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目的
金銀紙對道教文化研究來說很有發展價值,對教師而言也有重大的教育意 義。金銀紙與儒家主張的道德倫理觀非常切合,我國近年來大力提倡道德教育,
並編列大筆教育經費用於實施道德教育。相較於教育當局編列大筆經費用於實施 道德教育上,學術界普遍認為實施道德教育並不需要花到一毛錢,只要從現有的 課程架構中加強道德認知方面的內容即可。而金銀紙所擁有的深層內涵,應從其 上的裝飾與意涵著手,進一步的深入探討其所含有的倫理道德功能,是本研究的 目的之一。
構成中國文化的重要元素是儒/道思想,而臺灣文化又深受中國文化的影 響。講到「文化」一詞,許倬雲的文章〈臺灣文化發展的軌跡〉指出,「文化」
一詞涵義的廣袤與文化系統的整體性與複雜性,可以作為我們思考臺灣文化發展 的起點。(黃俊傑等主編,1999:編者引言 ix)此外,他還指出臺灣的文化內涵 以常民文化最為淵源流長且根基最厚:
綜合的說,臺灣的幾個疊壓的文化層,最底層的原居民諸層,只在現存的 幾個原居民族群中可以找到;最深厚而持久的一層是中國常民文化;日本 文化層在一批特定的少數人口中有其不可磨滅的影響,對於廣大的臺灣社 會基層,卻未必有深入的滲透。中國近代文化層中的「士大夫」成分,在 臺灣也不具深入滲透的影響。西方文化層則因為臺灣社會經濟的重大變 化,竟與中國近代文化層與日本近代文化層頗有焊接滲透的趨勢。總之,
臺灣的中國常民文化層,淵源流長,根深蒂固,其上層的後來文化層,層 層疊壓,卻不外是局部的,或是薄薄覆蓋一層而已。這一常民文化層基礎,
長期保持厚實。(黃俊傑等主編,1999:編者引言 ix~x)
上文提及「中國常民文化」,就是閩粵居民遷徙來臺,不同族群各有其原鄉背景,
也各有遷移的獨特經驗。(黃俊傑等主編,1999:12)而臺灣金銀紙的使用,乃 是閩粵移民時期原鄉信仰的「文化」:
文化是一個歷史性的生活團體──也就是其成員在時間中共同成長發展 的團體──表現其創造力的歷程和結果的整體,其中包含了終極信仰、觀 念系統、規範系統、表現系統和行動系統。(沈清松,1986b:24)
為了讓五個次系統產生更好的詮釋性邏輯概念,周慶華將此五個次系統之間的關 係以及層次性作了圖示:
圖 1-2-1 「五個文化次系統」關係圖(資料來源:周慶華,2007a:184)
以文化的角度來探討金銀紙,透視金銀紙究竟有什麼文化性,以及金銀紙的 文化性有什麼教育價值,是本研究的目的之二。研究目的之三,是希望藉此研究 作為宗教文化教育的參考,藉由與其他文化系統比較論述,擴展學童對自己國家 以及世界各國的宗教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並將此研究成果回饋給未來從事宗教 文化研究者一個新的研究方向,也希望能將成果回饋給語文教育工作者一個新的 教學面向,更希望能讓此研究成果成為開啟我國宗教教育的媒介。
本研究採用理論建構的方式來進行,而周慶華對理論建構的規律所下的定義 是:
文化 終極信仰
觀念系統
規範系統
表現系統 ……… 行動系統
理論建構,講究創新。大致上從概念的設定開始,經由命題的建立到命題 的演譯及其相關條件的配置等程序而完成一套具體系且有創意的論說。
(周慶華,2004:329)
根據上述的論點,將本研究所要建立的理論架構整理出來:就從論文題目《金銀 紙信仰的祕辛》來看,所涉及的內容為「圖像與裝飾的意涵、貨幣課題、審美性、
文化性」,形成概念一。緊接著會涉及的項目有二:第一,審美類型:優美、崇 高美、悲壯美;第二,氣化觀型文化:道德規範、世界觀、終極信仰,形成概念 二。
依此上面所設定的兩個概念形成以下五個命題:(一)金銀紙上的圖像與裝 飾有它的意涵(命題一);(二)金銀紙有它的貨幣課題(命題二);(三)金銀紙 有它的倫理道德功能(命題三);(四)金銀紙具有優美、崇高美和悲壯美等審美 性(命題四);(五)金銀紙具有氣化觀型文化性(命題五)。由以上五個命題的 建立,希望能進一步運用於語文教育、宗教教育和宗教文化研究上,而演繹出:
(一)本研究的價值,可以在語文教育上發揮作用(演譯一);(二)本研究的價 值,可以作為臺灣宗教教育的中介(演譯二);(三)本研究的價值,可以開啟宗 教文化研究的新視野(演譯三)。整合上述的論點,將「概念設定」、「命題建立」、
「命題演譯」等形成一理論建構圖:
圖 1-2-2 本研究理論建構圖 理論建構 概念設定
1. 圖像與裝飾的意涵、貨幣課題、審美性、文化性 (概念一)
2. 2.1:審美類型:優美、崇高美、悲壯美
2.2:氣化觀型文化:道德規範、世界觀、終極信 仰 (概念二)
命題建立
3.金銀紙上的圖像與裝飾有它的意涵 (命題一)
4.金銀紙有它的貨幣課題 (命題二)
5.金銀紙有它的道德倫理功能 (命題三)
6.金銀紙具有優美、崇高美和悲壯美等審美性(命題四)
7.金銀紙具有氣化觀型文化性 (命題五)
命題演繹
1.本研究的價值,可以在語文教育上發揮作用(演繹一)
2.本研究的價值,可以作為臺灣宗教教育的中介
(演繹二)
3.本研究的價值,可以開啟宗教文化研究的新視野
