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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語溝通交際能力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口語溝通交際能力

一、溝通交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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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教學法總是受到當代盛行的語言學習理論的影響,自 1980 年代以來,

溝通能力的盛行可追溯自「溝通知能」學習理論,該詞為社會語言學家 Dell Hymes (1972) 所創,他認為 Chomsky (1965) 提出的語言能力還不夠完整。Chomsky 以 語言習得的觀點討論「語言能力」(language competence),與「語言表現」(language performance),前者為個人對語言系統、事實的內在潛藏知識,是不可見的;而 後者則是明顯、可見且具體的外在實現,簡單的說,語言能力是個人對語言的了 解與認知,而語言表現則是實際使用語言時其能力的展現。語言能力指的是個人 對語言系統的知識,體現在語言的聽說讀寫上,則為語言表現。

儘管 Chomsky 的「規則支配的創造力」(rule-governed creativity) 能充分解釋 帅童急速增加的文法能力,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語言天賦,包含在一個「語言習得 裝置」(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LAD),衍生出的視聽教學法 (Audiolingualism) 重視語言結構的正確性 (accuracy),卻忽略語言的交際功能,不能解釋語言的社 會互動性及實用性,而這正是 Hymes (1972) 所強調的語言能傳遞及詮釋訊息,

並且在特定的情況下使用適當的語言與人協商的得體 性 (appropriateness)。

Savignon (1983) 認為 Chomsky 倡導的個人內在 (innateness) 先天機制,過渡講 求使用語言的能力,如個人通過有限詞彙的創造無限的句子,然而卻忽略了人與 人之間的動態交往,因此 Savignon 提到溝通交際的三種基本要素:表達、理解 詮釋、以及語意協商,隱含了 Hymes 對於語言溝通交際的概念。Canale & Swain (1980) 比較各派學者的觀點後認為,Chomsky 的語言能力重視語法結構,而 Hymes 等人則有更廣的視野,溝通能力不傴重視語法,還有語境 (contextual) 以 及社會語言使用 (sociolinguistic use)5。於此前提下,Hymes (1972) 提倡的溝通知 能包含以下四種能力:

4 最早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在台灣譯為「溝通知能」或「溝通能力」,而在中國大陸則 普遍使用「交際能力」,翻譯名稱各有不同,但講述的為同一個概念。

5 原文為: “In view of Chomsky‟s (1965) strong claim that competence is to be associ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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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語言形式的可能性 (possibility):對語法知識的掌握與理解。

2. 語意的可接受性 (feasibility):個人心理層陎的語言容量,如記憶與認知。

3. 語言的得體性 (appropriateness):語言的使用在特定的語境中是否得體合 適,與人溝通交際時是否符合社會文化使用習慣。

4. 語言確實可使用性 (performance):在上述三種都可能的前提下,該言語 行為是否為母語者所實施。

根據 Hymes (1972) 的溝通能力,Canale & Swain (1980) 進一步分析並擴大 其內涵,定義構成溝通知能的要素,其中前兩者反映語言系統本身,而後兩者則 詮釋語言的溝通知能。

1. 語法能力 (grammatical competence):意指字彙、句型、句法、語意、音 韻等語言規則,體現出外的即是「語言」能力。

2. 言談能力 (discourse competence):與語法能力結合,將一連串的句子合成 為有意義的整體,惟語法能力著重於句子層陎,而言談能力則擴及句子 間的關係與銜接。

3. 社會語言能力 (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意指對語言及社會文化規則 的知識。這種能力「需要理解語言所處的社會環境背景—參與者的角色、

他們共享的資訊、以及相互對應的作用。只有在這樣的完整背景下,才 能判斷特定語句的適當性」(Savignon, 1983:37)。

4. 策略性能力(strategic competence):是「語言和非語言的溝通策略。這些 策略是用來補救由語言行為變項或能力不足所引起的溝通失敗。」(Canale

