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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2. 文獻回顧

2.3 科技出於民眾

長久以來自由主義的民主仰賴科學技術與專業知識,使技術官僚與專家主導 決策過程與風險的規範。既然科學專業與專家觀點被賦予決策上的重要地位,公 民對科技與風險相關政策的懷疑被視為是人們知識上的缺陷及對科學理解的不 足,必須經由教育和有效的科學溝通,才能增進公民的理解及其對官方科學專業 知識肯定與接受。自由主義的公民身份觀點構成了科技與政策研究中「欠缺模式」

(deficit model)的基礎,傾向於將科技政策與風險爭議歸因於民眾知識的欠缺 或不足(范玫芳 2008:190-191)。

Jasanoff(2005:253)指出如果將公民視為是無知的是一種系統性的謬誤,在如 在車諾比爾事件,關於農民跟輻射專家兩者截然不同的認知事件中,輻射塵降到 土壤,而羊吃了輻射污染的草皮,再從羊到人類身上。證明了輻射專家並不比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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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更了解這些問題。它們了解的東西並不一樣,因此在做瞭解這些科技問題時,

必須要考慮這些外行和專家本身就具有知識系統的差異。公眾理解科學最邊緣的 外行公民並非只是一群科學上無知的人。它們在文化方面有其獨特的見識,能夠 在一些方面掌控比科學更加複雜的現象,特別是比專家更有可能在伴隨著已知現 象而來的不為人知的現象方面做出決策。外行人對於風險的認識是由不同於專家 合理行為和知識來決定的。

實證主義上的觀點一直主導著政策的脈絡,因此公民對於科技的質疑以及反 對常常被汙名化為不理智的、無知以及對於科學的誤解。科學社會認為只要公眾 理解科學就能排出公眾對於科技的質疑。知識和理解之間的差距被認為是對於科 學的威脅。科學界的領導者認為公眾與科學之間的差異來自於不理解,一種認定 無知的大眾需要被國家或受國家資助的科學救助的理論。

因此當公民對於科學的正當性提出質疑時,基本上官僚的處理方式是透過科 學教育等單向的溝通方式來彌補,以增加公民對於科技發展的支持度。事實上,

民眾對於危險物質的回應實際上是受到既有價值、態度、社會互動與文化認同的 影響。

常民知識與經驗在科技與社會領域中逐漸受到重視。面對擴大的風險治理,

如在歐盟發展新的科學與社會的關係。歐洲研究委員會設定三個發展重點,強調 科技在過程中需要公民團體的對話參與。也強調科學的責任、公民參與、倫理風 險衝擊。(周桂田 2007:195-196)

但是在科技的政策發展中,主流的科學觀點仍然會壓抑其他的知識來源,忽 視風險並且擴大風險,因而公眾、國家、與科學家之間存在者嚴重的溝通問題。

「依照 Frankenfeld(1992:462)主張科技公民身份必須提供公民平等的權利以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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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種的政治資源以促進公民平等的地位。他認為有四種科技公民身份的權利可適 用在同世代或代際之間:(一)獲得知識與資訊的權利;(二)參與的權利;(三)

確保充分受告知而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之權利;(四)限制集體與個人遭 受危害總量(total amount of endangerment)的權利。對 Frankenfeld 而言,科技 公民身份的義務是比較微小的,有以下三種:(一)學習並使用知識的義務;(二)

參與的義務;(三)運用科技智能與科技公民美德(technological civic virtue)的 義務。」(中文翻譯引自范玫芳 2008:194)而同時 Frankenfeld 也認為其所提出的規 範性模型能夠使公民(常民)迅速的掌握和處理「應該如何治理風險以及為什麼」。

Frankenfeld 明確的定義現代的科技公民權利與義務,Jasanoff 提出公民認識 論的概念,公民認識論指的是當一個新科技或技術出現在特定社會當中時,他的 影響(不論是已發生或是未發生可能的)使得公民做出一些反映。而這些反應,在 各個地方的文化、歷史、政治不同,公民共同產出的知識途徑也會不同,途徑不 同,產出的內容也不盡相同。而為了要獲得群眾的廣泛支持,科學與政治一樣就 必須符合這些已經在公眾心中根深蒂固的認識,一種共創知識的途徑。尤其當科 學有助於做出重大的集體選擇時,此種方法能認識到更多元的知識,有助於在現 今工業社會當中國家的信譽。

文化是怎樣影響人們看待和評價他們的世界?最重要的我們怎樣去適應這 個積極的、充滿活力的、主觀動能的公眾概念。對於一切科學進步,這個集體既 不能被動接受,也不恐懼的拒絕,而是塑造、構造、反映、書寫、實驗、把玩、

測試和抗拒科學與技術。因此即使同樣的科學技術發展,因為文化的不同,公眾 對於科學的理解,轉變成公眾對於科學的多種理解。因此,目前對於科學的理解 需要一個重大的轉變,即從詢問大眾對於某種特定事物的理解,轉向知識是怎樣 作為集體行動的基礎來形成文化的。在政治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如同前述,科學

