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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何時才能重建家園~莫拉克風災 後對政府救災、安置及重建之檢討與建議

算,希望能有力回應災民之期盼及訴求,早日安置並重建其家園。然而 風災過後剛滿 5 個月,目前災民為了政府之安置政策,即中繼屋及永久 屋之興建,仍在與政府周旋及抗爭,此對災民而言真是情何以堪?尤以 去年12 月 5 日台灣剛完成三合一選舉(縣市長、鄉鎮長及縣市議員),

舉國又為選舉抓狂,朝野兩黨領袖也均投入助選行列,似乎已把災民之 重建工作放在九霄雲外。此時又忙著立委補選聲嘶力竭。為政者應瞭解 南部災民沉痛的吶喊,他們希望災區能早日重建、災民能早日重生,這 些除了宗教及社會公益慈善團體的關懷與協助之外,如紅十字會、慈濟、

世界展望會及各佛教功德會,最主要還是得靠政府持續以完善有效的救 災、安置及重建政策加予全力推動,方能計日程功,筆者以為原住民災 區之救災、安置及重建工作仍有以下諸多缺失亟待政府反省與檢討:

一、首先,在救災方面,由於原住民地區地處偏遠,莫拉克颱風挾帶的 豪大雨,雨量驚人,高達3,000 毫米,土石流及山崩造成通訊中斷、

停水、停電且許多部落因交通中斷形同孤島,因此當全國媒體在專 注報導高雄縣小林村、新開村造成重大傷亡不幸事件之時,偏遠的 原住民地區災情卻因交通中斷,導致通訊不良,故外界常不得而知 深山裏的災情,如高雄縣桃源鄉及嘉義縣阿里山鄉,是最晚被外界 得知其災情之鄉鎮。

另外,在救災時空中救援方面,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表現優異,反 應快速,由於天侯不良,在馳往屏東縣霧台鄉進行救援時,造成隊上三 名同志殉難,堪稱舉國同悲。然而國防部此次救災,調度工兵部隊甚為 緩慢且外交部初時婉拒國外援助及人道救援等,均遭各界嚴厲指責。所 以在救災第一階段,行政院災害應變中心應發揮指導及統合功能,特別

是災後72 小時黃金時期,各相關部會更應抱持人命關天,一切以救人為 優先之原則,進行快速反應救援,才能消除民怨。

雖然莫拉克風災馬總統並未儘速召開國安會議,且未發佈緊急命 令,迭遭國人指責,民意聲望甚而大幅跌落,但渠壯士斷腕,內閣全面 總辭,也多少挽救了馬總統搖搖欲墜的聲望。今政府痛定思痛檢討救災 過程之缺失,馬總統指示將來遇有風災,國防部可不待上級指示,有權 動用部隊及裝備,及早疏散安置災民,以避免危難時所付出的巨大成本,

這是一個明智的決策。

筆者也在此建議政府應於偏遠及原住民地區加強其緊急通訊設備,

甚而各村落派出所之緊急警用電話,應可提供民眾電話救援使用。可喜 的是在此次風災,原住民年輕族群已知道使用網路通訊,他(她)們透過主 流媒體向各界通報災情並申請救援項目及物資,令人驚嘆讚賞。因此,

災害時緊急通訊架構之建立在原住民等偏遠地區確有必要。

二、另外在安置方面,因此次風災係大規模之遷徙,許多災民均搭乘直 昇機倉皇逃難,初期的臨時安置均安排在高雄旗山及屏東內埔之宗 教寺廟及教會,俟國防部全力動員救災,工兵部隊開拔至山區之後,

南部各國軍部隊,配合國軍兵力裁員,許多騰空之營房如陸軍官校、

工兵學校、仁美、鳳雄營區及屏東榮民之家等,均作為收容災民之 用。由於國軍營房及榮民之家內部設備俱全,較具隱密及方便,且 伙食均由營房打理,災民倒也過得自在、舒適。只是災民一直盼望 何時才能回到部落老家,甚而每天均以淚洗面,擔心部落之土地、

家園、農作物及所飼養之雞、鴨等。

政府此時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籌組成立中央重建推

動委員會,成員有行政院各相關部會、災區縣市首長、災民及原住民代 表等,並由行政院長為召集人,此一推動委員會為了安置原住民災民,

提出了「永久屋」政策,亦即政府結合宗教慈善團體之愛心及社會各界 之捐款,協助災民興建「永久屋」,但為了保障災民生命安全,政府要求 對於被勘定為危險必須遷村之部落,當地災民得配合政府強制遷居之政 策,且其原有之部落土地必須降限使用。這也符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 建特別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 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 當安置。」然而政府此一保障原住民生命安全之措施,遭到災民強烈反 彈,災民質疑政府有意藉此規定,使災民永遠離開自己的土地和家園。

