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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里巷之言」與漢代樂府歌詩

第四章 里巷:漢世里巷觀言與漢代樂府歌詩的「里巷語域」 . 145

第四節 . 漢代樂府歌詩中的「里巷語域」

二. 方式: 「里巷之言」與漢代樂府歌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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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其五縣遊麗、辯論之士,街談巷議,彈射臧否。剖析毫釐,擘肌分理。所好 生毛羽,所惡成創痏。127

透過張衡對長安城中輿論活動的描述,可知當時的知識分子對其所批判之人物事 件,喜者便「所好生毛羽」,極盡美飾吹捧,「所惡者成創痏」,則毫不留情面地 打擊、詆毀、中傷。

由上述的討論可知,「里巷之觀」是群體內部成員朝向內部世界的凝視與關 注,它的特點在於對所評論的對象採取近距離的觀察與評論,如石慶「醉歸」、「入 外門不下車」,王吉婦「取棗以啖吉」,任安「為人分麋鹿雉兔,部署老小當壯劇 易處」,陳平「分肉甚均」,這些被評價的對象所涉及的事件或行為是圍繞於當事 人身旁的群體成員產生的近距離視點觀察,他們與所評議的對象之間存在著不同 程度的熟悉度的人際關係,如「長老」與「石慶」同居「陵里」,王吉夫婦與「東 家」、「鄰里」同居長安某里,任安與邑中民同居「武功邑」,是因地緣因素而建 立起的人際交流網絡,觀察者與評議者並非超然事外地觀察著這一切,有時,評 議者本身亦是他與所評議的事件或人物活動的參與者,如向石奮傳告石慶「醉歸」、

「入外門不下車」的「長老」即是在石慶「入外門不下車」之際,紛紛「走匿」

的里中長老,而對王吉婦「取棗以啖吉」的事件出以「里中語」的評議者亦是那 些從中調停王吉家內衝突的同里成員,而稱陳平分肉甚均的亦是分得其肉的里中 父老,而稱讚任安:「分別平,有智略」者,亦是那些因任安而分得獵獲者。伴 隨這種「里巷之觀」而來的「里巷之言」,它承載了內部群體成員對於內部世界 所見聞之人物活動、發生事件而生的情感、觀察以及評議,而在這種情感、觀察 以及評議背後,往往有內部群體成員世代相承的傳統規範在背後做支持,以石奮 與王陽之例,其中的「馴行孝謹」與「厲志如此」代表的即是內部群體成員所推 崇或信行的傳統規範,凡此均可見這種「里巷之言」對於里巷內部的人物活動或 發生事件具有抒發情感、發表議論、說明敘述以及施加作用力影響及於發生事件 或事件當事者的話語力量。

二. 方式:「里巷之言」與漢代樂府歌詩

(一) 里巷口頭傳播形式:「語」、「號」、「諺」、「謠」、「歌」

透過上述的討論可知,「里巷之言」,是流播於特定區域內部群體成員之間的 具有影響力量的公開話語,除了採用日常對話的形式,如武功小邑民評任安或是 里父老評陳平所出之語外,這種「里巷之言」,又以被漢人稱為「語」、「號」、「諺」、

「歌」、「謠」等不同稱名的口頭傳播而存在於漢世的里巷空間之中,它們皆是如 風一般流動於特定區域範圍內部的口頭音聲語言,承載著編創者對於群體內部世 界特定人物或事件的情感抒發、議論評價與說明描述,表示著一種可在群體之間

127 ﹝清﹞嚴可均校輯:《全後漢文》,卷 52,頁 8b-9a,收入《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北 京:中華書局,1958 年),頁 60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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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相傳播廣為人知的公開話語,它們是里巷群體的抽象、靜默的情感、思想、觀 點、判斷得以轉化成為具體可感而與外界溝通的重要聲音媒介,最末二者「謠」、

「歌」即是漢代樂府歌詩所包含的範圍。

「語域」的第一項構成元素是「方式」,亦即採用口頭語言或書面語言進行 傳播,漢代樂府歌詩採摭自街陌、里巷、閭閻,口頭語言是它流播於里巷空間中 的主要傳播形態。做為漢世里巷的口頭傳播的不同表顯形式,它們有不同的稱名,

