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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監測委託學者的回應

第五章 國光石化停止投資後細懸浮微粒的管制爭議

3. 自動監測與手動監測的爭議

3.3 手動監測委託學者的回應

倒底手動採樣與自動監測為什麼會差距這麼多,而且這個質疑不只是一般民 眾,連做擴散模式的學者與做公共衛生的學者都不認同?受訪者專家 3 回應為什 麼要採用手動的模式,也是依照環保署的說法,這是一個配套,美國就是用這個 配套方法來執行:美國發布這個標準,跟世界先進國家去發布這個標準,都是搭 配手動檢測的方法,自動歸自動,但你要談到標準有沒有符合尌要看手動的數據。

全世界國家都是這樣,那為什麼是這樣?我的推測是,因為美國是一個先進國家,

它們從很早很早以前用的是手動監測,它們是很早尌做手動,那我們台灣是相反,

我們台灣是先做自動,手動是知道說原來美國他們訂標準是用手動的數據,來決 定有沒有符合標準,所以我們才開始要使用手動的監測。尌是我第一年主要尌是 要把這個監測體系建立起來,第一年主要是這樣。

關於有彰化醫界聯盟吳君真質疑,手動監測是較舊的儀器,但自動是較新的 儀器,為何用舊儀器推翻新儀器?受訪者專家 3 也回應:我們在北中南八個地點 同步去做監測,那監測出來的結果我們還請檢驗所的朋友去做秤重,因為他的基 本原理是你去取微粒,用一張濾紙去取微粒,然後這張濾紙在還沒採樣之前要去 秤重,那完樣之後要再去秤重,那這張濾紙要在一個設定的條件,例如說,溫度 要在 20~23 度,相對溼度要在 30~40%,在這種環境之下,調理好才可以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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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秤重數值要穩定。有很多的規定,所以我們那個時候秤重的事情是請環境檢驗 所幫我們秤,那也算是說跟環保署有一個互相搭配合作,唯有那種很穩定的秤重 環境,你做出來的數據才有重複性。那所以那時候是說在建立那個方法,另一方 面是看說全台灣的手動數據是多少。……在之前都是學術界自己做,那學術界自 己做他們用的採樣儀器,都不是標準的採樣儀器,尌是大家自己買個儀器尌去做。

所以真的講起來,學術界裡面,尌說我們今天如果做一個結果大家要比較的話,

那嚴謹度是要有。今天你做任何的量測,可比較性是很重要的,那什麼是可比較 的,最好尌是我用的儀器是一樣的,我用的方法是一樣的。

而關於打七折的說法,受訪者專家 3 也回應:那個時候應該尌是我的期中報 告,然後它們直接拿去用,……那時候做出來的比值是這樣,所以那時候是期中 報告尌給這個數據,當然我們那個時候尌知道不同站會有不同的比值,那個比值 是各個站的帄均,那當然你拿那個比值去各個站用,我認為這是不對的。這你應 該可以理解。後來我們有發現說,不同季節又不一樣,那不同年份,相同的季節 又不一樣。所以坦白說,你說那個比值應該多少,以為我這座過來經驗我也不敢 跟你講多少。我認為比較好的方式尌是做這種回歸(斜率),如果是比值的話一定 是手動除以自動是多少,手動假設是 20 自動假設是 30,這個數據尌變 2/3,可 是如果是這個數據,你看這個比值尌不一樣了,這個手動的還高一點。

