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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心參與環境運動之歷程

第一節 山林議題

一、搶救棲蘭檜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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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

1949 年,國民政府治台以來,延續了日本伐木的政策,而且規模更大,

此時獎勵林產品對外貿易及勞務輸出,以爭取外匯收入為基本國策。從 1956 年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的三多政策,國民政府共砍伐了 34 萬 4667 公頃的林地,運柴車足可繞台數十圈;除了大規模砍伐有價林木外,

1965 年至 1976 年進行「林相變更」,將低劣林地內不具經濟價值的雜木等 予以淘汰,也就是說,國民政府治台期間的林業政策,就是砍盡台灣原始林,

變賣木柴換取金錢的政策(李根政,2005:14-15)。

以上敘述可知,國民政府是把台灣山林的林木當作榨取變賣的資源,摧 毀了台灣大部分的原始林。

研究者認為缺乏了原始森林的涵養水源,導致了台灣每逢下雨,就會發 生土石流災難的最大原因。

搶救棲蘭山檜木林運動緣起於 1988 年長期關注山林砍伐的賴春標先生

,在人間雜誌發表「丹大林區砍伐現場報告」等文章揭發森林運動的序幕,

獲得了學界及社運界的支持,全台超過 100 名大學教授連署發表「1988 年 搶救森林宣言」(林俊義,1993:200),終於隔年 1989 年正式宣布禁伐全台

12 棲蘭山區的林木砍伐,最開始要溯源到 1957 年 7 月,台灣中部橫貫公路的動工,劃定自東勢經 梨山至花蓮共188 公里,其北支線自梨山至宜蘭共 115 公里,沿線兩側各 10 公里地帶之天然資 源,供為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之用;1959 年則劃定了橫貫公路沿線國有森林為其開發範圍,計 分為二林區:1.棲蘭山林區,位於宜蘭濁水溪(現名蘭陽溪)中上游北岸,原宜蘭、文山、大溪、

太平山各事業內計129 林班,面積 48766 公頃,行政區域則地跨宜蘭、桃園、新竹及台北縣;

2.大甲溪林區,位於大甲溪事業區 14-54 林班,面積 46191 公頃,由新設立之事業機構「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森林開發管理處」管轄這88160 公頃林地(中華民國台灣森林誌編撰委員

天然檜木林。

人間雜誌從 1986 年 12 月至 1988 年 6 月的月刊中,共有 10 篇報導有關 森林砍伐及保護山林的報導,從其內容可知,棲蘭山檜木林已是全台灣森林 的檜木林被砍光後,最後所剩無幾的區域,呂廣林(1988:88)認為:

林務局和其他機關,為了掠取台灣森林所開闢的林道,縱橫交錯,無遠弗屆。丹 大林道直逼中央山脈深處的七彩湖;郡大林道直指秀姑巒、馬博拉斯山腰;出雲 山「自然生態保護區」則早已成霍霍童山了。專家學者應該知道台灣的原始森林 早已濫伐淨盡。僅存者尤其位於高險陡峻難至之處。

由近 20 年前呂廣林在人間雜誌的這一篇報導,可以得知,國民政府來台不 到 50 年的時間,就已摧毀全台灣絕大部份的原始森林,因此呂廣林的這一 篇文章標題為「永久禁伐都不為過」,藉此做為最沉痛的呼籲。

而賴春標(1987:92、105)感慨的記錄下在 1987 年 6 月到花蓮縣鳳林 鄉深入西林林道 50 公里處的伐木區,並親眼目睹台灣原始森林的屠戮過程

,他說:

有幸進入這處高聳的黑森林,瞻仰那紅檜族群的壯美。當然最令人痛切難忘的,

是跟著林道的開闢延伸而遍野倒臥的紅檜木屍。看著這些因人類短視貪財而橫遭 砍伐的檜木,比對他們生前族群的壯美,我有一股難言的淒楚之感。

由上述可知,台灣的檜木淪亡史,從西部到東部,從鄰近到偏遠一一無法倖 免,親臨現場對於檜木族群的壯美與不久後的檜木屍橫遍野,如此鮮明又突 兀的對比,見證了台灣人的貪婪與淺視。

賴春標(1988:118-120)透過深入的調查,更揭發林務局全面性、組 織性的偽造紀錄,不是低報高度、就是低報坡度、該伐區更是主要溪流卡社 溪的保護林帶,依法不准砍伐,卻通過複審,而准予砍伐,所調查的數據可 見,過往台灣的林政單位,普遍瀆職圖利他人,中飽私囊,嚴重失職,瀆職 的行為有多嚴重,以一座丹大山區,就發現五個伐木區是偽報高度和坡度,

我們不能不擔心全台灣這樣被瘋狂砍伐的地方還有多少?

