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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家自主性的危機

第三節 消失中的國家性與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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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化」、「開放新銀行設立」以及「公營銀行民營化」等大幅縮減國家在金融領域 之影響力的政策,社會大眾普遍有過度的期待以及誤認96

第三節 消失中的國家性與公共性

從十七世紀到一九七○年代所累積的國家性與公共性,在全球化的過程中,

快速的「去國家化」與「去公共化」。

第一項 全球化時代的國家

「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什麼?

「全球化」掛在每個人的嘴上;一個流行的字眼瞬間便成一個暗 語,一句神奇的魔法咒文,一把萬能鎖,可以開啓一切現在與未來 的祕密。對某些人來說,唯有「全球化」才能帶來幸福,對另外一 些人來說,「全球化」卻是萬惡的根源97

Zygmunt Bauman 的一番話,精簡地描述了「全球化」 ── 要定義,有困難;

但可以確定的是,它對有些人是好的,對有些人是壞的。然而,如同葉俊榮教授 所坦然指出的98,全球化已經成為當代社會最重要的現象,不管是贊成或反對全 球化,都不得不嚴肅面對此一現象所帶來的問題與挑戰;全球化已經具體「鑲嵌

99」(embedded)在當代秩序,我們必須探討全球化如何鑲嵌在目前的制度以及

96 同前註,頁 291。

97 Zygmunt Bauman 著,張君玫譯,《全球化 ─ 對人類的深遠影響》,2001 年 6 月,頁 1。

98 葉俊榮,《全球化的法律秩序》,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2006 年 10 月 30 日,頁 4-7。

99 必須說明的是,根據 Giddens 的理論,「全球化」是一種「去鑲嵌」(disembedded)的過程,

而本文在此提到「鑲嵌」的意思是「全球化已經無法與當代秩序『脫勾』」,故並非主張「全 球化是一種鑲嵌的過程」。「鑲嵌」(Embeddedness)一詞最早來自於匈牙利裔的英國經濟史 學家 Karl Polanyi 於 1944 年寫成的《鉅變:當代政治、經濟的起源》(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Origins of Our Time)。實際上「鑲嵌」在該書中僅出現兩次,卻啟 發了後世學者更多的知識挖掘與延伸。經過 Mark Granovetter 的發揚光大,「鑲嵌」泛指經濟 活動或組織被層層的人際關係,社會價值跟法律規範所包圍滲透,所產生的特殊制度化過 程。「鑲嵌」如今已成為新經濟社會學裡一個最常被引用的關鍵性慨念。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 的湯志傑指出,「鑲嵌的概念預設了被鑲嵌者有其一定的自主性、自主的邏輯、自成一個整體 或單位,如此才能鑲嵌在某個情境、脈絡、制度、組織、社群或任何什麼 東西之中。因此,

如何談被鑲嵌者與所鑲嵌的脈絡之間的分與合,如何掌握兩套不同邏輯間的互動及其所產生 的動態,毋寧正是關鍵所在。」、「……其實,就像歷史社會學中的『路徑依賴』概念一樣,

『鑲嵌』恐怕註定會淪為廣泛的概念,而難以細緻化、精確化,建構為一套邏輯完整的理論。

然而,也正因為它廣泛的意涵與漂亮的意象,很容易加以推廣、傳播(自然也會被人以各式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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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結構之上,然後提出全球化(後)的法律秩序應該提出何種適應與調整的制 度模式。

第一款 全球化的樣貌與現象

當代著名的德國社會學家 Ulrich Beck 將全球化比喻成一個「在歐洲遊蕩的 巨大幽靈」,為了對付它,Beck「對付幽靈的石彈弓」便是將「全球性」、「全球 化」以及「全球主義」三者區分開來100