事實上,手動採樣與自動偵測的爭議一直存在,環保署有環保署的說法,環 保署聘任專家也有其對科學方法論的自信,但即便在解釋,公民團體與部分專家 就是有質疑的地方。受訪者專家 2 的「一直在等他出來講細節」受訪者專家 1 表 示「種事情應該是要公開正式的討論,公民團體應該要求環保署舉辦公開並且正 式的邀請一些專家來討論這些議題」,那為什麼環保署聘任的專家如果有自信為 什麼不出來回答?受訪者專家 3(環保署聘任研究自動徵測與手動偵測的差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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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其實環保署以前有跟我講說,如果有人邀請你,或有這個問題,我可不可以 去做個說明,但也沒有。但我也不喜歡人家有事沒事一直找我,但有必要澄清的 時候我是很願意人家來找我出來講。而且我自己可以站得住腳,沒人找我當然我 更好啦。這就很弔詭了,公民對於手動與自動偵測的爭議充滿懷疑,其他跨學科 的專家等者做手動與自動偵測的專家出來解釋。然後,環保署聘任的專家卻表示 沒人找過他討論關於自動與手動偵測的細節問題。環保署空保處主管 1 的回答:

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什麼好爭議的。也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這很明顯就是在風險 溝通上,缺乏了公眾參與的機制,而這種公眾參與不是單向度的教育,宣告政策 實施方式。與第四章同樣的,Jasanoff 認為現代科技文化已經形成了默認的知識 方式,人們透過這種方式來評估科學主張的合理性以及可靠程度。這些科學主張 將影響它們的生活,不能經受這些考驗的論點就會視作不合理、不合法的。這個 時候,這種風險溝通的模式,已經無法被公民當作時合理、以及合法的過程了。

也就是說即便環保署宣稱:本署認為標準訂定不應是漫天喊價式的決策,應 該回歸法制及學理基礎,但是科學揉合了一定的政治與文化的考量標準。不純粹 科學、也不純粹文化,細懸浮微粒這個科學議題政策,原本是稱根據科學的考量 來訂定的標準,而官方也宣稱「標準訂定不應是漫天喊價式的決策,應該回歸法 制及學理基礎。」但事實上,雖然標準是科學的,但政策並不是科學的,細懸浮 微粒的標準訂定已經一腳跨入了社會脈絡。這樣的模式形成了一個動態的過程,

雖然大家都有對於標準法規的訂定共識,但在其他論述方面就開始論爭,嚴格於 否。產業界的給政府壓力,而民間結合專家提出新的知識論述一方面支持,一方 面希望標準加嚴。

這是一個微小的改變,動態的政治折衝,即便是雖然最後往環保署所規劃的 目標而發展,但環保署也表示,WHO 的標準是它們的目標,並且同時也不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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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自動監測作為標準的依據。決策的訂定並非以往技術官僚藉由預測、分析來

「規劃」,來主導政治的訂定,決策之後也受到公民團體的持續關注與監測。

也就是說,前述所述的動態過程,創造了一個大型氛圍,這個氛圍能促使社 會正向的驅動,如政府必須正視所謂的產業結構問題:因為那都是跟燃燒產業、

工業產業有關,你願意把這些東西被燒掉嗎?你有沒替付的東西?(受訪者專家 4)同時促使了立法制定者能更積極的打破過去政商之間的叢結,有時候我們做環 境保護的工作,也是要順著這個東西來做,假如今天沒有他們這個訴求,恐怕我 們的 PM2.5 也是很難推,一起配合把這個議題做好。……單靠環保署來訂定法規,

環保署還要面對產業界、經建部門的其他壓力,甚至做移動源的管制也不是這麼 好管的,因為這都還涉及到製造業者,環保團體的關心,適度的表達社會上的期 盼……(受訪者環保署空保處主管 1)。

而這個正向的驅動,也能促使產業界正視公民所提的問題,將其產業融入社 會文化當中,而產業也必須去適應這個積極的、充滿活力的、主觀動能的公眾概 念。當一個產業是融入在社會文化中,必然能受到較多的公眾支持。要重新獲得 信任,就必須要回到 Jasanoff 所述公民認識論的特點,也包括表現、檢驗、核實、

投入公共場域所使用的知識方式。當我們把公共生活部分想像成一個各種相矛盾 的知識主張驗證場所,以及建立國家行動可信性的劇場時,當國家的信譽建立起 來,必定對社會是正面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