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的實施與成效

第三章 行動的視框脈絡

第三節 「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的實施與成效

身心障礙者的家長在他們孩子的生命中扮演許多不同的角色(何華 國,2009;徐享良,2010;Turnbull et al, 2000, 2010),研究強調身心障 礙者的家長(或是其他主要照顧成員)與專業人員之間關係的重要性,

學者甚至認為這些關係悠關所提供服務的品質與成效(Dunst & Dempsey,

2007; Summers et al., 2007)。在歐美各國往往致力於與相關專業人員建立 夥伴關係(Dunst & Dempsey, 2007; Keen, 2007);尤其是美國,孩子在被 診斷出有特殊需求服務的第一時間,便經由法令政策的保障,接受早期 介入或特殊教育體系所提供的特殊相關服務。

儘管有這些正式服務的存在,家長依然覺得需要從其他家長得到支 持,而且獲益很大(Dinnell et al., 1999; Hartman et al., 1992; Kerr &

McIntosh, 2000; Naseef, 2001; Singer et al., 1999, 2012)。加入家長支持性 團體,可以幫助家長更容易取得滿足家庭個別需求的資源,不但減少家 庭壓力,同時也解決家庭所遭遇的難題(周月清、許昭瑜,2004;Fox et al., 1997; Naseef, 2001)。一方面補足正式支持系統的不足,一方面擴大 非正式支持更多元的脈絡。以專家為主導的支持團體,偏重教育與訓練 的功能,由早期療育專業人員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家長親職知能 或教養技巧(許素彬等,2006;張英熙,2013);可是,這類支持團體常 因時間、經費或方案目標的限制,無法提供家長及時、便利與長久的支 持(宋鴻燕,2008)。以家長為主導的團體則是強調由有經驗的家長提供 支持,偏重於經驗的分享與情緒支持(許素彬等,2006;張英熙,2013;

Fox, et al., 1997; Santelli et al., 1995, 1996, 1997; Santelli, DiVenere et al., 2000; Santelli, Turnbull et al., 2000);因此,通常會透過志願的家長或非 正式的安排,當然也有採取付費以提供支持(Klein & McCabe, 2007;

Naseef, 2001),讓家長與其他同樣有特殊孩子的家長在一起,彼此分享

,交流經驗,幫助家長面對自己的處境(Dinnell et al., 1999; Klein &

Schive, 2001; Klemm & Santelli, 1999; Santelli et al., 1995, 1996, 1997;

Santelli, DiVenere et al. 2000; Santelli, Turnbull et al., 2000; Turnbull et al., 1999)。

「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是將接受過訓練的種子家長與需求家長 以配對的方式,進行一對一的服務。以下從服務方案的緣起、執行程序、

實施作法與成效來說明。

一、「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的緣起

家長支持團體通常是家長在社區中看見他們自己有所需求而形成的 草根性的自助組織(Santelli, Turnbull et al., 2000)。「家長支持家長」服 務方案源自於 1970 年代初期,在美國 Nebraska 州的 Omaha 市,有個家 庭的第一個孩子是唐氏症,卻少有機會和其他有特殊需求孩子的家庭互 動;孩子四歲大的時候,母親 Fran 在賣場巧遇另一個也有唐氏症孩子的 家庭。Fran 與這個母親相談甚歡,鉅細靡遺地討論著養育特殊孩子的挑 戰與樂趣,於是,兩位母親意識到他們渴望找到「對」的對象來說話,

這個對象要能夠理解他們養兒育女的特殊經驗。Fran 努力了十年,與其 他特殊家庭討論,接受許多訓練,提供各種型態的支持,之後結合一名 社會工作者和一名心理專家組成「家長支持家長」團隊,建立「領航家 長模式」(the Pilot Parents model)(Developing and expanding a statewide parent to parent program, 2000)。

領航家長模式是第一個正式組織家長支持家長的型態,包含一名有 經驗的家長和兩名專業人員。Fran 從設計這個模式,到轉介家長參與、

媒合家長、培訓有經驗的家長,到支持剛剛得知孩子有特殊需求的家長

,並且追蹤所有的配對家庭,一時之間蔚為風潮,急速地在美國各個社 區複製衍生。根據 Developing and expanding a statewide parent to parent program 指導手冊的記錄,美國在 2000 年,約有超過 500 個地方性以及 29 個遍及全州的家長支持家長團體,提供了將近 35,000 名配對家庭的個 別化支持服務。

面對一個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家長可能會認為自己是唯一的照顧者 而擔起所有的養育責任,以致少有時間或機會參與社交活動,難免感受 到極大的壓力與孤立(Dempsey, Keen, Pennell, O’reilly, & Neilands, 2009

)。事實上,有特殊需求孩子的家長也經常表示他們的求助無援、抑鬱沮 喪,甚至是孤獨無依(Heiman & Berger, 2008; Solomon, Pistrang, & Barker,

2001);但是,藉由其他家長的支持能夠減緩這些難受,因為他們找到一 個真正理解他們狀況的人,可以跟這個人相互討論孩子的問題(Davies &

Hall, 2005; McCabe, 2008; Mueller, Milian, & Lopez, 2009)。雖然有些家庭 透過這樣的支持,確實度過最難熬的關鍵時刻,然後就不再參與家長支 持家長的團體;不過,這些媒合而促成的關係通常並不會隨著孩子入學 而結束,兩個家庭反倒因此成就一輩子的友好情誼,彼此相互支持(

Santelli et al, 1995, 1996, 1997; Santelli, DiVenere et al. 2000; Santelli, Turnbull et al., 2000;)。

