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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團體中,每個成員差不多都有角色,如主席、財政、康樂等,每個月都有會議商討未來 工作、活動,以及團體內的聯誼活動,如暑假或舉辦活動前,還會分工及成立「任務小組」籌 備活動。 因為每次會議、推行活動時,我們互相討論、交流,在團體中,我可以「發聲」、
表達意見,而且有人聽到我的聲音、意見,這讓我可以參與,感到「我」的存在、我感到被重 視、不再渺小,原來「我」在這裡。
經過多次的參與(團體的會議、活動等),及當志工的過程中,越來越發現「我」的存在、
我的價值、我的能力,並不只是一個「服務使用者」,同時,也是一個「服務提供者」,可以 幫助別人、讓別人快樂,也讓我感到滿足感、能力感,也與小時候不一樣。
那時候,除了在家裡吃飯、睡覺,學校上課、踢足球,我便會在青少年中心,因為在這裡 再次感到有「我」及歸屬感。
另記得在高中的一個暑假,自己會到父親的農田幹活,當黃昏時,便會到青少年中心當志 工、流連,然而,因為需要下田幹活,為了利便,故只會穿拖鞋,而自己幹活完後,也自然地 會穿拖鞋到青少年中心。 當時,社工姑娘對自己溫和地說「因中心規則,是不能穿拖鞋到中 心,下一次來中心時,可否穿運動鞋或其他鞋子呢?」在香港部份青少年機構是會要求會員穿 著較為「端莊」,如不能穿拖鞋、男生也不赤裸上身等,其後,她也與自己多次提醒、溝通,
期間也提議「可否帶一對鞋子,存放在中心,待到中心時才換上」,然而,當時自己正處於青 少年成長期,有點反叛, 加上為了工作的方便,始終仍是穿拖鞋出沒。不過,這讓我認識及 建立社工的 大哥哥、大姐姐 形象,他們會以理性、同理、溫和、友善的與別人雙向溝通及應 對方法,是與家長、老師不同,而且是有效及正面。
這事件讓我認識與以前不一樣的東西,就是原來雙面向的商討、協調是可能的,因為在學 校、家庭多是單向、囑咐,甚至命令式的由上而下的過程,作為學生的我、兒子的我,根本沒 有「發聲」的餘地,更不可能提出意見、交流,故在青少年中心內,我相對獲得相對的「自由」、
「發言」、表達的機會,同時,也開始感到「我」又再「浮現」,我感到「我」的存在,而「我」
開始不再「渺小」。
小結: 我的青春時代
我的「堅持」 -- 終於「捱過去了」(扛過來了)
「堅持」,「堅決保持住或進行下去」(漢語網)。
「堅持」,用來形容我的青春期(中小學時代)是很適合不過。但如當時年輕的我,當 然不會這樣形容或描繪,而用「黑暗的壓抑」,因為我是在自覺或不察覺地被「壓抑」、
被「矮化」,而漸漸被「壓縮」、被「渺小」,至「無助」、「無望」、「無奈」,也 不會反抗、不會解釋、不會「發聲」,甚至是被埋在「黑暗」中,而且可能外間沒被「發 現」(可能我沒有向別人「求助」),因為我覺得在「黑暗」中看不到、找不到一點的希 望、幫助的光,雖然如此,我相信「路是漫長也要走,黑暗的盡頭總有光」,或是俗語 說「船到橋頭自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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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是必須與大社會、小社會的洗禮,如社會化、制度化學習(如學校,猶如 工廠的「流水作業/生產線式」分工、機械製作「模型」,期望每個也是一模一樣的「標 準產品」(孩子))。
而家庭則是要求孩子是本身符合「期望」,這「期望」是除了家規外,還有社會規 範等,如家庭長輩「說了算」(沒明文的家規),或是家族傳承的規範,也是與學校沒有 太大差別,也是在上下層的關係(家庭中的父母與子女、兄弟姊妹等; 而學校裡的老師與 學生) 都是「要求」孩子順從、服從,也對孩子是無形的壓抑、控制等,尤是過去的傳 統社會、家庭,故孩子經過這個「制度」(學校和家庭)才會正式成為「產品」推出市場(大 社會)。
故小時候所「學習」的「條條框框」、「有形或無形知識」(如書本上的或是「說了 算」的口頭式)等,只是期待孩子能符合別人/社會需要而已。
而我則是在這「制度」,如實體的部門、機構(包括社會福利服務、學校、家庭等,
還有「軟體」的法律、政策、服務等的其中之一的「產品」。相信是「我」這產品不是
「次貸」(次級產品),便是「另類」,和其他的不一樣。因為我不是什麼「好貨色」,
又不是「名校」「出品」、成績也不好,而且日後走上了一條從政的「不歸路」(因一般 人也認為政治是骯髒,從政者便是政客,玩弄權力、爭逐名利的負面刻板印象 )。
故我要堅持到最後,相信是會「扛過去的」,「惡夢會醒、惡運也會走」,又或在 小時候,看到天氣變化,天氣惡劣,如颱風、寒冷冰霜,蔬菜、瓜果、花卉被受侵襲、
摧殘、甚至沒了,可是父母親仍與會「大自然」搏鬥或共存,繼續翻土、播種、灌溉、
施肥、除草、滅蟲...收割、賣到市場去...重覆又重覆,循環再循環, 我不自覺 地看到他們的「堅持」,現在我的這份「堅持」,也是他們「留下」在世界上,相信這 是叫「傳承」吧!
