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德希達的「符號」與「現前」概念之概述

第三章 德希達對胡塞爾之意義理論的反省

第一節 德希達的「符號」與「現前」概念之概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8

象並不具有胡塞爾所描述的理想性,而意義亦不可能以一種單義的方式於歷史中 流傳。最後是對於胡塞爾內時間意識的批評,德希達企圖指出,當下不可能是簡 單、純粹的,它不可能藉由其內部與自身的關係保存本原的意義,反之,當下必 須藉由一種非現前的他異性才得以成其為自身。

第一節 德希達的「符號」與「現前」概念之概述

上一章的第一節中,我們已經考察了胡塞爾對於符號的區分與界定。事實上,

胡塞爾對於指號的界定與一般脈絡下「符號」的意涵並無顯著差異。我們可將胡 塞爾對於「指號」概念的界定簡化為「特定的對象或事態指示了另一些對象或事 態(的存在)」,而在一般的脈絡下,「符號」一詞指的是「某個事物佔據另一事 物的位置,並向我們宣稱它或讓我們知道它。」(Lalande, 991)。胡塞爾在分析 記號或標誌等「作為指號的符號」時,乃是沿著此種符號的一般性定義進行考察,

而當他進入「作為表達的符號」時才進一步開啟他對於含義觀念性的闡釋:表達 乃是對於某觀念性含義的符號。如先前所述,此含義觀念性乃是他用以駁斥心理 主義的重要支點。84

德希達對於「符號」概念的構想則更為複雜,他的思考在許多地方超出了上 述符號的一般定義,也不再僅僅局限於指號或表達的區分,而是更進一步掌握了 符號的本質運作原理,並深入到相關的形上學思考(如:他異性、時間的發生問 題等等,我們將於第四章中處理這些問題)當中。德希達對於「符號」的思考之 所以超出了胡塞爾所界定的「符號」概念,一部分必須歸功於瑞士語言學家索緒 爾(Ferdinand de Saussure, 1857-1913)的結構主義語言學,因而此處我們必須對 其稍作考察。

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85,索緒爾依照著法語的脈絡,區分了語言活動

(langage)、語言(lange)與話語(parole)86。在法語的脈絡中,語言活動是最 廣泛意義上所有溝通與表達活動的總和,包含了書寫與口頭話語;語言則用來指 稱個別的語言,如中文或法文;話語則特指實際言說行為之內容。索緒爾認為語 言活動包含了太多複雜的面向:它同時是語言活動能力的社會的產物,又包含使 得我們可以實際使用語言的種種規約;因而既包含溝通表達的社會部分,亦包含 個人部分,它是異質的、具有眾多形式的,它是諸多活動事實的混雜總體。語言 活動的多樣性與異質性使得我們難以將其視為可能的研究對象,相反地,索緒爾 認為語言才是語言學的研究對象:相對於混雜的語言活動,語言是同質的,它是

84 本研究頁 11。

85 Ferdinand de Saussure, Cours de linguistique generale (Paris: Payot & Rivages, 1997).

86 德文的「Sprache」與英文的「language」,兩者皆以一個詞涵蓋了法文「langage」與「lange」

分別所具有的意涵,因而無法找出對應的字詞來翻譯,本研究其他段落中提及的「語言」指的皆 是此種不加區分的「語言(Sprache; language)」之義。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9

「語言活動的社會部分,個人以外的東西;個人不能獨自創造語言,也不能改變 語言」,語言是「自我包含的整體」或一種「分類的原則」,一個十分確定的對象。

確定了語言學的研究對象之後,索緒爾進一步指出,語言是一個符號系統,

在這個系統中,符號是語言的單位,其中包含了不可分的兩個部分:概念(concept)

與聲音形象(image acoustique),他進一步將前者稱為「所指」(signfié),後者 稱為「能指」(signfiant)。相對於「語言活動」因為包含了從實際溝通行為到對 於諸多說話個體的規約,而牽涉了物理學、生理學與心理學等繁雜領域,在「語 言」領域中,符號的兩個不可分的部分都僅只是「心理學的」,因而可以單純地 使用心理學的方式來研究。據此,我們必須注意到索緒爾已經將實際經驗中出現 的物質符號從他研究的領域中剔除,他所謂的「聲音形象」說的僅僅是相對應於 感知到的物質符號而出現的心理內容。對於索緒爾來說,獨語的情形正好能說明:

我們僅僅依靠聲音形象(能指)來「默念」一句話,即可掌握符號的概念(所指)

而不用借助外在的物質聲響。

此處我們可以發現,索緒爾與胡塞爾的符號構想顯然有其相同與相異之處。

其相同之處在於,他們都訴諸獨語的例子來說明非物質的符號如何作用。比較此 二人所提出的符號理論,索緒爾的「所指」無疑地與胡塞爾的「含義」相近,兩 者指的都是語詞的意涵,亦即透過符號的指向而使得我們得以掌握的東西。而「能 指」則較接近於胡塞爾在獨語論證中所提出的純粹表達:兩者都排除了經驗界中 的物質符號(胡塞爾稱為「指號」)。87然而,這兩種符號理論的近似之處掩蓋不 了它們之間巨大的差異:在於索緒爾對於「能指」與「所指」被視為心理學對象,

