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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日本統治下的臺灣人

第一節 在日本國策下誕生的民族主義

3. 被迫「轉向」下的變形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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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民族主義與文化民族主義上推進,可以說在 1931 年臺灣民眾黨和臺灣共 產黨被強制解散與檢舉前,以臺灣人共同利益為思考,運用體制允許的各種手 段挑戰統治者的民族主義,已經在相當數量的臺灣人心中成型。

3. 被迫「轉向」下的變形抵抗

進入一九三O年代,臺灣民族主義面臨的是政治與經濟上的雙重緊縮:政 治上對急進抵抗路線的壓制首先表現於總督府對左派的大舉逮捕活動,左傾後 的臺灣文化協會因而衰微,隨後臺灣民眾黨和臺灣共產黨也被宣告違法,蔣渭 水病逝;擔任民族運動主力的地主則在經濟上遭遇對日本本土輸出米穀的限制,

1932 年後的「臺灣米移入限制反對運動」雖然仍有林獻堂等人帶頭,但這不只 是對殖民政權的最後一次非武裝抗爭,其行動場域也已遠離臺灣群眾、移往東 京,以遊說政要為主(林繼文,1996:58-59)。臺灣人可能的抵抗範疇僅剩下 知識份子建構,卻無力大幅影響民眾的文化民族主義,與爭取將各級諮詢機關 改為議決機關的「臺灣地方自治聯盟」及其機關報《臺灣新民報》。

然而經濟不景氣的急迫讓日本政黨政治的威信與規則備受挫折,民意對政 策的影響力大不如前;地主們的遊說能力既在米穀統制下減弱,談判籌碼穩抓 在手的臺灣總督府自然無需像過去那樣常懷忌憚。除了複製分化林獻堂與議會 請願運動的手法,要求將《臺灣新民報》中的急進派謝南光放逐以交換日刊的 發行外,總督府推出的地方自治方案也維持日本地方主管選擇、拉攏地方菁英 與獨斷推翻議會決議的權力,楊肇嘉等因此主張抵制出任公職並進一步組織不 合作運動,但開放半數民選席位也使自治聯盟考慮投入選舉,終於在 1935 年 8 月聯盟大會後決議推薦人選角逐年底的選舉(林繼文,1996:73-84)。與臺灣 議會請願運動時期的要求相比,此時能爭取的權力已被分割限縮在各地方的一 部,即使有同志懷抱制衡當局之心一同當選地方議員,也因選制設計使代表臺 灣人心聲的議員人數居於劣勢,實際上無法發揮效果。

早期的議會運動目的在於表達意見與爭取平等待遇,但進入一九三O年代 後,臺灣人已無獨力發出高調政治訴求的空間,這時期反而出現許多支持日本 國策的側翼團體,如 1930 年有謝龍濶與彭華英等人籌畫的「大同促進會」成立,

1933 年的「大亞細亞協會台灣支部」,及陳炘、楊肇嘉與葉榮鐘等人組成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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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共榮協會」,1934 年的「大亞洲黎明協會」,1934 年基隆市內「左翼轉向者」

組成的「興亞協會」等等。這些團體共同的特色在於鼓吹內臺融合以做為團結 亞洲的大東亞運動的基礎(台湾総督府警務局,1939:1360-1381)。但是將這 些活動放在長久以來的脈絡中,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大多又是一波以順服國策為 掩護,實際為了增加權利的活動。葉榮鐘也認為 1937 年後臺灣人對大亞細亞運 動的參與是一種「複雜而微妙的抗議」,因為在「日華親善」的運動招牌下恣意 侵略是難以自圓其說的(葉榮鐘,2000a:328)。即使我們對主事者的自辯應該 抱持相當的懷疑,但從當時警察對他們的監控與保持距離來看,即使過去的民 族運動者「轉向」、「自發」地組織了打著支持國策招牌的團體,官方似乎也很 清楚他們的迂迴戰術因而不予信任與支持。臺灣總督府實際上灌注最多心力,

