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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術的起源與傳承

第四章 原住民散文中的巫術

第一節 巫術的起源與傳承

巴蘇亞.博伊哲努(浦忠成)(2009a:171-172)提及原住民家族或氏族部落的形 成,除了在生活環境中須虔誠面對安全的守護神、讓作物豐收的神祇或行旅時可能帶來 禍福的地方性精靈外,祖靈信仰是非常重要且必須的一個崇拜對象。再者因氏族部落對 於祖靈力量的敬畏及祈求等行為,更是形成部落最原始的宗教模式,因而對祖靈的歌誦 與祭祀也會隨著部落中對其相關神靈及精靈的祭拜,次第而行。因此,原住民的宗教是 以祖靈信仰為中心而發展繁衍形成,巫術更是為了與祖靈取得直接聯繫而產生(如圖 4-1-1 所示);因而更進一步的印證原住民的祖靈信仰是一種泛神信仰,是近似氣化觀型 文化的泛氣化觀型文化。

圖 4-1-1 祖靈信仰與巫術的關係圖

巴蘇亞.博伊哲努(浦忠成)(2009a:320)又認為祭儀是藉由祭品、儀式、歌舞、

祝禱詞、唸咒等與巫術行為組合而成的,其目的在於表達對祖靈、神祇或精靈的祈求,

也是一種對大自然的感謝與尊敬。由此可知,一般原住民與原住民巫師對於祖靈信仰的 憑藉差別,在於一般原住民對祖靈信仰是採取一種單方面的訴說、祈求,必須等到自己 的祈願是否成功後才能知道祖靈在當下給予的答覆;而原住民巫師則是藉由巫術與祖靈 直接溝通,在祈求的當下即可得知是否獲得祖靈的首肯或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問題

袓靈信仰

巫術

發生的原由等,而不必等待事情的結果來判定祖靈的答案。

學者塗爾幹、馬克斯·韋伯認為巫術的起源開始於人類開始有宗教意識或是 泛靈的信仰。在原始時代,人類對於自然界的認知與改造能力不足,因而對於自 然界的千變萬化,產生強烈的恐懼和敬畏之心,便相信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支 配千變萬化的大自然……人類為了生存,憑藉著對大自然的一些神秘和虛幻的認 識,創造出各式各樣的法術,期望能夠寄託和實現某些願望,這種法術一般通稱 為巫術。(維基百科,2012)

可見巫術的起源是與泛靈信仰有較親密的關係,因著泛靈信仰而衍生出許多法術,

而人們給予這些法術一個名稱為「巫術」。在世界的古文明中都存在著這樣的巫術,卻 因著各地不同的風土民情而發展出不同的術法,但其本源——泛靈信仰仍是其發展的中 心。

鄭志明(2005:91-92)指出薩滿是古代的「巫」,是人與神交通的一種文化表現,

也是早期人類的思考方法,藉由某些具有通神能力的人經由相關的巫術來支配或操控超 自然力,這種模式或可稱為「靈感思維」。經由古代靈感思維的作用而有巫術、神話等 文化的形成,這些文化代表著人類自我創造的精神與生活的智慧,更是人類追求與鬼神 間和諧相處的一種超自然的對應關係。中國早期的巫與巫術就是在這種靈感思維下形成 的,從遠古時代一直延續到後代的宗教文化。人們崇拜神靈具有掌握宇宙造化的權威因 而冀望能與神靈進行溝通、聯繫,進而能操控、了解這種超自然力,因而發展與神靈交 通的各種技術與方法。鄭志明(2005:92-95)更將中國社會的靈感文化分成四類:第 一為降神:神靈的降臨,巫師呈現入神狀態,神靈藉由巫師的言行來體現其旨意;第二 為占卜:除了身體這個溝通管道,巫師與神靈的交通也藉著其他專業通神的方法來靈感 聯繫,如某些神聖的靈物,因而發展出各種具體的占卜物及占卜技術,以求福避禍;第 三為法術:是延續占卜的神力而來,透過唸咒、施法而與神靈交通;第四為祭祀:是人 神交通中擁有具體的儀式及行為的一種表現方式。

鄭志明(2005:131-132 引苗啟明、溫益群說)認為民間信仰的內容主要是以人民 禮俗生活中的靈感文化為主,是一種著重人與靈交通與感應的宗教,其延續著古代巫術 文化的信仰,原始的基本型態可分成三類:一為泛靈的認知與崇拜;二是為人通感的巫 師;三是交感巫術或法術的操作。此三種原型是以巫師為中心而發展,巫師是人與靈的

一個溝通橋樑,藉由巫師的巫儀讓人與靈能互相適應彼此的願望請求,而讓人與靈發展 出一種相互協調的生存模式。巫師熟知靈性世界的觀念建構與詮釋,也精熟人世界儀軌 的執行,並藉由通靈的這種超自然手段來解決人類世界的各種生存問題。(鄭志明 2005:

132 引宋兆麟說)

一、臺灣傳統的巫術

劉還月(1994:124)認為臺灣的巫覡一般是指法師、童乩、尫姨等的靈媒人物,而 李亦園(1990:51)則將臺灣民間信仰中使用各種術法的人分成三類:道士、法師、靈 媒。劉還月與李亦園的分法雖不相同,但其實只是稱呼上的不同而已。劉還月(1994:

36)進一步的說明「紅頭師公」指的是道士,就是臺灣南部所指的「大法仔」;而「烏 頭師公」,則是法師。為了將臺灣的巫覡能有較明確的分法,本研究採用李亦園的分類 方法,而輔以劉還月的說明,以便讓讀者能更加了解臺灣民間的巫師的類別;再者避免 因南北不同的稱呼而有所混淆。

