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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異己-楊肇嘉戰犯案與〈臺灣省停止公權人登記規則〉

2. 「一視同仁」的實質歧視-漢奸總檢舉的思維

3. 排除異己-楊肇嘉戰犯案與〈臺灣省停止公權人登記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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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但檢視當時的政治記事後我們也發現,這種觀點不只是軍統系人員的看法,

許多中國官員,甚至半山皆以「奴化論」否定戰後初期臺灣人的品質,做為拒絕 臺灣人享有憲法賦予權利的理由。在接下來的部分,我們將看到奴化論如何持續 影響臺灣戰後初期的轉型正義。

3. 排除異己-楊肇嘉戰犯案與〈臺灣省停止公權人登記規則〉

戰後初期「臺灣人奴化論」的觀點之所以盛行,不只在於它可被用來貶抑臺 灣人相對於中國人的文化差異、將臺灣人對中國官員的批判解釋為抹黑、單方面 怪罪衝突於臺灣人的民性,用在資源爭奪上也可以排擠臺灣人進入政治場域的機 會。以奴化論具現最為徹底的長官公署各機關任用人員情況來說,1946 年時長 官公署設行政長官、秘書長、各處正副處長及主秘共 21 人,外省人佔據其中 20 個職位,僅有半山宋斐如一人擔任教育處副處長;而各處室公務員中,外省人 850 人均為中上級官員,臺灣人 425 人多為最下級科員或辦事員(吳濁流:1999:

158-166;陳翠蓮,2008:342),長官公署接收初期,臺灣人既無法分享政治權 力,也無法實際監督亂象,他們的發聲管道不過是對民間媒體的讀者投書與時政 批判而已。

不過這種情勢在民意代表產生之後出現了變化。1946 年 4 月 15 日,首屆臺 灣省參議員 30 席由各縣市經由間接選舉選出的縣市參議會選出,81隨後並在 8 月 16 日、10 月 31 日由省參議員分別選出國民參政員與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由 於當時選舉不斷,吸引各級民意代表不斷轉換跑道投入新職選舉,各級議會又有 候補與遞補名單,使擔任過議會民代者的總人數,對比議會席次往往多出很多。

以全臺各縣市參議會總席次來說,在 1946 年 4 月成立後是 523 席,但到 1951 年初為止,曾任縣市參議員者全臺有 740 名,而曾任省參議員者全臺有 47 名,

相對於長官公署高級官員以外省人居多,民代中則以臺灣人數量佔優勢,而且在

81 臺灣行使地方自治的根據在於 1945 年 12 月 26 日公佈的〈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 規定各級民意機關以由下而上方式逐步成立,先自 1946 年 1 月下旬到 2 月中進行公民宣誓登記,

產生近 241 萬有投票權的公民後,2、3 月間由公民選出全臺各縣市鄉鎮市區民代表,再由鄉鎮 市區民代表及職業團體在 3 月中旬到 4 月上旬選出各縣市參議員,在 4 月中旬各縣市參議會成立 後,4 月 15 日由各縣市參議員依各縣市人口數選出該縣籍 1 至 4 名,全臺共 30 名的省參議員(李 筱峰,1986:16-27)。可以看出在臺灣有投票權的公民能夠直選的僅有最低層級的鄉鎮市區民代 表,縣市參議員與省參議員皆是間接,甚至間接再間接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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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即使是間接選舉)的護持下,參與日治時期政治社會運動者擠身其中的機 率也較高,同時擔任過日治時期公職、皇民奉公會幹部者戰後出任民代的現象也 很普遍,以縣市參議員來說即有 292 人,佔總數的 39.46%,省參議員則有 22 人,

