地方政府、國軍各項災害演練與關係的聯繫溝 通,更是災害防救成與敗的關鍵。除不斷在體制、法令上的檢討與改革外,

並加強縣(市)政府與國軍的關係,在彼此的角色、功能中,尋求共同點來 累積合作磨驗,逐漸形成夥伴關係雡建立起災害防救合作體系。張中勇 (2009)國軍協助/參與救災但不宜擔任主導性甚或協調性角色,且不應取代各 類災害主管機關或緊急應變機制之原本法定職責、治理角色和應有作用,換 言之,國軍支援災害應變與處理,一方面儘速控制與穩定災情,降低人命財 產損失,另方面則係爭取各相關災防應變機制或各級政府完成動員與進行災 害應變所需之時間,除非民務政府功能癱瘓或喪失,災後清理或復原重建等 工作應非國軍之本分、本業或專業,這些工作仍應由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依分 工與權責加以處理。

據此從過去文獻檢閱上,則是發現綜觀國軍支援救災探討上,體制與角 色是執行支援救災上重要的問題癥結,如何能在各個不同的政府部門間達到

橫向資料交換,以利縱向之災情舒緩,以面對災害的不確定性,皆缺乏一統 整機構及完善之防救災體制。落實平時的減災、整備工作是不可忽略的,中 央、地方政府、國軍各項災害演練與關係的聯繫溝通,更是災害防救成與敗 的關鍵。除不斷在體制、法令上的檢討與改革外,並加強縣(市)政府與國 軍的關係,在彼此的角色、功能中,尋求共同點來累積合作磨驗,逐漸形成 夥伴關係雡建立起災害防救合作體系。並應由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整合制度 面、法制面依分工與權責加以處理,才能在緊急救援的運作上發揮最大的效 能。

貳、 國軍動員制度對災害防救上的分析:

針對國內相關文獻討論國軍參與災害防救中,以本研究參考油朝鵬等學 者的理論,及個人深入參與救災實務經驗,研提所欲探討的組織、法律、功 能等三個面向整理如下:

一、組織層面:

(一)認為國軍後備動員體系流於形式,此次災害防救法授權國防部得召 集運用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任務 (陳勁甫, 2010)。

(二)強調不同的政府部門間達到橫向資料交換,以利縱向之災情舒緩,

以面對災害的不確定性,非有一災害(或危機)統整機構及完善之 防救災體制不可 (黃文玲, 2010)。

(三)縣市政府與國軍互動關係,均影響災害防救體系的運作成效;國軍 的指揮體系比任何其他組織都來的明確,更是一個有紀律且行動一 致的組織 (油朝鵬, 2009)。

(四)當前國內重大災害救援,已為國軍平時戰備主要任務,應藉此次震 災經驗教訓,強化各型災變防處作為,策定標準作業程序,深化於 官兵教育訓練,必能符合社會大眾所關切之災害救難需求 (羅天人;

石文龍, 2000)。

二、法律層面:

(一)國軍協助和參與救災但不宜擔任主導性甚或協調性角色,且不應取 代各類災害主管機關或緊急應變機制之原本法定職責、治理角色和 應有作用 (張中勇, 2003)。

(二)明確定義軍方支援災害處理之範圍並予加強其救災裝備外,其根本 的解決方式就是籌組一支專業且具公權力的救災單位,如此方能提 升國家整體災害救援能力 (王銘福, 2008)。

三、功能層面:

(一)國防資源有限,作戰整備為國軍核心任務,不可因為救災而忽視作 戰本務,影響國家安全 (陳勁甫, 2010)。

(二)國軍已把災害防救作為中心任務之一,這說明未來軍隊型態除作戰 任務外,更肩負著災害防救任務。但從現行體系運作發現,因受到 制度、法令與政策的影響,以致於在推行任務時,仍受到許多限制,

影響了災害防救時機 (油朝鵬, 2009)。

(三)平時災害防救機率大於戰時的事實,國軍搜救部隊應調整組織任務 與轉變角色 (賀忠文, 2004)。

參、 上述文獻與本研究的相關性:

本研究透過自 2000 年危機管理、危機支援、國軍參與救災或重大災難 處理主題國內相關文獻,參考臺灣的學者專家陳勁甫等人(附錄 5 危機管 理及國軍參與災難處理國內相關文獻),釐清在歷經災害後,學者針對組織、

法律、功能面的建言,檢驗政府在臺灣 2011 年南瑪都風災中動員軍隊執行 災害防救工作是否有所精進,並釐清國軍是否在災害防救任務中角色為何?

政府派遣國軍執行災害防救制度之建議,期以本研究做為未來政府及國軍執 行災害防救精進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