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海時期:中共創立與婦女解放(1920-1927)
第三節 建構「婦女解放」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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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解放與規訓:中共與性別話語建構(1921-1949)
第三節 建構「婦女解放」話語
諸君!我們是女子。我們更沉淪在苦海!279
五四運動過後,中國社會出現許多要求「婦女解放」的論述,媒體經常抨擊傳統社會束 縛女性。在那個時代,似乎與「婦女解放」論述沾上邊,就會被看成是進步的、先進的。在 毛澤東早期文稿中,也經常可見他對女性居處不平等地位的批判:
我們都是人,為甚麼不許我們參政?我們都是人,為甚麼不許我們交際?我們一窟 一窟的聚著,連大都門(門都)不能跨出。無恥的男子,無賴的男子,拿著我們做 玩具,教我們對他長期賣淫,破壞戀愛自由的惡魔!破壞戀愛神聖的惡魔!整天的 對我們圍著。什麼「貞操」卻限於我們女子!
「烈女祠」遍天下,「貞童廟」又在那裏?我們中有些一窟的聚著在女子學校,教 我們的又是一些無恥無賴的男子,整天說什麼「賢母良妻」,無非是教我們長期賣 淫專一賣淫,怕我們不受約束,更好好的加以教練。苦!苦!自由之神!你在那 裏!快救我們!我們於今醒了!我們要進行我們女子的聯合!要掃蕩一般強姦我們 破壞我們身體精神的自由的惡魔!280
在毛澤東這篇〈民眾的大聯合(二)〉中,幾乎將當時熱烈討論的「婦女問題」皆涵蓋 在其中。五四過後的中國知識份子所曾提及的「婦女問題」,大致上不脫爭取男女參政權的 平等、反對片面的貞操觀、反對「賢妻良母」式教育、反對媒妁婚姻、爭取婚姻戀愛自由、
要求男女同校、社交公開、經濟獨立、廢娼等等。本節將節選1920 年代中國傳媒中,有關
「婦女解放」的文獻,並就其議論要旨進行分析。
一、反對包辦婚姻
「我沒什麼感覺,也不會去反對,雖然受了新式教育,但是不知道什麼婚姻自由。」
2811920 年代,中國知識份子對於婚姻自主、自由戀愛的追求,喊得震耳欲聾,然而究竟有 多少人真的理解五四青年所喊的婚姻自由與戀愛自由?又有多少人其實只是不得不依循這個 潮流?他們又真的獲得了幸福嗎?
279 毛澤東,〈民眾的大聯合(二)〉,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早期文稿 1912.6-1920.11》(長沙:湖 南出版社,1990),頁 375。
280 毛澤東,〈民眾的大聯合(二)〉,頁 375-376。
281 游鑑明,黃銘明、鄭麗榕紀錄,《春蠶到死絲方盡 : 邵夢蘭女士訪問紀錄》(臺北市 : 中硏院近史所,
2005),頁 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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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上海時期:中共創立與婦女解放(1920-1927) 83
「自從『五四』運動之後,中國便出現一大批背叛了封建家庭而有志於改革社會的革命 青年。」282 這些反叛家庭的年輕人們,首先對包辦婚姻發出了怒吼。當時輿論上充斥著反 對包辦婚姻、提倡戀愛自由的言論。
兩性的結婚是互助的,是戀愛的,不是隨便結合的。……什麼「父母之命」哪,
「媒妁之言」哪,認為天經地義……說什麼「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呀!他們簡直 把兩性的婚姻,當作製造兒女的機器。283
對於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許多知識份子皆大力抨擊。有人開始主張女性無論獨身、結 婚、離婚、夫死再嫁或不嫁,都應該享有絕對自由。過去曾被抨擊為保守且專教授「賢妻良 母」思想的《婦女雜誌》,在1920 年代有了相當大改變。針對婚姻與戀愛自由這議題,
《婦女雜誌》曾經熱烈討論過「婚姻自由是什麼」,1922 年第八卷第四號的《婦女雜誌》
更定名為「離婚問題號」,許多對於戀愛、結婚或離婚抱著不同立場者,在此倡言自己的想 法。這當中有多數人,主張無論戀愛、結婚或離婚,都該享有絕對自由。
離婚問題何以在現今被認為重要?一句話來回答,就是因為這問題在現今已經成為 老年思想與青年思想衝突的焦點。……中國一向雖有離婚,卻只許男子對女子提出 離婚,而不許女子對男子提出離婚……既是阻礙個人的幸福,並且還替社會上製造 出許多罪惡和悲痛。284
為了夫妻無愛情,只因頑固的家庭不准他倆分離,以致鬱鬱終身,或弄得男子娶 妾,女的偷漢,或甚至各自逃避或竟投井自刎,這樣是算道德的嗎?285
1920 年代,發生了數起因反抗傳統婚姻家庭制度而自殺的事件,更是引發社會熱烈討 論。較早期的是長沙趙五貞,因為不願意奉父母之命嫁給古董商吳鳳林,在迎親花轎中割喉 自殺,這件事在當時引起喧然大波,報章雜誌上經常可見有人議論此事,毛澤東當時曾就此 事在湖南《大公報》、《女界鐘》上發表10 篇評論。他說,「趙女士的死,是自殺,是橫 死」,而一個人之所以會自殺,「完全是由環境所決定。」毛澤東批評,趙女士的死,反映 了中國社會婚姻制度腐敗,社會制度黑暗,意志不能獨立及戀愛不能自由。286
1924 年 3 月底,天津女子師範畢業生、女權運動同盟會會員張嗣婧,因為受到夫家虐 待,產後沒多久病死家中。此消息傳開後,引發社會各界熱烈議論,天津女權同盟會會員及
282 袁良駿,〈《莎菲女士的日記》的時代意義與莎菲形象的典型意義〉,《丁玲研究五十年》(天津:天津 教育出版社,1990),頁 11。
283 廖恕庵,〈婚姻問題之一種主張〉,《家庭研究》卷一期四,頁 46-48。
284 沈雁冰,〈離婚與道德問題〉,《婦女雜誌》第八卷第四號,頁 14。
285 夏梅女士,〈自由離婚論〉,《婦女雜誌》第八卷第四號,頁 18-19。
286 毛澤東,〈對於趙女士自殺的批評〉,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早期文稿 1912.6-1920.11》(長 沙:湖南出版社,1990),頁 4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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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解放與規訓:中共與性別話語建構(1921-1949)
許多學生,更是大力抨擊張嗣婧乃是「死於舊制壓迫」、「受家庭的壓迫,以買賣式的婚 姻,斷絕她一生的幸福」等287。鄧穎超在當時寫了許多文章,除了悼念老朋友張嗣婧的不幸 外,還幫她寫了傳記,而鄧穎超當時還寫了一篇相當著名的文章〈姐妹們起呦〉,呼籲中國 女性們勇敢掙脫傳統社會所加諸的不合理束縛:
有許多人現在還在那黑暗家中受苦,做人玩物的人,伊們並不是奮鬥的失敗者,卻 是並未曾嘗試奮鬥的人。只要我們堅持奮鬥,總會得到勝利的。姐妹們!醒醒吧!