佔總數的 46.81%(李筱峰,1986:13-154)。對比分析至此的日治下臺灣人處境 與戰後初期清算傾向,這樣的數字帳面上容或讓人感覺偏高,但絕不意外。如前 述,日治時期獲頒頭銜、擔任公職、協力皇民奉公會者有相當數量是基於在臺灣 人心中的聲望而被迫或無法推辭而任職的;即使其中有自發主動被稱為「御用紳 士」者,他們與一般民眾利益也沒有直接的衝突,就算出身屬於地主階級者,在 臺灣的生產條件與米穀經濟變遷下,他們的獲利也不致長期嚴重地壓迫一般農民 與佃農,如同葉榮鐘在戰後寫下的:

「御用紳士」所汲汲者,也只是想藉御用的頭銜,免去陋規而已。他們 既不能夠享受「免試出國」的特權,也不能夠沾「奉命不起訴」的恩典。

御用紳士由臺灣銀行借錢,如果不能如期償還,抵押品仍要被拍賣抵債。

甚而絕不敢賴借賴還,使銀行積下十億以上的呆帳。至於被迫破產的,

也大有人在。他們所能嘗到的甜頭,充其量也不過是一些公賣品,鴉片、

煙酒、食鹽等販賣權,以及承購廉價的官有地而已。這些利權的甜頭極 其有限,和現在的政商一票撈來幾百萬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渺小得 可憐。而且他們的蠅頭小利,都是「有本賺來」的正當收入。既不是民 脂民膏,又不是國家的公帑。所以他們對於一般社會,並無什麼積極的

「公害」可言。…82

對比於日治時期供職者,民眾投書與報紙評論都顯示戰後乘亂牟利與勾結中國接 收官員中飽私囊的行為才是戰後初期臺灣人主要的憤怒所在,不過長官公署的無 所作為、施政亂象與〈懲治漢奸條例〉懲辦對象的天差地別讓 1945 年下半年尚 對新政府有所期待、請求檢舉的風潮在 1946 年年初的漢奸總檢舉中大幅減少,

在被日本統治五十年的臺灣僅僅繳出三百餘封告發狀,其後經由間接選舉、仍具 有相當意義的民意代表當選者經歷正可以反映這個事實。

根據〈省參議會組織條例〉,雖然臺灣省參議會並未被賦予完全的質詢與議

82 葉榮鐘,2000b,《臺灣人物群像》,29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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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權力,但依然能聽取省政府施政報告、對省政府提出詢問事項、接受人民請願 事項等;在長官公署施政不佳、臺灣政治菁英少有舞臺表現的情況下,自 1946 年 5 月 1 日開議後即成為臺灣民眾熱烈關注的焦點,旁聽民眾越多,省參議員們 的言論則越尖銳,舉凡臺灣人在登用方面遭受打壓、軍紀不佳、治安惡化、暴警 執法、預算不明、失業問題、以公款經營走私、范壽康「奴化論」風波、臺米輸 滬、官員牽親引戚任用不符資格者83等等問題皆成為熱切詢問長官公署各處長,

甚至「咄咄逼人」要求回應與改善的材料(歐素瑛等,2011:17-27)。

對陳儀等官員而言,這是第一次他們必須在報刊輿論批判外正面回應臺灣人 民代與旁聽民眾的質疑與批判,自然感到不耐;王添灯在會中提出遷移議場至中 山堂以容納更多聽眾,與延長會期五天兩案又皆獲通過,但在半山議長黃朝琴苦 肉計下,不過五天再次遷回狹小的南海路會場;民政處長且改以會前座談方式,

在各單位主管報告前夜邀集省參議員使其先行暢言(歐素瑛等,2011:25-26),

即使會期延長亦無形中消弭了許多來自民意的壓力,因此第一屆省參議會雖然砲 火猛烈,但在長官公署掌握大權不變、策略運用、臺灣僻處一隅的情況下,長官 公署方面與省參議員們尚可維持表面的和諧,質詢、應答各司其職,但待會期結 束。

