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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文本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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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為同志,反對方的母親則是擔心傳統觀念被破壞,同志情感會「帶壞小孩」。

(十七)反對方同樣會運用「人權」與「平等」的觀念。

參考上述論述特性,我從此時期文本中選出以下這則符合多項特性的新聞作 為代表:

文本 6-2 多元成家論戰 今拉上街頭

昨在立院隔空交火 多名牧師高喊婚姻平權 護家盟等反對團體自稱才是弱勢

【記者許雅筑、李昭安╱台北報導】

多元成家究竟是基本人權,或摧毀傳統家庭價值?此議題引發激烈論辯,正反 方支持者今天將走上街頭,捍衛各自理念,活動尚未登場,前哨戰已開打。雙 方代表近日多次在立法院隔空交手,分別舉行記者會替自身主張辯護。

歌手朱約信及多位基督教牧師昨在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陪同下,高呼「上帝疼世 間人、人人婚姻平權」,以基督徒身分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蕭美琴說,很多 基督徒同志遭受污衊、扭曲以及歧視,她想告訴這些人:「你們沒有被教會放 棄,有人願意給你愛與接納。」

前同光同志教會牧師曾恕敏說,近廿年來台灣社會對同志人權的抨擊遠大於了 解、接納和愛。尤其有人妖魔化、汙名化、抹黑同志族群,製造對立,儼然是 新一代希特勒。他質疑,壓迫同志族群人權,是否符合聖經愛的精神?

牧師陳思豪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公民權、平等權,不該用信仰、法律加以 反對。他認為「尊重傳統家庭價值、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兩者可以並行不悖。

牧師柯怡政則提醒基督徒,莫忘聖經中呈現的多元性,勿人云亦云。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以及佛教、

道教、天主教與統一教代表,昨天一同拜會國民黨立院黨團,表達守護「一夫 一妻、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反對多元成家的訴求。

下一代幸福聯盟代表于雁鴻表示,反對多元成家者「是占社會多數的弱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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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呼籲同志族群爭取權益時,必須考量社會整體利益。她強調,聯盟並未 反同(志)、恐同(志),只是期盼群眾一起站出來,守護傳統婚姻制度及孩子 的幸福。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此議題事涉婚姻與家庭制度,茲事體大,修法過 程必須審慎,必須充分聆聽各界意見、取得社會共識後才能推動。

【2013-11-30/聯合報/A16 版/綜合】

選擇這則新聞除了像前一篇一樣發生在台灣本地,也沒有外電的翻譯問題,

更重要的是因事件背景在多元成家草案的爭論期間,是力量匯聚期、也是整個台 灣婚姻平權史中爭議熱度達到高峰的時刻。新聞刊登在 A16 版面,代表報社認 為此文章有一定的新聞價值。新聞主要背景事件也是記者會,只是這次呈現的是 雙方的記者會論述,而非僅有反對方。在文章的編排上,以中立論述作為開頭和 結尾,中間正反方論述約各佔 30%,副標題也是包含了雙方論述。整體而言,是 在篇幅上具平衡性的一則報導。

這則新聞同時呈現正反方論述的新聞用語,突顯了雙方劍拔弩張的對立情形。

從標題的「論戰」到內文的「隔空交火」、「交手」、「開打」和「前哨戰」等用字 可看出在這則新聞當中,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再度被建構為一場戰爭,而正反方 的辯論語言則是打仗的武器。「多元成家究竟是基本人權,或摧毀傳統家庭價值?」

文本產製者開頭便以爭論點點題,也帶出這則新聞的中立立場,及內容將會正反 面並陳的型態,而問號與「究竟」的使用都顯示出這個問題的未解和難解,產製 者只丟出問題,留給讀者自行思考判斷。此種左右平衡的敘事方式,可以營造一 種中立客觀的觀感,也得以避開可能的政治壓力(吳姿嫺,2009:69)。

「歌手朱約信...高呼『上帝疼世間人、人人婚姻平權』,以基督徒身分支持 同性婚姻合法化。...她想告訴這些人:『你們沒有被教會放棄,有人願意給你愛 與接納。』」這裡的支持者站在基督信徒的角色立場來發言,但運用的不是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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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義,而是宗教裡面愛與包容的精神。從這裡可以看出,雖然宗教人士為反 對同性婚姻的大宗,但身處在宗教圈裡的同志或支持者,會在不違背信仰虔誠性 的前提下找出「生存空間」,例如取用並把焦點放在與反對方完全不同的論述資 源上。「愛、接納、包容」都是不可否認的基督教精神,也讓基督教同志在信仰 與性傾向認同間取得平衡。

文中歌手朱約信其實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義光教會執事的身份,但是以「豬 頭皮」的歌手形象較為人所知,顯示出文本產製者在再現人物時,較注重的不是 與議題本身較為相關的身份,而是較能引讀者共鳴的身份。蕭美琴對同志的喊話,

