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孔孟荀宗教性形成的思想背景
第二節 孔子之前的宗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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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宗教性」二者之間,從「軸心時代」或「哲學突破」的面向觀 察,雖然我也相信所謂「哲學家」的「自覺」,並且肯定他們達到一定的「思想 高度」;但是我並不能夠說之前的「宗教」活動完全缺乏自覺,也不能將思想不 夠成熟等等負面用語加諸在他們(即前軸心時代的人物)身上。我的理由是:在 當時情況,只要以虔誠心態面對,並且付出實踐,那麼,在那段時期所謂的「宗 教」活動,仍然可以稱為另一種「自覺」,思想上不應該被貶低。6另一方面,我 之所以說「自覺」的用意,乃針對「哲學家」而言,他們對於以往「宗教」進行 的種種反思活動。由此可知,本文採用的「宗教性」意義,限定在「哲學家」或 是「思想家」身上,這是要特別說明的,並且補充第一章緒論沒有涉及的層面。
說明至此,「宗教」與「宗教性」的區別與運用,二者已經有比較明確的概念,
不容易混淆了。
對於即將論述的第二、第三小節,前文已作出適度摘要,對於第二章主要任 務也已經有一定程度掌握,至於更細部的資料解讀與論證過程,讓我從第二節「孔 子之前的『宗教』思想」談起。
第二節 孔子之前的宗教思想
一般爭論儒家是否為「宗教」,焦點是放在帝制中國,也就是從漢代以後到 清末,長達兩千多年的「儒教」發展。在第一章緒論,我徵引大陸學界數十年來 對「儒教」的意見,加上黃進興最近的「儒教」研究,因而得出一項觀察心得:
我們必須「適度」擺脫「宗教」(特別是以某一種宗教形態)的「界義式」進路,
直入思想內部與制度核心,終於發現「儒教」作為一種「國家宗教」的確是不爭 的事實。
然而,正如上文第一節提到:孔孟荀「宗教性」的呈現,並不是毫無脈絡可 尋,絕非天外飛來一筆。回到第一章緒論所說:孔孟荀「宗教性」與漢代以後的
「儒教」發展,兩者有本質上的差異。前者是「個人的」、「精神的」、「體會的」,
後者是「國家的」、「制度的」、「教條的」;這是最為概略的區別與劃分,但從這 一角度來看,卻也是彼此最顯著的差異。在第二章的任務,我們的目的除了要鋪 陳孔子之前的思想動態,還有一個探索問題的興趣:孔子的宗教性展現相當豐 富,值得重視,在他之前的「宗教」與「宗教性」的概念,甚至與後來漢代的「儒 教」又有什麼關係,有什麼樣的發展面貌呢?我發現從「宗教」、「宗教性」這兩
6 關於「宗教」與「宗教性」的區分,涉及「價值判斷」的問題,經由政大宗教所蔡彥仁教授提 供意見,得到不少啟發,很有收穫,特此誌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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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相關概念的掌握,可以適度解釋這種現象。這是我將在第二節、第三節進行的 論述方向。
孔子之前的「宗教」發展,我鎖定在「喪葬」、「祭祀」、「天」三種面向。雖 然還有其他部分的議題跟「宗教」有某種程度的關聯,但限於研究主題,以及考 慮必須與孔孟荀「宗教性」的展現,能夠前後呼應,因此我的研究範圍需要有所 限定,免得失去焦點。然而,第二章的主要任務在於說明「孔孟荀宗教性形成的 思想背景」,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也有必要稍稍跳脫我採取「三種面向」的「限 定」,而把討論範圍適度擴大,以便能夠盡量捕捉到當時思想的整體精神。但是,
又要考慮不能失去焦點,才能有效建立論述核心。因此,其他議題討論的重點,
在於呈現孔子之前的思想動態,特別可以視為「宗教」內涵的部分需要適當考慮,
例如「陰陽」、「五行」、「術數」觀念,這也是應該考量之處。
行文至此,或許會有一個疑問:我們該如何定義「宗教」,以便透過這樣意 義,詳加檢視孔子之前的思想動態?不用說,「宗教」的意義界定,是一個相當 複雜問題,也常常流於言人人殊;但是,以往透過教義、信徒、信仰、行為、組 織、儀式幾個條件的成立,則是一般能夠接受的說法。(或是某種「宗教現象」,
例如「朝聖」)換句話說,部分屬於「制度面」的條件成立相當重要,而與孔孟 荀三者「宗教性」比較強調的「精神面」有所不同。這是最為扼要的問題回應。
例如西方學者包爾丹(Daniel L. Pals)在他的《宗教的七種理論》中也提到:
人們常說宗教是如此個人化和難以追摸的多變性事物,因此它排斥定義。
宗教可能對不同的人意味著完全不同的東西。但這不是本書中的理論家的 觀點,雖然前面提到,這些理論家在解釋宗教時,有著明顯的分岐,但在 試圖為宗教下定義這件事上卻少有異議。如果我們仔細考察──在字裡行 間的一兩個實例中──很明顯,他們都趨於認為宗教是由信仰和行為組成 的,這兩者又在某些方面與一個超自然的領域、一個由神或精神存在組成 的領域相聯繫。7
包爾丹對於「信仰」與「行為」是「宗教」之所以成立的必要條件,是在過去宗 教研究代表學者(按:泰勒和弗雷澤、佛洛伊德、涂爾幹、馬克思、伊利亞德、
埃文斯—普裏查德、格爾茲)的著作中歸納整理得來,具有一定客觀基礎。如此
7 包爾丹(Daniel L. Pals)著;陶飛亞、劉義、鈕聖妮譯:《宗教的七種理論》(上海市:上海古 籍出版社,2005 年 2 月),頁 377。原文請見 Daniel L. Pals, Eight Theories of Religion(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nd edition,2006).p306.英文版第二版增加討論 Max Weber 關於 A source of Social Action 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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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宗教」可以適度擺脫「組織」、「眾多信徒」等等外在層面的因素,而不 妨礙也可以稱作「宗教」。
