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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院學規

在文檔中 宋代書院教育發展之研究 (頁 131-141)

第五章 士人生活、學規學禮、舉業與書院教育

第二節 書院學規

總之,書院的籌設、位置與建置,可如是說:籌設書院者若具官方色彩,書 院的籌設便與官方有所關連,如朱熹興復白鹿洞書院,因其為官員之故,書院遂 具官方色彩;但若是私人籌設,或因經費不足之故,諸生籌糧亦有之。書院的位 置多處自然幽境,上揭陸九淵與朱熹之設書院與精舍處,無不屬於風光綺麗之地。

書院建置與講論者的為學風格相關,如張栻嶽麓書院建亭「風雩」、朱熹竹林精舍 外部命名與所掛春聯,均與其為學內涵有關。

第二節 書院學規

各書院的理想與特色,可從所訂學規去理解。本節將集中討論朱陸呂等人所

訂的學規。

壹、朱熹〈白鹿洞書院揭示〉評析

34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續集》,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25 冊,卷 7,〈與陳同父〉, 頁 4780。

35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17 冊,卷 107,〈雜記言行〉,頁 3507。

36 方彥壽,《朱熹書院門人考》,頁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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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洞書院的復興,是南宋書院興復的一個重要關鍵,第四章曾論及淳熙六 年(1179)三月,朱熹到任南康軍後,興復白鹿洞書院的詳細過程。今人李才棟 也曾列舉在朱熹之前,有胡瑗「瑗教人有法,科條纖悉備具」、呂祖謙有修訂書院 條例之舉,而朱熹亦自承「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為己淺矣」,可見朱熹因建白 鹿洞書院而訂〈白鹿洞書院揭示〉其來有自。37從朱熹〈白鹿洞書院揭示〉,可以 看出其對於書院設立的教育哲學論述,茲先錄其文於下: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爲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

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學之,審問之,愼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右爲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 自修身以至于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慾,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已。

右接物之要。38

〈白鹿洞書院揭示〉首先揭示「五教」,認為「學者學此而已」,意指為學之 要乃是先明人倫大旨,朱熹此點上承堯舜時命司徒契教化百姓的「五教」,學子要 學的也就是這「五教」。其次,他主張為學的順序是:博學、審問、愼思、明辨、

篤行,前者四項是瞭解事物之理則;末項「篤行」則可分為三:修身、處事與接 物。「修身」在於規範個人品德內涵,主要是談言論、行為、情緒與善行;「處事」

則以兩大主軸為要:一為「義利之辨」,二為「彰顯正道」,要言之,這兩項可稱 是行事之「合誼性」與「真確性」。另外,關於「接物」,則談「人己關係」,希能 推己及人,凡事歸返諸己,在此,則可看出道德實踐有「內求於自我」的傾向。

具體分析〈白鹿洞書院揭示〉的內涵,可以看出其中深刻的道德實踐意義,

並且亦可看出在當時科舉入仕的世俗性社會脈絡下,朱熹所欲高張的進德倫理性 目標,此倫理性目標所呈顯的教育哲學,在於匡復朱熹所倡人倫秩序觀,故其在

〈白鹿洞書院揭示〉跋中詳述「爲學之意」:

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爲學之意,莫非使之,然後推以及人,非徒欲其

37 李才棟,《白鹿洞書院史略》,頁 63。

38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24 冊,卷 74,〈白鹿洞書院 揭示〉,頁 3586-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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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記覽、爲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也。今人之爲學者,則既反是矣。

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具存於經,有志之士,固當熟讀深思而問辨之。苟 知其理之當然,而責其身以必然,則夫規矩禁防之具,豈待他人設之而後 有所持循哉!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爲已淺矣。而其爲法又未必古人之 意也。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爲學之大端,條列如 右而揭之楣間。諸君其相與講明遵守而責之於身焉,則夫思慮云爲之際,

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必有嚴於彼者矣。……。

由上可知,朱熹摒棄「徒欲其務記覽、爲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者,而認為 為學之要,重在「講明義理,以修其身」。比較特別的是,〈白鹿洞書院揭示〉背 後所接櫫的道德理想性格,成為南宋時,科舉名器對於士人影響之下的反動論述,

這個論述談「為學之法」、談「人己關聯」、也談「人倫秩序」,將學問與淑事緊密 扣結。從朱熹與白鹿洞書院的興復,可以看出書院在這個過程中,興復者想要提 出士子面對科場利誘時「應該」要有的心態。

貳、陸九淵〈示象山學者〉評析

第四章曾論及:陸九淵欲去除當時學規的侷限,是認為其「平時未嘗立學規,

但常就本上理會,有本自然有末」。故陸九淵並未訂定學規。但睽諸其著述,雖其 言未嘗立學規,對門人訓示〈示象山學者〉一文卻似學規的形式,先擇要如下,

再加以分析:

道不遠人,顧人離遺耳,古人謂宿道鄉方,二三君子毋徒宿吾方丈,日鄉 羣山,得無愧於宿道鄉方之言,斯可矣。吾方以此自省,因書此以奉警。

藝之進不進,亦各視其才,雖無損益于其道。然至于有棄日,有遺力與未 知其方而不能問於知者,則其道亦可知矣。……39

依上,陸九淵所言「古人謂宿道鄉方」之論,應出自《荀子》。《荀子‧王霸》云:「若 夫論一相以兼率之,使臣下百吏莫不宿道鄉方而務,是夫人主之職也。」40荀子所 言主要是說:若能選擇一宰相領導群臣,而能使臣下安守正道並能往該道而行。

陸九淵引荀子之論,而主張士宜尋「道」而行,尤其「道不遠人,顧人離遺耳」

一語,是其不斷強調之論。關於「道」,陸九淵更曾言:

