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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廢除雙語教育的 227 號公投

第三章 美國雙語教育法制的發展經驗

第四節 加州廢除雙語教育的 227 號公投

一、背景

至 2000 年代,美國的 LEP 學生人口主要集中在加州、德州、佛州、亞利 桑那州等四個州284,其中又以加州人口最多,也是聯邦雙語教育法補助花費最 多的州,在 1998 年,由於進入加州的移民人口增加,以及第二代移民大量出 生,加州的一年級新生中,LEP 的比率高達三分之一,中小學生也已經有四分 之一是 LEP 人口,約 140 萬人,以拉丁裔和亞裔人口為主285

加州的教育政策原本是積極地促進雙語教育,除了聯邦雙語教育法的補助 之外,1976 年加州制定了雙語/雙文化教育法,補助州內的雙語教育計畫,並 強制要求公立中小學對 LEP 學生使用母語教學,即使在該法因期限屆滿而失 效後,因為該法所提供的補助並不中斷,加州政府仍對接受補助的學校繼續執 行使用母語的要求,直到 1998 年為止286

加州的 227 號公投名為「公立學校中的英語」(English Language in Public Schools),其主導者是 Ron Unz,他曾代表共和黨參選加州州長,在 1996 年發 生一群洛杉磯家長主張學校過度使用雙語教育的罷課事件後,他開始關注雙語 教育的問題,希望幫助少數族群的家長為孩子請求全英語教學287,他廢除雙語 教育的宣傳策略非常成功,與反移民的主張切割,免除了種族主義者的罵名,

而著重在倡導過去的雙語教育成效不彰,應該廢除雙語教育,讓移民學生盡快 學好英語,才能在社會上成功,獲得了許多拉丁裔家長的支持,1998 年提出的 公投案以 61%比 38%的多數通過288

相較之下,反對 227 號公投的團體,不只起步較晚,宣傳策略也較不高

284 BAKER, supra note 57, at 191.

285 James Crawford, Proposition 227:A New Phase of the English Only Movement, in EDUCATION AND THE SOCIAL IMPLICATIONS OF OFFICIAL LANGUAGE 29 (Roseann Duenas Gonzalez & Ildiko Melis eds., 2000).

286 Amy S. Zabetakis, Proposition 227: Death For Bilingual Education? 13 GEOILJ 105, 122-23

(1998).

287 Id, at 111-12.

288 BAKER, supra note 57, at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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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他們主張雙語教育在教育理論上站得住腳,在課堂中使用母語不只有利學 生學習英文,也能提升他們的自信心,有助於他們未來學業成績的提高289;但 是少數族群的家長對複雜的教育理論並不感興趣,也不在乎學校是否幫助他們 保存母語,家長只疑惑「為何學校還不教英文?」、「為何花了四年以上的時 間,還不能回到主流班級上課?」而沒有耐心等待孩子「未來」的成績提升

290;政治宣傳不力也反映在投票率上,支持廢除雙語教育民眾投票率有 57%,

但反對廢除的民眾投票率只有 10%291

二、內容:要求全英語授課,例外允許雙語教育 227 號公投的內容,主要有四個特色:

第一,取消過去用來教導 LEP 學生的雙語教育,改採一年制的過渡型雙語 課程,在一年內(180 個上課日)密集的教導 LEP 學生英語,主要 是使用保護型英語課,但在必要範圍內也可以使用學生的母語;一 年之後就必須回歸主流班級,用全英語上課,也就是期待學生在一 年內快速學會英文,達到和英語裔的同學一樣的程度292

第二,例外情況下,家長可以「放棄全英語教學」而請求學校提供雙語教 育,但法定要件使家長選擇權的行使非常麻煩,除了同一間學校必 須有 20 名以上的家長請求雙語教育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件之 一:(1)學生已經學會英語且英語測驗的成績高於該年級的水準之 上。(2)十歲以上的學生,經學校認定雙語教育更有利他學習英語 的基本語言技巧。(3)學生具有身體、心理、情緒或教育上的特殊 需求。(4)學生每年至少有 30 天會待在主流英語班級中。(5)提交 學生有特殊需求的書面陳述。(6)學校主管同意293

第三,若老師不遵守法律規定,而使用雙語來教學,家長可以起訴該名老

289 Amy S. Zabetakis, supra note 286, at 112.

290 CRAWFORD, supra note 285, at 32.

291 Amy S. Zabetakis, supra note 286, at 124.

292 CRAWFORD, supra note 141, at 37, 55.

293 Amy S. Zabetakis, supra note, at 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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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老師必須面對民事損害賠償294

第四,此公投通過的法律,未來修正或廢止的條件很嚴格,必須經過州議 會 2/3 同意、州長簽署,或者再辦一次公投295

簡言之,系爭法律將強制使用全英語教學、限制家長選擇權、消滅地方教 育機關的自主性、處罰不遵守的教師、且未來修正的可能性十分有限。

三、Valeria G. v. Wilson 判決

公投通過後,反對廢除雙語教育的團體立刻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違反 教育機會平等法、民權法禁止歧視條款、憲法平等保護條款,聯邦地方法院審 理後做成 Valeria G. v. Wilson296判決,對上述三個主張一一駁回。

(一)教育機會平等法

法院引用了 Castaneda 案所提出的三個判斷標準,認為 227 號公投的 內容並不違反教育機會平等法:

第一,原告主張 227 號公投所依據的理論不夠有力,而且會傷害 LEP 學 生,因為專家證人表示 LEP 學生不可能在一年內就把英語學到精熟 的程度,在一年過渡課程後就進入主流班級用全英文上課並不妥當

297;但被告也提出了許多教育研究,表示這種一年制的過渡課程在 歐洲經常被使用,且在美國也廣泛使用全英語的課程來教導移民學 生,有充分的教育理論作為依據298;法院認為,只要被告採用的是 有效的教育理論,有足夠的專家支持,即可肯認具有「有力的」理 論依據,法院並不能越俎代庖,來決定正反雙方的教育理論中哪個 正確299

第二,原告主張 227 號公投內容欠缺執行所必要的資源,因為沒有彈性,

294 Id, at 117.

295 CRAWFORD, supra note 141, at 37.

296 12 F.Supp.2d 1007(N.D.Cal.1998).

