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研究背景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田野地
本研究田野地本來侷限於好茶村與霧台村兩個完整的村落範圍。但是深入調 查發現,很多女性是從好茶村嫁入霧台村或是霧台村嫁入好茶村的婦女,使得不 同地域的田野調查似乎連結在一起,導致村與村的界線不再是那麼的清晰與重 要。因此在本研究中,筆者捨棄原有兩個村落的範圍,而是以遍佈上節中的三個 支群村落,來進行概述。但是由於本研究中的報導人大多隸屬於好茶與霧台兩個 村落,所以在此節中,則針對好茶與霧台有關月桃編製物的部份做更深入的說明。
屏東縣霧台鄉的好茶村與霧台村是緊密相關的。這兩個部落都是屬於魯凱族 裡的西魯凱支群,在魯凱族的相關文獻記載上,屏東縣霧台鄉的好茶村、霧台村 向來都是重要的據點之一。早期好茶村舊址為井部山南方斜坡上,為魯凱族群之 發源地(趙崇欽 1992:5)後由於人口的增加,而先後部分人口移住阿禮、霧台、佳 暮等部落。民國 63 年為改善生活環境,提出遷村之計畫。民國 66 年至 69 年間 完成遷村計畫。遷移到隘寮南溪上游的一處平坦河川保留地,為新好茶社區。但 自從 96 年 813 水災之後,居住在好茶村中的第一鄰遭逢土石淹沒,家戶全毀,
以及緊鄰村旁的隘寮溪河床逐漸伸高,幾乎與村中的外環道路平行。於是屏東縣 政府緊急安置村民暫時居住在位於隘寮的舊龍泉營區居住,簡稱為好茶安置中 心。而安置中心因為原屬廢棄的舊營區,所以在好茶村民遷入進駐之前,曾大筆 修繕營區的房舍以供居民居住。但由於好茶居民人口數眾多,使得早先有在外租 貸房子居住的村民暫時在安置中心並無分配到家戶居住。而是須等待新的屋舍建 造完畢等待抽籤以後才能居住在安置中心裡面。同時自 2008 年 10 月開始,經過 屏東縣政府與台糖公司交涉結果,為了使好茶村民可以有土地進行耕作以解思鄉 之苦,於是台糖公司協議好茶村民可以無償使用隘寮溪農場進行耕作直到民國
100 年 9 月 30 日為止。43
97 年 10 月,颱風的頻繁來襲,安置中心的居民至此為止,還是以徒步的方 式返回好茶村進行耕種等工作,而採收、整理月桃編製品的材料還是以在好茶村 為主,偶爾則是因工作之便,在工作的地方整地、開墾時遇到有叢生的月桃,才 進行採收,再搬回安置中心做進一步的曝曬處理。相比之下,霧台村的採集方式 就較為安定,都是在自己的田附近採集居多,除非是特定的家戶在屏高地區有土 地可以種植,才會專門種植月桃供採集、製作月桃編物為主。
月桃編物中,霧台村有專門製作的三、四戶人家,甚至當族人有需求時,提 供製作、販賣的行為。還有幾戶是以文化復振、保持優良傳統文化的心態之下,
重新開始學習月桃編織技藝,同時開發許多新的月桃編物,來做為文化推廣教 育、觀光旅遊販賣等用途。其餘的製作人,多半是利用農閒時的閒暇時間在家製 作,以自用為主。其中與好茶村相同之處,在於每當月桃可以採收的季節,許多 的家屋前會開始曝曬月桃莖桿,由此現象可以得知利用月桃製作器物的人不少,
同時據報導人所述:「每當過年時,月桃編製的蓆子甚至有供不應求的情形發生,
甚至需要排隊等待才可以獲取/購買到月桃蓆子」。44
藉由上述的描述以及筆者實際走訪調查結果得知,田野地的兩個據點,變得 不再那麼重要,甚至月桃編物會隨著人的移動而脫離了部落的地域性,進而發展 出獨特的解釋現象。使本研究中增加了困難點,包含:訪問對象所表現的技法、
解釋現象是個人的經驗,而並非是集體性的詮釋;所得到的田野資料是多元混雜 的,交叉比對之下可能造成新的解釋出現,但學術的真實性不一定正確;並且由 於人的分布又過於廣泛,導致環境背景的描寫過於鬆散等等。但是也因為如此使
43詳細內容請參考好茶村民與台糖公司簽訂的「台糖土地無償使用契約」。
44 2006 年好茶村民石幸枝訪問稿。
得訪問的空間增大許多,因為有些時候即使打破沙鍋問到底,訪談人不見得會說 出更深或是更完整一層的意義。45
45 這一點筆者覺得很有趣,思考著也許是魯凱人教育思考的方式不一樣或是物的分類不一樣,
使得筆者在詢問月桃製作的編器物有哪些時,訪談人未能回答出脫離日常生活使用的月桃編物範 圍,反而事後筆者主動提問起,訪談人才會主動告知另外一些屬於特定日子使用的月桃編物,如 lalabace。
表 3:本研究主要報導人
包月明 66/女 家屋旁平院有專門種植月桃以供編織,喜愛 編織打包帶作品。
圖 1:魯凱族分佈領域
※資料來源:黃芳琪(2005)改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