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源不足期新聞用語分析
第四節、 資源不足期議題與主角的共詞分析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3
中文跟英文一樣,也有同一字彙可同時當作名詞和動詞使用的情形。
綜言之,上述這些高頻率出現的字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媒介內容生產者對 新聞價值選擇偏好;另一方面,部分字彙也反映出媒介文本實踐者(新聞相關工 作者)不同價值觀、意識形態及知識背景所形成的字彙使用偏好。因此,字彙頻 率排序反映的不僅是新聞報導主題呈現情況,同時也突顯了特定新聞價值觀選取 標準(郭文平,2014)。
第四節、資源不足期議題與主角的共詞分析 壹、同性婚姻議題被與何概念構連?
單是呈現字彙出現次數的詞頻統計,無法深入探討字彙處於文本結構中的實 際使用意義,以及背後的社會與文化脈絡。例如,在同性婚姻新聞中「同性婚姻」
與「同志婚姻」兩詞統計出現的頻率很高並不令人意外,但單從詞頻無法得知的 是媒體究竟如何在文本中再現、建構這個議題,又存在哪些價值觀和意識形態。
這時便必須仰賴 WordSmiths 軟體的共詞分析功能。共詞分析的意義在於找 出文本論述句型中的「字彙連結模式」,這個模式對理解字彙之間如何構成具有 相當大的助益。就語言學分析角度而言,某一字彙的「前置」或「後置」字彙在 一定程度上顯現了文本作者對某些情況的偏好、理解、態度與價值觀(郭文平,
2014)。因此,以下根據研究的主要目的,先使用資源不足期的語料分別針對「同 性婚姻」、「同志婚姻」做共詞分析,觀察該詞前後習慣性相伴出現的語言,藉此 檢視這個議題在此時期中,經常被和什麼概念構連在一起。
被使用做為共詞分析的主要字彙稱為「節點字彙」(node word),表 4-4-1 是
「同性婚姻」一詞的共詞分析結果,表 4-4-2 則是同義詞「同志婚姻」的結果,
我列出前 20 個和這兩詞最常連用的字彙,表中的「word」欄位指的是和節點字 彙(位於 with 欄位)一詞搭配的字彙,「Total」欄位顯示的是搭配字彙和節點字 彙前後一起出現的總次數;「Total Left」、及「Total Right」兩個欄位則是指在文
‧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6
C1)。但從共詞分析來看,宗教人士的確可說是同性婚姻最大的反對者,相關的 文本論述例子有:「華倫反墮胎及反同性婚姻的立場非常鮮明,甚至明白表示不 歡迎同性戀參加他的教會。(聯合報,2008.12.25:AA1)」、「她在智利這個傳統 的天主教國家私下支持墮胎和同性婚姻,遠較她的社會主義信仰引發更大的爭議。
而預料她將突破男性當家傳統脫穎而出,成為南美洲首位民選女總統。(中國時 報,2006.01.16:A10)」、「已故美國總統約翰甘迺迪的女兒卡洛琳傳出獲得美國 總統歐巴馬任命出任駐梵蒂岡大使,但遭到教廷拒絕,理由是她在幹細胞研究、
墮胎和同性戀婚姻等議題的自由派立場,違背天主教的教義。(聯合報,
2009.04.17:AA2)」、「墮胎合法化、槍枝管制、同性婚姻等社會價值問題向來是 美國總統大選的重要議題。(聯合報,2009.04.08:AA2)」、「雖然教宗與布希在 伊拉克戰爭、死刑和美國對古巴禁運的議題上意見不一,但二人在反對墮胎、同 性結婚和幹細胞研究議題上有共識。(聯合報,2008.04.17:AA1)」等,正如先 前所謂「前有法律關山難渡,後有宗教十字軍一路窮追猛打」(許佑生,1995:
106-7)。
「州」、「加州」和「英國」則顯示此時期同性婚姻新聞所關切的國家主要為 英美兩國,「州」是來自於過去美國的同性婚姻情況各州不一,因如上述台灣對 美國民主和法律狀況的關注,使「州」與同性婚姻再現論述頻繁連結,而「加州」
和「英國」的相關新聞內容如上一小節所述,主要來自美國加州 2008 年給予同 性婚姻與異性婚姻相等的法律效力,以及針對英國民事伴侶法的報導。
貳、同性婚姻新聞中的字彙及其脈絡運用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論述
以上共詞分析提供了同性婚姻如何和其他字彙連用,並產生概念上的關聯,
但仍然在說明字彙如何在文本中被運用的脈絡探討有所缺乏。以下便運用上述資 料來進一步分析字彙前後文本的脈絡,以了解新聞實際上對同性婚姻議題與相關
‧
反對者會使用許多具負面「語義偏好」(semantic preference)28的用詞,
如「骨牌效應」、「有樣學樣」29、「造成」、「淪喪」與「助長」30等,
28 「語義偏好」代表「共有某種語義特色的字詞種類一起出現」(Stubbs, 2001:88; Mautner, 2009b:
37)。語義偏好(Stubbs, 2001:65; Baker, 2006a:86)不是兩個單一字彙間的關係,而是一系列語 義相關的字,例如提高(rising)會和與工作或金錢概念有關的詞彙一起出現,如收入、價格、
薪水、失業等。請參照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
29 文本 2. 中的「骨牌效應」來自教宗的原始用語(參考 In Navarro Valls's address, he explained that some sociologists predicted that the legalization of homosexual couples' weddings in Spain and other countries would have a "domino effect" in other states. – Zenit, 2006.07.06 ),「有樣學樣」為自由時報 記者詮釋骨牌效應時的用字,雖然這兩個詞也有運用在正面事物的情形,但對中文而言仍是以偏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8