不過一旦長官公署在臺行事可能被揭露,導致獎懲與人事調動,如此的脆弱 和平就面臨撕裂。1946 年上半年,臺灣仕紳多人獲得丘念臺與省黨部的鼓勵,

籌款組織「臺灣光復致敬團」欲在 8 月前往中國面見蔣介石時,不甚贊成的長官 公署即開出了五個條件:

(1) 不許做過日本貴族院議員的林獻堂出任團長;

(2) 不許曾受公署拘留過的臺紳陳炘做團員;

(3) 必須自臺北直赴南京,不得在上海停留及先接受臺灣人團體的招待;

(4) 不得上廬山晉見蔣主席;

83 《民報》新聞,「葛秘書長報告:本省施政之經過 現制度可能改變」,1946 年 5 月 3 日;「省 參議會第三日 柯參謀長報告軍事 討論軍風紀問題等」,1946 年 5 月 4 日;「胡警務處長報告:

省參議會第四日 警官應嚴守法律 貪污應嚴重究辦」,1946 年 5 月 5 日;「省參議會第五日 鄉 鎮長之公選 下半年可能實行 參議員高呼歲出入應有預算」,1946 年 5 月 6 日;「請調查調查:

把買教科書的錢拿去做走私資本」,1946 年 5 月 7 日;「省參議會第七日 我們忠於祖國 我們 未曾奴化」,1946 年 5 月 8 日;「省參議會第八日 職員實額四十六人 薪俸領取一八六人份 肥 料檢驗局黑幕重重」,194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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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必前往西安祭黃陵。84

對陳儀而言,林獻堂和陳炘都有皇民奉公會幹部以上的經歷,陳炘且欲組織 臺灣人金融團體以抗衡浙江財閥(吳濁流,1995:154-155),若此二人擔任致敬 團代表或團員,面見國民黨高層,難保此後不會獲得奧援,若然則陳儀對其壓制 更加困難;而上海臺僑對陳儀施政格外注意,其中楊肇嘉在 7 月中旬因陳儀施政 不得臺灣人心而聯合臺僑團體向南京高層請願,雖然未得圓滿答覆,但舉行記者 會時提出的臺灣現況還是在 7 月 21 日被京滬一帶十五家大報以極為刺激的大標 題刊出,不只報導臺灣現況,同時批判陳儀(楊肇嘉,1978:352-356),因此避 免臺灣政治人物與上海言論界靈通同鄉見面,想是自然之舉;至於面見蔣介石則 從構想時期即是致敬團最重要任務,之所以與參拜黃陵一同被禁,從人的角度來 看多少有避免臺灣仕紳直接面見高層告狀的成分,從地的角度來看,避免致敬團 藉行程逗留多見中國現況、或者進入西安事變與共黨控制區亦不無可能(許雪姬,

2011)。

就在致敬團旅中進行各式拜會計劃,包括走訪司法院、最高法院檢察署為臺 灣人漢奸問題發聲期間,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在 9 月 17 日致電上海市警察局,

指出楊肇嘉於 1943 年間化名城島村夫在上海經營農場,其產業是沒收美商名下 的寶大農場而得,又對美國人原僱用的中國籍經理父子監禁毒打,其產品牛奶等 供給日軍等等(楊肇嘉,1978:361-362),上海高等法院遂於 9 月 25 日以「漢 奸」嫌疑犯逮捕楊肇嘉。之所以選在此時,是因為楊肇嘉省參政員落選,85無力 報復,又確認他已在前幾日與致敬團一行人見面,還約定等致敬團返回上海將再

指出楊肇嘉於 1943 年間化名城島村夫在上海經營農場,其產業是沒收美商名下 的寶大農場而得,又對美國人原僱用的中國籍經理父子監禁毒打,其產品牛奶等 供給日軍等等(楊肇嘉,1978:361-362),上海高等法院遂於 9 月 25 日以「漢 奸」嫌疑犯逮捕楊肇嘉。之所以選在此時,是因為楊肇嘉省參政員落選,85無力 報復,又確認他已在前幾日與致敬團一行人見面,還約定等致敬團返回上海將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