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末時期:女體解放與強國強種(1898-1910)
第三節 貞女、烈女與節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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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解放與規訓:中共與性別話語建構(1921-1949)
雙雙「駭笑取辱」的小腳是來自於女性,因而直接將纏足過錯歸咎在中國女性身上。在這些 人眼中,西方價值觀是「進步」的象徵,中國女性作為「阻礙進步」的客體,無疑亟需改造 以符合這些中國士紳對於強國的要求。
大陸學者定宜庄在其文章〈清代婦女與兩性關係〉中提到,清朝之所以從原先挾帶強大 兵力入主中原的霸氣,演變至頹圮不振的衰敗王朝,這當中與其儒化及性別結構的變化關係 甚大。他認為,滿族統治者竭力以儒家倫理道德規範女性生活與婚姻,以及對於儒學的極力 推崇與實踐,「甚至到達了漢族社會也望塵莫及的程度。這是清朝社會中兩性關係以及與婦 女相關的各種觀念的核心。」定宜庄指出,儘管入關前清皇太極便曾頒諭,凡是效法明朝服 飾束髮裹足者,就是身在大清而心在異國,甚至曾堅持禁止旗人女性纏足以維持滿洲舊俗。
然而,由於男權社會中的女性政治經濟地位經常隨男性而變化,加以八旗男子入關後向職業 軍人的轉化,使得即便是下層貧苦的旗人女性,亦不必再像過去般在山野中從事繁重勞動生 產,更無需再隨男子南征北討,這種情況改變了滿族的性別關係。定宜庄認為,滿族統治者 用儒家綱常重塑自己的民族,這既使清朝可以成功統治領土遼闊、人口複雜的泱泱大國,卻 也導致這個生氣勃勃的騎馬民族的衰弱。76
關於清朝的頹圮與衰敗,無論是清末之際的知識分子,抑或現今部分研究此時期性別與 歷史的學者們,似乎都認為中國在清朝時期的衰敗,與當時性別結構有相當程度的關係。然 而,在討論禁纏足對於中國女性的影響時,許多論點多半僅看到禁纏足本身對女性所可能帶 來的好處,卻有意無意忽略了當中可能潛藏著再次傷害女性,或是具有性別歧視味道的概 念。
舉例來說,當政府或倡言禁纏足者在論及罰責時,經常都提到要重罰纏足的女性,然而 從史料中可得知,許多女性之所以纏足,經常是因為來自家族的壓力;而不放足的女性,亦 可能是因為放足帶來的身體痛楚太過難忍。以禁纏足的懲罰為例,真正該重罰者,或許應是 那些強迫女性裹足的人,而當時輿論充斥著救亡圖存的氛圍,在談及中國女性纏足習俗時,
經常用「落後」等字眼形容,輔以嗤之以鼻的論調,在某種程度上不也是一種對女性的歧 視?或許,在認識了纏足的興起與沒落之後,更該檢討的是整個社會畸形的價值觀,而不是 將刀口齊向女性,將一切過錯歸咎於當時無甚發言權的女性身上。
第三節 貞女、烈女與節婦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概念,曾讓不少中國女性嘗盡苦頭。要求女性嚴格守貞,卻 允許男性妻妾成群,向來是中國社會一項極為不平等的社會現象。對於女性守貞守節的要
76 定宜庄,〈清代婦女與兩性關係〉,收錄於杜芳琴編,《中國歷史中的婦女與性別》(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4),頁 352、36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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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末時期:女體解放與強國強種(1898-1910) 29
求,經常到了某種令人無法想像的地步,而以貞節牌坊的方式來約束中國女性「自願」守 貞,或是以類似「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 役。」77的方式「獎勵」女性守貞,更是一種殘酷的規訓方式。歷代常見的貞女傳、列女 傳,對此風氣更是推波助瀾,這些文章中,有些激賞夫死而終身不改嫁:
唐氏金華,陳昌朝妻。昌朝第進士生子沂而卒,唐氏居寡,撫沂長娶汪氏生子韓。而 沂卒汪居寡,撫韓長而娶倪氏生子元紹。而韓卒倪復居寡,唐居寡三十餘年,汪居寡 四十餘年,倪居寡五十六年,皆始終一節。金華稱閨範者,皆推北園陳家,王魯齋銘 其墓併見金仁山集。78
有些則推崇拒絕改嫁而自殺者:
胡氏邵彥榮妻,湯溪龍邱人,彥榮除青州僉判,適李元昊入寇淮陽,震動彥榮,奉旨 捍禦人言,彥榮陣歿而胡氏艾而美,權貴人欲強娶之,胡抽刀自刎,彥榮聞之,棄官 歸義不再娶,朝廷為立節義坊以徵之,見歐陽永叔乞文潞公碑記。79
唐氏淑芳,蘭谿徐叔真妻,年二十而夫亡無子,父母欲奪其志,即引刀斷髮,破面秉 節,終身有司,以聞旌其門曰純節,朝請大夫趙與懃為作全節恩榮傳。80
另外還有些記載,則將那些遇到盜匪欲劫色而寧死不從者的境遇,添加上某種人神共憤 的氛圍,似乎在暗示這種輕生的舉動與念頭是極其正確的:
陳氏,永康人,年十九未嫁,宣和間,官軍之捕盜者所過,抄掠女與妹,皆被執賊露 刃曰,從我以汝為妻,不則死。女色不動,掠髮伸頸請受刃,遂殺之,頭墮地,怒視 不瞑。時百鳥哀鳴,浮雲晝晦,白日無光,狂風振木……。81
