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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至北宋初的書院教育

在文檔中 宋代書院教育發展之研究 (頁 20-24)

第二章 官學的補充到多元發展—北宋書院功能的轉變

第一節 唐至北宋初的書院教育

壹、書院的產生與定位

漢唐以來,朝廷即設立中央與地方官學。南宋張栻曾言:「國朝之學,視漢唐

為盛,郡縣皆得置學。郡有教授以掌治之,部刺史,守令佐又得兼領其事,亦既 重矣」。5不過,有別於官設的官學,自唐代起,「書院」之名出現於中國歷史,初 為士人讀書、祭祀、藏書之所,6至宋代,經歷趙宋立國之初文教疲弊,成為暫時 性的教育場所,各書院興起主因雖不盡相同,若干可能接受朝廷資助,7此時的書 院設置具有官方色彩。官學與書院之分,應屬官私之分,但北宋初年的書院卻不

1 李弘祺,《學以為己:傳統中國的教育》,頁 89。

2 〔宋〕呂祖謙撰,何忠禮點校,〈白鹿洞書院記〉,收入《朱熹年譜》(北京:中華書局,1998),

頁 96-98。

3 〔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收入《朱子全書》(修 訂本)第 24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卷 79,〈衡州石 鼓書院記〉,頁 3782-3784。

4 此說採李兵之論,參見:李兵,《書院與科舉關係研究》,頁 40。

5 〔宋〕張栻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編,《南軒先生文集》,收入《朱子全書外編》第 4 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卷 9,〈郴州學記〉,頁 162。

6 鄧洪波,《中國書院史》,頁 1-41。

7 北宋初期,政府給予書院獎贈,以賜額、贈書與贈九經等方式扶持。見:李燾,《續資治通 鑑長編》,頁 402:「庚寅,知江州周述言廬山白鹿洞學徒常數千百人,乞賜九經,使之肄習。

詔國子監給本,仍傳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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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然全屬私設,書院由於官方的投入、其角色類似於官學,所謂朱熹以降的「私 學理想」性格,猶未顯露。

貳、宋初書院的發展:以應天府書院為例

茲以五代時期歷經楊慤、戚同文經營的「睢陽學舍」(即後來的「應天府書院」)

為例,以窺北宋初年的書院發展樣貌。該書院「請益之人不遠千里而至,登第者 五六十人」8

根據《宋會要輯稿》錄大中祥符二年(1009)二月二十四日詔:9

應天府新建書院,以府民曹誠為本府助教。國初有戚同文者,通五經業,

高尚不仕,聚徒教授,常百餘人。故工部侍郎許驤、侍御史宗度、度支員 外郎郭承範、董循、右諫議大夫陳象輿、屯田郎中王礪、太常博士漆(案:

應作「滕」)涉皆其門人。同文卒後,無能繼其業者。同文有子二人,維為 職方員外郎,綸為龍圓(案:應作「圖」)閣待制。至是,誠出家財,即國

(案:應作「同」)文舊居,建學舍百五十間,聚書千五百餘卷,願以學舍 入官。令同文孫奉禮郎爵(案:應作「舜」)賓主之,召明經藝者講習。本 府以聞,故有是命。并賜院額,仍令本府職事官提舉。

又大中祥符三年(1010)錄應天府書院接受賜額:

三年二月,賜英州文宣王廟板本《九經》。《宋大事記講義》云:祥府二年 二月,許曲阜先聖廟文學賜應天府書院額,州郡置學始此。

今人李弘祺引宋人樓鑰所著〈范文正公年譜〉中的序言,提到范仲淹「居南 都郡庠五年」,10其中論應天府書院具有「府學」色彩。由上引之《宋會要輯稿》

可知,應天府書院雖然名為「書院」,卻因接受朝廷賜額之故具有官方色彩,此外,

樓鑰對於范仲淹又有紀錄:宋仁宗天聖五年,因晏殊故而「請公掌府學」。11依上 可知,此時的應天府書院確實具有官學地位,再如《續資治通鑑長編》所錄:

應天府民曹誠,以貲募工就戚同文所居造舍百五十間,聚書千餘卷,博延 生徒,講習甚盛。府奏其事,上嘉之,詔賜額曰應天府書院,命奉禮郎戚 舜賓主之,乃令本府幕職官提舉,又署誠府助教。舜賓,同文孫,綸子也。

8 脫脫等,《宋史》,卷 457,〈戚同文傳〉,頁 13417-13418。

9 〔清〕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北京:中華書局,2016),〈崇儒二之二〉,頁 2188。

10 李弘祺,〈范仲淹與北宋的書院傳統〉,收入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編,《范仲淹一千年誕辰國 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下冊(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1990),頁 1407。

11 樓鑰,〈范文正公年譜〉,收入《范仲淹全集》,頁 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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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記:「十一月辛巳朔,以應天府書院為府學,仍給田十頃。」13

由上可知,應天府書院接受官方賜額,爾後成為府學,接受田產,顯然就不是居 於官方的對立面。由這類從書院就地轉為官學的個案可知:此時的書院與地方官 學並沒有明顯差別。

參、宋初科舉取士與書院發展的關連

北宋建國之初,鼓勵士人讀書以矯唐末五代武人干政之弊,具體展現在宋太 祖對於科舉的重視,他曾在建隆三年詔令:「國家懸科取士,為官擇人,既擢第於 公朝,寧謝恩於私室,將懲薄俗。」14