297 Id, at 1018.

298 Id, at 1018.

299 Id, at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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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要求各校使用全英語教學,無法正確地評估個別學生的語言需 求以及他們的進步程度,又欠缺師資的訓練與合格標準;法院認 為,公投內容已給予各校足夠的裁量空間,包括補救教學的時間長 短、如何區分學生的英文程度、平衡英文和其他學科的學習等等,

棄權條款也可以滿足想要雙語教育的學生之需求,又有保留空間給 各校發展出評量學生、訓練師資的適當方法,並不至於資源短缺而 不足以執行300

第三,原告主張 227 號公投的教育計畫日後一定會失敗,法院認為原告的 理由都是基於假設,此公投根本尚未實施,法院無法判斷教育計畫 的成效如何301

(二)民權法禁止歧視條款

原告主張,227 號公投在一年過渡課程中,剝奪了學生接觸其他學科 的教育機會,又太早讓他們回歸主流班級,沒有補救這一年所落後的進 度,是依據原國籍,對少數族群的學生造成事實上歧視影響302

但法院認為此公投並非出於歧視的故意,且由於公投才剛生效,尚未 對任何人產生影響,原告自然無法證實此公投會對少數族群學生產生負面 影響,只能提出許多假設,並非有效的主張,因此法院判斷 227 號公投並 不構成歧視303

(三)憲法平等保護條款

原告主張 227 號公投的修正條件太嚴苛,使少數族群未來遊說修法的 成功率降低,因而剝奪了他們平等參與政治的機會,違反了憲法平等保護 條款。法院認為,227 號公投提高修法門檻,對原告未來爭取雙語教育造 成阻礙,但憲法和聯邦法律並不賦予請求雙語教育的權利,加州自然有廢 除雙語教育的空間,也有提高修法門檻的自由,一貫的法律程序難免會在

300 Id, at 1020.

301 Id, at 1021.

302 Id, at 1022.

303 Id, at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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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上對某族群不利,但這並不當然違反平等保護條款304

本判決作成後,原告只對第三點的憲法爭議部分提出上訴,第九巡迴上訴 法院認為,227 號公投並不違反憲法平等保護,故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305四、公投通過後之影響

227 號公投使加州內的雙語教育數量銳減,1997-98 年間加州接受雙語教育 的學生有近 50 萬人,但 2000-01 年間只剩下 16 萬 7 千多人,到 2002-03 年僅 剩 14 萬多人,成效是好是壞,教育界的正反意見仍在持續辯論之中306

227 號公投通過後,Unz 將這股廢除雙語教育的力量推廣到其他州,隨後 在麻州、亞利桑那州也通過了廢除雙語教育的公投,但在科羅拉多州公投未通 過,但光是加州、麻州、亞利桑那州三個州的 LEP 學生人口就佔了全國的 43%,對美國移民學生的教育影響很大307

十六年後,加州開始重新省思雙語教育,有議員提出公投草案,草案內容 計畫廢止 227 號公投,讓各學區自主決定是否要使用雙語教育,如草案能順利 通過,將於 2016 年 11 月進行投票;希望重新開放雙語教育的理由是,近年來 越來越多教育研究指出,雙語教育的成效比全英語教學更好,但是這些「好的 雙語教育」需要投入昂貴的經費與優質的教師,而在過去,加州公立學校的資 源不足,導致雙語教育無法充分發揮成效,學生連英文都學不好……如何克服 這些實際問題,是新公投案提倡者不得不面對的挑戰308

五、小結

1980 年間開始的官定英語運動,主要訴求對象是佔社會多數的主流白人,

持反移民的立場,但在加州廢除雙語教育的公投中,出現了限制雙語的新形

304 Id, at 1024-25.

305 Valeria v. Davis, 307 F.3d 1036(9th Cir. 2002).

306 BAKER, supra note 57, at 196.

307 James Crawford, Hard Sell: Why is Bilingual Education so Unpopular with the American Public?

in BILINGUAL EDUCATION AN INTRODUCTORY READER 145(Ofelia García & Colin Baker eds., 2007).

308 Times Editorial Board, Is bilingual education worth bringing back?L.A.TIMES, June 4, 2014.

available at http://www.latimes.com/opinion/editorials/la-ed-bilingual-education-proposition-227-repeal-20140605-story.html(last visited Dec.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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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主要訴求對象除了保守派的白人外,也包括少數語言族群的家長,與移民 站在同一陣線來爭取學習英文的權利,而非反移民的本土主義者309

加州擁有最多的 LEP 學生人口,從強力推行雙語教育,到成功廢除雙語教 育,除了正反雙方選擇的宣傳策略之外,也可看出移民家長對過度使用雙語教 育存有疑慮,顯現出雙語教育議題的高度複雜性,法院判決則強調少數族群並 不擁有請求雙語教育的憲法上權利,傾向於尊重加州的公投結果。今年加州議 會又出現了恢復雙語教育的聲音,勢必將掀起另一波正反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