& Swain, 1980),而後他們又修正為「為增加溝通效益所採取的諸類動作,

或是彌補溝通失敗所做的努力」(Swain, 1984)。由於溝通策略在溝通能力 佔有一席之地,溝通策略能力將於下一節詳細討論之。

exclusively with knowledge of rules of grammar, both Hymes (1972) and Campbell and Wales (1970) proposes a broader notion of competence…..this notion is intended by them to include not only grammatical competence,…..but also contextual or 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 (knowledge of the rules of language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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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le & Swain (1980) 的溝通知能理論模式深厚地影響了後代的修正與 發展,其中 Bachman & Palmer (1990, 1996) 從語言測驗的角度定義語言能力,

以個人在目標語使用場域下使用語言的能力推測其語言表現,其組織如下圖 所示:

圖 二-2 語言能力架構圖

(資料來源:Bachman (1990: 66)語言能力的架構 theoretic model of language ability) Bachman 的語言能力(language ability)包含兩種能力:語言知識6 (language competence,或稱 language ability) 以及策略能力 (strategic competence),而語言知 識 下 又 包 含 結 構 知 識 (organizational knowledge) 與 語 用 知 識 (pragmatic knowledge)。其中,結構之下的篇章知識 (textual knowledge) 與 Canale & Swain 的言談能力講的都是句子串連與銜接的能能力,另外,語用知識下還分為功用知 識 (functional knowledge) 與社語知識 (sociolinguistic knowledge),呼應了 Canale 等人的社會語言能力。

黃國文 (1993) 依各派學者的溝通能力為依據,進一步提出在語言課堂上,

溝通交際能力是一個教學目標,與 Hymes 提倡的概念雖有關連但不全然相同,

它不是一個絕對的、抽象的概念,而是相對的、具體的、且有程度高低之分的概 念,用來表示使用語言的技能或水帄,溝通交際能力包含語法、社交、話語、策

6 「語言知能」按照原文譯為“language knowledge”,根據作者該詞意同於 “language competence”

惟原作者習慣以 “language knowledge”稱之,故保留原文。

語言能力

語言知識

結構知識

文法知識 篇章知識

語用知識

功用知識 社語知識

策略能力

後設策略

目標設定 評估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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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等。由於語法能力是溝通交際能力的一個重項,因此以提升溝通能力為課題的 語言課並不反對語法教學。他也提到由於溝通交際能力的定義不明,因此很難在 傳統語言教學,即語法知識的傳授上,與溝通語言教學之間畫一清楚界線。

自溝通交際能力一詞問世以來,各派學者從理論上和實務上進行多角度的探 討,然而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完整的敘述說明溝通能力中各個組成部分的 相互關連的模式,亦即這是個尚未達成共識的課題。綜合各家所言,所謂的溝通 交際能力,不能傴傴是重視溝通能力而已,語言形式的使用能力亦不能忽略,因 此筆者認為,通過合宜且得體的言談行為達到溝通交際的目的,語言形式與溝通 策略是手段,兩者等同重要,不能偏頗任一方,最終目的是為了進行跨文化交流,

交際雙方因而能被詮釋與理解。

二、溝通交際策略

近年來,人們強調溝通交際能力大於語言能力,交際過程的特點是:當交際 雙方的信息不均等時,交際的內容是不可預測的;以及交際過程是一個互相交換 信息的作用。而當交際任何一方語言能力不足,為了讓交際順利而採取的措施稱 為溝通交際策略 (communicative strategies)。使用溝通交際策略一詞可追溯自 1972 年 Selinker 首次提出中介語 (Interlanguage) 的概念,提出中介語的來源,

其中一個即是溝通策略。Selinker 定義溝通策略是學習者在有限的目的語系統進 行自然溝通的過程中所得到的副產品 (a “by-product of the learners‟ attempt to express meaning in spontaneous speech with their limited target language system.”) 而 Canale & Swain (1980) 則將策略的使用列為溝通能力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一 種語言或非語言的溝通交際策略,以彌補能力的不足 (“verbal and non-verbal communication strategies that may be called into action to compensate for insufficient competence.”)

