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日本、韓國的教科書審定制度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6
第四節 日本、韓國的教科書審定制度
如同前述,目前各國所採用之教科書制度,大致上可分為統編制、審 定制、認可制、自由制等四種類型。不同的國家依其社經、政治環境與教 育發展,而採不同的教科書政策;而同一個國家不同時期亦可能採行不同 的教科書制度、或是兩種方式併行。本章節將尌與我國情況較相近的日本、
韓國之教科書審定制度進行整理,作為後續討論與分析的基礎、或作政策 學習的對象。
壹、日本的教科書審(檢)定制度
日本自 1872 年起至今,其教科書歷經自由制、申報制、認可制、審 定(檢)制、統編制、再回到審(檢)定制(葉盈君,2014;楊國揚、何 思瞇,2014)。為進行教科書的審(檢)定,日本文部科學省中設有「教 科書調查官」與「教科用圖書審(檢)定調查審議會」並另委託民間人士 進行審查(楊思偉,1999)。以下簡單介紹日本教科書審(檢)定的流程 與審(檢)定基準。
一、日本的教科書審(檢)定流程
(一)提出審(檢)定申請
民間教科書出版社依據政府公布之各級學校《學習指導要領》與《教 科書審(檢)定基準》,完成教科書編輯後依時程提出審(檢)定申請。
(二)教科書調查官審查
由教科書調查官(專任)進行教科書書稿內容是否誤植、誤記等的初 步審查,並將審查意見整理後,將報告交給教科用圖書審(檢)定調查審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7
議會。
(三)教科用圖書審(檢)定調查審議會審查
教科用圖書審(檢)定調查審議會中分為三個分科會:教科用圖書審
(檢)定調查分科會、教科用圖書分科會、教科用圖書價格分科會。由教 科用圖書審(檢)定調查分科會尌審(檢)定基準進行審查,判斷該書稿 是否適合作為教科書之用;並交由委託之匿名且具學識的兼職調查員、學 校教師審查。後將審議會審查結果(通過、修正、不通過)與前階段教科 書調查官之報告、匿名調查員與教師審查結果整理為諮詢報告,交由文部 科學省大臣判定審(檢)定結果,其後通知申請者。
(四)修正稿審查
當審議會之審(檢)查結果為「修正」者,審議會將審(檢)查意見 交還給申請者,依意見修改書稿內容後送回審議會再審,審議會再將再審 結果彙整為諮詢報告交由文部科學省大臣判定審(檢)定結果。
(五)提交樣書
審(檢)定結果為「通過」之書稿,由申請人依規定印製樣書後提交 給文部科學省大臣,最後在公益財團法人教科書研究中心舉辦之展示會19 中公開並展示。
二、日本的教科書審(檢)定基準
日本的教科書審(檢)定基準是一份政府法律文件,可說是教科書審
(檢)定過程中的關鍵,也是戰後日本一連串教科書訴訟的主要攻防點(國
19 展示會場不僅展示通過審定之教科書樣書,亦會展示審查意見、修正表等文件(林宜 臻,2012)。
‧
http://www.mext.go.jp/b_menu/hakusho/nc/1284728.htm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9
3. 正確性及記述、表達
(1) 沒有錯誤、不正確及相互矛盾之內容。
(2) 沒有明顯可見的誤植、誤記、脫漏字。
(3) 沒有使學生難以理解或產生誤解的表現。
(4) 記述恰當,字詞、用語等沒有不統一的地方。
各科條件 參酌各科特性,尌「選擇、處理及組織、份量」及「正 確性及記述、表達」分別訂定。
資料來源:整理自日本《高等學校教科用圖書檢定基準》、子計畫三:我國中小學教科 書審查基準之研究(138-139 頁),林信志、楊國揚,2014,國家教育研究 院研究報告(編號:NAER-102-12-G-1-01-03-1-03),未出版。
日本教科書審(檢)定制度在法規面上相較完備,且有明確之審查基 準;並於審議會之外設有教科書調查官與匿名之民間調查員,審定人員的 組成更加多元;另也定期公開教科用圖書審(檢)定調查分科會的委員名 單(共 93 人),相當公開、透明。然其制度仍有問題與爭議:法規與審查 基準雖完備、皆有依據可行,但太過鉅細靡遺則影響教科書的多元性;審 查者的個人理念與行政體系的政治壓力,亦可能影響審查過程的公正性
(楊國揚、何思瞇,2014)。
此外,自 2013 年文部科學省大臣提出改革計畫之後,2014 年中學教 科書檢定基準則趨向嚴格,社會學科教科書中的立場是否有違反愛國主義 的精神亦趨受到重視,整體而言教科書檢定基準朝向緊縮的方向前進;21 在此情況下,教科書是否改為更開放、自由之制度,仍為頇考量的議題。
21 參閱「國際教育心動線」第 6 集 教科書編審制度:
http://stv.moe.edu.tw/co_video_content.php?p=30983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0
貳、韓國的教科書審定制度
韓國的教科書制度較特殊,為統編、審定、認可等三軌併行之制度。
韓國係於 1980 年代後開始放寬原本大部分為統編本、少部分為審定本的 教科書政策,除了國中和高中的韓文、道德、歷史科之外,其他教學科目 皆開放為審定制;1990 年代時,因考量課程的在地化、特色化,放寬審 定本的通過數量、也開始重視認定制;2007 年之後,高中的部分除了少 數第二外語學科為統編本之外,其他均為審定本,且教師自行編寫的教材 或一般書籍只要通過認定,學校亦可作為教科書使用(張嘉育、文貞喜,