是想藉由媒體的傳播力觸及閱聽眾,口中的「沒有被放棄」,指的是信仰基督教 的同志可能因同志情感與傳統基督教義、聖經相悖,導致在心靈上無所適從,以 為被上帝放棄。但蕭美琴提醒這些同志,他們依然是上帝的子民,爭取結婚權沒 有不對,可以看到宗教的力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中,亦可成為正面的鼓勵力量,

也暗示著思想較為陳舊的基督教徒對同志的排擠。

「前同光同志教會牧師曾恕敏說,近廿年來台灣社會對同志人權的抨擊遠大 於了解、接納和愛。尤其有人妖魔化、汙名化、抹黑同志族群,製造對立,儼然 是新一代希特勒。他質疑,壓迫同志族群人權,是否符合聖經愛的精神?」同志 牧師將歧視同志的人比喻成迫害屠殺同志的惡人希特勒,是運用血腥歷史的恐懼 力量來強化反對方的殘忍。而質疑「是否符合聖經愛的精神」,除了是運用信仰 的神聖性來賦權自我論述,也暗示了迫害同志最甚者,正是手中同樣捧著聖經的 教徒。二十年前剛好是台灣同志平權運動的萌芽時期,他指出的「近廿年來」, 代表著整個同志運動歷史都遭受著歧視與抹黑。

「牧師陳思豪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公民權、平等權,不該用信仰、法律 加以反對。他認為『尊重傳統家庭價值、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兩者可以並行不悖。」

雖然身為基督教徒,這位牧師將同性婚姻議題的重點放在公民平等權,展現了反 身性思考,暗示婚姻合法是每位公民的權益,是每個人都應該無條件享有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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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部份公民才有信仰,不應以此為反對的理由。「尊重傳統家庭價值、爭取同 性婚姻合法』兩者可以並行不悖」其實已經回答了文章一開始的疑問,但由於這 是支持方的論述,文本產製者為了維持客觀性,並沒有以此觀點做為文章立場。

此外,可以看到「尊重」不只是反對方會運用的「尊重同志」論述策略,也是支 持方會使用的,表達「尊重傳統家庭價值」。「牧師柯怡政則提醒基督徒,莫忘聖 經中呈現的多元性,勿人云亦云。」則可再次看出雖然信仰同一個宗教,支持方 卻取用與反對方完全不同的宗教論述素材。發言的對象直指基督教徒,「人云亦 云」顯示出基督教內的主流論述對於同志是不友善的。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以及佛 教、道教、天主教與統一教代表,昨天一同拜會國民黨立院黨團,表達守護『一 夫一妻、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反對多元成家的訴求。」從這段可以看到除了基 督教和天主教,同性婚姻議題開始有其他宗教人士表達意見,並實際投入活動,

此外亦有以家庭價值為名義的團體出現。「守護」此字彙顯現同性婚姻合法化攻 防戰的特質,被「守護」的事物通常是固有存在的,反映了長久以來台灣社會的 傳統制度與價值觀,是反對方不希望被突破、改變的。他們的訴求也呼應了 Jowett

(2014)研究發現的反對方論述之一-婚姻的定義與傳統是由一男一女組成。

「反對多元成家者『是占社會多數的弱勢族群』,呼籲同志族群爭取權益時,

必須考量社會整體利益。」這句話同樣呼應了 Jowett(2014)研究發現的論述特 點-為了未過半數的人口修改法律是不民主的,更符合 Baker(2006b)提出的「同 志遊說」論述,強調同志接受權利的同時,將會犧牲社會其他部分做為代價,呈 現同志促使社會要機會成本的感覺,也是暗示「少數應服從多數」的心態。這句 話還反過來運用同志的弱勢族群標籤做為論述策略,將爭取同志權利的人塑造成 任性而為的強勢份子,反對方則是受到壓迫的弱勢方,是藉由「自我再分類為他 者」來一反異性戀社會固有的權力景觀,創造同志族群握有文化霸權的假象。由 此可見認同與權力再現,都是論述者選擇論述策略時,隨時可取用、調動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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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一成不變的。此外,這個反對方的呼籲也可能與華人文化性格中的群體主義 有關,群體主義者認為群體目標比個人目標重要,個人行為必須為社會整體負責

(Triandis, 1994;賀政,2008:68)。

「她強調,聯盟並未反同(志)、恐同(志),只是期盼群眾一起站出來,守 護傳統婚姻制度及孩子的幸福。」在此反對方搬出了親情論述,擔心傳統觀念被 破壞,同志情感會「帶壞小孩」(Baker, 2006b),並使用「一起」此字來增加團結 的號召力,試圖將已婚男女和家長等囊括進我方團體。對於恐同態度的否認,也 再次證明「明顯且可意識」(conscious and overt)的歧視在現代是不恰當的(Hall, 1997:252-3),如 Baker(2006b:220-32)所言,現在少有公然、粗糙的恐同論述,

有時恐同論述會被掩飾成要以另一個議題為重,例如在爭取同性戀平等權益時,

有時恐同論述會被掩飾成要以另一個議題為重,例如在爭取同性戀平等權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