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住民散文中的飲酒禮儀
第四節 飲酒遭遇外來文化衝擊後的質變
釀酒與飲酒在原住民部落中是有其規範及禁忌存在的,而不是如現今社會大家所見 的刻板印象。原住民的飲酒會發生如此大的轉變,是因各階段的統治者只用自己族群的 觀點,來進行自以為對原住民生活有益的措施或是為了維護自我族群的利益而犧牲了原 住民的傳統的生活文化、習俗。
原住民的飲酒文化所以發生質變,是起源於日據時期。陳義方(2005:16 、22-23)
指出在日據時代,臺灣總督府為了增加財政的收入而實行臺灣酒類專賣制度,而後逐漸 增加專賣項目;到了 1922 年(大正 11 年)將酒的製造販賣權收回改由官方經營,就是 所謂的「臺灣酒專賣令」的政策。一開始是採取安撫教化的手段來對待原住民,但讓原 住民釀酒文化畫上一道休止符則是在昭和 11 年(1936 年),在花東地區專賣令實行的前 夕,臺東某些部落的頭目則是將釀酒器具繳交給日本政府的代表,並當場將這些器具加 以焚燒或砸毀,至此原住民的釀酒文化也因而走入歷史:
日據時代末期政府下令禁止造私酒,改由購買公賣局出產的酒。因此酒的來 源方便,人們對喝酒的觀念受到大轉變。不再受保守的約束,視喝酒為平常的飲 食,且為一種啫好。也就產生了現代化新面貌的飲酒場合。(黃貴潮,1998b:55)
范雅鈞(2002:104-106)則將此一過程解說得更加詳細:當時後山的警務局為酒 類專賣制度的執行者,考量當時花東的原住民對於飲酒的習慣是自製自用,只有在婚喪 喜慶時才會多釀造一些酒以備不時之需;再加上當地的警察人力不足且對於製酒的專業 知識不足,對於執行上會有所困難,如對於違反專賣制度者會施以懲處,交換共飲是原 住民的飲酒習慣,但在處罰的認定下其標準無法拿捏,因為誰是贈予者難以釐清因而無 法加以懲戒,因此建議改由專賣局派專人來執行。在種種施行上的困難,花東的警務局 及臺東廳長於是建議專賣局暫緩施行或是考量當地原住民的習俗來微調,但專賣局仍堅 持花東地區也必須施行酒類專賣制度。因此,原住民的釀酒文化走入歷史,也因而改變 了原住民的飲酒習慣。
因著釀酒的活動被禁止,間接的也瓦解了原住民的飲酒禁忌,而原住民的飲酒習慣 也隨之改變。原住民的生活是以自給自足為主,並沒有交易的行為存在,更沒有使用貨
幣這類代幣的觀念。只有部落中的食物分享,如獵獲、婚禮的分肉等,但這樣的行為都 必須依照著與親友的親疏關係而行,否則會破壞部落的秩序。但酒從日據時代成為政府 的「專賣」物後,原住民祭典上要獻貢的酒、生命禮俗要用的酒、慶祝獵得獸物同歡活 動所需要的酒等,都需要透過貨幣來取得。因此,酒變成是一種商品,而不再是原住民 最珍貴的物品了:
臺灣的原住民族群,在國家政府統治和資本主義侵蝕後,酒,變成了商品,
可以輕易取得,方便使用,讓原住民遺忘了過去的飲酒文化,男女老幼成了酒的 奴隸,個人健康、家庭和部落社會,被酒打亂了秩序,原住民也被貼上了酒醉的 汙名標籤。(巴蘇亞.博伊哲努等,2004:82)
原住民因喪失土地所有權、祖靈信仰與巫術的被禁止,再加上酒成為專賣的物品 後,原住民的生活失去了依靠,而使得酒成為原住民的工具,酒不再是珍貴或是如巫術 祭儀中的象徵物了。
一、酒成為族人澆愁的工具
生活中都以與大自然和諧共處的方式生活著,但統治者的施政,讓原住民失去賴以 為生的土地、森林,也喪失了傳統的生活技能:
到處存在的規範,限制了父親山地人的本能。原住民是靠山吃山的民族,從 過去到現在,老祖先告訴我們,對自然的尊敬就是生存、延續族群生命的法則,
必須以人性去對待,就如好朋友、親人之間的那種關係。(亞榮隆.撒可努,2005:
51-52)
在沒有獵場可打獵、巫術被視為邪術、傳統的祭典也因無法釀造小米酒而失去了其 存在的意義……讓原住民的生活頓時失去了依歸,原住民的無奈不知該向什麼人來控 訴、也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所以酒成為了原住民的好朋友:
長久以來環境的改變,時間的壓迫,使族人無一倖免,沒能躲過此災害;族
人空虛、害怕和得不到精神上的寄託,因此,酒,成為他們終日的伴友。(亞榮 隆.撒可努,2005:100)
原住民以山為家,泛靈信仰的祖靈在這裡、親朋好友也在這裡、能發揮所長的場所 也在這裡,但英雄卻無用武之地,因為不知道如何讓一家大小衣食無缺?受挫的心、無 力的感覺、鬱悶的情緒,再加上有錢就可以買到的公賣局的酒,讓原住民也學起平地人 的藉酒澆愁。如:
