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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德希達對胡塞爾之意義理論的反省

第四節 表象、觀念性與現前的悖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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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就是符號自身的抹消,也即是其沉默,而這種抹消同樣是在兩個還原上雙重 地發生的。在第一種還原上,我們將符號的可感軀體(sensible body)及其外在性

(exteriority)加以抹消(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66)。而在第二種還原上,

德希達認為:「胡塞爾可以將表達的中介設想為『非生產性的』以及『反思的』

正是在於這個能指與所指的絕對接近性的條件上,並且在於立即的現前中能指的 抹消的條件上。同樣,在這個條件上,胡塞爾才可以悖謬地還原中介,這種還原 一點影響也沒有,並且他才可以宣稱一種意義的前表達層次存在。」(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69)。儘管表達作為一種中介(medium),但是意識對其對

象的接近性是立即無中介的(im-mediate),因而表達必須在完成其功能後立刻抹 消自身。表達緊密地依附於作為核心的被表達者之上,並且無涉於任何屬於核心 的部分,當它覆蓋上去之後就抹消自身,首先被我們所忽略,即便我們區分出了 表達的層次,我們依然可以將其還原並直接探視意義的核心。當胡塞爾主張這種 前表達的層次的存在時,這樣的可還原性就意味著符號的抹消,也正是在這樣的 條件上,「胡塞爾賦予他自己還原語言的整體(la totalité du langage)的權利,不 管它是指號的或表達的,而這樣的還原是為了要重新獲得對於意義的本原性

(l'originarité du sens)的擁有。」(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69)。在這樣的 架構下,語言成為本原意義的中介,語言成為了派生之物而服務於意識與本原意 義,這種抹消是「為了意識(pour la conscience)的那個所指的立即現前的形式。」

(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66)。如我們稍後將會看到的,此種意義核心之

「現前」,除了表示意識與對象接近性(這種接近性乃是以一種「空間式隱喻」

被描述)之外,還意味著時間上活的當下之意識活動。

小結本章前兩節的考察結果,我們可以發現,德希達透過「雙重還原」詮釋,

彰顯了胡塞爾意義發生的三層結構之間的優先順序,其中最為優先的乃是作為核 心的意義,它必須先於其他的環節存在,而其他的環節則成為意義核心為了進入

「外在世界」所經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不論是表達層的含義或是外在經驗 世界的指號,都僅僅以附加的方式「外在地」加諸于意義核心之上。亦即,胡塞 爾的意義發生結構隱含了現前的價值,除了本原意義之外的環節都僅僅是結構當 中的派生者,它們只不過是本原意義「向外」傳遞所需的透明的、忠實反映的中 介。

第四節 表象、觀念性與現前的悖謬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考察了德希達如何向我們揭示了整體意義發生的結構 背後所隱含之現前價值,接下來我們將繼續循著德希達的詮釋,分析「表象」此 一概念在胡塞爾之意義發生的分析中所具有的不同意涵:一方面,表象有著「當 下化(Vergegenwärtigung)」的意涵,即一種作為再現的表象,而作為再現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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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re-présentation)與作為呈現(présentation)的表象之間的關係,同樣地隱含 著現前價值的預設。另一方面,「表象」亦有著「對立於意識之物」的意涵,在 這個意義上,我們將引入德希達對於「觀念性」的詮釋,在此詮釋中,對立於意 識的含義對象將無法保持在絕對內在的現前領域當中,形成一現前的悖謬。

讓我們再次回顧獨語論證成立的理由,其關鍵就在於必須要證明「獨語所運 用的符號並非指號」。而此命題之所以成立,亦即,獨語之所以並不以指號的方 式運作,理由是在於我們「只有對於實際符號的表象」,也就是說,我們只不過

「想像」自己正在對自己說話。換句話說,獨語時,符號並不被感知為存有物,

這個時候「我們只擁有一種表象(représentation)與想像(imagination)。」(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41)。我們只不過擁有「我正在對自己說話」的表象而並

非實際上真的在對自己說話,此時運作的符號並非是一種經驗界的存有物,因而 它並不行使「傳訴」的功能,也因而它並非是指號。德希達認為,對於胡塞爾對 獨語論證的思考,必須要回到關於表象的問題,特別是關於「表象在語言中的全 部的狀態」的問題(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42)。

首先,我們對表象此一概念進行一般性的界定。「表象」一詞有許多不同涵 義:第一個意思是去呈現、表現某物或某人,如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 1646-1716)在《單子論》中所言:「由於上帝在排定整體秩序時顧及到了 每一部分,尤其顧及到每一個——天性便是一種表達性本質(la nature étant représentative)的——單子。 」(qtd. Lalande 920)。表象的第二個意涵,即在具 體的用法上取其代表之義,指的是某一人代表、代理(en représentant de)另外 一些人,例如上述在政治領域的用法。第三種意涵,也是最為重要的一個:表象 指的是那些呈現於(être présent)精神當中的東西,那些我們「自我呈現(se représente)」的東西,那些形成思維活動的具體內容的東西。在這個意義下,表 象指的是凡是出現在心靈當中的東西。第四個意涵,則是指作為一種自我呈現某 物的活動的表象,或者一種思考某個內容並將其組織的能力 。