而在胡塞爾那邊,整體現象學運動則是要擺脫心理主義對於客觀知識的化約。因 而,胡塞爾再三聲明含義絕對不能被理解為心理內容,因為心理內容只能是經驗 當中的事實而不具有任何客觀性;反之,含義的存在只能是「觀念的」,它對所 有人來說都是那同一個含義。據之,一方面,觀念性的「含義」與心理學的「所 指」對比出兩人對於符號理論的差異,另一方面,「能指」與「純粹表達」之間 的差異則較不明朗,其原因在於相較於索緒爾將「能指」亦視為一心理現象,胡 塞爾在《邏輯研究》中則未能清楚釐清「純粹表達」之被給予的方式,但是依據 胡塞爾反對心理主義的立場,作為「想像詞語」的「純粹表達」雖然不是經驗之 物,但亦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心理內容(經驗之物與心理內容都被胡塞爾視為

「實際的」(real)),而應視為一「實項」(reell)之物。

區分了能指與所指之後,作為符號系統的語言又是如何運作的呢?索緒爾認 為能指與所指之間的連結乃是任意的(arbitraire),這些連結當中並沒有任何內 在的必然性。分屬不同語言的兩個字詞對於同一個含義的指涉已然顯明了這點

(例如:作為能指的「père」與「Vater」都能與「父親」這個所指相連結)。如 我們先前的討論,胡塞爾的符號理論乃是藉由含義觀念性來說明這點:不同的語

87 此處的「純粹」指的是:獨語是一種「非指號的表達」,它不像溝同語言一般既作為指號運作,

也作為表達運作,相反地,獨語「純粹地」作為表達而運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0

詞皆可指向同一的、觀念性的含義。然而胡塞爾在《邏輯研究》中並未進一步考 慮符號與含義之間之所以得以連結的法則,抑或是整體符號系統如何得以運作等 問題。到了〈幾何學起源〉當中,胡塞爾提出的作為共同視域的世界與生活於其 中的「語言共同體」等概念,才替語言中符號與含義指涉的約定俗成的特性提供 了基礎:符號與含義之間的連結乃是透過此語言社群中每個主體間的互相共感以 理解這些連結。

然而,在這一點上,索緒爾開出了與胡塞爾相異的道路,並進一步影響著德 希達對於符號的構想。索緒爾認為,此種任意性的符號系統是透過差異才能作用:

某一能指與其他能指的差異,以及某一所指跟其他所指的差異構成了此二者得以 相連結的可能性。舉例而言:「紅燈停,綠燈行」是兩組能指與所指的任意連結,

我們完全可以規定另一種號誌系統的符號連結方式:「藍燈停,黃燈行」。然而,

使得這些連結得以可能的,乃是兩種能指「紅/綠」或「藍/黃」之間的差異,

以及兩種所指「停/行」之間的差異。也就是說,相較於「紅/綠」兩者之間的 差異,其中一者是什麼並不重要,因而「紅」可以代換為任何「非綠」的符號,

符號的運作不在於兩個符號自身是什麼,而在於滿足兩者之間的差異性。反之,

如果它們彼此之間不存在差異,那麼整體號誌系統的各種符號指涉就無法運作。

對此,索緒爾指出:「就所指或能指來說,語言不可能有先於語言系統而存在的 觀念或聲音,而只有從此系統發出的概念差異與聲音差異。」(Saussure, 166)。

循著符號系統的兩大特性:任意性與差異,德希達進一步闡發了他對符號與 意義的構想。符號的任意性原則要求我們拒絕任何關於能指與所指之間內在必然 的連結關係,因而所指或者含義不可能先於整體符號系統而獨立自存。如我們稍 後將看到的,德希達將根據此任意性原則拒斥胡塞爾的意義理論中意義核心的獨 立自存。德希達認為,胡塞爾的意義理論向我們揭示了一種外殼與核心的關係,

其中作為核心的意義可以無涉於作為外殼的符號而獨立自存。對此,索緒爾語言 學之符號差異性恰恰為其反論:是符號(能指)之間的差異才使得意義得以可能,

意義(所指)不可能外於眾多符號之間的差異而存在。對此,德希達指出:「本 質地與法則地,每一個概念都被銘刻於一個鎖鏈或一個系統中,在這個系統中它 藉由差異的系統性的遊戲(jeu)指涉他者,指涉其他概念。」(Derrida, Margin of

Philosophy 11)。

此種「差異的系統性的遊戲」乃是符號系統自行運作的效果,而非任何使用 語言的主體之功能,換言之,符號系統自身就具有使得內部諸多意義與符號彼此 互相指涉的運作力量,而主體對於符號的使用則必須服從此系統運作的結果。此 處亦涉及了德希達用來詮釋胡塞爾現象學的「現前」之概念:對於德希達來說,

胡塞爾現象學其最終的原則乃是將意義的核心保存在與意識主體最為直接的關

胡塞爾現象學其最終的原則乃是將意義的核心保存在與意識主體最為直接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