(演繹三)
二、研究方法
根據上圖的架構,本研究除了第一章「緒論」說明了研究動機、研究目的、
研究方法、研究範圍及其限制。緊接著第二章到第八章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依序如 下:
(一)現象主義方法
本研究的第二章為「文獻探討」,主要探討的金銀紙的歷史淵源、種類、功 能與其跨界冀求等三部分,採用「現象主義方法」。所謂「現象主義方法」,是指 探討本身所能經驗的語文現象的方法(周慶華,2004:94),它有別於現象學方 法。現象主義的現象觀是指「凡是一切出現者,一切顯示於意識者,無論它的方 式如何。」(趙博雅,1990:311;周慶華,2004:95)我將發現到的問題與文獻 中所提及的相對照,釐清文獻中不足的地方及我能力所及的地方。
(二)哲學方法
本研究的第三章為「金銀紙上圖像與裝飾的意涵」,主要探討「金紙的『祈 福』意涵」、「銀紙的『求平安』意涵」和「紙錢的『超渡』意涵」等三部分,採 用「哲學方法」。所謂「哲學方法」,是指就現象進行後設思考的方法。(陳秉璋,
1990;張振東,1993;周慶華,2007b)將各種金紙、銀紙、紙錢上的圖案與裝飾 分別與「祈福」、「求平安」和「超渡」等義涵作後設連結。
(三)質性研究法
本研究的第四章為「金銀紙的貨幣課題」,主要是透過陽界的貨幣制度探討
「金銀紙的真偽」、「金銀紙的幣制改革」、「金銀紙的兌換性」和「藉由火化儀式 接收金銀紙」等四個議題,採用「質性研究法」。所謂「質性研究法」,是實證研 究的模式之一。它相對於量化研究這種「量化」取向的實證研究來說,特別重視 參與觀察和深度訪談,以便取得相關的語文資料而形塑出一套理論知識。(周慶 華,2004:203)它不是一個可以直接用來操作的方法,它除了強調「質性」性 質,在實際運作上則以象徵互動論方法、民族誌方法、現象學方法、詮釋學方法、
紮根理論研究法、行動研究法等等為它的「核心」方法內容(胡幼慧主編,2008;
潘淑滿,2009),在總提上是「乃指任何不是經由統計程序或其他量化手續而產 生研究結果的方法。它可以是對人的生活、人們的故事、行為及組織運作、社會 運動或人際關係的研究」(史特勞斯[A. Strauss]等,1997)。本研究將搭配此方 法的局部運作方式,透過靈媒及相關人士的深度訪談,探索靈界的貨幣制度。
(四)倫理學方法
本研究的第五章為「金銀紙的倫理道德功能」,主要是透過「倫理學方法」
探討「現實界金錢遊戲的跨界展望」、「付金銀紙的代價以希冀福佑的保障」、「神 鬼收受金銀紙而給所求的回饋」和「兩界通財的紐帶在信字上」等四個倫理道德 功能議題。所謂「倫理學方法」,是指探討人和人以及人和自然倫常的方法。(鄔 昆如,2003;林火旺,1999)倫理學是做人的學問,其他的學問大都是在充實人 的知識,是實踐性的,是人性中德性的發展。(鄔昆如,2003:1)因此,透過金 銀紙所負有的倫理道德功能,可以行使教化。
(五)美學方法
本研究的第六章為「金銀紙的審美性」,主要探討的為「金銀紙使用的優 美」、「其所蘊涵的崇高美」和「其可能的悲壯美」等問題,採用「美學方法」。 所謂「美學方法」,是評估語文現象或以語文形式存在的事物所具有的美感成分
(價值)的方法。(周慶華,2004:132)凡是基於求「美」的前提而論說語文現 象或以語文形式存在的事物的意見,都可以把它歸到審美取向的方法論類型這一 綱目下來理解。(周慶華,1996:211~212)以到後現代為止所被規模出來的「優 美」、「崇高」、「悲壯」、「滑稽」、「怪誕」、「諧擬」、「拼貼」等七大美感類型作為 美學的對象。(周慶華,2004:137~138)而本研究依對象性質的限制,僅取前三 類型。
(六)文化學方法
本研究的第七章為「金銀紙的文化性透視」,主要在探討金銀紙在氣化觀型 文化中體現及其在五個次文化系統中(終極信仰、觀念系統、規範系統、表現系 統和行動系統)的表現,並和西方的創造觀型文化以及印度的緣起觀型文化作比 較,因此本章採用「文化學方法」。所謂「文化學方法」,是評估語文現象或以語 文形式存在的事物具有的文化特徵(價值)的方法。(周慶華,2004:120)在 18 世紀 70 年代,泰勒(E. B. Tyler)重新為文化下定義,說文化是一種複雜叢結的 全體;這種複雜叢結的全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光以及任
本研究的第七章為「金銀紙的文化性透視」,主要在探討金銀紙在氣化觀型 文化中體現及其在五個次文化系統中(終極信仰、觀念系統、規範系統、表現系 統和行動系統)的表現,並和西方的創造觀型文化以及印度的緣起觀型文化作比 較,因此本章採用「文化學方法」。所謂「文化學方法」,是評估語文現象或以語 文形式存在的事物具有的文化特徵(價值)的方法。(周慶華,2004:120)在 18 世紀 70 年代,泰勒(E. B. Tyler)重新為文化下定義,說文化是一種複雜叢結的 全體;這種複雜叢結的全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光以及任