而這些稱名又各自代表不同的意義,對於「語」、「號」、「諺」、「歌」、「謠」這幾 項稱名之間的差異,杜文瀾在《古謠諺》〈凡例〉中區辨頗清,針對「歌」、「謠」,

他說:

謠與歌相對,則有徒歌合樂之分。而歌字究係總名,凡單言之,則徒歌亦 為歌。128

而針對「語」、「號」、「諺」者,亦區判其間的差異。他釋「諺」說:

諺既從言,又取義於彥,蓋本係彥士之文言也。故又能為傳世之常言。惟 其本係文言,故或稱古諺,或稱先聖諺,或稱夏諺、周諺、漢諺。或稱秦 諺、楚諺、鄒魯諺、越諺,或稱京師諺、三府諺,皆彥士之雅詞也。惟其 又為常言,故或稱里諺、鄉諺、鄉里諺,或稱民諺、父老諺、舟人諺,或 稱野諺、鄙諺、俗諺,皆傳世通行之說也。諺之體主於典雅,故深奧者必 收,諺之用主於流行,故淺近者亦載。129

是則,「諺」可以是「彥士之雅詞」(文言),亦可以是鄉野「傳世之常言」、「傳 世通行之說」(常言)。而針對「語」說:「諺本有韻之言語,故語字可訓諺言,

諺亦可稱言稱語」130,然而,亦有「泛舉人言」、「泛舉人語」的「無韻之詞」131, 是則,「語」中有「用韻體格」者同於「諺」,而「語」中屬「無韻之詞」則是就 一般的人言、人語而言。又有「號」,《周禮.春官.宗伯下.大祝》「辨六號」,

鄭玄注曰:「號,謂尊其名,更為美稱焉」132,「號」可不用韻語133,亦可以韻語 行之,用韻語者同於「諺」134。又針對「謠」與「諺」的區辨則說:

謠諺二字之本義,各有專屬主名。蓋謠訓徒歌,歌者詠言之謂。詠言即永 言,永言即長言也。諺訓傳言,言者直言之謂,直言即徑言,徑言即捷言 也。長言主於詠歎,故曲折而紆徐,捷言欲其顯明,故平易而疾速。此謠

128 ﹝清﹞杜文瀾輯:《古謠諺》(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 年),凡例頁 4。

129 同上註。

130 同上註,凡例頁 5。

131 同上註。

132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 25,頁 10a。

133 杜文瀾舉「凡時人稱號不用韻」之例,引《魏書.元暉傳》:「時人號曰:餓虎將軍,饑鷹侍 中。」﹝清﹞杜文瀾輯:《古謠諺》,頁 6。

134 杜文瀾舉「其有名雖為號,而實為韻語之諺者」之例,引《漢書.樓護傳》載長安為谷永樓 護號曰:「谷子雲筆札,樓君卿脣舌。」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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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張敞:「既視事,求問長安父老」160;《漢書.趙廣漢傳》載趙廣漢治長安「京 兆政清,吏民稱之不容口。長老傳以為自漢興以來治京兆者莫能及」161;《漢書.

韓延壽傳》載韓延壽欲更改穎川民相告訐,多怨讐之俗,而「歷召郡中長老為鄉 里所信向者數十人,設酒具食,……人人問以謠俗,民所疾苦」,可知官方對於 閭里之風俗輿情以及政教善惡,所求問之對象即是里中「父老」、「長老」,是則,

里中「長老」、「父老」除了是面向官方報告民情的傳告者之外,亦可能是漢世里 巷傳播的「語」、「號」、「諺」、「謠」、「歌」所以產生的可能編創者與傳播者。

除了上述的「長老」、「父老」之外,此類里巷流播的「語」、「號」、「諺」、「歌」、

「謠」多未具體指明編創者為誰,但可以確定的是,他們主要是屬於某一地域範 圍內部群體成員,它們之中絕大多數的編創者都顯現為複數的發聲群體,無論是

「閭里」、「鄉里」、「州里」乃至「京師」、「長安」、「涼州」,它們表明話語的發 出,源於群體所處的區域範圍內部,是在某「里」、某「鄉」、某「邑」、某「郡」、 某「城」的「民」、「時人」或「百姓」,而他們所傳播的「語」、「號」、「諺」、「謠」、