經過族人努力爭取,政府也接受「離災不離鄉,離鄉不離村」的原 則,對於那些必須遷村之部落,政府有義務協助災民在其部落附近尋找 安全之公有土地供永久安置之用。依上揭「特別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為了安置災民需要,政府各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如林務局、退輔會及台 糖均有責任優先提供土地安置災民。然而可供災民永久安置之原鄉土地 不多,且安全勘虞,因此有些部落災民仍得離鄉安置,如屏東縣霧台鄉 好茶村魯凱族人遷住瑪家鄉附近之台糖土地「瑪家農場」等。這不僅造 成霧台鄉魯凱族必須離開自己的傳統領域,也與排灣族比鄰居住,災民 生活方式、文化組織、土地情感及傳統祭儀均遭斷層,造成生產中斷、

生活困難及心靈之創傷。

另外,行政院原民會為有效執行重建推動委員會永久屋之安置政 策,肩負部落安全勘定之責任,該會特聘請多位環境地質之專家學者到

受災之90 個部落推行為期 24 天之調查,短短 3 個多星期之調查,有 47 個部落被評定為「不安全」,未來恐怕必須要遷村。最近在經建會主導之 中央重建推動委員會到部落進行說明會及最後一次勘定的行程中,許多 部落族人因恐其部落被劃定為不安全必須遷村之命運,屏東縣霧台鄉及 來義鄉受災之部落族人均攔路陳情抗議,阻擋其進入部落勘查劃定。

因此,筆者建議政府輔導災民永久安置決策,不宜草率行事,且專 家學者及技術官僚不可越俎代庖,決定族人生活方式及未來之命運。為 今之計,政府應回頭扭轉整個安置政策,因原住民是安土重遷之民族,

離開自己的土地,原住民的身分形同瓦解。因此此時應先為目前不願遷 居之族人興建中繼屋,同時研擬完善配套措施。照顧其就學、生活及土 地補償等權益,順勢引導,使其將來能在自主管理和決定之下,配合政 府政策離鄉永久安置。

三、最後就是重建工程,莫拉克颱風所帶來山川及地貌之巨大改變,要 恢復其原有面貌談何容易,首要之務應先解決交通,即道路橋樑的 問題,特別在原鄉地區,因多年來飽受風雨侵襲,土質鬆動,山壁 易裂,此次颱風更是雪上加霜,屏東縣霧台鄉,高雄縣那瑪夏鄉、

茂林鄉及桃源鄉,無一橋樑倖存。且各部落聯外道路均遭沖毀。因 此政府要投入的重建經費與時間,一定相當龐大。

所幸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立法院已通過規模約1200 億的 經費,分四年執行重建工程,並從今(99)年度起開始實施。原住民災區重 建主要有五個機關負責:

(一)原民會主要負責遷村說明與溝通,整合安置與遷村所須各項費用。

(二)交通部負責省道橋樑之新建與修復。

(三)經濟部水利署負責堤防興建、水庫清淤及砂石疏浚等。

(四)農委會水保局負責野溪、山溝及水土保持之整治。

(五)農委會林務局負責林班地邊坡滑動整治與林道修復及造林等工程。

行政院相關各部會尚有:經建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國防部 及國營事業單位如台糖、台電及自來水公司等。因此各部會各有專司,

而今中央重建推動委員會負責有效協調各部會,掌理重建工程重任,所 以邇後行政效率及執行力甚為重要。

莫拉克颱風不僅帶來山川自然的改變,也帶來原住民族人不同的命 運,政府從中也獲取了很大的教訓,也就是政府應從明快果決的救援、

安置及重建的行動中體現『苦民所苦,疾民所疾』之精義,一切以災民 之利益為優先。

行政院新內閣,也已信誓旦旦將治山防洪及重建家園列為其主要任 務。政府不應本末倒置,將政治選舉與政黨利益凌駕一切,漠視民生疾 苦,或一味站在資本家及大財團立場,而犧牲原住民、農民及勞工之基 本權益。

此時,政府剛通過進口美國牛肉,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未來也即將 簽訂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促進台灣經濟之發展,但政府應 切記南部原住民災區重建工作目前尚處於起步階段。事實上,重建工程 尚未展開,道路、橋樑工程仍未完成,砂石、漂流木仍須清運,部落文 化重建及遷村工程仍千頭萬緒。災民無語問蒼天,但心頭仍有悲傷和怨 恨,政府不可等閒視之。莫拉克颱風過後剛滿五個月,政府應傾全力繼 續協助災民早日重建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