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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者:配合器樂伴奏或舞蹈的歌詩說唱者

第三章 對話:歌者、觀聽眾與「歌」的傳播活動

第二節 . 歌者、表演場所、觀聽眾:立體、動態、雙向交流的聲音語境

一. 歌者:配合器樂伴奏或舞蹈的歌詩說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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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時期的百戲演出,實屬帝王、貴族的家庭、官署娛樂,還沒有產生後 世那種公共場所商業性演出的形式,因而演出是隨觀眾走的,演出場所首 先是安置觀眾的場所,然後才考慮表演的需要。20

漢魏之際,樂府歌詩的演出場所亦不出於上述三類,關於表演場所的類型,雖可 分為「廳堂」、「庭院」與「廣場」三類,但無論是歌唱、舞蹈或百戲,它們皆具 有隨觀聽眾所在之位置而定的特色,其演出地點並不固著於某一處。以廳堂為例,

可能有甲君的廳堂、庭院與乙君的廳堂、庭院之異,連帶地使得組成於其間的歌 詩說唱者與觀聽眾亦充滿變異性與流動性,然而,「表演場合」、「歌詩說唱者」、

「觀聽眾」、「樂府歌詩」卻是其中穩定的組成元素。在這種情況下,除了顯現於 詩體特徵的「對話」之外,歌詩說唱者以樂府歌詩為特殊溝通話語形式,而與觀 聽眾展開一段說與聽的信息交流行為,亦是另一種重要的「對話」。這使得我們 對於樂府歌詩「對話」性質的理解,除了視為詩體特徵之外,尚且可從「對話」

做為歌詩說唱者與觀聽眾之間信息交流行為的面向來解讀之,本章即在針對樂府 歌詩「對話」性質,從其做為歌詩說唱者面向觀聽眾的一種「言說方式」與「交 流方式」而展開分析闡釋。

第二節. 歌者、表演場所、觀聽眾:立體、動態、雙向交 流的聲音語境

一. 歌者:配合器樂伴奏或舞蹈的歌詩說唱者

關於漢世的歌詩說唱者,最常為研究者所注意與重視者,是那些活動於皇室 貴族、豪富吏民的廳堂與庭院中,並且以歌唱為謀生技藝的職業性歌手,他們有 些是為皇家或貴族豪富吏民所有,有些則是因臨時雇請,而於富豪吏民家中表演 的歌舞團體。21在漢人的用法中,對於那些以「歌」為職業者,又稱為「歌人」22, 另外的稱名,則有「謳者」、「歌兒」、「歌者」、「歌童」等稱名,如《漢書.外戚 傳》:「子夫為平陽主謳者」23,《鹽鐵論.散不足》:「今富者鐘鼓五樂,歌兒數曹」24

《漢書.楊惲傳》:「奴婢歌者數人」25,《漢書.貢禹傳》:「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數

20 廖奔:〈漢魏場地〉,《中國古代劇場史》(鄭州:中州古籍出版,1997 年),頁 31。

21 趙敏俐將這兩類歌詩藝術生產分別稱為「寄食式」與「賣藝式」,而與「自娛式」成為三類漢 代主要歌詩藝術生產的類型。見氏著:〈漢代歌詩藝術生產的基本特徵〉,《漢代樂府制度與歌詩 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 年),頁 90-109。

22 王子今:〈居延漢簡“歌人”考論〉,《古史性別研究叢稿》(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 年),頁 243。

23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 97 上,頁 3949。

24 ﹝漢﹞桓寬著,王利器校注:〈散不足〉,卷 6,頁 353。

25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 66,頁 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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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26,《後漢書.宦者列傳》:「嬙媛、侍兒、歌童、舞女之玩,充備綺室」27。 這一類以口頭展演為專職的歌人、歌者,漢人又以「倡」稱名之,如《漢書.馮 唐傳》載趙王遷「其母倡也」,顏師古注曰:「樂家之女。」28《漢書.外戚傳》