「歌」,代表著對群體內部世界中的個人、群體、事件所發出的報導或評價,它 代表著一定地域範圍內部的輿論或民意,即使這種輿論或民意可能只是表現出小 範圍的地域群眾所採取的觀點162,但可以確知的是,這群編創者至少是一群對於 公共事務、政治舉措懷抱著熱情與關注的個體或群眾163。 其次,由「閭里」、「里 中」、「鄉人」、「京師民」、「長安民」、「上郡吏民」、「涼州民」、「穎川兒」乃至「時 人」、「天下」、「百姓」等詞之使用,又說明這類里巷之「言」乃是某一地域範圍 中內部群體成員對同屬某一區域(大至全城、全縣,如「長安」、「上郡」、「涼州」, 小至「閭里」、「里中」等範圍)內部的個人、家族活動或所發生事件的評價與敘 述。如:

(語)洛陽多錢郭氏室,月夜晝星富無匹。(里語云)164

(號)寧見乳虎,無值甯成之怒。﹙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號曰﹚165

(諺)得黃金一笥,不如為柳伯騫所識。(州里為諺)166

(謠)王稚子,世未有。平徭役,百姓喜。(人為作謠曰)167

(歌)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吏不敢飯。(巷路為之歌曰)168

160 同上註,卷 76,頁 3221。

161 同上註,頁 3203。

162 如呂宗力指出,雖然漢代歌謠,部分例子被史書稱為「天下歌之」,而有其廣泛的傳播範圍與 影響力,但大多數的歌謠所涉及者多為特定地域中的區域性議題,地方性人物的評價,這類歌謠,

傳播的範圍就有其限制性,可能僅代表著小範圍中形成議論或影響。詳見氏著:〈謠言〉,《漢代 的謠言》(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1 年),頁 101。

163 如串田久治即指出漢代的民謠、童謠或百姓謠,是反對統治體制的知識分子的匿名之作,借 助“謠”的形式來批判黑暗的社會和政治。見﹝日﹞串田久治:〈漢代的謠與社會批判意識〉,《中 國哲學史》1996 年第 1-2 期,頁 118。

164 逯欽立輯校:《漢詩》卷 8,頁 230。

165 同上註,《漢詩》,卷 3,頁 136。

166 同上註,卷 8,頁 242。

167 同上註,《漢詩》,卷 8,頁 217。

168 同上註,卷 8,頁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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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的例子,多見於《史記》、《漢書》、《後漢書》的記載中,它說明了即使無 法確知編創者為誰,然而,可知的是,這類「語」、「號」、「諺」、「謠」、「歌」的 編創者乃是同屬同一區域或群體的內部成員,他們為這批無法確知發聲者的「觀」、

「言」提供了地域因素的可信性,無論其編創者是「長老」,或是「鄉人」、「長 安民」、「穎川兒」還是「街談巷議,彈射臧否」的都人游士,雖然匿名,但它代 表著「面對面的社群」,在特定的區域範圍中,在人與人相互「熟悉」的人際網 絡,對其所熟悉的人物或發生事件發出的觀議活動,而「語」、「號」、「諺」、「謠」、

「歌」的編創者所講述或評論的人物活動或發生事件,亦不是全然陌生的他者的 活動與事件,而是與發出「里巷之言」的個人或群體存在著親疏、深淺、濃淡的 社會關係的人物活動與發生事件。從說話者、聽話者、話題內容,皆可見它是一 種流動於具有不同熟悉關係的「面對面的社群」內部的具有影響力量的公開話 語。

(三) 「我群」的發聲立場:「語」、「號」、「諺」、「謠」、「歌」的第一人稱說

(三) 「我群」的發聲立場:「語」、「號」、「諺」、「謠」、「歌」的第一人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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