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南宋書院教育「私學理想」傳統的開展與其他面貌
第四節 石鼓書院在南宋的發展
關於石鼓書院在南宋的興復歷程,淳熙十四年(1187)朱熹曾撰〈衡州石鼓 書院記〉,本節的討論以該文為主。
壹、書院興復歷程
書院記中曾述及所處自然環境、歷史變遷、官學化經歷致使書院講學殞落:
衡州石鼓據蒸湘之會,江流環帶,最為一郡佳處。故有書院,始自唐元和 間,州人李寬之所為。至國初期,嘗賜敕額。其後乃復稍徒而東,以為州 學,則書院之跡,於此遂廢而不復脩矣。淳熙十二年,部使者東陽潘侯畤 德鄜始因舊址列屋數間,牓以故額,將以俟四方之士有志於學而不屑於課 試之業者居之,未竟而去。今使者成都宋侯若水子淵又因其故益廣之,別 建重屋,以奉先聖先師之象。且摹國子監及本道諸州印書若干種若干卷,
而俾郡縣擇遣修士以充入之。蓋連帥林侯栗、諸使者蘇侯詡、管侯鑑、衡 守薛侯伯宣皆奉金賫刻公田以佐其役,踰年而後落其成焉。……83
80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22 冊,卷 44,〈答蔡季通〉, 頁 1998。
81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17 冊,卷 106,〈潭州〉,頁 3481。
82 〔清〕趙寧纂修,《長沙府嶽麓誌》,收入《中國歷代書院志》(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5),
卷 3,〈朱子書院教條〉,頁 212。
83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24 冊,卷 79,〈衡州石鼓書 院記〉,頁 3782-3783。
94
依上可知幾項訊息:書院在宋初,受到朝廷敕額,但當時的敕額應不能視作官學 化傾向,而僅是受到官方的「認可」,其所凸顯意涵因史料受限的緣故,未能多有 臆測。不過,後來書院之所「稍徒而東」,而作為「州學」,顯然已從書院完全轉 為官學。直至南宋淳熙十二年,再以就原址屋數間,「俟四方之士有志於學而不屑 於課試之業者居之」,從此句顯然可知,此時石鼓書院慢慢成為「志於學」士人從 學問道之處,亦即其純然以德業致知為目的的學習取向。而後又「別建重屋,以 奉先聖先師之象」、「摹國子監及本道諸州印書」以及「奉金賫刻公田以佐其役」
等措施,亦可窺見石鼓書院到了南宋,確實已然「官學化」;而「官學化」具體特 徵在於如用國子監與地方官學印書,及以官費以佐書院之設。在〈衡州石鼓書院 記〉第二部分,朱熹藉以抒發其興復書院的目的,且不論石鼓書院後續教學是否 如該記所述,但確可理解由朱熹所開展南宋書院教學傳統的內涵,茲摘要如後:
予惟前代庠序之教不脩,士病無為學,往往相與擇勝地,立精舍,以為羣 居講習之所,而為政者乃或成就而褒表之,若此山、若嶽麓、若白鹿洞之 類是也。逮至本朝慶曆、熙寧之盛,學校之官遂徧天下,而前日處士之廬 無所用,則其舊跡之蕪廢,亦其勢然也。不有好古圖舊之賢,孰能謹而存 之哉?抑今郡縣之學官,置博士弟子員,皆未嘗試考德行道藝之素。其所 受授,又皆世俗之書,進取之業,使人見利而不見義。士之有志為己者,
蓋羞言之,是以常欲別求燕閒清曠之地,以共講其所聞而不可得。此二公 所以慨然憤於斯役而不敢憚其煩,蓋非獨不忍其舊迹之蕪廢而已也。故特 為之記其本末,以告來者。使知二公之志所以然者,而以今日學校科舉之 意亂焉。又以風曉在位,使知今日學校科舉之教,其害將有不勝言者,不 可以是為適然而莫之救也。若諸生之所以學而非若今之人所謂,則昔吾友 張子敬夫所記嶽麓者,語之詳矣。顧於下學之功有所未究,是以誦其言者 不知所以從事之方,而無以蹈其實,然今亦何以他求為哉?亦曰養其全於 未發之前,察其幾於將廢之際,善則擴而充之,惡則克而去之,其亦如此 而已,又何俟於予言哉!