讓我適度再從「人類學」、「宗教學」的立場,梳理「宗教」與「宗教性」的 可能意涵,作為以下論述的先備基礎:
從「人類學」立場來看,早期研究重點在於斷定「什麼是宗教」,按照種種 具體「類型」、「結構」或「儀式」8,進行區分,得到結果包括:「泛靈信仰」、「圖 騰信仰」、「祖先崇拜」、「泛神信仰」、「早期一神信仰」等等。然而,人類學者基 辛(R.Keesing,1935-1993)指出,愈深入研究愈能發現,宗教情況太過複雜,實 在無法單純納入某一套分類法中。因此,他把問題重點稍作轉向,不再只問宗教 是什麼,進而問宗教能「做什麼」,接著追問宗教「何以」如此。9這也反映人類 學者不僅關注表面現象,也有探索本質意涵的興趣。基辛更進一步指出宗教的三 種作用:解釋世界、證明與支持的作用、應付人生問題的能力。10值得特別留意 的是第一種「解釋世界」的作用,在此,「解釋」的責任常常落在哲學家身上,
而與本文強調的孔孟荀宗教性研究有某種程度關聯。就這樣的理解脈絡,基辛所 說的「宗教」也可以與本文強調孔孟荀「宗教性」的談法相互呼應。不過,為了 區分與以往人類學者的研究進路,我仍然採用「宗教性」的談法。這樣做也是考 量目前學界的研究狀況,例如人類學與社會學、民俗學彼此合作,將「宗教象徵 性活動,放在更完整的日常性集體生活脈絡中」,強調「制度面」的研究進路。11 相信透過以上扼要說明,我們能夠理解「先秦儒家宗教性」與「人類學」部分相 同、部分不同研究進路。
從「宗教學」立場來看,蔡彥仁曾經指出:宗教研究的內容,雖然可以從儀 式、教義、宗派入手,進而得到某種觀點;但是,一開始確定人類「宗教性」的 普遍存在,卻是一個必要的前提。12按照這樣思路,可以知道「宗教性」是人類 相當真實的種種心智活動的反映,並不是刻意「塑造」、「利用」某種宗教形式,
8 這方面研究,可參考李亦園研究介之推傳說的「寒食儀式」作為例子,見氏著:〈一則中國古 代神話與儀式的結構學研究〉,《文化的圖像(上)──文化發展的人類學探討》(臺北市:允晨 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1 月),304‐324。
9 Roger M. Keesing, Andrew J. Strathern,Culture Anthropology:A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Fort Worth,TX.:Harcourt Brace College Publishers,1998),P.303.翻譯本請參考基辛(R.Keesing)著;于 嘉雲,張恭啟合譯:《當代文化人類學》下冊(臺北市:巨流圖書公司,1981 年 3 月),頁 560‐561。
10 Roger M. Keesing, Andrew J. Strathern,Culture Anthropology:A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P.304.
翻譯本請參考基辛(R.Keesing)著;于嘉雲,張恭啟合譯:《當代文化人類學》下冊,頁 561。
11 這方面的研究範例,請參考丁仁傑:《重訪保安村:漢人民間信仰的社會學研究》(臺北市:
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6 月),頁 v。
12 蔡彥仁:〈中國宗教研究──定義、範疇與方法學芻議〉,《新史學》第 5 卷第 4 期(1994 年 12 月),頁 1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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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自欺欺人的工具。「宗教」活動具有「人」的「本質」意義在當中──就是 追求超越面向的能力、關注生死問題的傾向。就孔孟荀宗教性來看,我們可以從 中認識思想家的本質意義,對於生死問題的思索,價值根源的體會,回到人的內 心,與「天」保持不即不離的關係。我所談的「宗教性」進路,與這方面的宗教 學者較為相關。
有了以上的基本認識,我們再來檢視相關史料,試著虛心體會,愈到後面論 述,必定可以歸納成一個又一個孔子之前「宗教」觀念的面貌。
有關孔子之前的思想背景為何,大陸學者李零,他對學界大多認同的「諸子 出於王官」有進一步說明,並就古代官學的「知識系統」作出大致估計。以下是 他的研究統整:
其知識可大別為兩類。一類是以天文、曆算和各種占卜為中心的數術之 學,以醫藥養生為中心的方技之學,還有工藝學和農藝學的知識,主要與 現在所說的科學技術和宗教迷信有關;另一類是以禮制法度和各種簿籍檔 案為中心的政治、經濟和軍事知識。13
不難發現:與宗教相關的是「以天文、曆算和各種占卜為中心的數術之學」,這 是我探索孔孟荀思想背景的主要重點之一。「數術之學」包括的範圍,在此已經 指出。接著,他說:「『數術』是對『大宇宙』(macro-cosmos),即『天道』或『天 地之道』的認識。」14總而言之,「數術之學」反映當時對於「天」或「天地」
的具體認識;推而說之,李零進一步指出這是:「上承原始思維,下啟陰陽家和 道家,以及道教文化的線索。」15綜合以上言說,至少我們可以得到一項啟發:
的具體認識;推而說之,李零進一步指出這是:「上承原始思維,下啟陰陽家和 道家,以及道教文化的線索。」15綜合以上言說,至少我們可以得到一項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