在戒嚴時期,人間雜誌透過一系列的深入追蹤、報導、控訴,發揮了當

時報導文學的影響力,在當時不能集會、遊行、組黨的年代,人間雜誌充分 反映了當時熱愛山林、守護山林的一股台灣之愛,這股力量也逐漸醞釀、引 導出了解嚴之後,民間團體透過組織的力量,搶救棲蘭山檜木林運動的奮鬥 力量,過往先行者的腳步是如此的鮮明映照在殘破的台灣山林中。

第二波森林運動則開始於 1993 年 3 月,陳玉峰揭發林試所六龜試驗林 區屯子山區砍伐櫸木並挖掘樹頭事件,以一系列文章結合環保團體發動陳 情、抗議、請願行動,終於於 1993 年 8 月修正「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

第 8 條為:「全面禁伐天然林、水庫集水區保安林、生態保護區、自然保留 區、國家公園及無法復舊造林地區的森林。」

而從 1998 年展開的這一波搶救檜木林運動,應視為民間發起的第三波 森林運動(李根政,2005:2)。

森保處於 1983、1984 年,開始以災害木名義整理枯立倒木,其理由黃 進和認為:檜木林相老化,根盤甚淺,極易發生枯死與風倒現象、由於林相 嚴重破壞,下層雜草叢生,林木種子無法下種著土發芽生長、在良好立地或 殘留少數的巨木,待人為力量加以救助維護、天然生檜木林因林相老化,枯 立倒木頗多,如任其置散於林地,將有不良後果(引自李根政,2005:3)。

中心於 1998 年剛成立,就開始參與搶救棲蘭山檜木林運動,李根政認 為此運動是目前中心投入最多能量的運動,民間此波運動最大的質疑就是退 輔會從 1983 年至 1997 年的整理枯立倒木計畫,質疑森保處認為檜木林相老 化,極易發生枯死及風倒現象,及在自然演替過程將逐漸自然消失的理由,

但是民間認為:百萬年來,檜木林無人整理,卻不會滅絕?

陳玉峰曾批判:「林業專家費盡一切智能,只爲創造砍伐天然林的藉口,

他們容不得自然一草一木」;「更可悲的,我們一直有良心的做壞事,因為絕 大部分台灣人完全欠缺生態知識,自然情操。」(引自李根政,2005:11)。

因此李根政(2005:11)認為,如果教育、研究的目的是在製造一堆荼 毒生靈的專家,而不能有益於土地、生界之永續,那麼研究的價值何在?當 林業專家傾一切之智力,只是在創造一篇篇伐木有理的論述,那麼這些論述 的存在不是很荒謬嗎?此即棲蘭案最大的辯證與弔詭。

由上述可知,台灣的林業專家極盡能事的製造砍伐天然林的藉口,漠視 生存在台灣島已有百萬年以上的檜木林的珍貴價值,這些專家站在自己的土 地上,但卻是從事挖除台灣生命根源的研究,這也是台灣檜木林的浩劫與荒

謬的所在。 根政,2005:10-11)。

圖 5-1-1 2000 年守護森林大遊行(李根政提供)

可見中心所投入的公共事務並非只是以在地議題為主,反而成立剛開始 幾年,投入較多心力在外地的議題,尤其是關切遠在北台灣的棲蘭檜木林。

2000 年至 2002 年李根政擔任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諮詢委員會委員,其功 能是協調政府機關之間的抗衡之角色、提出馬告檜木國家公園之新範圍14、 爭取原住民支持國家公園,並對應反馬告國家公園人士的網路、媒體戰等(李 根政,2005:38、102)。

在正反力量的衝突下,馬告國家公園成為政黨鬥爭、意識型態惡鬥的犧 牲品,2003 年 1 月推動馬告國家公園計畫經費遭到全數凍結。

1998 年至 2002 年 5 年之間,李根政分別以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主任、全國教師會生態教育委員會召集人身分參與此運動,期間為本案寫作 之報導、文章計 23 篇、報紙 7 篇,編輯書 2 本,從一個熱心的業餘參與者,

14 1999 年陳玉峰在倡議成立國家公園之初,曾對範圍提出了以下建議:南以雪霸國家公園北界為 邊界;山系主軸沿唐穗山(2089 公尺)、塔曼山(2128 公尺)、南北插天山(1925 公尺),東北 向支脈沿棲蘭山(2101 公尺)、拳頭姆山(1550 公尺)、阿玉山(1419 公尺);北界考慮以烏來 娃娃谷以及北宜公路為界,東南以台7 甲,,西北涵括北橫兩側、復興鄉、司馬庫斯等等,總

漸次成為運動之核心份子、組織者之角色(李根政,2005:10)。

中心從 1998 成立開始,就投入 5 年的時間,以地方及全國教師會的生 態部門的資源,參與其中的檜木保育運動,很快的中心成為全國性的生態團 體,李根政也成為運動中重要的核心份子及重要運動負責人之ㄧ。

Mark Drakeford(1997:184)認為廣泛循環的社會運動給精英和反對 團體創造機會,行動的細目更確定擴展到更多傳統的團體;可以印證一項全 國性的保育運動,其理念及運動方式具有前瞻及無私的關懷性,就能獲得跨 生態團體的協助。

民間一波波搶救棲蘭檜木林的運動,1998 年中心成立之後恰好隨著這 股保護森林的運動,李根政成為運動的主要核心人物之一,中心在 2、3 年 後成為全國性的環境運動團體。

2000 年守護森林大遊行參與團體除了環保團體之外,更包含了文化、

教育、同志團體、原住民、勞工等多樣化的團體,顯示森林運動獲得了民間 團體普遍的行動支持。

中心從成立 1998 年至 2003 年 1 月投入 5 年多的時間,從搶救棲蘭檜木 林到關心民間催生馬告國家公園的歷程,讓中心一開始的運作就是朝向全國 性的環境組織方向來邁進。

雖然最後在政治意識型態惡鬥之下,馬告國家公園的預算被凍結,但是 卻不能抹煞民間對於此山林運動的貢獻,民間一波波搶救棲蘭檜木林運動,

最大的成果是阻止了枯立倒木的作業;並在過程中開啟了公眾的山林保育教

最大的成果是阻止了枯立倒木的作業;並在過程中開啟了公眾的山林保育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