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心參與環境運動之歷程
第二節 水資源議題
一、吉洋人工湖
17(一)緣起與民間的質疑
吉洋人工湖可說是民進黨政府停建美濃水庫後,依據民間高屏溪百里造 塘運動中,提到平原水庫的概念所規劃的水利工程(洪田浚,1996:128)。
原初是構想不錯的平原水庫方案,不過後來在顧問公司所規劃出來的方 案中,所選擇的地點及開發的方式不當,不僅將造成浪費公帑,且毀滅掉將 近 700 公頃優良的台糖土地,嚴重影響環境的永續與在地居民的安全。
2003 年 8 月政府推出了 5 年 5000 億新十大建設,吉洋人工湖是其中的 水資源開發案,有關人工湖的預算案就編列了 300 多億,吉洋人工湖是最早 要推動的人工湖案,但是因為地點選擇不當、且將造成近 700 公頃的土地,
因為大量挖砂而地平面下降 12 公尺。
民間質疑它是以採砂為目標、對取水無效益、沒有觀光價值、將造成國 土資源的耗損,進而引起了地方教師的關注進而行動。
(二)政府漠視反對的民意
在吉洋人工湖仍屬環境影響評估規劃階段時,其過程中政府在地方舉辦 官方說明會,是很重要的與民眾溝通的機制;民主社會的可貴在於透過公開
、透明的方式,讓民眾能體認及分辨一項政策的利弊得失,而在此事件明顯 證明,水利署在地方舉辦的官方說明會中敷衍了事,對於地方民眾提出的強 烈質疑,並未正視,水利署只是把地方說明會的過程,當做環評制度的應有 程序,只要地方說明會辦完了,不管在地民眾是否支持,環評制度在這一項 已經跑完。
可見早在環評制度中的地方說明會時,吉洋人工湖的生態危機已經出 現,政府不僅未重視甚至強行要推動,最後才會造成極大的民怨;民眾由被
17 吉洋人工湖位於高雄縣旗山鎮廣福里、美濃鎮吉洋里及屏東縣里港鄉的台糖農場,面積共有 700 公頃,由於吉洋人工湖地下水位約在2-10 公尺間變動,其中的手巾寮農場,地下水位約在 4-7 公尺之間;土庫農場則在東區水位約在7-10 公尺之間;西區水位約在 2-6 公尺之間。然而吉洋 人工湖平均深度12 公尺,最深達 26 公尺,等於把 700 公頃的地下水層曝露出來(李根政,2004:
30)!
矇蔽,進而覺醒,然後產生行動,曾任高屏反吉洋人工湖自救會的副會長,
也是屏東縣里港鄉的三廍村的許村長,說出了他對政府舉辦說明會的看法:
政府根本是偷渡方式,水利署從以前只有下來里港鄉瀰力肚辦過說明會,那一次 是不歡而散,政府只是要開闢,只說利益不講壞處,只是開闢要取水到台南,根 本和地方民意的溝通很欠缺,只想要偷渡,說明會只是敷衍,另一個地方在九如 辦和地方沒有關係,只是在騙外行人(據研究者 2005 年 8 月 24 日訪談稿)。
由許村長的說明可以看到,政府的施政在說明會時與當時的民意已經有很大 的落差,但是環評制度並未針對當地方說明會召開過程,政府的政策與民意 有很大的落差時,環評制度如何來因應民眾的批判或質疑,可見環評制度把 地方民意只是當作諮詢的角色,有召開算是尊重民意,並不會因為有地方民 眾反對的心聲,而做調整或踩煞車的行為;因此水利署在屏東里港鄉瀰力肚 舉辦的說明會,在民眾嚴重質疑人工湖會造成水患而不歡而散的情形下,政 府的做法就已經讓民眾產生不信任與漠視民意的感覺了,後來又執意推動,
才會造成民眾反對意識的更加高漲。
(三)民間說明會的開展
中心剛開始採取兩個策略,一部分是用專業與公部門及開發單位對話,
至於在基層採取的運動策略是辦理民眾的基礎教育,透過地方說明會讓民眾 了解此公共工程可能的危機及因應之道。
在此同時並與公部門的專業對話一起並進,但是開發水利工程的思維核 心是人定勝天,李根政認為台灣從未有任何一個水資源開發案,是經過民間 和官方理性辯論,成功說服政府撤案的例子;只有變成政治問題、族群問題,
才有機會阻止水庫開發案(李根政,2005:25-26)。
關心吉洋人工湖的開發案,最早是由一位屛榮高中洪輝祥老師所喚起,
共同結合了屏東縣、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的力量,透過 2003 年 12 月 開始舉辦民間的說明會,在高雄縣旗山、美濃及屏東縣里港地區共舉辦了 6 場民間版的說明會。
陳東升(2004:222)認為公共討論的機會不應只是由政府提供,更重 要的是由公民自己來發動,因此民間說明會扮演了民主深化的基礎。
剛開始來參與說明會的民眾人數約只有 30 幾位,且對政府要推動的吉
洋人工湖案內容並不是很清楚。
