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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懸浮微粒的背景介紹

2. 國際管制內容

2.1 美國的標準

1960 到 1970 年代,歐美空氣汙染嚴重,訂定許多關於空氣汙染的法規,而 雖然在 1990 年空氣汙染大幅降低,在流行病學的研究中仍然可以看到微粒的健 康效應。空氣汙染中有名的哈佛六個城市世代研究,研究者追蹤六個空氣汙染不 同的程度的城市居民,發現汙染 PM2.5 歷年的平均濃度分别 18μ g/m3(濃度範 圍 11.0~29.6μ g/m3)和 20μ g/m3(濃度範圍 9.0~33.5μ g/m3)。即使在這些 研究中沒有觀察到明顯的閾值但會增加如心臟及呼吸道疾病的死亡率,另外肺癌 的死亡率也會增高。這個研究促成美國 1997 年制定關於細懸浮微粒的標準。

美國同時為最早提出 PM2.5 空氣品質標準及相關管制規範的國家。美國在 1980 年開始陸續進行 PM2.5 各項基礎研究,如污染來源、特性、評估工具等),

歷經十餘年時間進行全面性基礎背景調查分析及建置工作。美國在 1997 年除了 廢除 PM10 年平均的標準,保留了 24 小時標準(150μ g/m3,但美國也訂定了關 於細懸浮微粒的標準,將 PM2.5 的年平均標準訂為 15μ g/m3,而日平均為 65μ

11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美國廢除了 PM10 的年平均值。但 WHO 仍然建議,單一的 PM2.5 標準值 不能保護粗顆粒(粒徑在 10 至 2.5μ g/m3 之間)導致的健康危害,因此也推薦了相應的 PM10 空氣 品質標準。

12 受訪者專家 4 對於美國 PM10 修訂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 PM10 的廢除跟農業州以及政治遊說 有不小的關係,但教授同意,將 PM2.5 的標準訂定在嚴格的目標上,PM10 的濃度也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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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3。2006 年日平均標準值修改為 35μ g/m3。直至 2012 年,年平均標準值修 改也為 12μ g/m3。除了美國的世代研究,許多短期研究也發現細懸浮微粒會增 加肺部以及心血管疾病的住院與急診,包括肺部的慢性疾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 氣腫以及氣喘等。心血管疾病包括冠狀動脈疾病以及腦血管疾病,心臟衰竭等。

(鄭尊仁 2012:7)

由於相關證據尚未完備,因此美國持續都有在支持細懸浮微粒的相關研究。

2009 年,Pope 等人研究 1980 年代與 1990 年代期間美國平均餘命的變化與懸浮 微粒濃度變化之相關性。,該研究同時也考慮了平均餘命、社經資料、吸菸以及 人口學資料,並針對 1970 年代晚期至 1980 年代早期,與 1990 年代晚期至 2000 年代早期之懸浮微粒資料進行配對。在調整社經地位,人口學資料以及吸菸情形 干擾因子的影響後。研究發現降低環境中 PM2.5 污染對於美國平均餘命的提升 有顯著且實質的幫助。該研究也受到美國新聞重視,大篇幅的報導引起了美國民 對於細懸浮微粒的注意與討論。(龍世俊 2010:13-14)

2.2 WHO 參照美國研究訂定準則

細懸浮微粒的危害開始被世界各國所重視,世界衛生組織 2005 年根據美國 癌症協會 2002 年的研究報告指出13,細懸浮微粒的標準訂在年平均值 10μ g/m3/

立方公尺,不會帶健康帶來顯著影響。因此 WHO 發布的空氣品質標準,就把細 懸浮微粒的年平均標準值訂為 10μ g/m3,24 小時平均標準為 25μ g/m3。2006 年發表「Air Quality Guidelines Global Update 2005」修訂 PM2.5 空氣品質建議值 Interim target-1、2、3(過渡時期目標)與 Air quality guidelines (AQG)。這三個過渡 時期濃度限值分別,過渡期目標一:PM2.5 年平均值為 35μ g/m3,24 小時平均

13 WHO 參照美國癌症協會(ACS)的研究,Pope 等人 2002 年所觀察到的影響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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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險度係數為基礎(超過 AQG 值的 短期暴露會增加 5%的死亡率。) 過渡期目標 2 100 50 以已發表的研究及 Meta 分析中得出

的危險度係數為基礎(超過 AQG 值的 短期暴露會增加 2.5%的死亡率。) 過渡期目標 3 75 37.5 以已發表的研究及 Meta 分析中得出

的危險度係數為基礎(超過 AQG 值的 短期暴露會增加 1.2%的死亡率。) 空氣質量標準

(AQG)

50 25 建立在 24 小時及年均暴露基礎上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關於顆粒物、臭氧、二氧化氮與二氧化硫的空氣質量準 則 2005 年全球更新版風險評估概要

如前述,該報告也表示,單一的 PM2.5 標準不能保護粗粒徑(即 10 到 2.5 μ g/m3之間)的健康危害,而現階段也缺乏對於粗顆粒的定量標準研究,因此 PM10 的訂定是重要的。另外比起年平均值,WHO 也特別關注 24 小時標準值的 達成。如果 24 小時標準值控制得宜,將可以避免短期急性的發病與死亡。而在 台灣,根據目前的研究下,也是可以看出在健康效應當中與急性的相關性。

2.3 歐盟與世界各國的標準值

歐盟執委會於 2005 年 9 月 21 日提出「空氣污染主要策略」(Thematic Strategy on Air Pollution), 2020 年空氣污染策略長期目標,PM2.5 須達到 59%減量(基 準 2000 年)。歐盟在 2008 年 5 月首度訂定 PM2.5 年平均限值為 25µg/m³,預計 在 2010 年達成,於 2015 年將此目標濃度納入法規中(即為空氣品質標準值),於 2015 年平均暴露指標(Average Exposure Indicator, AEI)限值為 20µg/m³,亦要求會 員國於在 2010 至 2020 年間將 PM2.5 濃度降低 15%~20%,2020 年 PM2.5 年平均 限值為 20µg/m³平均暴露指標應達 18µg/m³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