1、全球性(Globalität)等同於世界社會。因為它意謂著,我們早 已生活在一個世界社會之中 ─ 因此它終究等同於世界社會。它是 無法轉變的、多面向的、多中心的、因事而異的以及政治的。在「世 界─社會」的這一個詞組中,「世界」指的是差異、多樣性;「社會」

指的則是「非整合性」,因此我們可以把世界社會理解為沒有統一 性的多樣性。

2、全球化(Globalisierung)則是指一個過程。在這過程中,由於 跨國行動者及其權力機會、取向、認同和網絡的運作,國民國家及 其主權受到打壓及穿透。

3、全球主義(Globalismus)則被理解為由世界市場的統治來壓制 一切、改變一切的意識型態 ── 對此,Beck 更特別澄清,他並不 是要把世界經濟妖魔化,而是要揭露全球主義的真相:全球主義宣 稱世界市場對世界社會的一切都具有優先地位的說法,其實就是一 種專制。事實上它只是一個被投影成巨人的陳舊經濟主義,明明是 一個由上至下的社會革命,卻裝出與政治無關的樣子。也就是說,

Beck 認為,全球主義其實就是新自由主義的意識型態,有十個謬

樣的方式挪用),所以在開創、宣揚新經濟社會學上的確有其不可抹滅的功勞。……,鑲嵌的 概念之所以吸引人並變得有影響力,在於它並非像字面上那樣是個靜態的概念,而是有著動 態的內涵,在 Polanyi 的理論中主要便是指『雙向的運動』」,參閱湯志傑,〈新經濟社會學 的歷史考察:以鑲嵌的問題史為主軸(上)〉,《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 29 期,2009 年,

頁 170、176、許甘霖,〈重新發現或重新發明?“第十屆國際 Karl Polanyi 研討會”後記〉,《臺 灣社會研究》第 69 期,2008 年 3 月,頁 323 -335。另外,關於「鑲嵌」與 Luhmann 系統理論 中「結構耦合」之間的概念比較,以及 Luhmann 對於 Polanyi「鑲嵌」的精準掌握而指出的「鑲 嵌→去鑲嵌→重新鑲嵌」完整詮釋,參閱湯志傑,〈中譯導讀:將《社會之經濟》鑲嵌進「新 經濟社會學」〉,Niklas Luhmann,《社會之經濟》,2009 年,頁 iii-xciii,此外,如同湯志 傑所指出的影響力,「鑲嵌」一詞也逐漸出現在公法學的文獻中,例如葉俊榮,前揭(註 98)

文;以及黃錦堂,〈全球化的挑戰與臺灣行政法之回應〉,《全球化/福利國家/特別權力關 係/公私協力》,2012 年,頁 12。

100 Ulrich Beck 著,孫治本譯,《全球化危機》,1999 年 9 月,頁 12-18;1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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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應該被社會學所揭穿101:世界市場形上學;所謂的自由市場貿 易;經濟上還是國際化,而非全球化;風險舞台劇;「無政治」作 為一種革命;線性迷思;災難思想的批判;黑色保護主義;綠色保 護主義,以及紅色保護主義。

更重要的是,在緊接著對於全球主義的十個思考陷阱進行揭露之後,Beck 也提出了十個對於全球性和全球化的回應102:國際合作;跨民族國家抑或「包含 式的主權」;資本參與;教育政策的新取向;「跨國企業家是支持民主抑或反民 主?」;公民工作聯盟;「福斯汽車出口國」之後是什麼?新的文化─政治─經濟 目標;實驗文化、角落市場及社會自我更新;公眾企業家、自由工人以及「反對 排他性的社會契約?」。

第二款 全球化對國家角色的衝擊

「全球化」最大的特徵,是「主權概念的侵蝕」、「時空象限的模糊」、「身分 認同的紛雜」以及「強勢弱勢的激化」等四種。最受法學者關注的通常是「主權 概念的侵蝕」,然而,除此之外,其實「強勢弱勢的激化」所帶來的「國家性變 遷」更是重要。

第一目 全球化對於各國主權的侵蝕

既然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逃離「全球化」,那麼,國家作為一個角色(role)、

一個行動者(actor)甚至一個能動者(agent),全球化又對國家造成了什麼影響、

什麼衝擊呢?