載孝武李夫人「本以倡進」,顏師古注曰:「倡,樂人也。」29他們與舞蹈者、百 戲雜技表演者是漢世樂舞百戲活動的主要表演者。高莉芬即根據漢代史籍指出,

樂舞百戲表演者在不同的稱名中,個別所具有的技藝側重性,如「倡優、優倡」, 為「偏重音樂性,指歌唱樂舞的藝人」,而「俳倡、倡俳」,則「偏重諧戲性,指 言語諧戲的藝人」;「俳優、優俳」,則是「同時兼有音樂與諧戲表演之藝人」30。 除了這一類存在於樂舞表演中的歌人、歌者之外,一般人在日常生活經驗中亦有 自娛抒情的歌謳行為,如漢高祖劉邦於沛宮置酒,擊筑自為歌詩;項羽夜飲,慷 慨而歌〈垓下〉,以及漢文帝使慎夫人鼓瑟而自倚瑟而歌等,他們與職業性歌手 皆是存在於漢世的歌詩表演者,本章關於歌詩說唱者的討論即是兼合職業性與自 娛抒情兩類一併進行討論。見諸傳世文獻及出土文獻,上述兩類歌詩說唱者於其 口頭展演之際,常有搭配伴奏樂器以演出,或是搭配舞蹈以出之的情況。以下分 項說明之。

(一) 擊鼓、擊節的歌詩說唱者

根據出土漢代陶俑與漢畫,其中有與歌詩說唱者、觀聽眾相關的資料,這些 證據進一步證明了那一處立體的、動態的、可供使用者雙向交流的口頭展演語境 的存在事實。首先可以注的到是,使用器樂伴奏的歌詩說唱者,見諸出土陶俑,

如 1957 年成都天迴山崖墓出土之俳優俑與 1963 年四川郫縣墓室出土之俳優俑,

兩者皆作持桴擊鼓狀。見諸圖一、二:

圖一 圖二

26 同上註,卷 72,頁 3071。

27 ﹝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卷 78,頁 2510。

28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 70,頁 2314。

29 同上註,卷 97 上,頁 3949。

30 高莉芬:〈樂府歌詩與倡優表演〉,《絕唱:漢代歌詩人類學》,頁 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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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 俳優誦31 東漢 俳優俑 32

俳優以言語見長,持桴擊鼓,應是為其口頭展演創造節奏感,並使說唱內容更具 抑、揚、頓、挫之聽覺效果的伴奏方式。《樂府詩集》舞曲歌辭,「散樂」下附有 俳歌辭一首:

俳不言不語,呼俳 所。俳適一起,狼率不止。生拔牛角,摩斷膚耳。馬 無懸蹄,牛無上齒。駱駝無角,奮迅兩耳。33

伏俊璉即以此首應是「俳優伎人講誦的歌詞」34,另外,同書所錄《古今樂錄》

曰:

梁三朝樂第十六,設俳技,技兒以青布囊盛竹篋,貯兩踒子,負束寫地歌 舞。小兒二人,提沓踒子頭,讀俳云:見俳不語,言俳澀所。俳作一起,

四坐敬止。馬無懸蹄,牛無上齒。駱駝無角,奮迅兩耳。半拆薦博,四角 恭跱。35

楊玉成即說:「讀俳一詞暗示〈俳歌辭〉係以某種朗誦調而讀出,已近於某種說 唱表演。」36除了長相奇異與舉止誇張的俳優俑之外,在漢代出土陶俑中,亦可 見相貌正常、衣著服飾正常的樂人做以手擊鼓狀,可見諸圖三、圖四、圖五:

圖三 圖四 圖五

31 此圖為 1957 年出土於四川成都天迴山之東漢俑。圖解說明曰:「此俑表現一俳優正在說唱演 出,踞坐一土臺上,整個身軀和頭部微向右側,頭戴軟小冠,並以長巾圍繞一匝,前額上打一花 結。扁胸凸腹,上身光赤,右臂高舉齊眉,手握鼓棰,左臂抱一扁鼓,兩臂都戴有飾物。下身著 長褲,赤腳,右腿平抬,左腿曲踡。額前皺紋數道,瞇縫雙眼,活潑詼諧的表演中透露著憨厚之 態。」見中國美術全集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雕塑編 2 秦漢雕塑》(臺北:錦繡出版社,1989 年),頁 111;圖版說明頁 40。

32 此圖為 1963 年出土於四川郫縣宋家林東漢磚室墓之東漢俑。圖解說明曰:「此說唱俑,頭戴 旋紐軟帽,上身袒裸,肌肉豐滿,長褲淺襠,褲筒肥大,僅露腳趾。它頭微左偏,皺額瞇眼,歪 嘴吐舌,聳肩縮頸;兩手斜直微曲於腹前,左手捧鼓,右手執枹作欲擊鼓狀。身軀微向左扭,揚 胸鼓腹;兩腿下蹲而曲膝,右腳在前,左腳隨後,傳神地表現出說唱中驚異的一瞬間。」見同上 註,頁 112。圖版說明頁 40。

