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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知識與知識經濟:基礎分析

第四節 打造知識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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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這個目的,資本必須防止其中、下游在國際分工中不斷進步、威脅先進資本的 上游地位,故而智慧財產權的保障以及本身不斷推進其本身的生產技術才顯得如 此重要。

在商品生產分工過程當中,研發資本能藉由權利金的收取以及規格的制定加以獲 利,而後端行銷資本則以整合、通路控制生產資本,而生產資本的生產、流通皆 相當程度受制於他人,也因此所能分配的利潤就相對較少。

據此,知識經濟中生產技術與資本獲利之間關係還有第三個層面的意義,就是先 進資本藉由分工以及生產技術獨佔對其他資本進行再剝削,握有重要生產技術的 資本擁有佔據較大利潤的正當性以及不可替代性。

在價值鏈之中,研發、生產與行銷的分工分殊至一定程度,某些先進資本便「只 生產知識」,其產品只有知識,在此,知識就純粹為銷售而生產,換言之,這些 知識就不只是由非商品轉換成的虛構商品,而是一種為了賣出(for sell)、追求 利潤(profit-oriented)並在資本主義剝削的勞動過程中生產出的真正商品(real commodity)。

第四節 打造知識經濟

一、 競爭優勢的分析

There scarcely exists a manufacturing business which has no relation to physics, mechanics, chemistry, mathematics or to the art of design, etc.

No progress, no new discoveries and inventions can be made in these sciences by which a hundred industries and processes could not be improved or altered. In the manufacturing State, therefore, sciences and arts must necessarily become pop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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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drich List(1841)

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

二十世紀末期,由於交通、網際網路、通訊技術的突飛猛進,使得各國之間的快 速互動成為可能,並發展為全球化的現象。經濟全球化現象將全球生產以及商品 市場連繫起來,也使得資本的競爭範圍擴及全球。

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過程當中,先進資本常因成本考量促使製造業轉往成本低廉 的開發中國家,將多數民生以及低階的工業產品的生產轉往國外,對已開發國家 而言是為去工業化(de-industrialization)。就理想層面來說,先進經濟體面對去 工業化時必須以產業轉型與升級回應,本國留下營運總部或研發中心負責研發、

設計、行銷,以及部分核心、高階的產品生產。至此,勞心與勞力的分工模式終 於具體展現在國際分工的生產模式之上,並且隨著專業分工模式的逐漸深化增強,

已開發國家的產業結構大幅轉向高科技及服務業,企業組織也轉向扁平、彈性、

去中心化的組織結構。

如同前一節的分析,資本試圖佔據分工過程中利潤較高的部分,其最重要的部分 便是不斷地提高生產技術並將之轉化為商品與資本,藉以控制生產、流通與分配 的優勢地位,這一切發展或可稱之為對競爭力的追求。

「競爭力」(competitiveness)一詞廣泛地出現在大眾媒體與各項政策之中。從 字面上的意思,競爭力當然係指在競爭當中佔有優勢地位的能力,但是這樣過於 籠統的用法,也使得許多批評者認為競爭力僅只是一種修辭而已。然而,我們將 框架限定在資本主義中的市場競爭,從個別資本的角度,競爭力事實上就是指在 市場競爭當中控制市場、獲取超額利潤的能力。而將視角由個別資本拉至國家與 國際層級,簡單地說,國家競爭力所指的便是國家確保其國內資本在全球化市場

關於國家競爭力,李嘉圖式的觀點是以一國的自然天賦要素(natural factor endowment)相對於潛在的貿易夥伴或是競爭者佔據優勢地位作為界定競爭力 的標準,這種標準顯然是建立在相對靜態的比較法則,是為靜態相對優勢(static comparative advantages)。在此架構下競爭力係倚賴土地、自然資源、勞動力、

資本、創業家精神等生產資源,並將之轉換為產品與擁有其他種自然天賦要素的 國家或地區進行交易(Jessop, 2002)。更細部檢視所謂自然天賦要素,以本文 的觀點實際上便是指勞動力、自然資源、資本三個虛構商品的蘊含量,並以之作 為界定一國經濟競爭能力的標準。實際上,靜態相對優勢競爭力實際上相當囿於 先天的條件限制,著重在資源的配置的最適化以達成最大效用。

然而靜態相對優勢是無法持久的,原因有許多,最主要是去工業化問題

(de-industrialization),隨著經濟的發展,物價以及勞動成本必定隨之提升,促 使資本轉往後進國家發展,使得本國資本競爭能力相對弱化;第二,科技與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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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優勢容易因為時空的轉移而弱化,因此必須要建立另一種動態性的競爭優勢結 構,作為回應全球資本主義的快速變遷的方式。因此國家所追求的競爭力結構就 由靜態、先天的靜態相對優勢轉變成強調動態、可生產、可轉化的動態競爭優勢