來自社會學的聲音是這樣子的,Ulrich Beck 認為103,全球化的進程產生了複 雜的條件和權力配置,這包括了政府和國家的行動自由持續受到限制、自主的內 政被設定了界限、達成政治決定的條件有了轉變、國家政治的制度和組織前提與 脈絡被激進地改變……這其中最重要的變化發生在行政和政治行為的法律架構

─ 國民國家(national state)政治後果的責任歸屬已經極難界定。

那麼公法學怎麼看待呢?張文貞教授指出,要描述全球化的演進脈絡,可以 從一九六○年代中葉的「經濟全球化」,一九八○年代末期之科際、通訊與網際網

101 前揭(註 100)書,頁 154-167。

102 前揭(註 100)書,頁 172-202。

103 同前揭(註 100)書,頁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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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的「科際全球化」,到一九九○年代初期因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與後冷戰世界版 圖重整進一步導致「政治全球化」,甚至是部分法律學者所宣稱的「法律全球化」

等趨勢來觀察104,並歸納出「主權概念的侵蝕」、「時空象限的模糊」、「身分認同 的紛雜」以及「強勢弱勢的激化」等四種全球化的主要特徵105。在這當中,最重 要且被討論最多的特徵,便是「主權概念的侵蝕」 ── 跨國資本的全球流動、

溫室效應、全球通訊傳播、區域或全球性官方或非官方組織的大量興起,以及移 民階級的四處流動,在在表現出不受傳統國家領土與主權疆界拘束的特質106

換個角度想想:「主權概念的侵蝕」固然是一個重要的分析向度,因為這涉 及了國家主權、涉及了國家法律系統與全球社會系統之間相互關聯的動態分析與 平衡 ── 然而,本文以為,對於以社會民主主義(Social democracy)的觀點來 理解憲政主義與國民主權的立場來說,更重要的恐怕是「強勢弱勢的激化」 ──

讓我們看看史學家 Hobsbawm 怎麼說吧107

全球化的過程本身,在國家保護機制的解體之下愈發強化。全球化 的自由經濟體系,被得意地喻揚為「財富的製造廠,……被舉世視 為效果最宏巨的人類一大發明。」可是論到這樣偉大發明的社會成 本,其中的犧牲者卻不復有往日的國家手段保護了。

Hobsbawm 在這邊所提到的「不復有往日的國家手段保護」具有值得深入思 考的價值。就公法學而言,這或許正觸及了「國家性」(Staatlichkeit)的變遷。

申言之,對於那些「犧牲者」來說,昔日他們與國家之間所處的關係是被國家以 某個特定國家行為所保護,國家有能力控制或阻止他們所面臨的危險或不安 ──

直到被一個「叫作『全球化』的」108給斬斷了這份關聯性。

第二目 全球化對於國家性的改變

究竟「全球化」對於國民國家帶來了多大的影響109?林佳和教授有深入的研 究。他指出,全球化帶來國民意識的改變以及結構關係的改變,相當程度地減弱 了國家對於國民行為的影響力,使得傳統國民國家的角色、任務甚至正當性基礎

104 張文貞,〈面對全球化 ─ 台灣行政法發展的契機與挑戰〉,《當代公法新論(中)》,2002 年 7 月,頁 7。

105 同前揭(註 104)文,頁 11。

106 同前揭(註 104)文,頁 11。

107 Eric Hobsbawm,鄭明萱譯,《極端的年代(下)》,1996 年,頁 845。

108 在此,本文實在無法想出要如何比喻全球化,「這個人」、「這個東西」或是「這個存在」

108 在此,本文實在無法想出要如何比喻全球化,「這個人」、「這個東西」或是「這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