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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雙語教育的三種觀點

第二章 雙語教育在教育學上的基本觀點

第三節 面對雙語教育的三種觀點

語言不只是溝通的工具,也涉及複雜的社會適應過程與個人認同問題,

Richard Ruiz 教授認為,面對身邊的雙語或多語現象,人們對語言議題有三種基 本觀點,即應把語言視為一種問題、權利,或是資產86?使用哪一個取向,同 時也決定了我們如何看待雙語教育:

一、問題取向(language as a problem)

早期的心理學理論認為,學習雙語會產生認知障礙,此外對雙語者的質疑 還包括其所引發的社會問題,諸如認同分歧、文化錯置、缺乏自信、疏離感、

情緒脆弱容易失控等;雙語者有時候會因為感覺自己的母語比不上主流語言,

而產生焦慮感,嚴重的個案甚至需要心理治療87

語言在某程度上也被認為是政治問題,雙語者有時會被視為國家不團結或 團體間衝突的潛在因素,因為語言多樣性會導致不團結、社會中的對立與衝 突。而解決的方法,就是消滅語言多樣性,同化成主流語言。問題取向認為語 言的一致性是國家團結的要件,特別是在多民族的國家中,有一個共通的語 言,不同民族間才能相互溝通理解,而減少因誤會而產生的衝突88。除了消除

85 Id , at174,176-77.

86 Richard Ruiz, Orientations in Language Planning, 8(2) NABEJOURNAL 15, 15-34 (1984).

87 BAKER, supra note 57, at 383-86.

88 曾美琪,雙語教語對美國族裔之影響(案例研究:加州阿罕布拉學區),淡江大學美國研究

所碩士論文,1996 年,4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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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以外,這個取向也希望能藉由國家干預來改善少數語言族群的地位,藉以 解決所謂的問題89

在美國,說英語的人通常會被認為是自由、正義、富有的,雙語者則通常 被連結到貧窮的、低成就、造成社會不穩定的移民90。在教育領域,少數族群 的語言也被視為一種缺陷(handicapped),學校必須要用英語補救教學來克服 它,因此美國盛行「淹沒型」和「過渡型」的雙語教育,相信「只要他學好英 文,問題就解決了」,把學生低成就的原因歸咎於語言,而不是其他的生活條件

91。在美國的普遍想法是,使用「過渡型」雙語教育來解決語言問題,至於

「保存型」的雙語教育,則不在選項之內,傾向於採取問題取向的思考92二、權利取向(language as a right)

若將語言的使用,賦予某種程度的權利地位,有利於少數族群要求政府保 護其母語,反之,若不賦與某種程度的權利,政府可對語言市場採取自由放任 主義,競爭的結果自然會強化主流語言,削弱少數語言,正如美國研究指出,

移民的母語大約在三世代後會完全消失93

對語言權的形式有許多不同看法,首先是「個人權利」與「團體權利」的 區分94:個人權利通常是「不歧視」的面向,要求法律禁止對少數族群語言的 歧視,例如伊朗對庫德族語的嚴厲打壓、美國殖民統治者對黑人英語加諸的傷 害等,美國法律與判例的討論均集中在這個面向;而團體權利的想法,是因為 一種語言通常被一群人使用,而非個人,訴諸團體權較有利於請求保存母語、

母國文化,和參與相關的政治決定,具有社會正義的意涵。但團體權也較容易

89 BAKER, supra note 57, at 384-85.

90 Ruiz, supra note 86, at 18-19.

91 Id, at 20-21.

92 卡特總統任內的教育部長曾表示,即使少數族群的語言正在消失,國家政策並不希望維繫任

何美國的特定語言或文化;雷根總統也曾批評,保存型雙語教育違反一般美國人的想法,絕對 是錯的。See Id, at 20-21.

93 Eduardo Hernández Chévez, Language Maintenance,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Philosophies of Bilingualism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GEORGETOWN UNIVERSITY ROUND TABLE ON LANGUAGES AND LINGUISTICS 1978:INTERNATIONAL DIMENSIONS OF BILINGUAL 527- 547(James Alatis ed., 1978).