(dynamic competitive advantage)(Jessop, 2002)。

二、 知識經濟下動態競爭優勢:國家創新系統

新的動態競爭優勢典範係一種強調彈性、創新競爭的制度,Jessop(2002)稱 之為熊彼德式競爭型國家(Schumpeterian competition state),其特殊的形式與 功能與福特主義危機隨之而生的兩難與困境,以及嶄新的科技經濟典範所產生的 經濟長波(long wave)有關(Jessop, 2002:95)。

尤其是當知識轉變為虛構商品以及虛構資本,成為生產要素與競爭力的新標準,

具體表現為「知識商品的大量積累」。且相對於自然天賦要素的蘊含量,知識生 產是較能掌控在後天所創造的環境與條件,可由社會創造與轉化成的,對於台灣 這樣缺乏天然資源的國家來說尤為重要。

World Bank(1991)認為在知識積累的無形資產投資(intangible investment of knowledge accumulation)較諸實體的投資更具關鍵地位,因而在知識與勞動力 的知識水平佔據領先地位,被當代各國視為經濟競爭的唯一出路。

在科技經濟典範以及知識生產方面,當問題被導向強調動態、可生產、可轉化的 動態競爭優勢,以及系統性達成不斷創新的競爭結構時,創新系統(innovation system)的概念就因此而生;徐作聖(1999)認為有利於研發創新的條件在於 開放民主的法治社會、良好的國家創新系統(包括教育、資本市場、技術擴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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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自由競爭的市場、交通通訊系統等)、及適當的政府干預(指維持市場經濟 的運作與公平性,並確保研發創新的活動不與公共利益牴觸)。

創新系統理論認為,創新與科技進步是由不同參與者之間一連串生產、散播、採 用各種知識的複雜關係所產生結果;在國家創新系統(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NIS)當中,參與者主要是指私人企業、大學、公立研究機構及其中人 員,他們的連結方式包括合作研究(joint research)、人力交流(personnel exchange)、交叉專利(cross patenting)、購買設備(purchase of equipment)

等等多種方式與管道(OECD, 1997)。

將經濟發展階段、資本技術水準、競爭優勢、全球價值鏈、國家在創新系統中的 類型等因素加以整合分析,王振寰(2010)指出,處於邊陲的國家經濟類型資 本技術水準低,競爭優勢源自於低成本,處於全球價值鏈的後端,國家創新系統 主要是仰賴國家以帶領型的發展型國家,促進知識與產業升級;半邊陲的國家經 濟類型資本技術水準中高,競爭優勢源自於速度、彈性與成本控制,處於全球價 值鏈的中段,國家創新系統主要是仰賴具有自主性的鑲嵌型發展國家,塑造彈性 與快速學習的環境;而先進的國家的技術水準高,競爭優勢來自於技術租金,處 於全球價值鏈的前端,在國家創新系統中國家的角色從發展型轉變為創新平台,

主要在維持創新環境,促進研發部門與產業的互動已達成不斷創新的動力(王振 寰,2010:343)。

以台灣為例,台灣的國家創新系統結構與其在全球商品鏈中的位置有極大的關連,

發展型國家(developmental state)理論者,認為台灣由後進國家逐漸追趕上先 進國家的經濟發展模式,是由一群擁有鑲嵌自主性的菁英官僚進行規劃引導的型 態。相較於南韓政府刻意扶植大型財團,台灣傾向配合全球生產鏈的零碎切割,

建立以中小企業的網路化生產模式;台灣的經濟發展模式善於利用國際相關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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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模組化與切割化的機會,進入價值鏈中的某些段落,並學習、改進先進廠商 的技術,藉由產業與研發網絡創造自身的產業創新與進步,王振寰(2010)稱 之為快速跟隨網絡。但是隨著產業在價值鏈中的發展過程,技術水準逐漸提升進 而威脅到先進國家與資本,先進資本為確保自己在價值鏈中的超額利潤,將會限 制後進國家的技術取得,這就是王振寰所稱的追趕的極限。當知識水準欲提升至 突破性的領先者地位時,就越無法依靠追趕、模仿、學習的方式,僅能倚靠本身 的研發能量進行技術突破。(Evans, 1995; Amsden and Chu, 2003;王振寰,

2010)

過去,台灣在產業發展方面,以「政府起頭、私部門接手」的模式為主,以工業 技術研究院(下稱工研院)主導研發、透過技術外溢與人才外流等衍生新公司,

造成了以工研院為系譜中心的網絡關係;以工研院進行研發後技術轉移的發展模 式逐漸轉變成與廠商之間的技術合作,又當技術進入知識搜尋階段,工研院等公 共研發機構就越發無用武之地,取而代之的是大學與中央研究院等進行創造新知 識的深層領域(陳東升,2003;王振寰,2010)。

大學就在知識不斷向上突破的發展過程中,被捲入創造資本競爭力、打造知識經 濟的計畫之中,也深刻地改變了大學與學術工作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