學者之難得,所從來久矣。道不遠人,人自遠之耳。人心不能無蒙蔽,蒙 蔽之未徹,則日以陷溺。諸子百家往往以聖賢自期,仁義道徳自命,然其

39 陸九淵,〈示象山學者〉,收入《陸九淵集》,卷 20,頁 248。

40 〔戰國〕荀子撰,熊公哲註釋,《荀子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7),卷 7,〈王 霸篇第十一〉,頁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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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卒畔於皇極而不能自拔者,蓋蒙蔽而不自覺,陷溺而不自知耳。41 因此,士要能依道而行,上所言及「人心不能無蒙蔽」即為關鍵,關於「道」

之義、「道」與「人心」之關聯,陸九淵另有詳述:

道塞宇宙,非有所隱遁,在天曰陰陽,在地曰柔剛,在人曰仁義。故仁義 者,人之本心也。42

依陸九淵觀點,人心本有「仁義」,有仁義者,謂之有「道」。因此,其是肯認人 心本在,故其曾言「人孰無心,道不外索,患在戕賊之耳,放失之耳」。43對陸九 淵而論,除人心有道之外,道其實是存乎天下的,是以其云:「道義之在天下,在 人心」。44由此,陸九淵乃勉門人以「道」為求。至於追求此「道」,依其學說,可 知求諸放失之心為要,在此陸九淵是肯定主體能主動為之,所以他才說:「善在所 當遷,吾自遷之,非為人而遷也。」45〈示象山學者〉全文以「道」貫之,再與陸 九淵各論合觀可知,其所論的「道」,需恢復「人心」,而此又與仁義相關,亦可 說,陸九淵藉由〈示象山學者〉與門人論道,屬道德實踐範疇。

參、呂祖謙所訂學規評析

呂祖謙所立的講學學規共有五種,分別為:〈乾道四年九月規約〉、〈乾道五年 規約〉、〈乾道五年十月關諸州在籍人〉、〈乾道六年規約〉與〈乾道九年直日須知〉。 依學規所揭之年,應是呂祖謙在曹家巷/麗澤講學時所訂,以下分別評析之。

一、〈乾道四年九月規約〉

〈乾道四年九月規約〉先談「孝弟忠信為本」,其後透過具體的規範要求門人 的行為,茲先錄其文,再行論析:

凡預此集者,以孝弟、忠信為本。其不順於父母,不友於兄弟,不睦於宗 族,不誠於朋友,言行相反,文過飾非者,不在此位。既預集而或犯,同 志者規之;規之不可,責之;責之不可,告於眾而共勉之;終不悛者,除 其籍。

凡預此集者,聞善相告,聞過相警,患難相恤,游居必以齒,相呼不以丈,

不以爵,不以爾汝。

41 陸九淵,〈與胡季隨〉,收入《陸九淵集》,卷 1,頁 8。

42 陸九淵,〈與趙監〉,收入《陸九淵集》,卷 1,頁 9。

43 陸九淵,〈與舒西美〉,收入《陸九淵集》,卷 5,頁 64。

44 陸九淵,〈與包顯道〉,收入《陸九淵集》,卷 7,頁 101。

45 陸九淵,〈與傅全美〉,收入《陸九淵集》,卷 6,頁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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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講之容,端而肅。羣居之容,和而莊。(箕踞、跛倚、諠譁、擁併謂之不 肅。狎侮、戲謔謂之不莊。)

舊所從師,歲時往來,道路相遇,無廢舊禮。

毋得品藻長上優劣,訾毀外人文字。

郡邑政事、鄉閭人物,稱善不稱惡。

毋得干謁、投獻、請託。

毋得互相品題,高自標置,妄分清濁。

語毋褻,毋諛,毋妄,毋雜。(妄語,非特以虛為實,如期約不信、出言不 情、增加張大之類,皆是。雜語,凡無益之談皆是。)

毋狎非類。(親戚故舊,或非士類,情禮自不可廢,但不當狎昵。)

毋親鄙事。(如賭博、鬬毆、蹴踘、籠養撲鶉、酣飲酒肆、赴試代筆及自投 兩副卷、閱非僻文字之類,其餘自可類推。)46

上揭規約一開始便揭示乃本於「孝弟忠信」,具體落實於與「父母」、「兄弟」、「宗 族」與「朋友」四個倫常關係中。關於「孝弟」,《麗澤論說集錄》記有其與門人 談論之觀點,例如他認為「孝弟所以為仁也,體愛親敬長之心,存主而擴充之,

仁其可知矣。曰『仁』,見學者用力處」,呂祖謙以為《論語》中之「弟子入則孝」

章是「立本」之章,47可見對於孝弟之行。依呂祖謙觀點,主要是為求知「仁」, 而具體在存養親愛長上之「心」。那麼,所謂親愛之「心」如何存養?呂祖謙的解 釋是:「『親仁』,所以輔成吾德。『親』者,心誠親之之謂」。48

若將其對於「孝弟」的主張,與《論語》對比觀之,《論語》中有子言「其為 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49,這裡所談 之「孝弟」是基於其經驗法則,但呂祖謙談「孝弟」,是回到存「心」知「仁」而 論,是根源性的論說。要言之,若可先做到「心」之誠,則可以親近「仁」,進而

若將其對於「孝弟」的主張,與《論語》對比觀之,《論語》中有子言「其為 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49,這裡所談 之「孝弟」是基於其經驗法則,但呂祖謙談「孝弟」,是回到存「心」知「仁」而 論,是根源性的論說。要言之,若可先做到「心」之誠,則可以親近「仁」,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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