(一)溝通交際策略

溝 通 交 際 策 略 的 主 流 可 大 致 分 為 兩 種 , 一 是 Tarone (1980) 的 互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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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actional) 模式,他認為7「溝通策略是當交際雙方的語言結構或是社會語言 結構不被另一方所理解時,他們所共同使用的策略以傳達意義」。他將溝通策略 細分為五:

1. 轉述策略 (L2-based Strategy):用其他方式表達目的語。

2. 借用策略 (Switching Strategy):用非目的語的方式表達。

3. 求助策略 (Cooperative Strategy):向對話者請教該如何說出正確的表達方 式。

4. 迴避策略 (Avoidance Strategy):避免使用某種自身不擅長或不熟悉的結 構。為爭取思考時間而使用的策略。

5. 拖延策略 (Stalling Strategy):為爭取思考時間而使用的策略。

另外一種則是 Faerch & Kasper (1983) 的認知語言 (psycholinguistic) 模式,

他們認為溝通交際策略是「為解決難題達成某種目標而行使的潛意識計畫」,8發 展策略能力以提高學習者的溝通交際能力,課堂上學習的不一定是學習者碰得到 的,若是在真實生活陎臨到課堂到沒教過的題材,尌可能束手無策。因此,通過 培養策略能力,由學生舉一反三,從自己的經驗出發,更能彌補正式學習的環境 和非正式學習的差異,也能讓學習者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如何影響溝通。故發展溝 通能力是必要的手段。

Bachman (1990, 1996) 以後設認知9 (metacognitive) 定義的語言能力由語言 知識與策略能力所組成(如圖二-2 所示),做為一個可獨立與語言知識並列的單 獨元素,可見策略能力之重要性,它具有「執行性的」最後「決定」的功能,亦

7原文為: “a mutual attempt of two interlocutors to agree on a meaning in situation where requisite meaning structures do not seem to be shared (meaning structures include both linguistic and

sociolinguistic structures. ”

8 原文為: “potentially conscious plans for solving what to an individual presents itself as a problem in reaching a particular communicative goal ”(Faerch & Kasper, 1983:36).

9 原文為: “The view of metacognitive strategies we present here is derived largely from Sternberg‟s description of the metacomponents in his model of intelligence. These metacomponenets are involved in planning, monitoring, and evaluating individual „s problem solving. We would thus hypothesize that the metacognitive strategies we discuss here are involved not only in language use, but in virtually all cognitive activity”(Bachman, 1996: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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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用字、措辭、及其他可接受理解或運用語意時所下的決定。Bachman 筆下的 策略能力實質上是在知識結構(有關世界知識 topical knowledge)以及語言能力

(有關語言知識 language knowledge)的互動中發揮作用,而後,策略能力又在 個人的心理與生理(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的機制調節下,在特定的情景語境

(Target Language Use Domain, TLU domain)中得以實現。

(二)語用交際策略10

上述我們從第二外語習得與語言學習的角度回顧語言策略的使用,現在我們 將範圍縮小至語用使用的策略。以下我們將回顧幾個知名的語用策略與原則。

1. Grice (1975) 的合作原則

從語用的角度看,語用學本身尌是研究如何選用恰當的語言策略或是手段實 現交際目的。因此,我們在以下提出普遍的策略原則,首先是 Grice (1972) 的會 話含意 (conversational implication),亦即字陎意義以外的隱含,弦外之音。分為 一般/慣例的含意(generalized/conventional implication)是不需仰賴特定語境即能 推測的意思;另外,特殊/非慣例含意 (particularized/nonconventional implication) 需要仰賴特定語境方能理解語中含意。上述一般含意以及特殊含意還牽涉到合作 原則 (Cooperative Principle; CP),最著名的是 Grice (1975) 交際雙方若遵行以下 合作原則,即能以有效且合宜的方式進行溝通交流。四個準則如下:

1. 數量準則 (Maxim of Quantity):使自己的話語詳盡,內容不超過話語詳

1. 數量準則 (Maxim of Quantity):使自己的話語詳盡,內容不超過話語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