94 See generally,STEPHEN MAY,LANGUAGE AND MINORITY RIGHTS:ETHNICITY,NATION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LANGUAGE (2011); Rainer Bauböck, Liberal Justifications for Ethnic Group Rights, in MULTICULTURAL QUESTIONS 133-57 (Christian Joppke & Steven Lukes eds.,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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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攻擊,因為如何界定團體的成員就很困難,區分各個團體會導致彼此權利 互相衝突,且團體權也和美國信仰的個人主義意識形態不盡相符95

語言權的第二個面向是「消極權利」和「積極權利」的區別96:積極權利 是指請求提供少數民族語言服務的權利,包括請求在政府文件使用少數語言,

可以積極的提升少數語言的地位,賦予少數的個人和團體更多自決權,但這種 權利在實行上有困難,以南非為例,憲法保障多語,政策也支持民眾有以自己 選擇的語言接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為了將政府文件翻譯成十一種官方語言,以 及在中小學實施保存母語的雙語教育,耗費了龐大的成本,但實際上社會正式 場合使用的語言仍以英文為主97;而消極權利是指請求容忍多語現狀的權利,

國家應對少數語言族群,提供最低限度的支援服務,如上述的不歧視原則,政 府不能打壓某種族群的母語。

亦有認為,語言權並非獨立的權利,因為語言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要列 出窮盡式的語言權利清單太困難,不如將語言與其他權利在各領域結合,分別 主張,例如表現自由、教育權、隱私權權、宗教自由等98;另外國際人權法上 也有許多公約涉及語言權的保障。總而言之,語言權的內涵,較易被接受的是 個人權、消極權利的面向,是一種請求「最低限度給付」的權利,此部分將在 第四章詳細討論。

三、資產取向(language as a resource)

第三個取向是將語言視為一種個人、社會或地方的「資產」,承認學雙語對 個人智力和整體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都有益處,比方說會用雙語溝通 的人較易融入不同團體,因而有更高的公共參與能力。為何移民的語言是一種 國家資產?在北美已出現「外語教育」的新趨勢,因應全球經濟互賴的時代來

95 Thomas Ricento, Problems with the “Language-as-Resourse” Discourse in the Promotion of Heritage Language in the US, in LANGUAGE ALLEGIANCES AND BILINGUALISM IN THE US118-119

(M. Rafael Salaberry ed., 2009).

96 See generally, HEINZ KLOSS,THE AMERICAN BILINGUAL TRADITION (1977) ; Macías, Reynaldo, Language choice and human rights in the United States,in GEORGETOWN UNIVERSITY ROUND TABLE ON LANGUAGES AND LINGUISTICS 1979: LAGUAGE IN PUBLIC LIFE 86–101 (James Alatis ed., 1979).

97 Rosemary Wildsmith-Cromarty, Multilingualism in South African Schools: Where to Now? in GLOBAL PERSPECTIVES ON MULTILINGUALISM 37-39 (Maria E. Torres-Guzman et al. eds., 2009).

98 呂昀叡,刑事被告通譯協助權利之探討─以歐洲法為中心,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

年,49-5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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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美國人學習外語,有助於發展國際貿易、順利進行外交事務,以維持美國 的超級強國地位99,如此一來移民的母語也有保存的必要,因為打壓少數族群 的母語就是浪費珍貴的外語資產100

美國 1980 年代興起的「English-Plus 運動」,就是將語言視為資產的取向,

是對同時期的官定英語運動(Official-English movement)之反動,認為將英語 列為官方語言則是對移民、少數族群的歧視,而主張雙語/多語是值得珍惜的文 化資本,保存少數的母語和使他們英語流利一樣重要,因為英語流利有助於出 人頭地,改善社經地位,但熟悉雙語的學生將來可以從事國際貿易、外交活 動,提升國家的語言競爭力;「English-Plus 運動」相信國家內的衝突是政治、

經濟、宗教上的差異導致的,而非語言本身,國家團結與語言多樣性是可以並 存的,鼓勵使用強勢的雙語教育,創造一個多語、多元和諧的社會101四、小結

三種取向皆關心讓少數語言族群熟悉主流語言、國家團結性、個人權利的 問題,只是偏好的手段不同。若將雙語視為一種待解決的問題,通常會採取

「同化」、「單語教學」的語言政策,而打壓雙語教育;若將雙語視為一種權 利,可以賦予雙語教育某一程度的保護、甚至強制要求提供某種雙語教育;若 將雙語視為一種資產,則可以促進國家提供強勢的雙語教育類型。

問題取向較易受到社會主流族群的青睞,權利取向則能作為少數對抗多數 的武器,兩者具有緊張關係,資產取向則可緩和主流和少數的緊張關係,既能 提升少數地位,同時讓多數相信這樣對國家也有好處;三者之中,權利取向在 美國法律脈絡中具有重要地位,將在第三、四章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