就作為呈現於精神中之物,或這種呈現的活動之義的表象來說,這邊又同時 涉及了作為呈現的表象(以下簡稱為呈現表象)與作為再現的表象(以下簡稱為 再現表象)之間的問題。因為「représentation」的字首「re-」是「再次」之義,

它指的即「在心靈中使得某物再次出現」,因而此種再次出現之物是繼某個「首 次出現」之物之後的「再次出現」,亦即,再現表象必須是某種更為原初的、甚 至更加本真的呈現表象的「重複」,這種再現之物代表了某個之前呈現過,但現 在不再以原本的方式呈現的缺席之物。例如當我們進行回憶的時候,原本已經出 現在知覺之中的對象此時已經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們心靈的能力「再次」

將它提取至我們的意識當中,回憶的對象因而是一種再現表象。而呈現表象則用 來指稱心靈當中某物最初的、單純的出現。但我們必須注意到,「表象」的德文 字「Vorstellung」卻同時包含有這兩種意思,而且其字首「Vor-」是「對立於」

某物之義,英文或法文的「représentation」則無法表達出此種「對立於意識之物」

的意涵;此外,法文「présent」的「呈現」之義與德文「stellen」的「放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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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也有所差別。

在德希達的脈絡中,「表象」此一概念則被劃分為三種意涵,上述「表象的 全部狀態」包含了對於表象這個概念的三種不同意涵:首先是作為「Vorstellung」

的表象,其次是作為當下化(Vergegenwärtigung)的表象,第三則是作為佔據另 一個表象(Vorstellung)之物並代表它的表象(Repräsentation, Repräsentant, Stellverstreter)(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42)。如前所述,第一個意涵是表 象最廣義的用法,泛稱所有出現在思維活動中的內容。而第二種意涵則是使得呈 現表象再一次被喚起的再現表象。必須注意的是,不論是呈現表象或是再現表象,

二者都可以用廣義的「Vorstellung」一詞來指涉。而德希達所談的第三種表象之 意涵,則可以對應於上述「表象」概念之一般界定中的第二種意涵,亦即取其「代 表」之義,指的是某物代表、代理另一個東西。

在表象的這些意涵中,我們將考察第二個意涵,即作為「當下化」之表象,

特別是「當下化」與「當下具有」兩種意向模式之間的關係,此二種意向模式相 應之意識內容即再現表象與呈現表象。藉由此處的考察,我們將指出胡塞爾的意 向分析當中如何保存了現前的價值。對德希達而言,胡塞爾把當下化作為當下具 有 的 再 造 (Reproduktion; reproduction ), 將 當 下 化 作 為 一 種 「 變 樣 於 呈 現

(Präsentation)或當下具有(Gegenwärtigung)的意向模式。」(Derrida, Voice and

Phenomenon 42)

。我們必須要在當下具有的基礎上來設想當下化,而當下化只不

過是當下具有的一種變樣(modification),在這個意義上,再現表象只不過是某 種原初的顯現的再一次出現,只不過是某種現前的變樣。

我們可以透過「符號意向」與「知覺意向」二者之間的區分來理解「當下化」

與「當下具有」之間的關係:符號的意向模式不同於知覺的意向模式,在知覺中,

對象的直接呈顯所涉及的是當下具有的意向模式;而當我們透過符號的功能而掌 握含義對象時,此時含義對象並不像知覺對象般具有具體的經驗內容,因此涉及 的則是當下化的意向模式,它與幻想、圖像意識的意向模式相同,都屬於再次呈 現的意向模式,也就是使得曾經被知覺所掌握的對象「再一次」出現在意識當中。

當我們知覺某物的時候,我們運用著當下具有的意向模式,獲得知覺表象;但是 想像、回憶或是圖像與符號的理解,運用的是當下化的意象模式,藉由當下化的 作為,我們得以再次將「並非當下呈現於知覺中的對象」帶回到意識中,並且獲 得想像、回憶或是圖像與符號表象。

胡塞爾在《觀念》卷一中說明了此二種意向模式之間的本質區別,一方面將 當下化的意向模式描述為:「在知覺和圖像象徵表象或符號象徵表象之間,有著 一種無法跨越的本質區別。在後一種〔指圖像象徵表象或符號象徵表象〕當中,

我們在意識中直觀著(schauen)某個東西,這個東西被我們直觀為圖像地或符 號地暗示(andeute)另一個東西。」(Husserl, Ideas I 93)。當下化的意向模式並 不直接知覺某個對象,而是透過直接呈現的符號或圖像表象間接地將所指涉的對 象帶回到意識之中。另一方面,當下具有的意向模式則完全不同︰「在直接直觀 的行為(unmittelbar auschauenden Akten)中,我們直觀到一個『自身(Selb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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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直觀行為的統握(Auffassungen)之上並未建立更高層次的統握,因此並 沒有關於〔另一個〕某物的意識,且被直觀者為了(wofür)〔另一個〕某物以『符

在這種直觀行為的統握(Auffassungen)之上並未建立更高層次的統握,因此並 沒有關於〔另一個〕某物的意識,且被直觀者為了(wofür)〔另一個〕某物以『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