33 ﹝宋﹞郭茂倩:《樂府詩集》(北京:中華書局,1979 年),卷 56,頁 819。

34 伏俊璉:〈雜賦與樂府詩的關係〉,《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第 44 卷第 2 期(2007 年 3 月),頁 29。

35 ﹝宋﹞郭茂倩:《樂府詩集》,卷 56,頁 820。

36 楊玉成:〈表演〉,《複響:樂府詩的套語與表演》,頁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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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說唱俑37 東漢說唱俑38 東漢擊鼓俑39

此三圖,前兩圖,其標示名為「說唱俑」,圖三之俑並作開口說唱狀,圖五則被 稱為「擊鼓俑」,見諸《漢書.霍光傳》亦載有:「擊鼓歌吹作俳倡」40;《後漢書.

劉盆子傳》則載:「故祠甘泉樂人,尚共擊鼓歌舞」41;《後漢書.董卓傳》注引

《獻帝起居注》曰:「傕性喜鬼怪左道之術,常有道人及女巫歌謳擊鼓下神祭」42, 由這些文獻材料可知,漢世的娛樂或祭祀表演場合,多見以「擊鼓」進行伴奏歌 唱。這些資料中的鼓不見得皆為同一種形製之鼓,如上列圖三、圖四之鼓,兩者 之形製就不相同,圖三之鼓,形製較大,為置於地面者,而圖四之鼓則形製較小、

較扁,為置於膝上使用者,圖五因有缺損,但就所剩之部分看來,應是近於圖三 之鼓形。

另外,又有「相」,「相」在古代被稱為「節」、「搏」、「拊」或「搏拊」43, 劉熙《釋名.釋樂器》曰:「搏拊,以韋盛穅,形如鼓,以手拊拍之也。」44樂人 以手擊「搏拊」,可提供合樂的拍子節奏。〈成相辭〉中的「請成相」之「相」即 是歌人於說唱之際所搭配使用之樂器。45《周禮.大師》:「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 擊拊」,鄭玄注曰:「擊拊,瞽乃歌。」賈公彥疏曰:「拊所以導引歌者,故先擊 拊,瞽乃歌也。46」張衡〈舞賦〉即有:「拊者啾其齊列」47,「啾者,口吟也」48

37 東漢說唱俑,四川資陽出土。本圖於 2013 年 7 月攝於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漢代雕塑藝術廳。

38 東漢說唱俑,重慶合川出土。本圖於 2013 年 7 月攝於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漢代雕塑藝術廳。

39 此圖為 1957 年出土於成都天迴山三號崖墓之東漢俑。圖解說明曰:「女俑頭戴花冠,身穿長 袖衣,趺坐而舉左手掌齊肩,以長袖高揚為節,右手於右膝前揚掌曲指作擊鼓為拍。」見中國美 術全集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雕塑編 2 秦漢雕塑》,頁 127;圖解說明頁 45。

40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 68,頁 2943。

41 ﹝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卷 11,頁 482。

42 同上註,卷 72,頁 2338。

43 蕭亢達說,依其演奏方式命名為「拊」或「拊搏」(《禮記.明堂位》注)、「搏拊」(《釋名》)、

撫拍(舊唐書.音樂志);有以其內實之物為糠(齊人稱“相”)而稱為「相」;有以其用途是節 樂樂器稱之為「節」或節鼓。見氏著:〈文物資料所見漢代樂器〉,《漢代樂舞百戲藝術研究(修 訂版)》,頁 72-73。

44 ﹝漢﹞劉熙撰,清畢沅疏證:《釋名疏證》(臺北:廣文書局,1971 年),卷 7,頁 52。

45 杜國庠:〈論荀子的《成相篇》〉,《杜國庠中國思想史論集》(汕頭:汕頭大學出版社,1997 年),

頁 174。

46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2001 年),卷 23,頁 1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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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善哉行〉曰:「拊者激微吟」49,傅玄〈節賦〉曰:「黃鍾唱哥,九韶興舞。

口非節不詠,手非節不拊。」50由此亦顯現出「節」除了合樂之外,亦是歌者合

「歌」的伴奏樂器。沂南漢墓拓圖可見此種樂器,盤鼓舞表演圖之右側即有四名

「歌」的伴奏樂器。沂南漢墓拓圖可見此種樂器,盤鼓舞表演圖之右側即有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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