自從民國 40 年(1951 年)初,國府進駐臺灣以來,對原住民推動「山地開 發」、「山地平民化」……大批觀光客流入日月潭的結果,使得一向平靜無波的邵 族人,面臨到前所未有的震撼,而此種劇變卻是求助於偉大的祖靈也無法改變的 事實……必須面對漢化後再一次的適應問題,在無法融入平地社會的狀況下,淪 至社會的邊陲地帶;酒,成為唯一的發洩佳品;而部落,成為療傷的洞穴。(利 格拉樂.阿,1997:189-190)
(一)藉由酒讓自己暫時忘記世俗的無奈
喝酒能讓原住民忘卻世俗的無奈,也讓原住民可以回到那懷念的傳統時代,豪邁不 拘的個性在飲酒後自然地展現出來,統治者所實行的政策,如改姓漢人的姓、禁止釀酒 等,在酒的世界中這些是不存在的:
過去曾是酒鬼的父親,我這樣子問過他:「爸,為什麼你以前那麼愛喝酒?」
我得到的答案卻是:「我喝醉後,可以說出很多對事物環境不公平的看法,酒醉 的過程很舒服,沒有任何煩惱,所有的煩惱都忘記了,沒有所謂的在意,喝酒可 以滿足內心的空虛和矛盾。」(亞榮隆.撒可努,2005:100)
(二)藉由飲酒回憶部落的傳統文化
飲酒的世界,原住民彷彿有著哆拉 A 夢的任意門,可以來去自如,豐收的喜悅、族 人同心同力的準備祭典、家人們一起為生活而分工合作等,因為在現實的生活已無法實 現傳統的生活,只有在被酒麻痺後,彷若回到了以前那種被祖靈所庇佑且以祖靈信仰為 依歸的生活:
直到我真的長大,面對的壓力愈來愈大,我知道父親喝酒的無奈。在酒的世 界裡找到了自己的尊嚴,產生的冥想,讓他回到了過去,看到從前跟他說故事的 老人,他很快樂,只有透過酒精麻痺短暫的現實,讓現實站在遙遠的地方看著他 醉倒了,跟大地那麼密切那麼近。(亞榮隆.撒可努,2011b:195)
原住民因著土地權的喪失而無法恢復傳統的工作,如狩獵、耕種等,為了生活必須 外出打工的原住民,靠著勞力做著粗重的工作,這些都不是原住民自願的,只因執政者 的政策不盡完善或是為著自己的利益而選擇犧牲原住民。為了生活,原住民只能忍氣吞 聲,酒成為他們懷念傳統部落生活的一種麻醉藥:
礦工都是輪班的,所以每天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在裡面挖礦,尤其是趕工的時 候,平地人的礦工都不想加班,就剩我們這些要錢的山地人……有的時候很奇 怪,愈累就愈睡不著覺,於是就幾個好朋友,大家抽抽煙、喝喝酒,回想以前在 部落的事,愈聊愈傷心,酒也愈喝愈多、愈喝愈兇,實在不是我們愛酒啊!誰叫 酒都不讓我們醉呢?!(利格拉樂.阿,1997:134)
(三)利用酒來麻痺自己以逃避祖靈的斥責
有心的非原住民因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了原住民直率的個性,讓原住民喪失了屬 於自己的獵場或耕地,因而無法使自己或家人再像其他的族人一樣,可以上山狩獵或耕 種以養活自己或家人。因為擔心祖靈的責罵,也更憂心自己及後代子孫遺忘了原住民應 具備打獵、織布等的能力,也害怕子孫們遺忘了自己是源自於原住民的身分等,而選擇 了用酒來逃避一切的責任:
「要不是他們(指漢人)將那套欺騙、壞心腸帶到我的部落,我的族人也不 會將祖先留下來的土地、語言這些無價之寶弄『髒』了……你說我能不喝嗎?清 醒的時候腦袋裡裝的全是漢人的那套壞東西,只有在喝醉的時候,才知道來自己 的身上還有山地人的血液在流動;才不必面對祖先我的指責啊!」語畢,又是一 杯米酒下肚。(利格拉樂.阿,1997:188-189)
酒成為原住民用來逃避現實生活的無奈、懷念傳統部落生活的點滴與迴避祖靈的斥 責等消極行為的藉口,只因無力改變也無法可行,而只能藉喝酒來暫時忘卻現實生活的 一切,將自己變成是酒世界中的鴕鳥。
二、酒成為族人被漢人擺布的武器
一大塊地、一整座山,迷迷糊糊地在酒誘惑下侵蝕了族人的意志,蓋了章,
簽了約……百朗(壞人)用酒得到他們想要的,而我們原住民卻從百朗那裡失去 我們的文化。(亞榮隆.撒可努,2005:99)
酒是原住民用來招待客人的美食之一,但在有心人的利用下,酒成為摧毀原住民生 活的一項利器。在來者是客的想法下,酒酣耳熱後,原住民不疑有他,蓋了手印、畫了 押;酒醒後,發現土地、林場變為百朗的,原住民喪失了獵場、耕地。原來酒只是平地 的百朗用來獲取土地的一種武器、工具。
三、酒讓原住民改變了生活的方式
(一)小米的耕種已成往事
傳統的原住民生活,祭典、婚喪喜慶都要用到酒,酒要自己釀造才有,而釀酒的材
傳統的原住民生活,祭典、婚喪喜慶都要用到酒,酒要自己釀造才有,而釀酒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