由上可知,過去因「庠序之教不脩」,而擇以「勝地」以供士人求學之所,以石鼓、
嶽麓、白鹿洞三地併為此類。但慶曆、熙寧之後,官學大盛,書院遂漸廢。但朱 熹不斷嚴斥官學不行「德行道藝」、入場屋之「使人見利而不見義」,此及他所抨 擊「學校科舉之意亂焉」,朱熹認為諸生之所以學應該如張栻在〈潭州重修嶽麓書 院記〉所論,追張栻為學之務在於「以傳斯道,而濟斯民也」84。
84 張栻,《南軒先生文集》,收入《朱子全書外編》第 4 冊,卷 10,〈潭州重修嶽麓書院記〉,
頁 172。
95
貳、書院教學道德實踐工夫論
〈衡州石鼓書院記〉中,朱熹對於為學從事之方特別提及:「養其全於未發之 前,察其幾於將廢之際,善則擴而充之,惡則克而去之」,此與其對於孟子「知言 養氣」之論應有相關,茲摘錄《朱子語類》相關觀點再合觀分析,藉以瞭解朱熹 對於書院教學的道德實踐工夫論:
知言,知理也。
知言,然後能養氣。85
知言養氣,雖是兩事,其實相關,正如致知、格物、正心、誠意之類。若 知言,便見得是非邪正。義理昭然,則浩然之氣自生。
問:「養氣要做工夫,知言似無工夫得做?」曰:「豈不做工夫!知言便是 窮理。不先窮理見得是非,如何養得氣。須是道理一一審處得是,其氣方 充大。」
知言,則有以明夫道義,而於天下之事無所疑。養氣,則有以配夫道義,
而於天下之事無所懼。86
上述有關「知言」、「養氣」相關論述,對朱熹而言,「知言」即是「知理」, 這裡所謂「理」,他認為是:「見得是非邪正」、是「道理一一審處」,是明「理」
之義;要先「知言」,才能「養氣」,朱熹才說「義理昭然,則浩然之氣自生」。〈衡 州石鼓書院記〉中所言「養其全於未發之前,察其幾於將廢之際」,則可知「知言」
之重要性。
朱熹在〈衡州石鼓書院記〉最後提及能「善則擴而充之,惡則克而去之」,此 謂「擴而充之」,在《朱子語類》中有詳細談論:
胡問擴充之義。曰:「擴是張開,充是放滿。惻隱之心,不是只見孺子時有,
事事都如此。今日就第一件事上推將去,明日又就第二件事上推將去,漸 漸放開,自家及國,自國及天下,至足以保四海處,便是充得盡。」問:「擴 充亦是盡己、推己否?」曰:「只是擴而充之,那曾有界限處!如手把筆落 紙,便自成字,不可道手是一樣,字又是一樣。孺子入井在彼,惻隱之心 在我,只是一箇物事,不可道孺子入井是他底,惻隱之心是我底。」87
85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15 冊,卷 52,〈問夫子加齊之卿相 章〉,頁 1708。
86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15 冊,卷 52,〈問夫子加齊之卿相 章〉,頁 1708-1709。
87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收入《朱子全書》(修訂本)第 15 冊,卷 53,〈人皆有不忍人之心 章〉,頁 1773。
96
由上,朱熹言「擴充」義,不限於「盡己、推己」,整個道德實踐順序乃是「自家 及國,自國及天下,至足以保四海處」,若與〈衡州石鼓書院記〉中「善則擴而充 之」合而論之,朱熹在此記中,明顯提及士人在書院學習,應重視個人之道德實 踐工夫論,他要學子「養其全於未發之前,察其幾於將廢之際」,由己開始,「知 理」而「養氣」,終而能開展全幅之道德實踐順序,依朱熹語,整個道德實踐希能
「至足以保四海處」,這是指從人己互動層層推衍,以致家國社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