後來自救會成立後,其中的一位負責人承認在民間說明會之前,他是贊 同開發吉洋人工湖的,等到第一次參與說明會後,才驚覺原來過往政府的說 明,完全是避重就輕,未將其可能的生態及環境災難忠實的告知民眾,民眾 透過說明會逐漸感受到危機的迫切,民眾由原本的支持轉而反對,其實是累 積了長期對政府施政的不信任,且對於舉辦說明會現場解說的李根政與洪輝 祥兩位老師專業上的信賴。
圖 5-2-1 高雄縣旗山鎮廣福社區民間說明會(朱玉璽提供)
(四)高屏自救會成立並展開陳情抗爭
經過近 2 年的民間說明會,最後在立法院即將表決吉洋人工湖的預算 時,高屏兩地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終於有效的喚起了高屏兩地,美濃吉洋、
手巾寮地區、里港(土庫、瀰力肚、三廍)共同組成跨縣市聯合的自救會,
於 2005 年 4 月 28 日動員 100 多位民眾,向高屏兩地的縣政府及經濟部水利 署第 7 河川局陳情抗爭,並獲得了高雄縣縣長允諾向中央反應暫緩推動的訴 求,並要求水利開發單位要在兩週內到地方舉行說明會,在未解決民眾疑慮 前不能動工,而立法院也接著凍結了吉洋人工湖的預算。
在參與陳情抗爭的民眾身影中,研究者觀察絕大部分的年齡都是 40 歲
以上,有不少是上了年紀的人,而家庭主婦也是重要的參與份子,因為他們 可以較自由的調配自己的時間,成為此運動的重要參與者;而台灣的反公害 運動中,新竹反李長榮化工及後勁反五輕的運動中,有一些亦是上了年紀的 老人家,因為務農或長期留在家鄉,時間較年輕人更有彈性,因為才能長期 堅守在動員的現場。
這一群上了年紀的老人家,有的說客家話、有的百姓則是客家話閩南話 的都很流利,他們有的務農、有的是在地的養殖業,從他們黝黑的臉龐研究 者看到了他們長期在土地耕耘的寫照,從他們質樸的呼喊抗議聲音中,研究 者感受到他們是在地最草根的土地保衛者,有了他們的勇敢站出來,鼓舞了 高屏兩地長期參與其中的老師,驗證了近 2 年來投入在地的說明會確實產生 了教育與行動的功能。
圖 5-2-2 2005 年反吉洋人工湖自救會向屏東縣政府陳情抗議
(李根政提供)
Stanley Aronowitz(2003:171)認為生態運動最大的成就是提升了人 類在自然環境關係中的普遍了解,對於適合人類的社會關係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當反吉洋人工湖的運動持續在當地教育,近 2 年後確實改變了此地
民眾看待土地的關係,深化了民眾看問題的角度,也強化了此地民眾之間的 社會關係,尤其是當高雄縣與屏東縣合作組成自救會時,聯結了兩地居民的 反對精神與意識。
在 2005 年自救會陳情抗爭後的政府水利單位的說明會,現場參與的民 眾除了全部反對此開發案之外,也不希望政府在此地做任何的試挖評估,最 後民眾與政府單位不歡而散,從現場民眾的關心程度及地方議員前來聲援反 對人工湖的開發發言中,可得知在地的反對意識已經成為一股風潮。
不同黨派的民意代表紛紛表達反對興建人工湖的計畫,可說是最重要的 風向球,在地居民的反對主張已經成為主流的意見。
因此研究者認為反吉洋人工湖的環境運動,就喚起在地反對意識與成功 組織跨縣市的自救會,並且採取群眾的集體抗爭,並獲得平面媒體或電視新 聞的大幅報導,更全面影響這項政策的正當性時,此時政府已經很難去改變 在地居民堅定的反對意識及力量,此時刻也是民間團體可以功成身退的時 候,中心未來的角色可扮演諮詢者及較被動的協助者。
(五)運動成功的因素
此運動研究者訪談了美濃愛鄉協進會的前任總幹事溫仲良他說:
類似李根政這樣的知識份子就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在地民眾在議題的壓迫之下
,當站起來反抗時提供了反抗的視野,包括歷史、文化、社會、經濟,較宏觀的 角度,他們的角色是提供知識視野的知識份子,讓民眾知道為何而反,在過程中 讓民眾直接親身體會到生存權受損害(據研究者 2005 年 8 月 26 日訪談稿)。
Montserrat Guibernau 認為知識份子能建構意識型態,以增進特定政權與 社會系統的合法性,但知識份子也有能力批判或挑戰該政權與社會結構…知 識份子的任務及是創造這些新的意涵,並將之與鄉土文化結合在一起(引自 周志杰,2004:134、230)。
由上述可以得知,李根政在此運動中,將專業的反吉洋人工湖的資訊,
透過說明會清楚傳達給在地的民眾,讓民眾從原先支持或不清楚吉洋人工湖 的開發案,到後來堅定反對並進而行動。
行動的背後若沒有一套專業的論述,並鼓舞民眾起而捍衛生存權與環境 權的堅定信念,此運動可能不太樂觀。
而柴山會的總幹事楊娉育也認同的說:
而柴山會的總幹事楊娉育也認同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