2014;楊國揚、何思瞇,2014)。三種制度皆有不同的負責單位、程序、
與適用科目;在高中的教科書中,統編本占 3.2%、審定本占 55.3%、認 定本則占 41.5%,韓文、社會、歷史科皆屬審定制的範圍。
在高中審定本的部分,其審定作業由受委辦的第三方來進行:歷史相 關科目由「國史編輯委員會」(National History Compilation Committee)辦 理;數學與科學相關科目由「科學與創意促進基金會」(Korea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nd Creativity,KOFAC)進行,其餘科目則 由「教育課程與評鑑院」(Korea Institute for Curriculum and Evaluation,
KICE)負責(張嘉育、文貞喜,2014;楊國揚、何思瞇,2014)。審定的 過程中並沒有審定方與出版方溝通的機制,而是在出現爭議時由中立性機 構來處理(國家教育研究院,2016)。以下簡單介紹韓國教科書審定的流 程與審查基準: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1
一、韓國教科書審定的流程
(一)審定計畫公告
由教育部在教科書開始使用的前 1 年 6 個月,確立審定計畫並公告審 定計畫、審查基準、教科書編寫方針、教科書審定科目目錄等相關文書,
並辦理教科書說明會(國家教育研究院,2016)。審定計畫內容包含:審 定教科書的適用科目、申請人資格、申請送審之期限、審定標準(包含共 同標準與分科標準)、編輯注意事項、審查本提交份數、審查費用與繳納 方式等等。
(二)申請審定
民間出版社依公告之審定計畫與相關規定,向各科負責之教科書審定 機構辦理申請審定作業。社會科的教科書應向教育課程與評鑑院(KICE)
提出申請。
(三)教科用圖書審議會初審
將大學教授、教師、教育部官員、第三方學術機構(例如教育課程與 評鑑院)之研究人員集結組成各科「教科用圖書審議會」,以進行實際審 查作業。初審的部分係由各科審議會至少三位委員針對教科書書稿和教師 手冊內容的正確性進行審查,又稱為基本檢查(張嘉育、文貞喜,2014),
即對教科書之標點符號、整體內容、表現方式等有誤之處進行審視,歸內 出報告後交由審議會依據審定標準進行審查、作出初審是否合格之決議、
或提出修正或補充意見,並作為複審的參考。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2
(四)教科用圖書審議會複審
相較於初審是對教科書內容的正確行進行檢查;複審則是對教科書作 內容適切性的審視。複審時,需經各科審議會至少五位委員參考初審之報 告、課程綱要、教科書共通編寫指引、各科編寫指引、審查基準等等依據
(張嘉育、文貞喜,2014)來作出複審結果之決議。
(五)審定結果通知
審定決議為合格者,頇根據審議會之修訂補充意見書進行書稿的增修,
並送回審定機構複閱;審定決議為不合格者,申請人得提出申復。最後審 定機構會正式公布審定合格之教科書清單。
二、韓國的教科書審查基準
韓國的審查基準亦如同日本有所有科目皆適用的共同標準,也有依各 個科目的學科特性訂有分科標準。共同標準為必備條件,無關教科書內容 的品質,只要有一項不符合即判定不合格;而分科標準則是具體判斷教科 書內容之品質,依據各科性質不同而有十餘個不同的審查項目,審查表之 總分為 100 分,若總帄均分數未達 80 分、或 2 位以上的審查委員的給分 未達 60 分,即判定不合格(林信志、楊國揚,2014;張嘉育、文貞喜,
2014)。審查基準如下表: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4
(4) 內容無作者的偏見,亦無批評、扭曲或宣導特定地區、
人物、性別、產品或組織
(5) 韓文、漢字和羅馬字的表達、人物與宗教的名稱、術語、
圖表、地圖和測量單位準確 (6) 用字遣詞和表達正確
資料來源:韓國中小學教科書制度探析,張嘉育、文貞喜,2014,教科書研究,7(3),
49。인정도서심의회의 구성과 역할,김만곤,2013, 2013 년도 인정도서 심의위원 연수,41-42。
韓國之高中教科書制度,目前偏重審定制。其審定制中公告審定計畫、
編寫指導方針、有明確審查基準等,皆使編輯與審查委員有所依據;而依 科目類別委由第三方的學術機構專責辦理教科書審定作業,使教科書之審 定更加專業、且較不易受到行政體系的壓力影響。
然而此制度亦非沒有缺點:除教科書書稿需受審查與核定之外,教師 手冊亦必頇通過審定始能將該教科書列入合格名單,因而引發爭議;由第 三方學術機構負責審定工作,其審議會的組成是短期而臨時的,恐難以建 立連續而完整的審定經驗與研究;此外,高中歷史科教科書在審定制的範 疇內,然部分教科書的書寫因在牽涉韓、日、中的歷史事件上帶有較強烈 的意識型態與情感而屢屢引發爭議,教育部曾表示要將歷史科教科書恢復
然而此制度亦非沒有缺點:除教科書書稿需受審查與核定之外,教師 手冊亦必頇通過審定始能將該教科書列入合格名單,因而引發爭議;由第 三方學術機構負責審定工作,其審議會的組成是短期而臨時的,恐難以建 立連續而完整的審定經驗與研究;此外,高中歷史科教科書在審定制的範 疇內,然部分教科書的書寫因在牽涉韓、日、中的歷史事件上帶有較強烈 的意識型態與情感而屢屢引發爭議,教育部曾表示要將歷史科教科書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