二、「家長支持家長」服務方案的執行程序

「家長支持家長」方案是透過一對一的配對關係,由一名受過訓練 的資深家長密集接觸另一名新來的家長,資深家長分享他養育身心障礙 孩子的經驗,是一種感同身受的情緒支持。根據 Santelli 蒐集美國各州發 展「家長支持家長」方案的相關資料所整理編輯的指導手冊(Developing and expanding a statewide parent to parent program),歸納出「家長支持家 長」服務方案的執行有三個關鍵要素,包括:

(一)招募和訓練資深家長

招募家庭以多元經驗為主,不同文化背景或是各種障礙類別孩子 的養育歷程,以及時滿足新來家庭的需求。

資深家長的來源可能是由資深家長推薦、接受服務的機構推薦,或 者是曾經參與過方案的需求家長來擔任(Ireys, Chernoff, Stein, DeVet, &

Silver, 2001)。

資深家長的決定通常會透過面談、方案執行小組討論或是使用檢核 表來判斷家長是否已經準備好成為所謂的「種子家長」。檢核的內容會因 應當地的需求,但大致會考慮:對孩子的接受度、對家庭的調適程度、

提供其他家長的支持能力、處理他人問題的能力、溝通能力、成熟度與 同理心,以及是否有時間。不過,各地在檢選的過程有很大的差異,有

些只需要服務機構的推薦信函便可擔任「種子家長」;有些會優先考量:

1. 資深家長是否已經面對自己的問題與恐懼?2. 資深家長是否坦然接 受作出決定後的結果?3. 資深家長是否傳遞的是一種平靜的慰藉?甚 至有些地方已經形成「種子家長」核心團隊,成為其他資深家長隨時的 幫助。

另外,訓練課程的型態與內容更是有所不同。在型態方面,絕大多 數是以小組的方式訓練資深家長,將近半數的訓練課程是採取一對一的 形式,也有三成以上是透過電話或書面資料來訓練的。至於訓練的內容 包羅萬象,包括:「家長支持家長」的說明、資深家長的角色、對有身心 障礙孩子的情緒回應、溝通和傾聽技能、第一次接觸的準備、什麼時候 轉介至其他支持、問題解決技能、社區資源和服務、與專業人員溝通、

文化差異的議題、自我照顧和健康、以家庭為中心的照護原則、價值的 澄清、壓力掌控、關於障礙的資訊、教養絕竅、倡議發聲的技能、教育 和相關權益、領導技能、經濟現實、公開演說技能等。課程中最常見的 是身為資深家長的角色,以及溝通和傾聽技能。

資深家長的培訓是為了確保服務的品質,同時也增進家長支持家長 的可靠性。

(二)建立轉介系統

要形成轉介系統的初期可能會很緩慢,必須依賴朋友、親人、其他 家長、社區服務機構的支持等。隨著時間增長,因為有更多人知道這個 服務方案,轉介系統也會加入專業人員和更多的服務資源,包括:教師

、醫療專業人士、社會福利單位、早期療育服務等。家長支持家長的服 務是持續發展的,透過活動和資訊分享,讓社區、服務提供單位和社會 福利各單位都了解「家長支持家長」方案,進而能夠共同合作提供服務 給有需要的孩子及其家庭。因此,手冊上建議剛開始執行「家長支持家 長」方案時,不要貪多,不要貪快,先確認對於資深家長的訓練品質與 支持,才能保證媒合配對以後的後續支援。

對於資深家長的支持最常見的是「資深家長手冊」,其他還包括:一 對一諮商、經費補助(例如:電話費、郵費、交通費等)、後續訓練課程

、研習討論、支持團體等。

(三)完成配對並提供後續支持

媒合配對主要是依據孩子的障礙類別,同時謹慎考量兩個配對家庭 的共通性,包括:孩子年齡、家庭需求、居住地、家庭結構等。Santelli 等人(1996)的研究發現家長認為媒合最滿意的是配對雙方有著類似的 人格特質、親職教養觀、溝通模式,以及對於孩子的障礙情形與期待有 相同的態度。Singer 等人(1999)認為考慮家庭所有必要的共通性,是 為了提供家庭長期的支持,彼此交流互惠,建立友好的情誼;否則,兩 邊家庭沒有相同觀點或看法,是很難全面理解對方的,也就更不必期待 相互支持的終極目標了。

手冊上建議在配對家庭產生後,資深家長最好在 24 小時與有需求的 家長連繫,通常都是先以電話連絡。有些媒合的「家長支持家長」只維 持很短暫的時間,有些則是建立長久的友誼關係。研究顯示資深家長連 繫的次數愈多,需求家長的滿意度就愈高;最好是在剛開始的八週內能 夠密集接觸四次以上。同時,在雙方第一次接觸後的 2-3 天,「家長支持 家長」方案負責人要確認資深家長的第一次接觸是否有所困難或其他問 題,也詢問需求家長接受服務的感受;並不是所有的配對都適合彼此,

任何時間或任何原因都可以重新再次媒合配對。

資深家長透過這樣一對一的關係提供需求家長所需要的支持,最常 發生的是情緒和資訊的支持,包括:有人傾聽和理解、相關於障礙的資 訊、相關於社區資源的資訊、如何照顧家中障礙成員的資訊、轉介其他

資深家長透過這樣一對一的關係提供需求家長所需要的支持,最常 發生的是情緒和資訊的支持,包括:有人傾聽和理解、相關於障礙的資 訊、相關於社區資源的資訊、如何照顧家中障礙成員的資訊、轉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