另外,太祖對於前朝年號一事,更心生感嘆「宰相須用讀書人」:

上初命宰相譔前世所無年號,以改今元。既平蜀,蜀宮人有入掖廷者,上 因閱其奩具,得舊鑑,鑑背有「乾德四年鑄」,上大驚,出鑑以示宰相曰:

「安得已有四年所鑄乎?」皆不能答。乃召學士陶穀、竇儀問之,儀曰:「此 必蜀物,昔偽蜀王衍有此號,當是其歲所鑄也。」上乃悟,因嘆曰:「宰相 須用讀書人。」由是益重儒臣矣。15

因此設科取士成為宋初實行文治、拔擢士人的穩定策略。其實,從幾個方面 亦可看出宋朝對於科舉取士的重視,例如:供給貢士赴考旅費16、增開科舉錄取名 額17與皇帝賜宴18。以上諸多事件表示宋初文教乃採士人拔擢為先,然實際上正式 學校的設置,卻付之闕如。自宋開國後,至太平興國二年二月才有賜白鹿洞書院 九經之舉,宋真宗朝以前,政府並沒有注重地方教育。19例如《文獻通考》提及鄉 黨之學先於州縣之學:

是時未有州縣之學,先有鄉黨之學。蓋州縣之學,有司奉詔旨所建也,故 或作或輟,不免具文;鄉黨之學,賢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規後

1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71,頁 1597。

13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117,頁 2761。

14 賈志揚,《宋代科舉》,頁 74。

15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7,頁 171。

16 梁庚堯,《宋代科舉社會》,頁 3。

17 李兵,《書院與科舉關係研究》,頁 26:宋太宗太平興國元年(976 年)至仁宗慶曆四年(1044 年)共開科 26 次,錄取進士 5,337 人,諸科進士 11,877 人,特奏名 5,807 人。

18 梁庚堯,《宋代科舉社會》,頁 4。

19 周愚文,〈北宋的三次教育改革〉,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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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皆務興起。後來所至,書院尤多,而其田土之錫,教養之規,往往過 於州縣學,蓋皆欲仿四書院云。20

此段表示北宋之初,鄉黨所立的書院乃由地方賢士所建,非由政府發起。而《玉 海》所謂天下四書院之稱:白鹿洞、嶽麓、應天府和嵩陽,21當時僅由政府給予獎 贈、賜額、贈書與贈九經等方式22扶持。

簡言之,有關宋初興教育之舉,始於宋太祖倡言「宰相須用讀書人」重設科 取士之後,在地方教育方面,朝廷僅以獎贈方式扶持書院的設立,並且地方書院 先於官方州縣之學,可以說,此時朝廷先以選拔人才為重,設立學校並非其優先 考量。

肆、宋初官方對於書院的消極態度

另一方面,北宋官方也有收書院美田,聽其荒廢之情:

己亥,以江州白鹿洞主明起為蔡州折信縣主簿。白鹿洞在廬山之陽,常聚 生徒數百人。李煜僭竊時,割善田數十頃,歲取其租廩給之;選太學之通 經者授以他官,俾領洞事,日為諸生講誦。至是,起建議以其田入官,故 爵命之。白鹿洞由是漸廢矣。23

今人劉子健認為以上書院官方任其停廢,可能怕有潛伏前朝舊臣,窩藏不法文氓 的情況,並舉出蒯鼇、廬絳等人「居鄉博飲無行,不為人士所容。乃去入廬山國 學,亡賴尤甚」,「每以博奕角觝為事。舉進士不中,遂棄去……入廬山白鹿洞書 院。」24

此外,另有說法提到北宋時期書院後與州縣學同時起興,例如王夫之《宋論》

言,宋真宗朝才是宋朝書院之始:「咸平四年,詔賜九經於聚徒講誦之所,與州縣 學校等,此書院之始也。嗣是而孫明復、胡安定起,師道立,學者興,以成乎周、

程、張、朱之盛。」25此一方面提出北宋書院與後來的州縣之學並無明顯差異;另 一方面也間接認為宋真宗朝以前的書院發展,並不成氣候。

因此,從以上諸事件說明,北宋初期書院的發展有幾種情形:一、地方賢士 鼓勵;二、政府獎贈扶持;三、若干令政府有疑慮之書院任其停廢;四、書院與

20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北京:中華書局,1986),卷 46,〈學校七〉,頁考 431。

21 陳谷嘉,鄧洪波編,《中國書院史資料》(杭州:浙江教育,1998),頁 41-45。

2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18,頁 402:「庚寅,知江州周述言廬山白鹿洞學徒常數千百 人,乞賜九經,使之肄習。詔國子監給本,仍傳送之。」

23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21,頁 476。劉子健,〈略論宋代地方官學與私學的消長〉,

收入國立編譯館主編,《宋史研究集》(第四輯)(臺北:國立編譯館,1986),頁 190。

24 劉子健,〈略論宋代地方官學與私學的消長〉,頁 191。

25 〔清〕王夫之撰,劉韶軍譯注,《宋論》(北京:中華書局,2017),卷 3,頁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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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學同時發展,甚或成為官學。由這些情形可窺見,書院在此時期與官學的 功能是類似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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