20 結合。(Jasanoff 2005:258)

公民認識論的特點,也包括表現、檢驗、核實、投入公共場域所使用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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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方法) 社會技術實驗 實證科學 專家理性 專家團體的能見

透明的 多變的 不透明的

表格來源:Jasanoff 2005:259

在民主社會中,政策相關的知識持有人必須設法說服公眾相信其可能性,無 論公眾是否會在特定情況下積極的對他們的說法提出問題。每一個現代知識社會 都有讓決策者和專家負責的方法,但這些過程和實質的意義卻因政治制度而異。

美國利用法律來做科學領域的爭論,而英國的官僚專家多年來為了公共利益服務 而得到信任,在德國是保證討論議題時多元的社團組成,以代表多元論點。

論證的方法上,美國是以技術來證明技術本身,而英國的科技專家在公眾心 目中的地位仍未動搖,德國則是有高壁壘以及審慎的監管程序,將所有利益團體 進到同一個溝通平台,協商做出規範結論,替目前的問題找出解決方法。

Jasanoff(2005:267)同時指出現代知識社會中,專家存在的問題。專家是不可 或缺的,由於現代知識的特有的不確定狀態,政府要如何說服民眾其所做為是負 責任的行為?為了滿足這種不確定的狀態,社會去尋求更多知識,此時專家就必 須達成這個任務。在民主政治中,專家的可信度與官員的合法性一樣重要。只是 可信度的規則是在現代社會中都幾乎是不成文的,這種規則即為文化財產,是差 異的來源。

簡單的分析台灣目前的現況,政策的通過或是要得到支持需要什麼樣的知識?

誰來創造知識?應該要用什樣的方式來表達傳遞這些知識?又如何確保這些知 識的有效性?在基改的案例上,美國是由各個有興趣的團體,基於利益的關係而 產生的多元論述,如企業、環保人員、研究團體等。在英國與德國除了利益外,

思考其最初構想的人比美國多了許多,許多人考慮較多的是需要什麼樣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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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僅是生物技術的產品與安全性。在英國,狂牛病後重創了英國官僚的形象,

英國也欲積極想辦法透過制度的創新形式來重建專家的信譽。

每個國家都對於產生和驗證知識有著一套受到體制與背景的慣例限制,在台 灣的過去來看。根據周桂田(2004:211)指出在台灣不論是科技、環境、健康或是 食品風險,皆傾向以單方面的科學宣導與教育方式,認為公眾只要接受正確的引 導就能夠對科技產生正確的認識。這種在政府部門所形成的「專家政治」其中包 括技術官僚與緊密的科學諮詢網絡,並且傾向以實證性的科學評估做為決策判斷 的依據。又如周桂田(Ibid.:217)所述,台灣傾向是以「信託方式」治理,政府經 常以公正不阿的「守護者」角色,提出效率、安全性、科研發展與國家競爭力的

「鐵三角方程式」來進行治理,也就是說這些菁英式的守護者執著於科學實證的 方式。

就如同在英國發生的狂牛症事件一般,英國的食品安全一線官員 John Gummer 面對民眾對於狂牛症傳染輿論時,企圖以召開記者會,透過餵自己女兒 吃牛肉漢堡的這個過程,傳達國家就像自己的父母一樣,保證牛肉是安全無虞。

在英國,傳統的公務員形象是負責任、服務傾向的「守護者」。即便如此,英國 政府的形象還是因此受到很大的打擊,重創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台灣政府部門 所形成的「專家政治」在近年來的風險事件中,如 2008 年的三聚氰胺事件,衛 生署招開記者會,決定將三聚氰胺檢驗標準,從原本不得檢出放寬到不得逾 2.5ppm,此舉引發各方嚴厲批評,也讓打著「專家」頭銜的時任衛生署長的台 北榮總院長林芳郁因此黯然下台,辭職以示負責。儘管下台,但在交接典禮上,

他仍然強調「台灣要成為一個偉大的國家,絕對不是要多蓋幾座 101 和船堅砲利,

而必須是要靠的是人民的知識和品格。」5而在美國牛事件,行政院官員也是以

5 曾國華(2008 年 09 月 26 日)。毒奶事件下台林芳郁仍捍衛專業籲民眾相信學者專家。中央廣 播電台。取自: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16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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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葉金川「吃牛肉得狂牛症的機率,比被雷打到兩次的機率還低」楊志良「吃美 牛若造成多人死亡就切腹」司徒文「騎機車比吃美國牛肉還危險」等等言論,也 使得政府的聲譽下降。

台灣在論證的方法上,似乎比較類似英國的模式,基本上,科技專家在台灣 人的心目中還是具有一定的地位。如前述中研院 2012 年所做的「第六期台灣社 會變遷調查」環境組的問卷中,對於「台灣面對的環境問題及其解決方法,各方

台灣在論證的方法上,似乎比較類似英國的模式,基本上,科技專家在台灣 人的心目中還是具有一定的地位。如前述中研院 2012 年所做的「第六期台灣社 會變遷調查」環境組的問卷中,對於「台灣面對的環境問題及其解決方法,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