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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由貿易港區發展歷程

第二章 我國自由貿易區之發展歷程與瓶頸

2.1 我國自由貿易港區發展歷程

一、自由貿易港區之定義

自由港區係整合自由港及自由貿易區而來,自由港(Free Port)又可稱為 自由貿易港(Free Trade Port),包括整個港口及其周圍地區。外國貨物進入 自由港範圍時,通常毋需繳稅,且貨物卸裝、儲存、改裝、裝配、加工後 轉運他國,均不受海關管制,並可免除種種繁複的行政手續(黃文吉等,

2002)。自由貿易區亦稱免稅貿易區,指在某一特定區域內,無論是原料、

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均可自由進出,此區域內貨物可以陳列、儲存、拆 裝、改裝、加標籤、分類或與其他貨物混合加工,以便再轉運出口,皆無 須繳納關稅,僅在貨物離開由自由貿易區運至地主國其他課稅區域使用或 消費時,才徵收關稅及採取進口管制措施。除免除關稅外,部分自由貿易 區尚得減免所得稅,而部份則僅對加工或製造後出口之貨品予以免稅。一 般自由貿易區對於貨物儲存在區內時間並無限制,因此業者經常將自由貿 易區當作貨物轉運場所,貨物可自由進出並經營包括運輸、儲存、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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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及加工製造等活動,不受海關及各種繁複稅制與程序之限制,僅在 貨物由自由貿易區海關進入地主國時,方需繳納關稅,故可稱為「海關監 視下的非關稅區」。

二、緣起與歷程演變

1970 年代後期,全球海運及貨櫃運輸快速發展,國際港埠之業務經 營,除進出口貨櫃業務外,亦將鄰近國家零散或小量貨物集中於轉運港 口 , 再 依 貨 物 之 目 的 港 予 以 併 櫃 , 進 行 多 國 配 送 (Multiple Country Distribution, MCD)之多國拆併櫃(Multiple Country Consolidation, MCC)業 務,由於此舉可降低廠商運輸成本而逐漸盛行。臺灣地區海港擁有絕佳的 地緣位置及完善港埠基礎建設,具有成為亞太海運轉運中心條件。迄 1995 年,我國意識到轉運業務之重要性,提出發展高雄港成為「亞太海運轉運 中心」政策,同時亦於 1997 年於高雄港成立「境外航運中心」,以爭取中 國大陸轉運貨。但因韓國、日本及菲律賓同期亦發展各類轉運業務,轉運 貨源亦皆主要來自中國大陸華東、華南地區,導致在臺轉口貨物與櫃量成 長受限。迄 2002 年臺灣正式加入 WTO 後,各項經濟活動之國際競爭更加 劇烈,由全球經濟發展態勢觀之,亞太已然成為歐、美民生工業製品主要 供應區與全球經貿發展重心,而我國國際商港與空港,又位居亞洲太平洋 連接東南亞要衝,島內各種加工出口區與科學園區之腹地寬廣等優良因 素,具有發展優勢,故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始規劃推動臺灣自由貿易港 區,以與全球各類經貿特區同步接軌,並於 2002 年 5 月 31 日核定「挑戰 2008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其中訂定「規劃自由貿易港區」及建設「高雄 雙港計畫」,以發揮高雄海、空港優勢,強化運籌功能,在中央政府則全 力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

因之,我國於 2003 年 7 月 23 日公布「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明訂可於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內或毗鄰地區劃設自由貿易區,

以從事貿易、倉儲、物流、貨櫃(物)之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 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配、加工、製造、展覽、或技術服務之事 業,並簡化貨物及人員進出通關程序、免除關稅限制,期以時間短、效率 高及成本低等條件,吸引國外企業至臺灣之自由港區內從事各種活動。

2009 年 7 月 8 日總統公布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讓自由港 區事業享有更大的自主空間,包括改善營運環境、提升業者競爭力並強化 服務效能,將政策推動、業務協調與實際管理之機關合一,並明訂主管機 關為交通部。

三、自由港區是轉運與再出口的加值行為

傳統上,貨物自不同國境進出我國之轉口與轉運行為,其差異在於轉 口是增量的行為,而轉運是增值的運作模式,因為據林欣怡(2013)之描 述:貨物轉運過程中,因應貨主之貿易或加工需求,所產生之潛在效益與 再出口發展模式,即衍生出自由港區作業模式。此類介於轉運與轉口間之 再加值模式,類似國際既有之保稅區或經濟特區,透過自由港區的加值作 用,方能提振海空港之國際使用價值與效用。

財政部關稅總局對於轉運貨物的定義為,貨物由甲港口(機場)之 A 船 機卸下後,轉運國內乙港口(機場)後,再報運之進口行為。亦即國外貨物 藉運輸工具抵達本國之口岸,卸貨後轉往國內其它港口者稱為轉運貨物。

以貨櫃而言,其在抵港卸櫃後,向靠港之起運地海關申請轉運准單放行,

放行後得以路拖或海上走廊方式運輸至目的地關區報運進口,另也可於轉 運准單放行後,先於起運地關稅局投單;起運地與目的地關稅局間設有勾 稽機制,起運地關稅局將資料傳送至目的地關稅局,目的地關稅局接收資 料後,立即傳送至分估或驗貨單位,於貨主正式報關時予以核對。轉口貨 物則指國外貨物由運輸工具運抵我國口岸後暫時卸存貨棧,在同一關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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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內,等待轉裝另一運輸工具運送至國外目的地者;轉口貨櫃(物)跨港口 或機場之管制區以內陸運送者,應依照海關公告之「貨櫃(物)運送路線暨運 送時間限制表」辦理,載運途中不得無故逗留或繞道他處,逾時到達者,