不要作繭自縛,睡在束縛狹小的籠裡了!288
對於媒妁婚姻的反彈,也衍伸到了對於片面貞操觀的抨擊。
二、反對片面貞操觀
深受五四運動影響的那一代中國知識份子,多半喜歡引用美國教育家愛倫凱(Ellen Key)對於戀愛為婚姻基礎的理論,並強調缺乏戀愛的婚姻,不僅不道德,而且等同於強姦 與賣淫。當時活躍於「婦女解放運動」的中共黨員,如鄧穎超、劉清揚等,亦經常對此發表 議論。
「有戀愛,便是貞操,也便是戀愛」鄧穎超說,貞操取決於戀愛的存在與否,因此初婚 與再醮並沒有什麼分別,「只要在兩性共同生活期內,看雙方戀愛怎樣,能不能為其對方保 持單純愛為定。」她強調,一般人視女性再嫁為可恥之事,不過是男性利己主義及占有性在 作祟,因為這些人根本不在乎女性有多痛苦,只會鼓吹片面貞操,卻讓男性「死了妻子可以 再娶、三娶……無數娶」。鄧穎超呼籲中國女性,「當識透這女子的偽貞操了吧!猛醒呵!
革新呵!打破一切的牢籠鎖縛,跳出痛苦之海;不要再屈服於舊禮教,再受其愚弄了!」289 劉清揚同樣也對當時依舊存在中國社會的「貞操」與「節婦」觀念大肆抨擊。她問,何 以男女都是人,皆有性的需求,但「為什麼男的有了性的要求,就可任其自由滿足,而女的 有了性的要求,就當隱忍呢?」290
一個一娶再娶以至無數娶的男子,每娶都必要處女;每娶都是花轎彩棚鼓樂喧天!
而一個僅一次死了丈夫的青年女子,就絕不能再嫁一個未婚的男子。並且寡婦再 醮,不但不能鼓樂喧天,而還是必在沒人的黑夜裡,偷著過去以至臨上轎(自然是 黑轎)下轎,或上車下車時,連人都不能去看。說什麼怕有伊已死丈夫的鬼魂要跟
287 中共天津市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鄧穎超與天津早期婦女運動》(北京:中國婦女出版社,1987),
頁 261。
288 中共天津市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鄧穎超與天津早期婦女運動》,頁 275。
289 中共天津市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鄧穎超與天津早期婦女運動》,頁 276-277。
290 劉清揚,〈貞操與節婦〉,中共天津市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鄧穎超與天津早期婦女運動》,頁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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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上海時期:中共創立與婦女解放(1920-1927) 85
著咧,誰碰見,誰就倒楣等語。291
劉清揚痛批上述這種迷信說法,不僅害慘了中國女性。她說,假設這種迷信可信,那就 顯示不但人世間是男權社會,死後也還是男子專橫,而她「若是到了鬼魂堆裡,也要鼓吹女 子革命,把那些已死的妻,都鼓吹起來,去跟隨他再娶的丈夫,叫他們也娶不成!」292
在討論戀愛自由、婚姻自由、反對片面貞操論等概念時,同時引起當時知識份子注意的 則是女性經濟獨立與職業選擇問題。
三、經濟獨立與職業選擇
青年時期的毛澤東曾說:
我國因數千年不正當的禮教習俗,女子在任何方面,都無位置。從政治、法律、教 育,以至職業、交際、娛樂、名分,一概和男子分開做兩樣,退處於社會的暗 陬。……男女的關係,依現代主張,應以「戀愛」為中心,戀愛以外,不能被支配 於「經濟」。所以現代的主張是,「經濟各自獨立,戀愛的兒公共」。現代以前則 不然,都不知有所謂「戀愛神聖」的道理,男女之間,戀愛只算附屬,中心關係,
還在經濟,就是為資本主義所支配。293
對於女性經濟獨立的要求,以及職業選擇自由的訴求,在1920 年代亦逐漸風行。這些 人主張,女性之所以被社會規範所束縛,原因出在經濟不能獨立,因此才無法獲得解放。
現在人人都承認女子一定是人,這個理由不必講的,也應該知道的。人是具有人格
現在人人都承認女子一定是人,這個理由不必講的,也應該知道的。人是具有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