真的直至到青少年中心,開始找到「我」的存在、價值,也察覺我是不渺小、有能 力,也感到滿足感,便開始找尋我的「夢」、編織我的「夢」。
第四節: 織夢: 決志「社工路」
為何決定報讀社工及當社工,以及當議員?
我在小時候及青少年的成長,都是活在自我察覺或不察覺的「壓抑」、被「矮化」的制度、
環境下,我只有在青少年中心可以「有限制」(因中心仍有其規則限制)下「釋放」自己,也開 始尋找「我」,感到「我」的存在,而且再不渺小。
故我也看到中心的社工好像舉辦不少的活動,我心裡想「可以一面籌辦活動予服務對象(兒 童、青少年),另一面可以幫助別人,而自己又可以獲得滿足感,最重要是相信自己也有信心、
能力辦得到,並且覺得並不是那麼難啊!」這是我的第一個想當社工的念頭,當然這是一個「天 真、無知」的想法,因為當我在 21 歲進入社會服務時,才知道是「翻天覆地」、「截然不同」
的事,根本是「另一回事」、「大有不同」。
我當青年工作員(仍沒有社工訓練)與同工帶一群高小學生宿營,以前當志工時也曾參與類 似活動,以為只是陪伴這些玩玩而已,可是當籌劃者、帶領者時,是完全不同的角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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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會與同工分工外,還要準備整個計劃的物資、流程/程序、每節的活動內容、工作...,
以及參加者的安全措施,總之大大小小的事情也需要照顧周全,尤是晚上,一些小朋友會因貪 玩而影響他人休息或發生意外等,故工作員需要因應應對,這也是工作員(我)的「職責」,其 實並不是「玩」的,真的不易啊!
我也重新認識社會工作,更加促使我報考社會工作課程,走上社工路。
其後,我才知道不只有我有這樣的想法,以為曾當志工,便能當社工,還以為籌辦活動是 非常簡單的事,最後才理解不是想像那麼簡單。 原來我認識不少社工的同工也會在進入「社 會服務」之前,會有這樣的「誤解」,當中包括我的社工同學、同工等,原來不是只有我,我 是不孤單的。
另在中心不單是當志工,還可接觸社區,如社工邀請我「公民教育」的活動,當中有認識 選舉、地區事務的計劃,參加者會走訪議員、大學老師等分享,讓我認識什麼是選舉、地區事 務,如什麼交通運輸的公車服務的改善、學校的學位不足、缺乏醫院醫療服務、環境衛生...
等,原來是與自己「息息相關」,當時十多歲的我根本亳不關心,只知道吃喝玩樂、還有公開 考試,怎樣也不知道可以是影響至現在的自己。原來社工除了籌劃、推行直接服務外,還可以 在不同的領域、方式幫助他人,這是其中之一「社踏入「社工路」的「契機」,也是「從政之 路」的「啟蒙」。
還有一個重要點是影響我決定了走我的「社工路」,就是當時(80 年代中)的青少年中心 主任/主管,也是我從政啟蒙者之一,他參與地區議會選舉,而我也與一群居民協助他參選,
讓我參與更多的地區服務,從而我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高中學生,漸漸對社區產生莫名的歸屬感。
在 1980 年港府公佈「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綠皮書」,建議香港 18 個行政區設立地區管理 委員會和區議會,推行全民投票選舉制度(周子峰編,2012)。1982 年舉行區議會選舉,選出 民選區議員。1983、86 年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舉行分區選舉,選出民選議員,另外,政府也 委任部份議員在區議會及兩個市政局,以示平衡作用,也佔穩及保持影響力(周子峰編,2012)。
區議會只是屬諮詢機構,負責向政府提供意見,是政府和市民溝通的橋樑,其職能包括負 責公共設施及服務問題; 責影響區內人士的福利問題; 負責區內小規模的環境改善計劃; 促 進區內康樂文娛活動及負責小型工程及社區活動。而選民資格是年滿 18 歲的香港永久居民,
以及通常在香港居住(周子峰編,2012)。這時候,由於香港政府推行了政制的改革,也開始進 入了「代議政制」的時代,也是踏出「民主化」的一步。
同時,由 80 年代初開始,有部份社工參與地區工作,並組織、培訓居民關注及參與地區 事務,並帶領居民把地區的訴求向政府反映,要求民生的改善,從而提升他們的社區意識及充 權,再者,這些社工(部份)聯同居民一同走出來,參與地區選舉,期望為本身、社會的權益發 聲。
雖然當時年紀尚小的我,約 17、18 歲,會在課餘時間或工餘時間(其後中學畢業後工作) 協助他們的工作,漸漸對我生活的社區有更多認識。
原來「我」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參與社區事務,如街頭簽名運動、居民座談會、家庭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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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是可以透過不同途徑向政府反映意見,爭取改善社區環境、設施,改進政府的 政策、服務。
原來「我」不是那麼渺小,是有能力、有力量,讓我開始關心自己所處的社區、地方,也 對自己所生活的地方產生歸屬感 ,這種是無形的感覺,產生了一份改變社區的責任,也讓更 投入地區工作。
「歸屬感」這個名詞,相信對許多香港人(包括我)是相當陌生,因為香港一直只是「借來 的地方」,是「跳板」、過渡的地方,在戰爭時,有以萬計的人為逃避災難的地方、避難所,
「歸屬感」這個名詞,相信對許多香港人(包括我)是相當陌生,因為香港一直只是「借來 的地方」,是「跳板」、過渡的地方,在戰爭時,有以萬計的人為逃避災難的地方、避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