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學生自治組織
第三節 我國學生會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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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為學生服務),保障其群體權利的目的,但就其權力行使範圍與程度而言,
學生會遠不如政府廣泛,也缺乏強制力。反而在實務上,學生權利受到侵害的 來源往往來自於學校或是政府機關。
第三節 我國學生會的現況
回頭檢視近年來我國各校學生會發展的現況,可以發現與1980年代我國大 學生爭取學生會長普選、設立學生政府期望落實校園民主的想像,有著不小的 落差,本節將主要針對有登上媒體版面、各大專院校官網、學生自治組織經營 之官方社群媒體等來源所能取得的資訊做闡述。
台灣1980年代中期開始,爭取校園民主、成立學生政府、學生會長普選等 等議題在台灣各大學校園內風起雲湧,然而這樣的熱潮,似乎回應著當初台灣 社會政治環境追求民主化的浪潮,然而在台灣解嚴以後,甚至在2005年大學法 的修法當中,強制要求各大專院校應輔導成立學生會,但學生參與學生自治的 風氣並沒有隨之提升,甚至有逐漸走下坡的現象,此外,運作過程當中所發生 的衝突與問題也不曾少過。
2005年的18屆的台大學生會會長選舉,出現首次只有一位候選人參選的情 形,也因為缺乏競爭,最後唯一的候選人黃兆年獲得僅1千7百多張的選票 (林 怡婷等,2005)。同年第14屆中央大學學生會會長選舉,歷經三次延長登記到5 月底,皆等不到有人登記參選,直到6月才有三組候選人登記,其中一組還是前 一屆的學生會長楊閔盛,最後也因為投票率不理想,沒有一組候選人超過全校 學生總數5%的當選門檻(496票)11而難產,一直到10月27日辦理的補選才確定由 化材系四年級林建宏及資管系三年級李長安當選出任正副會長,自6月初13屆學
11 當時的《國立中央大學學生會會長選舉罷免法》「第七條 會長得由票數最高之候選人當選 之,且得票數應超過本會會員總數之百分之五。」而該學期中央大學學生總數為991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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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會卸任後,中央大學學生會停擺近5個月(中央大學學生議會,2005;徐淑 佳,2005)。
直到2015年,在校園內學生自治參與低落的現象,並沒有隨著一些大學生 所引領的社會運動(2008年野草莓運動、2012年反媒體壟斷運動、2014年太陽 花運動)顯著的帶動校內學生自治的參與熱度,2015年第28屆台大的學生會會 長選舉也是同額競選,該屆的投票率也僅有5.84%,學生代表選舉投票率低、不 足額的情形也不少見(胡清暉、洪欣慈、林志成,2015),導致學代會常因人 數不足難以正常運作。2018年世新大學第十八屆的學生自治聯合會選舉也因為 兩次選舉皆未達規定的15%投票率的門檻,導致無法產生學生會正副會長以及 議會議員,使得該屆學生會因此停擺(世新選委會SHU Election,2018)。
參與熱度不足,也連帶影響到學生會的正當性與運作能量,2009年就有東 海大學的學生因為不滿學生會運作效能低落,在爭取學生權益方面的能力不若 以往,組成了東海大學廢除落日學生會聯盟(以下簡稱廢落盟),訴求廢除現 有的學生自治組織架構,透過校內民主程序的方式,重新建立學生自治的新制 度,該主張也獲得台大大新社、輔仁大學黑水溝社表達支持廢落盟推動校內民 主改革的行動(鄭敏玲,2009;易禹昕,2009;東海人間工作坊,2009)。
2014年淡江大學學生會長的選舉首次出現中國籍的候選人,當時也短暫引 起了國內的關注,同時在當年9月中原訂的補選的前夕,因為該校選罷法適用的 問題,淡江大學學生會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淡大中選會)遭學生議會決 議解散並終止選舉12(孔德廉、林昱丞,2014),雖然後來淡大中選會主委陳 彥甫下台負責,其餘選舉委員繼續執行選舉業務,重新進行補選,再次補選結
12 淡江大學中選會表示 103 年的選罷法已經學生議會三讀通過,但因行政疏失,在官網上尚未 公布103 年的版本,因此在是用舊的選罷法或 103 年通過的選罷法上有疑義,因此學生議會決 議先行暫停選舉,並解散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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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各項事件可以看出學生參與度低落幾乎是各大學學生會面臨的共同 問題,學生會的運作也不時會發生辭職停擺、效能不佳、府會衝突等情況,此 外在校內的校園民主、學生權益的落實方面,學生會和校方之間的權力關係並 沒有釐清,經常出現校方過度干預學生自治,甚或侵害學生權益,學生會卻無 法有效防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