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述發展困境,以下謹提相關因應之道如后:
一、提升公共民參與的誘因:
當前工商業社會,固然會因生活忙碌而致公民參與無法落實,但仍 有改善的作法。雖然,我們沒有辦法讓所有的人都來參與,但至少政府 應有責任告知民眾,特定的公共決策與該公民有何種的影響;或是,沒 有直接的影響,但也須告知該決策推行的必要性,以及對於既存公共問 題的改善情形。同時,若為代表性、專業性公民,是必要的參與人士,
則可提供相關出席費用,以提升該公民參與的誘因。
二、提升公民參與的知能:
公共事務有其專業性,多為一般民眾所欠缺。在我國,國民教育的 社會或公民課程,已有相關的基礎內容;然而,這只是基本參與知識,
更重要者,乃係專業的政策內容。這個部份,我國並無法對於全體公民 進行全面的教育;然而,我們似可仿照商議式民主中「公民會議」的作 法,對於抽選出的公民,施予必要的政策專業知識教育,使其具有專業 政策知能,以利其後續的政策參與。
三、強化公民參與管道:
雖然我國已有類似行政程序法等等的法制,設有公民參與的規定。
然而,此類管道仍然不夠暢通、不夠全面。故此,適宜之作法,可由行 政院要求各部會或各地方政府,每年舉辦一定次數的政策聽證會(公聽 會),讓民眾確切了解公民參與制度的意義,並使已設立之管道,發揮應 有作用。此外,尚且要求各主辦聽證之機關、部會,經公民參與所作成 的聽證結論,若舉辦機關認為不妥,不可將其置之高閣;若不採行,應 該詳述不採之理由,並將其修正為可行之方案,以作為再予聽證的內容。
四、提升公民文化的建議:
要讓一般的社會大眾參與公共事務,同時又不會過度熱衷,保持適 度的公共理性,這雖是不容易的事情,但這卻是要前進的方向。故此,
除基礎的公民教育之外,尚且要改變以政府為中心的施政作為方式,改 以民眾為中心的政府運行觀點,來取得社會大眾對於政府落實公共參與 的確信心。同時,應教育民眾,適宜的公民參與文化,應是理性、責任、
思辨、論述與尊重的結合,讓我國的公民參與,逐步地步入正軌。
本文茲就當前我國公民參與的困境進行分析,並且進而提出提升我 國公民參與的建議。期以此等建議,來改變我國慣有之政策運行模式,
讓各部會之決策內容,取得民眾認同,以提升我國公共事務決策之正當 性與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