將大多數民族運動者納入網下的還是透過己手於 1941 年成立的皇民奉公會。

皇民奉公會是臺灣總督府呼應日本本土於 1940 年成立的大政翼贊會而發 起的戰爭動員、教化、與物資統制組織,最基層單位是以十戶編成的奉公班,

1942 年後臺灣境內有六萬七千個奉公班,規模之嚴密可說所有在籍的臺灣人都 無法置身於皇民奉公會之外。事實上如前所言,早在臺灣人政治運動能量衰弱 後總督府即透過分化、拘禁等方式迫使民族運動者獻媚輸誠;到了皇民奉公會 時期,過去在日警眼中「紀錄不佳」的運動人士更必須藉入會與請纓領導以求 保身,否則冤獄或別的迫害可能因細故降臨到自己或是族人的身上;然而即使 加入,自己與親族也無法獲得優待,勞務與捐獻不可免,政治密告往往如影隨 形(葉榮鐘編,1960:61;許雪姬,1999)。但是為了發揮宣傳效益,過去因領 導民族運動特別有聲望者往往被以重點轉向樣板的方式安排於較高的職務,如 林獻堂擔任皇民奉公會中央委員,林呈祿擔任皇民奉公會生活、文化部長等,

其餘民族運動者也多半擔任各層級皇民奉公會幹部,或者進入各級議會;不願 積極表態者則被迫遠離政治活動,或是遭到放逐、拘禁(林繼文,1996:74-77)。

如同影響臺灣民族運動採行溫和路線的原因:成員以地主階級與經濟菁英 為主、領導者為眾多人口家族的族長、綜合前二因素而來的妥協性格,這三個 因素使皇民化運動後的他們大多無法選擇拋棄一切的抵抗之路而加入戰爭動員 體制,但是看似轉向的行動和動機之間或許存在著相當的距離。以林獻堂為例,

當林呈祿被推為皇民奉公會生活部長,被「生活改善」的內涵困擾時,林獻堂 以「切不可使臺人亦步亦趨以倣效日人生活樣式為能事」(葉榮鐘編,196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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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回應;1944 年則先推辭後接任皇民奉公會臺中州支部下的大屯郡事務長,

原因是「此機關對臺灣人有動員配給之用,若能善用亦可幫助臺人,緩和日人 壓迫」(葉榮鐘編,1960a:72),按理來說當時的林獻堂已任中央本部高位與總 督府評議員,若位居要津、面見高官足以求得自家榮華,其實無須多添頭銜。

或許林氏確實相信以其影響力與行事原則能夠減輕一郡所受的壓迫,即使那只 是全體中一小部分臺灣人的幸福。

貫穿同化會、臺灣議會請願運動,與皇民奉公會職務,我們可以描繪出林 獻堂與其同伴在結構的限制下,他們關懷的核心之物是臺灣人的利益與幸福,

如此的初衷使民族運動的走向和抵抗方法深具偶然性與彈性。由於民族主義的 遲來,臺灣人在一九二O年代前的首要困擾在於「非日本人的日本人」狀態,

在選擇主動同化之路而失敗後,於大正民主中葉嘗試進取獨立的政治空間,以 至於軍部抬頭,進入戰爭期,轉而退縮至以妥協換取自保時,依然能以夾縫中 的最低限度抵抗說服自己。在 1942 年 12 月 8 日,太平洋戰爭滿一週年時,林 獻堂在其日記寫下:

本日為大東亞戰爭一週年,皇軍戰無不勝,攻無不克,臺灣遂免敵軍 之攻擊,而得平安過日,真大幸也!15

在佔領地隨日軍勝利逐步擴張之時,林獻堂於祝賀之餘感到萬幸的卻是在日軍 威勢作用下,臺灣得保平安。這是因為體認到臺灣人的命運與日本的勝敗息息 相關,協助日本以使臺灣不受侵犯已成為林氏重要的考量(許雪姬,1999)。而 隨著戰局改變,1944 年 2 月 26 日,有人問及日本的勝敗對臺灣的利害關係,