第一類為道士:道士可以分成「紅頭師公」與「烏頭師公」二種,其主要專長分別 為延生法術與度死法術。延生法術為驅邪、祈福等法術;度死法術是指辦理喪事所需的 法術。

第二類為法師:法師服務的法術有消災、送煞、收魂等。劉還月(1994:42)說明 法師與道士的區別,主要為師承的來源不同,道士是傳承於道教,而法師傳承的是巫術,

為人驅邪治病,與道教沒有相關。

第三類為靈媒:則包含童乩、扶乩、及尪姨三種。劉還月(1994:85、102、125、

136)認為童乩是臺灣民間信仰中最通俗的靈媒,可以代表神明直接與人們進行對話,

但有時需要「桌頭」來協助翻譯,服務的範圍包羅萬象。童乩有時為了顯示神靈的真實 性而會使用各種巫器或巫術來讓民眾相信神明降靈附身,如操演五寶的七星劍、月斧等 法器,讓童乩身體見血以辟邪展現神明的的誠意;或以過火、煮油等法術來達到淨化或 驅邪的效用。扶乩則是利用各種不同的器物,如神轎上的扛轎用的木頭在沙盤上寫字以 傳達神明的旨意。劉還月(1994:120)說明尪姨因主持「牽亡魂」而使得其有著一層神 秘的色彩;再加上尪姨為女性的靈媒人物,更讓尪姨被視為是亡靈的媒介,也被視為一 種女巫。

劉還月(1994:46)指出臺灣的道士和法師的傳承基本上是以師徒傳授的方法來進

行,但大多數都是以家族傳承方式來進行,祖傳父,父傳子,又怕子孫偷懶而將其送到 同門師兄弟或不同門的道士去拜師學藝。由此可知,臺灣的民間信仰的巫覡是以家族兼 師徒的方式來傳承;而靈媒的傳承,主要是以神靈指定的特定人選為依歸。

二、排灣族的巫術

劉其偉(1995:60)認為巫術盛行於自然民族社會中,女巫與巫覡使用法術為人治 病、祈禱或驅邪等。田哲益(2009:75)也提到巫覡所以發達,是由於民智未開,對於 周遭環境不能理解,巫術因而產生。於是事無大小,都要巫覡的祭祀祈禱,因此巫覡的 地位崇高,族人都敬畏他們。

原住民的泛靈信仰,指的是對自然萬物及祖靈的崇拜。雖然分類方式或稱呼因研究 者而異,但其信仰的主體都是由祖靈信仰為出發而伴隨生活中出現的各種神靈、精靈 等。神指的是各族的守護神或創造神及存在於自然界的萬物之神,如阿美族的創世 神——烈旁(Lipan)、守護神——馬拉道(Malatao)及海神、小米神等的萬物之神。

大部分的原住民相信人身上有靈魂的存在,但數量因族群而有不同的說法,但卻都相信 靈魂一但離開人體,人就死亡;人死後,靈魂因人的死亡原因而被區分為「善靈」與「惡 靈」。「善靈」會在部落守護族人;而「惡靈」就在其死亡地點作怪或為害人間。善終 者成為善靈;因意外橫死者則稱為惡靈。

原住民以祈禱的方式間接來向祖靈作各種祈請或溝通,但遇到無法解決的事,如生 病、災害等,就必須有人能與祖靈直接溝通,並將祖靈的旨意直接告知族人以順利解決 族人目前所遭遇的困境,這個溝通的媒介就是「巫師」。巫師扮演的是一個溝通的管道,

透過巫師讓人與自然界中的精靈、神及祖靈進行溝通;而為了讓族人的祈求能如願,巫 師就必須透過各種的巫術來進行。巴蘇亞.博伊哲努(浦忠成)(1999:11)更明確的 說明在巫盛行時期,原住民認為人事物的禍福吉凶是因神或精靈所促成的,巫術可以令 禍事或凶兆消除。

目前原住民各族行使巫術的現況並不普遍,因著西方宗教的傳入及醫學的進步,而 使得各部落大部分的原住民改信西方宗教而背離了以祖靈信仰為中心的傳統宗教及巫 術。巴代(2009a:7-8)曾提到在卑南族的大巴六九部落中仍存著十多餘巫師,是巫術 實踐較活躍的地區;余光弘(2004:91-94)提到達悟族的巫術的行使者巫師已不復見,

只有祭儀中的祭師尚存在朗島地區,達悟族的巫術只能從傳聞或文獻中去得知;邱新雲

(2010:70)曾提到在 2002 年進入臺東縣達仁鄉進行調查工作,發現全鄉只剩五位女巫 師,且年紀多已年邁,對祭儀的執行頗為困難。

本章節是採用專事「評估語文現象或以語文形式存在的事物所具有的宗教特徵(價 值)」的宗教學方法(周慶華,2004:159)來對「巫術的起源與傳承」、「巫術中巫師角 色的扮演」、「巫術行使的形態及其功能」及「巫術所面臨的時代考驗」等課題作進一步

本章節是採用專事「評估語文現象或以語文形式存在的事物所具有的宗教特徵(價 值)」的宗教學方法(周慶華,2004:159)來對「巫術的起源與傳承」、「巫術中巫師角 色的扮演」、「巫術行使的形態及其功能」及「巫術所面臨的時代考驗」等課題作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