使接收者產生同性婚姻將帶來不好影響的感覺。文本產製者為了還原 消息來源的訊息,在引述說法時通常不會改寫太多,會盡量使用該消 息來源的原始用語。但是,我發現面對某些明顯有所偏頗的字眼,文 本產製者會使用引號來建立一種中立性。例如文本 4-1:7.-9.(其中 7.和 8.為純淨新聞,9.為社論)中的「亡國滅種」、「矯正」、「治療」
和「回復正常」,皆被以引號括起。即使沒有以文字表明,我認為引 號的使用隱含了兩種可能,第一是如文本 7.和 8.,文本產製者為了跳 脫言語的責任,這個跳脫並非不好的,只是產製者藉由強調這些字眼,
來讓讀者感受到一種中立性,知道使用字眼的是消息來源,而非撰寫 文本的人。這樣的情形類似於先前提到的 Jowett 和 Peel(2010)發現 報導有時會在婚姻和婚禮等字上加上括號(如‘marriag’和
‘wedding’),來避免冒犯部分反對將民事伴侶等同於婚姻的人士。
第二,是代表文本產製者本身的價值觀,如文本 4-1:9.的社論,
藉由表明自己的立場,並將矯正一字加上引號,產製者傳遞出的是一 種對反對者言論的反諷,來表達同性戀是絕對不能夠矯正的。總之,
不管是以上哪種情況,都證明不只是具體文字,在論述中連標點符號 都能有隱含意識形態的功能。
文本 4-1:資源不足期「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共詞句擷取
1. 最高法院的判決讓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如虎添翼,主政的自由黨 也更積極推動國會立法,終於在昨天以一百五十八票對一百卅三票,成 功闖過下議院這一關。(中國時報,2005.06.30:A14)
2. 教廷擔心的是骨牌效應,如不能阻止西班牙的開放運動,難保其他天主 教國家不會有樣學樣,使得天主教會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防線全面崩
向指涉負面事物較多。
30 文本 8. 中的「造成」、「淪喪」與「助長」經過比對自由時報和立報對相同事件的報導,確認 是消息來源原始用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9
盤。(自由時報,2006.08.26)
3. 帕克女士當選,對美國的同志平權運動堪稱象徵性勝利。加州與緬因州 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在去年與今年雙雙闖關失敗。(中國時報,
2009.12.14:A3)
4. 三州反對同性結婚提案的過關,顯示多數美國人還不願意以選票承認同 性婚姻合法化,但從加州第八案所受到的高度關注,正反雙方激戰的過 程,以及最後僅以些微多數通過來看,美國民意還是有所轉變。(中國時 報,2008.11.18:A11)
5. 普魯迪則以能使全國團結者自居,表示當選後要取締逃稅,讓同性婚姻 合法化,整頓鬆垮司法體制,並針對貝魯斯柯尼制訂法律,規範政治人 物從事商業的利益衝突。(聯合報,2006.04.10:A14)
6. 與台海兩岸關係友好的陳卓愉,在這次選戰中面臨保守黨對手強力挑 戰,加上其他政黨對手和反對者以人頭稅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等議題頻頻 搶攻,他選情一度告急。(聯合報,2006.12.05:A14)
7. 宗教界人士齊聲反對政府投入預算資助同志活動,助長同性婚姻合法 化;與會者還舉手主張,同性戀者應接受「矯正」,經過「治療」後可「回 復正常」成異性戀者。(聯合報,2006.08.26:A5)
8. 八位基督教牧師、天主教神父昨天公開抨擊北市府放任同性婚姻合法 化,將助長「亡國滅種」,甚至讓愛滋病毒加速擴散、造成衛生問題,並 使傳統家庭倫理淪喪。(聯合報,2006.08.26:A5)
9. 宗教人士的抨擊,在理性或科學層面上本有許多謬誤:同性戀傾向無法
「矯正」、同性戀也不是造成愛滋的主因、同性婚姻合法化更未必導致人 類滅絕。異性戀也不會因此被「矯正」成同性戀。但更深層的問題,在 於價值觀與權力關係。(中國時報,2006.08.27:A1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0
接著,從文本 4-2「同志婚姻合法化」擷取的代表性文本可觀察出一個主要 敘述特色,即是相較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文本,大部分的文本都比較偏向個 案事件,或是與演藝名人相關的軟性新聞。對此,可能是因為「同性」此詞本身 並無法構成一個名詞,但「同志」可以,而且會使人有構成實際「人物」的圖像,
因此當文本產製者在撰寫的新聞,主要是針對人物的事件,而非議題導向或社會 事件時,會傾向使用「同志」。
Hackl 等人(2013)亦發現英文中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的涵蓋性比 同志婚姻(gay marriage)來得好,因為同志婚姻(gay marriage)總讓人聯想到是 與男同志伴侶有關,因此《紐約時報》從 2004 年到 2012 年,愈來愈傾向使用同 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這個字。或許這也能用來解釋為何上述「同性婚姻合 法化」的擷取文本都是偏向比較嚴肅、生硬的新聞,而軟、硬新聞的歸類也能從 文本 4-1 和 4-2 擷取新聞所屬的版面看出端倪。另外,在文本 4-2 的 7.中「矯正」
一字,亦出現了上述文本產製者以如括號等寫作形式維持中立性的情形。
一字,亦出現了上述文本產製者以如括號等寫作形式維持中立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