由海關依據有關規定處理(財政部關稅總局,2010)。陳春益、周宏彥(2008) 進一步闡釋,我國港口在傳統上的功能與附加價值,將會因為自由港區的 設立與成功運作,而產生多元附加價值,港口不再僅扮演貨櫃的轉運港,

而是轉型為物流港、加值轉運港(自由貿易港),甚至也可以是綠能港及知 識港等多功能港口,如圖 2.1 所示。

資料來源:陳春益、周宏彥(2008)

圖 2.1 港口功能之演進及自由港區之願景

綜合前述,自由港區所代表意義與定位,則如下述與圖 2.2 所示:

1. 境內關外之特區:降低企業跨國營運中物流、商流與人流之障礙,提 供良好環境。

2. 物流轉運及加值之特區:結合海空港功能與供應鏈管理需求,強化企 業競爭優勢。

3. 全面貿易自由化試點之特區:強調廠商自主管理,透過點及線的試 行,擴展到面的自由島。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法協中心

圖 2.2 自由港區所代表意義與定位 2.2 我國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

自由貿易港區在定義上可分為廣義與狹義二種,廣義的自由貿易港區 泛指符合前述全部或部分條件的自由港區,包括自由港、加工出口區與保 稅區等;而狹義的自由貿易港區,則特指以轉口貿易為主體的自由經濟 區,與加工出口區、保稅區處於同等的地位。按自由港區之類型與功能之 不同,黃文吉等(2002)學者將其區分為八大類(如表 2.1)。

雖然各國對於自由港區之稱呼或有不同,但「境內關外特區」的基本 精神是相似的,泛指為創造自由流通的貿易環境以吸引外商投資或發展對 外貿易,政府於港區附近劃定一特定區域,範圍內的人貨可以免除種種繁 複的行政手續,自由進出不受海關管制,且進駐廠商可於稅費減免優惠下 進行裝卸、儲存、製造、加工、組裝、貿易等各種商業或物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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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全球自由貿易區類型與功能

類型 功能

對外貿易區 (Foreign Trade

Zone) (Free Trade Port)

◎包括整個港口及其周圍地區。

◎裝卸、儲存、改/分裝、裝配、加工後再轉運他國,不受海關限制。

◎以香港為代表。

轉口區 (Transit Zone)

◎設於海岸國家的海港入口。

◎作為貨物儲存及分銷中心。

◎優惠措施不如一般自由貿易區,僅供貨物儲存轉運。

◎以泰國轉口區為代表。

自由貿易特區 (Free Perimeter)

◎限制在某一偏遠或未開發的地區內。

◎其功能在於滿足當地的消費,僅關稅予以降低。

◎僅處理某些特定的進口貨物。

◎以東祕魯自由貿易特區為代表。

加工出口區 (Export Processing Zone)

◎容納製造加工或裝配外銷、倉儲、運輸、裝卸、包裝、裝修等事業。 (Special Custom

Privileges Facilities)

◎設在沒有自由貿易區或類似措施的工業化國家內。

◎允許外國貨物暫時進口以備再出口,或在進入當地市場前暫時運入 該區儲存、加工、裝配等生產作業。

◎以智利西北角西加利港為代表。

經濟特區 (Special Economic Zone)

◎為達成吸引外資,而積極開發之一種新型態且大範圍之特區。 (Free Trade

Zone)

目前我國自由港區之功能,代表境內關外之特殊區域,即「指一國的 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就進口稅及其它各稅而言,

被認為在關境以外,並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其與現行加工 出口區、科學園區的最大不同,在於貨物及人員進出通關程序的大幅簡 化。然而自由港區並非只是抽象意義的改變,它更包含貨況追蹤系統等資 訊科技的建置,以及深層加工、展覽、外匯業務等區內事業的營運。因 此,自由港區可說兼具理念更新及實體建設。左珩(2006)依據聯合國亞太 經濟社會委員會 2004 年對日本、南韓、新加坡、香港、中國大陸等 9 個國 家之調查,整理自由港區在國家經濟扮演角色之重要性變化,如表 2.2 所 示。

表 2.2 自由港區在國家經濟重要性分析

目前排名 未來排名 排名變化

吸引投資資本 1 1 不變

提升就業 2 2 不變

創造出口 3 2 +1

提升港埠運輸功能 4 4 不變

促進技術移轉 5 4 +1

藉由原物料匯集,創造事業連結效果 6 5 +1 藉由契約關係,創造事業連結效果 7 6 +1

資料來源:左珩(2006)

黃文吉等(2002)學者認為,各國設置自由港區之設立類型與功能雖略 有不同,但大致上自由港區具有下列功能:

1. 倉儲功能—利用自由港區貨物自由進出、免徵關稅、不受進口配額限 制、通關簡便、縮短進倉時間以及區內低廉倉租費用等特性,吸引世

1. 倉儲功能—利用自由港區貨物自由進出、免徵關稅、不受進口配額限 制、通關簡便、縮短進倉時間以及區內低廉倉租費用等特性,吸引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