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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知識與知識經濟:基礎分析

第五節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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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模組化與切割化的機會,進入價值鏈中的某些段落,並學習、改進先進廠商 的技術,藉由產業與研發網絡創造自身的產業創新與進步,王振寰(2010)稱 之為快速跟隨網絡。但是隨著產業在價值鏈中的發展過程,技術水準逐漸提升進 而威脅到先進國家與資本,先進資本為確保自己在價值鏈中的超額利潤,將會限 制後進國家的技術取得,這就是王振寰所稱的追趕的極限。當知識水準欲提升至 突破性的領先者地位時,就越無法依靠追趕、模仿、學習的方式,僅能倚靠本身 的研發能量進行技術突破。(Evans, 1995; Amsden and Chu, 2003;王振寰,

2010)

過去,台灣在產業發展方面,以「政府起頭、私部門接手」的模式為主,以工業 技術研究院(下稱工研院)主導研發、透過技術外溢與人才外流等衍生新公司,

造成了以工研院為系譜中心的網絡關係;以工研院進行研發後技術轉移的發展模 式逐漸轉變成與廠商之間的技術合作,又當技術進入知識搜尋階段,工研院等公 共研發機構就越發無用武之地,取而代之的是大學與中央研究院等進行創造新知 識的深層領域(陳東升,2003;王振寰,2010)。

大學就在知識不斷向上突破的發展過程中,被捲入創造資本競爭力、打造知識經 濟的計畫之中,也深刻地改變了大學與學術工作的本質。

第五節 小結

本文的基本觀點,就是所謂的知識經濟,其實是知識的社會關係轉變為虛構商品 與虛構資本後的結果,並連結到國家經濟的發展與競爭能力。戴曉霞(2006)

認為,在競爭激烈的全球化市場中,天然資源、技術勞力以及經濟規模已經不是 競爭優勢的基礎,而是知識與創新的能力;知識作為一種投入生產的關鍵要素,

能扭轉弱勢國家因為缺乏自然資源、充沛資金等先天限制,擺脫依賴理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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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理論中所稱,先進國家對後進國家的宰制,產生「以小搏大」的可能性(戴 曉霞,2006:51-53)。

顯然,這種對於知識經濟的美麗憧憬普遍存在於主流的論述之中,但卻完全無視 於知識經濟之所以能夠存在的客觀條件。越是隱性的知識,越難以被模仿,從而 才能產生可觀的科技租,而隱性、難以模仿的知識越是從未知領域搜尋而來

(Nonaka, 1994; Foray, 2007)。知識經濟絕非一種架空的理想,它的建構需 要極為可觀的投資,從知識經濟中最基本的元素-教育,乃至尖端科技的實驗室,

無一不需要大量的花費,絕非如樂觀論者所稱能突破重重客觀限制。舉例來說,

以生物科技這項當代知識經濟的核心產業來說,2007 年全球投資該產業的資金 高達 318 億美金,其中美國即佔 258 億美金,美國也是世界各國當中從生技產 業當中獲利最高的國家(曾瑞玲,2010),反映出「真實」的知識經濟成本與門 檻不可能低廉,因為這與知識經濟的本質相違背,因為知識經濟的獲利基礎,便 是將各種成本轉化為經濟租,低成本意味著低門檻、容易突破。

尤其當知識的水平朝向未知領域時,耗費的資源越多,則政府、企業與研發單位 的合作投入就越顯重要,尤其以台灣這種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體,個別企業根 本無法負擔知識創新所耗費的成本,也使得政府介入更顯的必要。所費不貲的問 題也指向了台灣發展知識經濟時的關鍵議題,即重點領域的資源投入與集中配置,

這也是頂大計劃為何要採取集中資源挹注的政策邏輯。

回歸到知識經濟的本質矛盾,知識共有與私有之間的衝突。國家在知識經濟的作 用說穿了便是平衡知識共有與私有,國家一方面須讓知識流通以利知識生產,但 卻又必須確保知識私有,以鼓勵資本主義下知識生產者的創新動機。

這種矛盾具體而微地展現在大學這個特殊場域,大學在本章所述的動態發展過程 中,作為一個教育機構,它必須確保知識共有,但是作為一個知識經濟中知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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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與資本的供給者,又產生了私有的性質,而學術工作者就站在這個矛盾的現 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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