更誇張的是,曾有丈夫出遠門,因為擔心家中妻妾無法守貞守節,妻妾們為保全所謂的 貞操,從而一起自殺:
七姬者,元潘元紹諸妾也。曰程氏、翟氏、徐氏、羅氏、牛氏、彭氏、段氏,皆妙年 麗質,潘赴召時,恐其不守,皆自經死。潘合葬一塚,事平請尋陽張羽銘其墓,吳郡
77 申時行(明),〈禮部三十七〉,《大明會典》(卷七十九,明萬曆內府刻本),收錄於北京愛如生數字化 技術研究中心彙編之《中國基本古籍庫》(電子資源), 頁 846。
78 王崇炳(清),〈貞烈傳〉,《金華徵獻略》(卷十五,清雍正十年刻本),收錄於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 研究中心彙編之《中國基本古籍庫》(電子資源),頁 220。
79 王崇炳(清),〈貞烈傳〉,頁 220。
80 王崇炳(清),〈貞烈傳〉,頁 220。
81 王崇炳(清),〈貞烈傳〉,頁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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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解放與規訓:中共與性別話語建構(1921-1949)
宋克以鍾字書之,婁江盧熊篆蓋……。82
除此之外,史料中也曾見一些前朝遺臣為了逃命,因畏懼妻女被敵方「玷汙」,遂而要 求妻女們自盡身亡的例子。然而,無論是何者,上述案例都能讓人見識到過分要求貞節,繼 而使得貞節觀念變得極其狹義(通常只針對女性),曾經如何戕害中國女性。
在「一女不事二夫」的觀念下,中國許多女性生命遭到犧牲,關鍵即在於,對某些人而 言,女性貞操的重要遠大於生命。這種觀念,於清朝時期並非特例,在政府政策獎勵下,許 多人似乎更「樂於」迎合這項制度,很多家族也將女性貞節視為家族榮耀。因此,清同治年 間,甚至出現所謂貞節堂(或名為保節局、清節堂等),專門收養所謂的節婦貞女,居住其 中的女性,日常生活受到極為嚴密的監視與嚴格的規範:
節婦貞女入堂後,不得無故出堂,每春秋二季,由堂籌給京錢一千文,以作紙錁,僱 覓代步之用,派年老僕婦,隨赴各墓前祭掃,設有不耐羈苦者,報明府縣通知原保親 族,具領出堂,不許復入。83
研究中國女性生活史的學者陳東原曾表示,清代對於女性之摧殘,已經到了極度了,他 認為貞節觀念已經變成了迷信,甚至成了某種宗教,這一切都是出於男性的利己之私。84
這種變態、嗜血的追求女性貞節的社會現象,儘管曾有少數知識分子為文批判,但效果 似不甚佳。明朝時,歸有光曾對此現象提出見解,他說「女未嫁人而或為其夫死又有終身不 改適者,非禮也。」85在清康熙年間,也曾有毛奇齡為文反對未婚女子殉死:
自古無室女未嫁而夫死守志之禮,即列代典制所以褒揚婦節者,亦並無室女未嫁而守 志被旌之例,則直是先聖之禮後王之制兩所不許者,況六經二十一史諸子百氏及名人 文集可為學士大夫所稱道者,亦並無此等。祗樂府有貞女引琴曲,有處女吟。前此作 樂録與古今註者,皆云魯室女作然亦並無守志事,且亦小說家言不足據,又且貞女即 貞婦如鮑蘇妻稱鮑女宗者,是此既違禮又畔制,又為主持名教端風勵俗者所不道,且 又循蜚以來下至宋元百千萬年所不必有之人之事。86
82 曹昭(明),〈七姬權厝志〉,《新增格古要論》(卷三,清惜陰軒叢書本),收錄於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 術研究中心彙編之《中國基本古籍庫》(電子資源),頁 29。
83 徐宗亮(清),〈彰好義縣志〉,《(光緒)重修天津府志》(卷七紀七,清光緖二十五年刻本),收錄於 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彙編之《中國基本古籍庫》(電子資源),頁 143。
84 陳東原,〈清代的婦女生活〉,《中國婦女生活史》(台北:商務印書館,1994),頁 246。
85 歸有光(明),〈貞女論〉,《震川集》(震川先生集卷三,四部叢刊景清康熙本),收錄於北京愛如生數 字化技術研究中心彙編之《中國基本古籍庫》(電子資源),頁 31。
86 毛奇齡(清),〈禁室女守志殉死文〉,《西河集》(卷一百二十四,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收錄於北京 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彙編之《中國基本古籍庫》(電子資源),頁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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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末時期:女體解放與強國強種(1898-1910) 31
然而,在撰者有限的閱讀與研究範圍內,清末民初之際,對於是否該解放中國社會加諸 於女性的詭異貞節觀,甚少人討論,遑論將其與國家進步與否扣連上。撰者認為,這或許是 因為當時看似進步、前進的思想,仍默認著女性守貞為相當重要的一件事(即便沒明說),
進而有意無意地忽視這種畸形貞節觀念所可能帶來的弊病。比起女性貞節對於國家的影響,
清末時期,大家似乎更在意女性是否受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