林獻堂雖然不知未來戰局發展如何,但以「日本若敗,是吾輩之不利也」(許雪 姬編,2008b:76)回答;同年 5 月,林獻堂在演講中表示:

…不久(敵)必進攻臺灣,若然,不可不準備。近日《新報》極力鼓 舞所謂臺灣要塞化也,…精神要塞從何建設:一時局認識,敵之上陸 作戰或爆彈投下是必至之事,…二愛人即是利己,愛我一甲,而一庄,

15 許雪姬編,林獻堂著,2007,《灌園先生日記(14)-1942 年》,1942 年 12 月 8 日,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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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全臺;三當局絕對信賴,勿愛惜一切以供當局之用。16(括弧內 註解為筆者所加)

當時的日本海軍已殘,先前進佔的太平洋島嶼在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攻擊下逐步 丟失,作為「外地」的島嶼臺灣恐怕會先於日本本土遭受登陸與空襲,面對如 此的劣勢,林獻堂不得不呼籲命運已與日本成敗相繫的臺灣人共同協力當局(陳 翠蓮,2008:245-246)。然而請求聽眾將鄉土之愛擴大的範圍在於全臺,而非 遙遠的天皇或帝國全境,除了須配合物理的限制和聽眾的生活範圍以激起共鳴,

更重要的原因或許是林氏的私心-企圖激發臺灣人在變局中的團結與互助,讓 臺灣成為,或者如同一九二O年代的論證,繼續維持臺灣為一個不同於日本的 共同體。

探查臺灣民族主義的形成、內涵與變化,我們可以發現臺灣民族主義在世 界民族主義潮流中位於一個相對晚的時段,在臺灣人已經完全被納入日本殖民 主義之下才開始萌芽。日治初期,日本軍隊的軍紀不佳、臺灣總督府的殺戮和 嚴刑峻法成為臺灣人痛苦的主要原因,如果正面衝突無法擺脫日本,不過多增 犧牲,那麼應該思考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改善日本統治下臺灣人的處境。於 是先有同化會欲以日本化換取平等待遇,後有希望依照民族特殊性設置立法機 關,以緩和臺灣總督府獨斷權力的臺灣議會請願運動,兩者都是在承認日本統 治合法性的前提下提出的溫和要求;由於臺灣民族主義在日本統治下誕生,其 主要領導者為地主與資產階級,因此沒有明示對日本統治的拒絕,雖然後來的 糧食政策調整與戰爭使他們難以公開堅持原始主張或是必須協力戰爭,但是就 算我們譴責他們協贊臺灣總督府政策是一種立場的軟化,在他們的言行中仍將 臺灣人的幸福置於優位,沒有背離關懷臺灣人處境的初心。

探查臺灣民族主義的形成、內涵與變化,我們可以發現臺灣民族主義在世 界民族主義潮流中位於一個相對晚的時段,在臺灣人已經完全被納入日本殖民 主義之下才開始萌芽。日治初期,日本軍隊的軍紀不佳、臺灣總督府的殺戮和 嚴刑峻法成為臺灣人痛苦的主要原因,如果正面衝突無法擺脫日本,不過多增 犧牲,那麼應該思考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改善日本統治下臺灣人的處境。於 是先有同化會欲以日本化換取平等待遇,後有希望依照民族特殊性設置立法機 關,以緩和臺灣總督府獨斷權力的臺灣議會請願運動,兩者都是在承認日本統 治合法性的前提下提出的溫和要求;由於臺灣民族主義在日本統治下誕生,其 主要領導者為地主與資產階級,因此沒有明示對日本統治的拒絕,雖然後來的 糧食政策調整與戰爭使他們難以公開堅持原始主張或是必須協力戰爭,但是就 算我們譴責他們協贊臺灣總督府政策是一種立場的軟化,在他們的言行中仍將 臺灣人的幸福置於優位,沒有背離關懷臺灣人處境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