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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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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界定

本研究藉由文獻與實物資料、質性訪談,探討教科書審定實務運作的 現況與困境,分析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對其影響為何,並進一步提出建議與 因應方案。但基於時間與能力有限,研究範圍僅聚焦在普通型高中社會領 域教科書的編寫及審定運作,不討論後端的教科書選擇與使用、評鑑;時 間上,為理解十二年國教課綱中普通型高中社會領域綱要的詳細情形,又 顧及研究時間的壓力,故以十二年國教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佈為止。

壹、研究範圍

近年來的高中課程綱要微調爭議,基於歷史科、地理科、公民與社會 科、國文科本身的特性,在社會中引起較大的迴響,尤其是在高中的歷史 科與公民與社會科。

歷史的書寫本身即是帶有主觀意識地陳述過去發生的事,用詞用字雖 在闡述歷史知識,卻也不可避免地在論述中表達自己的解釋。然而教科書 的書寫必頇傳遞有一定「共識」的內容,教科書的編寫者多為大學教授、

編輯也具有相當程度的學術瞭解、審查委員亦有學者身分者,個人在學術 上的詮釋與學說差異不可避免,矛盾與衝突的產生實難以謂鮮少。公民與 社會科亦有相似的特殊性,社會、政治、文化、道德、法律、人權等公民 基本知識也難以排除此種矛盾與衝突;在審定制度尚未穩定的時期,政治 對於教學內容的影響與介入也顯現在課程綱要與審定制度中。

受限於時間與能力所及,本研究將研究範圍限縮在普通型高中的社會 領域教科書,係因公民與社會科與歷史科皆處於近年爭論的議題之中。對 於高中歷史科教科書的編審,已有學術先進初步以 95 課綱之核心能力的

教育研究季刊,20(1),83-122。

6 目前僅見沈姍姍(2000)。高級中學教科書審定制實施成效之研究。國立編譯館委託之 研究成果報告(編號:NICT 01),未出版。然已為十多年前所作之研究,且為審定制實 施之初所作,審定法規、課程綱要、社會環境皆與現在有所差異,僅能作部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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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作為總綱研修之參考依據,同年 成立總綱研修小組進行總綱的研擬(洪詠善、范信賢(編),2015),於 2014 年 5 月完成草案送交審議,6 月啟動各領域的領綱研修。社會領綱的 研修則較晚完成,至 2017 年 7 月 3 日始公布領綱草案,本研究受限於時 間壓力,時間的範圍限定在社會領綱草案公佈為止、不待各區公聽會與網 路論壇的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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